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案例研习福利企业境内首发上市要点关注
民营企业IPO上市筹备应关注的问题

民营企业IPO上市筹备应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考虑通过IPO上市来实现融资,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IPO上市并非一帆风顺,其中还存在着许多需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营企业在IPO上市筹备过程中应当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
第一,审慎选择上市地点。
在选择上市地点时,民营企业需要审慎考虑,因为不同的上市地点意味着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制度。
目前,我国的A股市场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交易所。
民营企业还可以选择香港、新加坡等境外市场进行上市。
民营企业在选择上市地点时,需要充分了解各地的上市标准、交易机制和监管制度,以便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第二,做好财务数据披露。
作为上市的前提,财务数据的披露是非常重要的。
民营企业在IPO上市筹备过程中需要充分准备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企业还需要对前几年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提供足够的财务信息来证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
企业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和会计政策进行说明。
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治理。
在IPO上市筹备过程中,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治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确保企业的运作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
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流程和决策程序,以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四,合理确定股权结构和股权激励机制。
在进行IPO上市前,民营企业需要合理确定股权结构,确保控制权不会被稀释。
企业还需要建立合理的股权激励机制,为员工和管理层提供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五,加强法律风险和合规性管理。
在IPO上市筹备过程中,企业需要加强法律风险和合规性管理,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确保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企业还需要规范合同管理,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第六,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在进行IPO上市筹备过程中,企业需要重视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的塑造,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

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公司上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审核过程中,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会重点关注某些问题,以确保公司具备上市的资格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是公司上市审核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十大问题:一、财务状况1. 财务报表准确性:审核人员会仔细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其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别注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2. 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确保其合理、稳健,并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稳定性,以评估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和风险。
二、内部控制4. 内部控制制度:审核人员会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制作过程、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以确保公司具备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管机制。
5. 股东权益保护: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情况,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的平等和公平待遇等。
三、经营状况6. 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以确定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潜力。
7. 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以评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法律风险8. 合规情况:审核人员会审查公司的合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纠纷等。
5. 知识产权保护: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五、信息披露和披露合规性10. 信息披露: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及时性,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
11.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内部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本文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材料。
国内IPO上市的11个财务关注点 含实操案例

国内IPO上市的11个财务关注点含实操案例持续盈利能力从2016年中国IPO企业被否原因当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上市未过会被否企业还是因为核心竞争能力不足,企业经营收入不稳定,没有可持续的发展优势产业支撑,受外界的金融经济政策或者行业政策调控影响较大。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
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
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
【案例】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其主营产品为药芯焊丝,报告期内,钢带的成本占原材料成本比重约为60%。
最近三年及一期,由于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导致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之间大幅波动。
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太大,而公司没有提出如何规避及提高议价能力的措施。
某公司中小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免、抵、退”的政策,xx年、xx年、xx年,出口退税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81%、130%,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三年一期报表中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及%,客户过于集中。
2独立性与关联交易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
福利企业IPO尽职调查要点分析——主体资格、税收优惠及劳动社保

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2006年10月21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家上市的福利企业。
时隔一年多时间,在笔者接触的不多的IPO项目中,福利企业做为拟上市主体已经屡见不鲜,一方面由于国家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了优惠的政策,另一方面,上市能够为其发展拓宽融资的渠道。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福利企业IPO的诸多问题予以梳理,特别要注重尽职调查阶段的法律核查工作。
以下是笔者从事IPO 项目尽职调查中的一些收获,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关于福利企业的主体资格如上所述,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应当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或者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
[1]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二)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三)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五)企业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六)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

