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
寨卡病毒预案

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寨卡病毒病(Zika)应急处理预案为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地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处理预案。
一、成立医院寨卡病毒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友平副组长:黄效忠、张悦、胡晓宇、唐清美、舒秉俊、徐余波、王茜成员:陈建建、杨继敏、万水珍、段淑云、芦盛贞、熊跃、徐小平、张黎明、钟标、桂宇芳、吴敏、罗光渠、姚启文、徐迅、陈华、应为峰、孙宁、马跃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院范围中寨卡病毒病的疫情监控,疫情处理病人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防控管理组、医疗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和秘书组。
(一)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组长:张悦副组长:万水珍、段淑云、芦盛贞组员:陈智华、张黎明、谢红、彭群、宋小兰、陈敏、王超、詹军华防疫组职责为:负责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实施,提出控制疫情的意见建议、措施及效果评估、消毒隔离工作,负责寨卡病毒病的疫情报告,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二)医疗专家组组长:唐清美副组长:杨继敏、芦盛贞成员:陈建建、章永南、熊江琴、樊萍、张太阳、李宇丹、胡苏平、龚水萍、万锦华、冯志、何青云、徐小平、张黎明、刘冬香、郭艳、付莲英、熊年秀、涂长英、胡江敏、陈淑玲、徐爱玉、杨海兰、熊继华、李桂芳、熊琼、邝梨花、陈萍医疗专家组职责为:负责寨卡病毒病例诊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疑难病的会诊,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舒秉俊副组长:罗光渠组员:熊跃、孙宁、陈华、姚启文、徐迅、马跃东后勤保障组职责为:负责后勤保障体系的系列化服务,做好媒介监测与控制,参与协调组织。
(四)信息管理组组长:唐清美副组长:吴敏、桂宇芳成员:欧阳龙明、芦盛贞、付莲英、应为峰、闵宇燕、郭小梅秘书组职责为: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寨卡病毒病的防控详解

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单股正链RNA病毒 直径20nm 有包膜 包含10794个核苷酸 编码3419个氨基酸
根据基因型别分为 非洲型 亚洲型 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主要特性
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 (第一版)
寨卡原本是非洲乌干达南部一片丛林的名字
2016年1月29日在乌干达拍摄的寨卡森林。新华/法新
1947年在乌干达Zika森林的恒河猴血清中分离 1948年在同地区的非洲伊蚊中分离 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发现人感染 1964年尼日利亚首次发现人感染寨卡感染病例,随后传播至东南亚
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 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临床表现
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传染期: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 备传染性。大多为隐性感染,约20%出现临床症状,且症状较轻。
诊 断
(一)诊断依据。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 (二)病例定义。 1.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 或居住。 (2)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 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
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 (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 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

(第一版)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02月04日
内 容
疾病概述 诊断、报告和治疗 实验室检测 流行病学调查 预防与控制措施
疾 病 概 述
病原学
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黄病毒”。
呈球形,直径约为40-70nm,有包膜。
单股正链RNA病毒,非洲型和亚洲型两个亚型;目前在美洲地 区流行的为亚洲型,与2013年-2014年法属波利尼西亚的亚洲 型病毒相似度最高。 同属的病毒:与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 的血清交叉反应。 抵抗力:不详。但黄热病毒属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分钟 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 及紫外线均可灭活。
巴巴多斯 3例 波多黎各 1例 海地 1例 马提尼克 1例 法属圣马丁 1例 多米尼加共和国 10例 库拉索岛、尼加拉瓜、瓜德罗 普、美属维尔京群岛
欧洲输入病例国家:意大利、 丹麦、芬兰、德国、葡萄牙、 荷兰、西班牙、瑞典、英国、 瑞士、奥地利
墨西哥 萨尔瓦9例 1例 2例
最新疫情概况
发生本地流行的国家(地区):30个
– 美洲的24个国家(地区):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萨尔瓦多、洪 都拉斯、危地马拉、法属圣马丁、巴拉圭、巴巴多斯、玻利维亚、马 提尼克、法属圭亚那、海地、苏里南、厄瓜多尔、圭亚那、巴拿马、 波多黎各、尼加拉瓜、委内瑞拉、库拉索岛、多米尼加、瓜德罗普、 美属维京群岛 – 非洲1个国家(地区):佛得角 – 大洋洲5个国家(地区):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新咯里多尼亚、斐 济、瓦努阿图
– 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 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治疗
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 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 取对症治疗
寨卡病毒病概述及防控要求

