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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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责任制管理图

发电厂责任制管理图

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1、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构建筑物检修、维护、选型、验收、技术监督、可靠性等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发电部:负责运行操作、生产调度、机组节能、指标、效率、防误、保护等的优化和规范化管理。

3、科技环保信息部:负责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网络信息维护和管理。

4、技术试验中心:负责金属监督、热效率试验管理和服务。

5、安监部:负责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交叉职能界面界定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的工作内容多谁牵头负责;谁的责任大,谁牵头负责;界定不清,由主管或分管厂领导指定。

三、安全生产职能分配表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职能△相关部门三、各职能门安全生产职责◆设备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电网新源控股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国际的相关安全生产、设备管理的制度及其它的管理标准。

2.建立完善并监督落实厂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技术监督及标准化管理等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我厂检修巡回检查及设备点检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管理流程并进行执行,对各车间的巡检点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制定年度机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并对各次检修从项目确立,材料备件准备、方案制定,工期进度准备,监理的管理配合,直到项目的实施全面负责。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5.负责技术标准管理,完成本部门制度制(修)订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外委大修理工程、更改工程管理工作,各项工程施工和设备检修任务保质按期完成,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7.负责设备检修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机组小修和主要辅助设备大修进行竣工后的质量验收,负责组织机组大修,更改工程和重点维护工程竣工质量的验收评价工作。

8.牵头负责全厂技术监督工作,具体负责振动监督、化学监督、电测、绝缘监督、热控监督工作,组织各技术监督网成员,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在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预控,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发电厂安全管理规范文

发电厂安全管理规范文

发电厂安全管理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促进发电厂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置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发电厂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安全相关信息,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发电厂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由厂领导负责,设立安全管理处,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安全事件。

第八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的运行机制,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发电厂应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发电厂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控制,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十四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七条发电厂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化。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安全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

电厂运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电厂运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厂运行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运行生产活动,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

第三条我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第八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厂长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一)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二)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三)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三条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职责:(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图文稿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图文稿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目录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项目部安全施工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施工责任制第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负责施工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主持项目部安全会议。

三、组织确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六、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八、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九、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一、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负责。

二、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

三、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四、针对工程实施和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重大问题提请项目经理协调解决。

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生产安全事故,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发电厂的生产和管理活动,包含燃煤发电厂、核电站、水电站、风电站等不同类型的发电厂。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一条责任者的安全责任1.发电厂的重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最终责任。

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2.依据本规定的要求,订立和完善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引导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活动。

3.加强对发电厂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管理本领。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除去安全隐患。

6.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订立和完善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引导和监督员工的安全操作。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4.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除去安全隐患。

5.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追究事故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标准1.发电厂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订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作业标准,明确各类作业的安全要求。

2.安全生产作业标准应认真描述每项作业的操作要求、安全措施、作业环境要求等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

3.发电厂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生产作业标准,确保其与国家相关标准保持全都。

第二条安全生产培训1.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含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

2.培训内容应包含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使用方法、应急处理程序等,确保员工具备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本领。

3.培训应有明确的计划和布置,记录和评估培训效果,及时矫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电厂安全生产,防范事故风险,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应以科学、严谨、规范的方式进行,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水电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建立健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水电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水电厂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水电厂的主要负责人应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水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生产设备安全第十一条水电厂应依法进行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维修和报废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二条水电厂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处理和修复。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四条水电厂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指导员工在突发情况下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水电厂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水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水电厂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和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水电厂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条水电厂应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加强对发电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1.发电厂:指以燃煤、燃气、水力、风力等能源为动力,在特定场所内进行的发电活动。

2.安全生产: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人身心健康,确保产品质量。

3.监督管理:指有关部门对发电厂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发电厂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相关部门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安全生产计划及落实发电厂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岗位培训发电厂应当组织工人接受相应岗位的安全培训,确保工人对安全操作程序的掌握和运用。

第八条安全检查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地得到改进。

第九条事故处理发电厂出现事故时,应当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同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确保事故情况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和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发电厂应当每月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生产情况、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检查情况等,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汇报并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发电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发电厂,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可以随时对发电厂进行突击检查或者约定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提高。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众的安全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电网企业指供电系统、输电系统、变电系统和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运维、维修等单位。

第三条电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电网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电网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条电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电网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电网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电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提供资料检索和查询服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八条电网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做好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六)定期报告和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电网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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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临澧县华力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临澧县华力热电有限公司2016.01目录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4)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5)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5)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6)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7)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8)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十二、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1)十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3)十四、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3)十五、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4)十六、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5)十七、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6)十八、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7)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二十、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26)二十一、电厂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28)二十二、电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0)二十三、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38)二十四、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5)二十五、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37)二十六、电厂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39)二十七、电厂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42)二十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电厂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电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电厂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电厂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1、电厂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

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

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电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电厂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本电厂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电厂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部、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在电厂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电厂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电厂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

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1、电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电厂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电厂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4)电厂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尺(10米),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0、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生产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生产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值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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