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在公司上市审核过程中,审查机构通常会对一些特定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
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公司是否具备上市的资格和潜力。
本文将介绍公司上市审核中最重要的十个问题,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1. 公司经营状况审查机构会仔细审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财务报表和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应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并证明自己能够持续盈利。
解决方案:制定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上市审核中的重要方面。
审查机构会关注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管机制的完善性。
解决方案: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加强内部监管和审计制度。
同时,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3. 公司股权结构审查机构会关注公司股权结构,尤其是大股东的身份和关系。
解决方案:及时公布公司股权结构,准确披露大股东的身份和关系。
并保持股权结构的稳定性,避免股权争夺带来的不确定性。
4. 公司治理风险审查机构对公司治理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非常重视。
公司应加强对治理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
增加内部监控和外部审计,防范潜在的风险。
5. 公司合规性公司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审查机构会审查公司的合规记录和合规风险。
解决方案:公司应做好合规管理工作,制定合规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合规培训和监控。
6. 公司竞争优势审查机构会评估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技术、品牌、市场份额等方面。
解决方案:公司应加强自身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寻找差异化,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
7. 公司发展前景审查机构关注公司的发展前景,包括市场前景、行业前景和公司自身发展能力。
解决方案:公司应加大研发投入,拓宽市场渠道,积极寻找并开发新的业务领域,以提升自身的发展前景。
8. 公司财务透明度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对于上市审核来说非常重要。
企业IPO上市的核心关注点研究

企业IPO上市的核心关注点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上市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特别是在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国家和地区。
企业通过IPO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提高知名度,扩大规模,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但是,企业IPO上市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其中核心关注点的研究对企业IPO上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市场环境企业在进行IPO上市前,首先需要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趋势,包括市场整体经济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
市场环境的良性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上市的顺利进行和发展前景。
此外,进入资本市场需要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了解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规避潜在的法规风险,确保合规性。
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IPO上市时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保证企业的合规运作,提高透明度和信誉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监事会设置、股东权益保护等,企业需要做好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划和完善,以确保上市后持续稳定的运营。
三、财务状况企业在进行IPO上市前,需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和评估。
财务指标的健康状况是投资者评估企业价值和风险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需要关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指标,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出现财务造假的风险。
此外,企业还需要根据IPO 上市的要求完善财务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评估。
四、市场定位与竞争优势在进行IPO上市前,企业需要对自身的市场定位和竞争优势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企业的市场定位包括目标市场、目标客户群、销售渠道等,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调整自身的战略定位,提升市场竞争力。
同时,企业还需要明确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产品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创新能力等,以确保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五、潜在风险和挑战企业在进行IPO上市时还需要关注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包括市场风险、经济周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
最新上市专题研究11:企业上市关注十大问题简析

上市专题研究11:企业上市关注十大问题简析上市专题研究11:企业上市关注十大问题简析一、知识小贴士:何为IPO?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简称,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国内属称的上市。
IPO是公司实现多渠道融资的一种手段;公司通过IPO可以一次性地获得股权性资金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IPO是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选择:PO是公司从私人公司走向公众公司的一个过程;IPO是公司、股东及高管价值实现的最佳方式,净资产不再是衡量公司及股东价值的标准,公司市值将成为衡量价值的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IPO就是在公司现有股本的基础上,增量向广大投资者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的股份(如果股本超过4亿股,可以不低于10%),发行的股份为可以在证券市场自由流通,公司股东以前持有的股份在锁定一段时间之后也可以全部流通,这样就完成公司的上市过程。
IPO是大多数企业选择的上市方式,对于公司利益除了摊薄每股收益之外没有其他损害。
二、一个经典的追问:上市的利与弊(一)有利方面:从公司、股东、管理层与员工等多个层面来理解1、从公司层面来看:1)帮助企业低成本募集大量资金,成倍放大企业融资能力,壮大公司资金实力。
2)有助于企业建立顺畅的融资渠道,通过实施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手段、重组收购等资本运作,使企业获得巨大的发展和扩张能力。
3)有助于企业规范治理结构和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有助于提升企业公众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实施品牌战略,更容易获得经销商和客户的认可。
5)有助于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2、从股东层面来看:1)公司现有股东所持股权在锁定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流通,为股东提供了具有充足流动性的股份交易场所,公司股东财富将大幅度增值。
2)确立企业的市场价值,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成倍提升了股东持股的财富价值。
3)提升个人声誉和自我实现的价值。
3、从管理层和员工层面来看:1)有利于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现代管理手段,有利于管理团队的稳定,发挥更大积极性。
上市案例研习(28):首发上市债转股问题的解决之道