26
我国输入病例情况
第2例输入病例:广东省
患者,男,28岁,未婚,江门市开平市人。长期在委内瑞 拉从事文具销售等工作。2月9日自委内瑞拉启程返中国,2 月12日10:32抵达白云机场入境健康检疫体温38.5℃,头面 部及胸背部可见红色斑丘疹,检验检疫局采血筛查寨卡病毒 ,并报送至市八医院隔离救治。2016年2月12-13日广东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我中心检测为血样阴性,尿样阳性。15 日国家疾控复核确认为我国第2例输入病例,也为广东省和 广州市首例。
权威医学杂志新英格兰上的一个病例报告:在小头畸形胎 儿中找到病毒。
因果关联仍需进一步研究。
整理课件
18
格林-巴利综合征
2013-2014年,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寨卡病毒病和登革热混 合疫情后,当地发现格林-巴利综合征异常上升 2015年,巴西寨卡病毒病疫情期间,也观察到格林-巴利综 合征的上升
巴西已监测到76名有神经系统并发症病人,其中55%( 42/76)诊断为格林-巴利综合征(GBS)。62%(26/42 )的格林巴利综合征病例曾出现寨卡病毒感染的症状 两者之间确切病因关系也有待研究
病毒在自然界非人灵长类动物中循环。
病毒抵抗力尚不完全明确,应与黄病毒属类似:不耐酸 、不耐热。
整理课件
4
疾病概述:寨卡病毒(Zika Virus)病原学
1951年到1981年,人类感染该病毒的个案陆续在非洲的 埃及、加蓬、塞拉利昂、坦桑尼亚、乌干达和亚洲的印 度、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国散发报 告出现。 寨卡病毒也相应的存在非洲型和亚洲型两个亚型。 寨卡病毒的全基因组均已被人类测定,近期美洲寨卡疫 情的基因分析提示流行毒株倾向于亚洲型。新毒株所编 码的非结构蛋白可能使得病毒在人体中具备更强的复制 能力,但具体的毒株基因分析仍在进行中。
寨卡病毒病防控态势简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寨卡病毒病疫情防控态势简报Situational Report on Zika Virus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第6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2月23日(第6期)一、疫情概况(一)我国内地疫情浙江省卫计委2月23日通报,在对该省首例寨卡病毒病患者同团旅游人员健康监测中,新发现两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确诊病例。
两病例为父子关系,义乌市人。
父,38岁;子,8岁,同赴寨卡病毒病流行地区斐济、萨摩亚旅行,旅行期间有蚊虫叮咬史。
目前,两患者均在接受隔离治疗,体温正常,病情已明显好转。
(二)国际疫情WHO更新态势简报(2月19日):上周全球新增2个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即阿鲁巴和博内尔,均位于美洲。
2007年以来,全球共有48个国家或地区有寨卡病毒流行的证据,其中2015年以来,报告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病例的国家或地区36个;有间接证据表明存在本地传播的国家或地区6个;近期未报告病例、但曾经证实寨卡病毒传播的国家或地区5个;以及出现本地病例、但尚无蚊媒传播疫情的国家或地区1个(详见附表1和图1)。
图1 2007-2016年全球寨卡病毒流行国家或地区分布(数据来源WHO)截至2016年2月11日,美洲共有28个国家或地区发生了本地传播疫情。
据巴西卫生部估计(鉴于疫情规模,巴西已不再统计寨卡病毒病病例数),自疫情暴发以来,巴西寨卡病毒病发病数在497593例至1482701例之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6日,哥伦比亚累计报告寨卡病毒病病例31555例,其中确诊病例1504例。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31日,非洲佛得角共报告7259例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
二、相关调查研究进展(一)小头畸形WHO(2 月19 日):2015年11月-2016年2月13日,巴西报告小头畸形和/或中枢神经系统畸形疑似病例5280例,其中死亡108例。
完成了1345例的复核,确诊为小头畸形的421例,其中41例有寨卡病毒感染证据(9.7%)。
寨卡病毒防控方案

