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_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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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

小 货 车滑 行 了 1. m。 是 驾驶 员在 反 应 时间( 81 这 O 约 l) s内小 货 车空驶 的距 离 。 小货 车 的减 速过 程可 分为 三个 阶段 :1 与 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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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相 关参 数值 代入 相应 公式 , . 计算 车速 。 作
根 据公 安部发 布 的公 共 安 全行业 标 准 。当车速 大
三、 基本公 式和 案例分析
基本 公 式
于 4k / 8 m h时取 值范 围为 06 ~ .5 . 07 。本案 中 。 事 0 肇
小 货车 为 新 车 . 是空 车 , 动 性能 良好 , 检 报 且 制 车 告指 出其 制动 率达到 7 %。 5 此外 。 现场 图可 以看 从
末速 为零 的刹 车 印公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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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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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的发 生过程 .特别 是 要定量 地 计算 出肇 事 车辆
事 故发生 前 的行驶 车速 进行 这样 的鉴 定 必需具
备 一定 的理论 素养 . 同时 又要有 丰 富的实 践经验 。
车速鉴 定 的基本 理论 工具 是力 学 。因 为机动
1 . 现场 尽可 能详尽 的事 实和证 据 . 采集 包括 : f) 事 车辆 的损 伤 部位 、 变程 度 、 撞 痕 1肇 形 碰
出鉴定 结论

刹车距离与车速计算公式

刹车距离与车速计算公式

刹车距离与车速计算公式
刹车距离与车速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在道路交通中。

刹车距离与车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学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我们可以计算出在不同车速下所需的刹车距离。

刹车距离与车速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刹车距离 = 车速^2 / (2 * 刹车力 * 摩擦系数)
其中,刹车力指的是车辆刹车时所产生的力量大小,摩擦系数则是路面和车轮之间的摩擦力系数,它是一个常数。

在这个公式中,车速的单位通常为米/秒,刹车距离的单位为米。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公式是一个理论值,实际刹车距离还要受到车辆本身的制动性能、路面情况、驾驶员反应速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在实际行驶中,我们应该更加注意安全,尽可能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以防止因制动不及时或刹车距离不足而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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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法是怎样的很多交通事故⼀般都是因为车速过快导致的,在发⽣交通事故以后都应该去进⾏交通事故车速鉴定,如果检测出超速就会导致可能会认定超速车辆有主要责任的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法是怎样的?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法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法⼀般是通过路⼝的监控来进⾏测算或者是根据地上的刹车痕迹进⾏计算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的⾏车速度。

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驶速度规定1、没有道路中⼼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时30公⾥,公路为每⼩时40公⾥;2、同⽅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时50公⾥,公路为每⼩时70公⾥。

3、机动车⾏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的,最⾼⾏驶速度不得超过每⼩时30公⾥,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机械车不得超过每⼩时15公⾥:(1)、进出⾮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急弯路、窄路、窄桥时;(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3)、遇雾、⾬、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以内时;(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驶时;(5)、牵引发⽣故障的机动车时。

4、⾼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时速不得超过⼀百⼆⼗公⾥。

⾼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驶速度,最⾼车速不得超过每⼩时120公⾥,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时60公⾥。

5、在⾼速公路上⾏驶的⼩型载客汽车最⾼车速不得超过每⼩时120公⾥,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时100公⾥,摩托车不得超过每⼩时80公⾥。

6、同⽅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时100公⾥;同⽅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时110公⾥,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时90公⾥。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驶车速的规定不⼀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驶。

机动车上道路⾏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向划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时速为70公⾥,封闭的机动车专⽤道路和公路最⾼时速为80公⾥。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利用抛体公式计算车速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利用抛体公式计算车速

TRANSPOWORLD 2012 No.20(Oct)134车速鉴定的基本理论工具是力学。

因为机动车在发生事故过程中的各种运动、如制动、侧滑、倾翻、坠入山谷以及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的碰撞等,都属于机械运动的范畴,因而都遵从力学的规律。

无论事故多么复杂,案情如何扑朔迷离一切现象的背后都是力学规律在起作用。

在交通事故的车速计算中,抛体公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比如在汽车坠落山谷等事故中,汽车在路面上留下的印迹很少,或者印迹对计算车速基本没有作用,这时可以通过抛体公式计算车速。