上市案例研习(28):首发上市债转股问题的解决之道【案例情况】一、鸿特精密(一)两次增资基本情况1、第一次增资经2004年10月18日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肇外经贸资进字【2004】94号)批准,肇庆鸿特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港币增至港币4,0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购新增的注册资本。
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11月7日、12月16日、12月22日、2005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出具的正验字(2004)第1300号、正验字(2004)第1332号、正验字(2005)第1003号、正验字H(2005)第1096号、正验字SD(2006)第0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7月17日止,肇庆鸿特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
2、第二次增资经2005年7月11日肇庆市鼎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肇鼎外经贸批【2005】17号)批准,肇庆鸿特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港币6,0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购新增的注册资本。
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12月8日、2006年4月18日、2006年7月31日出具的正验字H(2005)第1105号、正验字SD(2006)第004号、正验字SD(2006)第0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7月17日,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缴足。
(二)两次增资债转股情况1、第一次增资的债转股情况第一次增资中万和集团共认缴出资港币1,100万元,其中以对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064万元,折港币1,000万元作为出资。
南方电缆共认缴出资港币137.5万元,以对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46.3元,折港币137.5万元出资。
肇庆鸿特成立初期,由于资金缺乏,向万和集团、南方电缆借取了资金用以购置土地、固定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债转股验资报告出具日2004年11月7日,借款具体情况如下:2006年4月22日,肇庆鸿特当时的股东宇丰喷涂、万和集团、金岸公司、南方电缆与肇庆鸿特共同签署《确认函》,一致确认万和集团以对肇庆鸿特的债权人民币1,064万元折港币1,000万元用于增资;确认南方电缆以对肇庆鸿特的债权人民币146.3万元折港币137.5万元用于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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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案例研习福利企业境内首发上市要点关注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上市案例研习(27):福利企业境内首发上市要点关注【案例情况】一、众和股份公司属于福利企业,故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对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有较大影响。
(一)税收优惠情况1、增值税适用税率1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035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镇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1993]综 40 号)的规定,经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和莆田市地方税务局逐年进行福利企业年检认定,并经莆田市国家税务局逐月审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返还全部)的税收优惠政策,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计入“补贴收入”,见下表:2、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 号),国务院《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镇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1993]综 40 号)的规定,经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和莆田市地方税务局逐年进行福利企业年检认定,并经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及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审批,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近三年所得税的减免金额如下表:3、税收因素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根据财务报告,公司2003-2005年度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和 %。
如公司未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相应期间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和 %,分别下降 %、%和 %。
中介机构同时披露了未享受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属于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全部返还)、所得税全额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旦国家变更或取消此优惠政策或公司不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和法规以及相关的立法原则等,可以预见,在将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对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及福利企业的既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等扶持政策有明确规定,且相关条款的制定遵循了“善良、公序、良俗”的立法原则,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现阶段,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已经步入依法保障、依法发展的法制化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4 号文件,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国 6000 万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解除近两亿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以上相关条款的制定遵循了“善良、公序、良俗”的立法原则。
2、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平衡协调、维护公平竞争”的立法原则的体现,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福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给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就业存在困难的部分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的补偿,贯彻了“平衡协调、维护公平竞争、责权利效相统一”的立法原则。
福利企业通过安置“四残”人员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有条件和代价的,是社会的良性互动。
针对福利企业性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公司将采取下列措施予以规避:1、积极采取措施维持福利企业性质不变。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服装面料开发及印染后整理设备引进项目》、《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所需的生产人员将进一步增加;同时,随着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公司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特别是对残疾员工的素质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为维持公司现有的福利企业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公司将针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措施和运作方式。
《高档服装面料开发及印染后整理设备引进项目》系公司现有印染主业的技改扩建和产业升级,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的认定条件和要求,继续保持福利企业性质不变。
