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管理制度
单位慢性病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慢性病防治工作,提高员工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及家属。
三、管理组织1. 成立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慢性病防治工作。
2. 设立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
3.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慢性病防治措施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慢性病进行筛查和早期发现。
2. 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实施分类管理。
3. 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慢性病的认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4. 加强食堂管理,推广健康饮食,减少高盐、高糖、高脂等不健康食物的摄入。
5.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员工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
6. 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慢性病报告与监测1. 各部门、科室发现慢性病患者,应及时上报慢性病防治办公室。
2. 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慢性病相关数据,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3. 根据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和评估。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慢性病防治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 本制度由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其他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 各部门、科室应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科室慢性病防治工作细则,并报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备案。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慢性病管理制度范文(4篇)

慢性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慢性病管理工作,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延缓病情的发展,减轻社会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慢性病管理工作,包括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与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形成合力。
第五条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应加强慢性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慢性病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慢性病管理档案,包括慢性病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第七条慢性病管理应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制定个体化、全程化的管理方案。
第八条慢性病管理应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九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加强对患者的随访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慢性病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建立跨学科的专家团队,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慢性病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慢性病管理应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包括慢性病的病因、发病机制、预防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二条慢性病管理应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饮食调节、运动锻炼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慢性病管理应提供定期的随访服务,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慢性病管理应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工作,提前发现潜在患者,进行干预和治疗。
第十五条慢性病管理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慢性病管理平台,方便患者和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第十六条慢性病管理应加强对患者的康复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能力。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七条慢性病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十八条慢性病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慢性病管理部门,负责慢性病管理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十九条慢性病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科室和工作岗位,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第二十条慢性病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机关单位慢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慢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个体差异,分类管理;3. 科学合理,持续改进;4. 公平公正,以人为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慢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慢病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慢病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慢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3. 监督检查慢病管理工作落实情况;4. 定期评估慢病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慢病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慢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慢病预防与筛查第七条加强慢病健康教育,普及慢病防治知识,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
第八条定期组织慢病筛查,对疑似慢病人员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第九条建立慢病档案,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慢病情况、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
第四章慢病诊断与治疗第十条对确诊的慢病患者,提供以下服务:1. 指导患者进行规范治疗;2. 建立治疗档案,定期随访;3. 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建议患者参加健康讲座和活动。
第十一条鼓励患者参加慢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五章慢病管理与保障第十二条建立慢病管理基金,用于慢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慢病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医疗保障。
第十四条定期对慢病管理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定期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对在慢病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医院慢病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慢病诊疗水平,降低慢病发病率,保障患者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慢病管理人员及患者。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慢病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实施医院慢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慢病管理工作;(2)建立健全慢病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3)组织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慢病诊疗水平;(4)定期开展慢病筛查,发现高危人群,进行早期干预;(5)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好慢病防治工作。
2.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慢病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医院慢病管理制度,加强科室慢病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科室慢病档案,做好患者随访工作;(3)提高科室医护人员慢病诊疗水平,积极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4)配合医院慢病管理办公室开展慢病筛查和早期干预工作。
3. 医护人员负责患者慢病诊疗、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慢病诊疗;(2)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3)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4)积极参与医院慢病管理工作,提高慢病防治水平。
四、慢病管理措施1. 建立慢病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各科室应按照要求,建立患者慢病档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
2. 开展慢病筛查,发现高危人群。
医院定期组织开展慢病筛查活动,对高危人群进行早期干预。
3. 加强慢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慢病诊疗水平。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慢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4. 开展慢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慢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5.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医护人员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患者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考核与奖惩1. 医院将慢病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社区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慢病防治水平,保障社区居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从事慢病防治工作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参与;(三)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社区慢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由社区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社区慢病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慢病防治工作;(三)监督、检查慢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四)总结、评估慢病防治工作成效;(五)组织开展慢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二)开展慢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工作;(三)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四)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负责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一)宣传慢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二)协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筛查、随访等工作;(三)组织居民参加慢病防治活动;(四)收集、反馈居民对慢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慢病防治措施第八条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慢性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定期筛查,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
(二)慢性病诊断:对筛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确诊,明确病情。
(三)慢性病治疗: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进行药物治疗、康复治疗等。
(四)慢性病预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慢性病发病率。
(五)慢性病康复: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条社区慢病防治措施:(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
慢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服务管理,提高慢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提供慢病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慢病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四)分类指导,综合施策。
第二章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慢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慢病患者的筛查、登记、随访、治疗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慢病防治科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慢病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慢病服务管理内容第九条慢病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慢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筛查,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
(二)慢病登记:对确诊的慢病患者进行登记,实行分类管理。
(三)慢病随访: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四)慢病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五)健康教育: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六)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十条慢病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二)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三)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四)注重医疗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慢病服务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加强慢病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样本(4篇)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样本一、制度概述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对患者的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慢性病患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保证慢病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慢病工作管理流程1. 慢病患者登记(1)慢病患者通过医疗机构注册或门诊挂号登记。
(2)医疗机构将患者的基本信息录入慢病登记系统,并办理慢病登记证。
2. 慢病管理服务(1)慢病管理团队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
(2)管理团队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包括电话随访、复诊随访等。
(3)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管理计划。
3. 医疗服务协同(1)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慢病管理联动机制。
(2)医疗机构向社区提供慢病患者的档案信息和健康管理计划。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汇报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管理效果。
4. 报告与分析(1)医疗机构定期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患者人数、健康管理计划执行情况、随访效果等。
(3)医疗机构将报告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5. 宣传教育与促进(1)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慢病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慢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针对患者的特点,定期开展慢病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三、慢病管理责任分工1. 医疗机构责任分工(1)成立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慢病管理工作计划和安排。
(2)设置专门的慢病管理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等。
(3)组织慢病培训和讲座,提高医务人员的慢病管理水平。
(4)定期与社区、医疗机构交流,加强慢病管理协同。
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分工(1)建立慢病管理档案,负责患者的健康管理计划执行。
(2)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和随访,并记录相关信息。
(3)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调整管理计划或及时转诊。
3. 慢病管理团队责任分工(1)医生负责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和药物治疗方案。
(2)护士负责随访和健康教育工作。
中医院院慢性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医院慢性病管理工作,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中医院慢性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院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定慢性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各项防治措施,监督、检查慢性病防治工作。
2. 慢性病防治办公室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包括病例管理、健康教育、预防干预、治疗管理、康复指导等。
3. 各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病例报告、随访、治疗、康复等工作。
三、慢性病病例管理1. 病例报告各相关科室在发现慢性病病例时,应及时向慢性病防治办公室报告,并填写《慢性病病例报告表》。
2. 病例随访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对慢性病病例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病例资料管理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对慢性病病例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保管,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四、慢性病健康教育1. 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慢性病的认识。
2. 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3. 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海报、微信等,宣传慢性病防治政策、措施和知识。
五、慢性病预防干预1. 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
2. 对慢性病病例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包括饮食、运动、戒烟限酒等。
3. 针对不同慢性病,开展针对性的预防干预措施。
六、慢性病治疗管理1. 根据慢性病病例特点,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2. 加强药物治疗管理,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
3. 开展非药物治疗,如中医治疗、康复治疗等。
七、慢性病康复指导1. 对慢性病病例进行康复指导,提高生活质量。
2. 定期评估康复效果,调整康复方案。
3. 建立康复档案,跟踪康复过程。
八、监督与考核1. 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定期对慢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相关科室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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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7、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1、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
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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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
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