又比如在小轿车与行人或自行车碰撞事故中,由于小轿车配备有ABS防抱死装置,在制动的过程中不会在路面上留下制动印迹,因此不能通过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行人被碰撞后抛出的距离,利用抛体公式计算小轿车的车速。

平抛基本公式平抛的基本公式为:(1)式中:v为平抛的初速度,L为抛射的水平距离,h为抛出点和落地点之间的高度差。

平抛物体落地后还会在路面上继续滑动,所以从抛射点到物体最后的停止位置,其运动的水平总距离为平抛距离与滑动距离之和。

人体与汽车的正面发生碰撞时,人体将从汽车前方抛出,近似为平抛运动。

由于人体与汽车的碰撞为完全非弹性碰撞,所以人体的抛出速度大致就等于在碰撞瞬间汽车的行驶速度(忽略与人体碰撞对汽车的减速作用)。

L p 由两段距离组成。

第一段为平抛距离,; 第二段为滑移距离: ,式中:m p 为人的质量,μp 为人体与路面的摩擦系数,整理可得: (2)案例分析案例1:大客车坠入山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失控坠入了公路右侧的山谷,其中A点为抛出点,P点为平抛坠落地点。

在本案中,可以直接应用平抛的基本公式(1)进行计算。

然而,(1)式中抛射的水平距离 以及抛出点和落地点之间的高度差 这两个量都无法直接测量。

我们可以应用相似三角形来解决这个问题。

图2图2中AN、MN、AP 可直接测量,由图可得:将相关数据代入式(1)得:因此,大客车在坠落山谷一瞬间的车速约为41km/h。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

肇事车辆的车速鉴定可以通过事故现场的轮胎印迹利用刹车印公式或侧滑的临界速度公式计算,如果有碰撞散落物则可以通过抛体公式计算车速;对于迎面碰撞或追尾碰撞可以利用动量守恒定律并结合有效碰撞速度的概念进行计算。

然则在有些案例中,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轮胎印迹,不能利用刹车印公式进行车速计算;散落物等证据由于抛出距离不明确,也无法利用抛体公式计算车速。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利用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进行车速鉴定。

在视频图像中,利用交通事故现场相关参考物的间距,单位时间视频图像的帧速率,起点和终点间单帧图像的数量,可计算出肇事车辆在参考区间的平均速度。

利用参照物计算车速在监控视频中选取易于测量距离的两个参照物,如可以选取道路中心的白色分隔线的两个端点,实地测量两个参照物的距离,设该距离为△l,然后在被鉴定车辆车身上选取某一特征点,设特征点通过△l所需的时间间隔为△t,则可利用位移量△l比上时间间隔△t计算出平均速度v。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利用播放器逐帧检查监控视频,确定单位时间( 1秒钟)内图像的帧数,计算相邻两帧之间的时间间隔,设该时间间隔为△t′。

根据监控视频中车辆的行驶路径,在监控视频中选取易于测量距离的两个参照物,如道路中心的分色分隔线的两个端点,人行横道边缘或混凝土路面的伸缩缝。

根据监控视频中车辆的行驶路径及参照物的位置,确定车身某一部位为特征点,如选取车头前缘或车尾。

逐帧播放监控视频,令特征点通过第一个参照物(如道路中心分隔线前端)对应第1帧,通过第二个参照物(如道路中心分隔线末端)对应第N帧。

根据车辆行驶方向,测量两个参照物的距离△l。

则可根据力学中的平均速度公式计算车辆的速度:(1)利用特征点计算车速如果监控视频中无法确定参照物,或不能确定参照物与特征点的重合图像时,则可选取车身上两个部位为特征点(如车头前缘和车尾),令其距离为△l2,两个特征点通过现场中某一点的时间间隔为△t2,则可利用位移量△l2比上时间间隔△t2计算出平均速度 。