具体措施如下:①扩大残疾员工的招收范围,增加残疾员工数量,确保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保持公司现有的福利企业性质不变。
随着《高档服装面料开发及印染后整理设备引进项目》的建成和投产,公司将根据生产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残疾员工的招聘工作。
依托各级民政、残联组织,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扩大残疾员工的招收范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更多、素质更好的残疾员工,确保残疾员工的数量和素质。
②加大残疾员工的管理、培训力度,使其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
公司从事福利企业经营10多年,在残疾员工教育、管理、培训等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公司将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进一步加强残疾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残疾员工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
③积极创造适合残疾人生产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岗位,确保残疾员工上岗率达到福利企业的要求。
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残疾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积极创造适合残疾人生产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岗位,并在劳动定员上予以适当放宽;努力提高残疾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和福利待遇,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招聘新员工时将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确保残疾员工上岗率达到福利企业的要求。
《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形式独立运作。
公司已与华纶鞋业共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控股子公司——众和纺织,承担该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该项目以子公司的形式运作将不会影响母公司的福利企业性质。
2、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知名厂家的合作,紧跟国际、国内服装面料流行趋势,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从而降低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此外,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保守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即使在不享受以上税收优惠的前提下,仍能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若本次发行成功,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在可预见的未来,即使不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也将继续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给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
二、回天胶业(一)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的简要情况发行人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于2000年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且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条件,被合法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2006年至2009年1-9月,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比例分别为:%、%、%和%。
公司近三年一期来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增强已经基本抵消了因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下降幅度较为明显。
虽然发行人持续符合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条件,且享受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系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享有,但若国家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变化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增值税专项基金的说明1、公司享受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形成的权益公司自2001年至2006年享受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形成的权益为25,592,元,系自2001 年至2006 年历年滚存形成。
2、公司享受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形成权益的所有权归属和用途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 2007年7月1日废止)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可从辖区内的社会福利企业减免的税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集中使用,建立社会福利生产发展基金,扶持本辖区内的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其具体比例和使用范围另行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判断公司对于其因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所获得的所有增值税返还款是否拥有所有权,取决于民政部门是否从中提取发展基金,若民政部门从中提取发展基金,则公司只对部分增值税返还款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若民政部门未从中提取发展基金且承诺不再提取发展基金,则公司对全部增值税返还款拥有合法所有权。
2006年8月24日,发行人就增值税返还款账务处理方法向襄樊市民政局发出询证函,要求其对发行人增值税返还款的账务处理方法进行确认,即:“按实际返还款的60%用于企业发展基金,按实际返还款的30%用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实际返还款的10%用于社会捐赠和救助基金;以上基金均转入盈余公积披露。
”襄樊市民政局回函确认上述账务处理方法无误,由此可见,襄樊市民政局同意发行人将增值税返还款列为发行人的股东权益(盈余公积),亦即襄樊市民政局确认发行人对全部的增值税返还款拥有所有权。
2009年9月18日,襄樊市民政局出具《关于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确认“为了支持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促进襄樊市的经济发展,对于其历年来因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减免的税款或获得的税收返还款,本局及下属的民政部门未提取过发展基金,本局及本局下属民政部门今后也不会向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取任何形式的发展基金,上述历年来因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减免的税款或获得的税收返还款归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所有,由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使用。
”2009年9月18日,湖北省民政厅出具《关于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确认“为了支持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促进襄樊市的经济发展,对于其历年来因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减免的税款或获得的税收返还款,本厅及该福利企业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未提取过发展基金,本厅及该福利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今后也不会向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取任何形式的发展基金,上述历年来因享受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减免的税款或获得的税收返还款归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所有,由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