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寨卡病毒病(ZikaVirUSDiSeaSe)是由寨卡病毒(Zika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疾病。
寨卡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从恒河猴体内被发现,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
2007年以前,全球仅报告14例寨卡病毒病散发病例,2007年首次在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现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其后发现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和暴发疫情的国家及地区有增加趋势。
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寨卡病毒病病例,截至2016年1月底,巴西等24个美洲国家和地区报告本地感染病例。
同时,欧洲人北美等地的多个国家报告发现输入性病例,我国台湾也报告1例来自泰国的输入性病例。
在寨卡病毒疫情发生时,巴西等国新生儿小头畸形病例数显著增加,现有证据提示,新生儿小头畸形可能与孕妇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疫情的快速蔓延以及与小头畸形之间的可能因果关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存在可传播寨卡病毒的媒介伊蚊,近年来与之传播方式相似的登革热输入性疫情持续增多,并在南方部分省份引起了较大规模的暴发疫情。
随着与相关国家或地区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我国存在寨卡病毒输入风险。
特别是我国南方地区夏秋季节伊蚊密度较高,一旦有病例输入,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发生本地传播扩散的可能。
为指导各地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疾病概述(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黄病毒科(FIaViViridaC)黄病毒属(FIaViVirUs),呈球形,直径约为40-70nm,有包膜。
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长度约为10.8Kb,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个基因型,目前在南美地区流行的病毒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
病毒可在蚊源细胞(C6/36)、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C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灭活。
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

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引言: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发的一种由蚊虫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其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关节痛和结膜炎等。
寨卡病毒最初在非洲和亚洲流行,但近年来已扩散至全球范围,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危机。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寨卡病毒病的特点和应急处理措施,提供一套全面有效的预案。
一、灾害背景1.1 寨卡病毒病的传播途径及特点寨卡病毒主要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尤其是伊蚊(Aedes aegypti)和埃及斑蚊(Aedes albopictus)传播最为常见。
此外,寨卡病毒也可以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和垂直传播等方式传播。
1.2 寨卡病毒病的症状及危害寨卡病毒感染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关节痛和结膜炎等。
寨卡病毒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性较大,容易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和神经系统损伤。
此外,寨卡病毒还与格林-巴利综合征和特发性脑炎等疾病有关。
二、应急处理措施2.1 公众教育和宣传针对寨卡病毒病的应急处理,公众教育和宣传是至关重要的一项措施。
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向公众普及寨卡病毒病的相关知识和防护措施,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2.2 蚊虫防控措施蚊虫是寨卡病毒传播的重要媒介,因此加强对蚊虫的防控是应急处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蚊虫防控:- 清除蚊虫滋生的场所,如清理废弃物和积水等。
- 做好个人防护,如使用蚊帐、驱蚊剂等。
- 加强蚊虫监测和宣传,提醒公众注意蚊虫防控工作。
2.3 医疗救治和监测在应急处理寨卡病毒病时,医疗救治和监测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建立健全的病例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
- 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能力,确保对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
- 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相关机构的职责和协调为了保障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相关机构合作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如何预防寨卡病毒

如何预防寨卡病毒
目前,科学家还没有研制出针对寨卡病毒的疫苗。
因此,预防寨卡病毒要以自我保护为主。
如何才能自我保护呢?自然是要避免被蚊子叮咬,因为蚊子可能携带来自其他个体或动物的病毒,其中包括寨卡病毒。
因此,家中和周边环境应尽量保持清洁,不给蚊虫的滋生创造环境。
特别是夏天,小区或公共场所需要用药物灭蚊。
我们还要注意安装纱窗和纱门,避免蚊子飞进自己的家里。
床上要挂蚊帐,避免睡觉时被蚊子“暗算”。
如果出门在外,可尽量穿长袖长裤以减少身体裸露的部位。
但是,就算我们再小心,如果周围蚊子很多,那也很难避免手部和脸部这些不得不裸露的部位被蚊子“偷袭”。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尽量克制自己的出行愿望,尤其是不要到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地区去旅行。
由于我国并非寨卡病毒的“原产地”和“流行地”,因此我国出现的寨卡病毒只可能是来自国外。
国外的伊蚊有可能乘坐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漂洋过海来“拜访”我们。
但是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通过游客传播病毒的可能性则较大。
如果从寨卡病毒病暴发的疫区回来后出现相关症状,必须及时去医院进行治疗。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初步估计为3~12天。
所以,如果从疫区回来后两个星期内没有出现相关症状,一般就不大可能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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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 1.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 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 识别能力。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开展医 务人员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寨 卡病毒病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寨卡病毒感 染病例。 2.建立寨卡病毒检测能力 建立和逐步推广寨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技术。 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尽快建立实验室检测的 相关技术和方法,做好实验室技术和试剂储备,逐 步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病的实验室检测 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三)媒介监测与控制。 1.日常监测与控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并组织当地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伊蚊密度 监测,包括伊蚊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 2.应急监测与控制 在伊蚊活动季节发现输入或本地感染寨卡病 毒病病例时,应启动应急监测。
(四)宣传与沟通。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 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寨 卡病毒病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 伊蚊在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 繁殖;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 防寨卡病毒病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 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 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 除一般旅行健康提示外,应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 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如确 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应及时 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四、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预防输入。 1.关注国际疫情动态 2.根据需要发布旅行健康提示 3.做好口岸卫生检疫
(二)病例监测与管理 1.病例监测与早期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皮疹、肌肉关 节痛的患者,应注意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流 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能,并及时采样 送检。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 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需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 可能。 2.流行病学调查 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 病前2周的活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 来源;同时调查发病后一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 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
预防保健科 XXX
目录
一、简要说明 二、疾病流行病学概
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是由寨卡病 毒(Zika 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 限性急性疾病。 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寨卡病毒病病例,截至 2016年1月底,巴西等24个美洲国家和地区报告本 地感染病例。 2016年2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小头症和其 他神经疾患聚集性病例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并指出这一病症可能与寨卡病毒病疫 情有关。
3.病例搜索 对于输入病例,应详细追查旅行史,重点在与 其共同出行的人员中搜索。如病例从入境至发病后1 周曾在本县(区)活动,还应在其生活、工作区域 搜索可疑病例。 4.病例管理 对急性期病例必须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 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且应持续到发热症状 消退。重症病例应住院治疗。 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 应采取标准防护。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 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应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防止院内传播。
二、疾病流行病学概述
1.传染源和传播媒介 (1)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 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 介,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 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 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 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 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 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的广大 区域。
2.传播途径 (1)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蚊媒叮咬寨 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 传染给其他人。 (2)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母婴传播:曾自孕妇胎盘中检测出寨卡病毒,提示 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此外,有寨卡 病毒血症的孕妇,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 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 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寨卡病毒有可能通过输血或性 接触进行传播。截至目前,已各报告1例可能通过输血传 播和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谢谢
三、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 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 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 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寨卡病毒病”,如为 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 “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 县”。 各县(区)内出现首例病例,暂按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报告。
3.人群易感性 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 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 免疫力。
4.潜伏期和传染期 (1)潜伏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 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2)传染期: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 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备传染性。
5.发病季节特点 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 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