运用车辆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事故成因及车速

运用车辆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事故成因及车速

运用车辆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事故成因及车速郝 爽(沈阳市金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110025)交通部门相关的事故鉴定人员通过对事故现场及事故车辆的痕迹物证进行鉴定可以帮助交通部门进一步分析此次交通事故的形成原因以及完成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再现并对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当时的形式速度进行初步的判定,为交通部门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交通部门相关人员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时可以从搜集分析事故车辆的相关的物证的角度出发有序展开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并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车辆事故痕迹为基础对事故发生时的车速进行推断,这一措施为后续交通部门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起到关键作用。

1运用车辆事故痕迹展开事故成因分析1.1通过事故现场痕迹分析事故成因交通事故中车辆事故痕迹是指由交通参与过程中的双方或多方因自身交通行为活动导致的车辆事故,并在交通事故中因两方或多方的车辆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车体受损。

其中事故车辆的车体受损情况具体可以分为车体内部受损和车体外部受损这两种情况。

而交通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在对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时可以从对事故现场的痕迹分析入手以此完成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交通部门的事故调查人员以往通过车辆事故痕迹对该起车辆事故的原因进行判断时,通常会选择从事故现场的地面痕迹进行确认,在事故现场遗留的轮胎痕迹是确定事故原因的重要手段,不同的类型的车辆和不同载重量的车辆在事故地面遗留的轮胎痕迹也不尽相同,如果车辆运行过程中是因为车速过快刹车刹不住导致的车辆事故,相关人员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时可以发现地面会留下较为明显的拖印痕迹,且相关人员通过轮胎磨损情况和车辆参数等特征也可以对交通事故的成因进行排查。

交通部门对近几年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案件数量进行梳理统计可以发现,该案件的数量近几年呈上升趋势,而事故现场中提取出的轮胎信息为相关部门后续案件的侦破指明了侦察方向,如果该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那么行人的衣物上有较大可能会有肇事车辆的轮胎印记,反之,如果该起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引起的,那么在车辆事故发生的那刻,相撞车辆会有极大可能性在事故现场遗留下具有车辆信息的轮胎痕迹,不同的类型的车辆将会安装不同的轮胎,而轮胎类型不同其轮胎花纹也不尽相同。

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很多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因为车速过快导致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都应该去进行交通事故车速鉴定,如果检测出超速就会导致可能会认定超速车辆有主要责任的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方法一般是通过路口的监控来进行测算或者是根据地上的刹车痕迹进行计算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的行车速度。

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4、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6、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_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_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
3. 判断事故的性质, 选择适用的理论公式。例
Polic e Te c hnolog y 2 0 0 7 / 5 13
交通事故处理勘验与分析
如, 事故车辆停止前在路面上留下了制动拖印, 应 选择刹车印公式 ; 事故车辆在路面上留下了侧滑 印迹, 应选择利用侧滑计算车速的理论公式; 路外 坠车和路面上行人及车上散落物的抛出, 应选择 抛体公式; 事故为两车碰撞, 应选择动量守恒公 式, 并辅以刹车印公式等。
问题出在哪里呢?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 这起 事故为迎面碰撞, 驾驶员在距离摩托车一段距离 时已经发现了险情, 在询问中陈述: 他“立即踩刹 车向左打方向”。现场图显示大客车的确驶入了逆
Polic e Te c hnolog y 2 0 0 7 / 5 15
交通事故处理勘验与分析
向机动车道, 但却在碰撞后滑行约 20m 后才出现 制动拖印, 这说明驾驶员一开始采取的是缓慢制 动措施。由于缓慢制动没有印迹, 其摩擦系数取值 范围很宽, 所以本案不宜用大客车的制动印迹来 计算车速。
V2 2gs

(30/3.6)2 2×9.8×19.40
=0.18
将 φ的路试值代入刹车印公式,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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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果可与用摩托车倒地擦印计算的车速 进行比较。根据现场图, 摩托车身擦地印迹长 13.90m, 于是有
V' 0= !2×0.45×9.8×13。90 =11.1m/s=39.9km/h
V= "2×0.75×9.8×21.00 =17.6m/s=17.6×3.6 =63.5km/h
然后我们计算空驶距离内的减速。可运用类 似末速度不为零的刹车印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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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广西大学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广西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阳兆祥黎光旭何小荣摘要:肇事车辆的车速鉴定是确定交通事故的性质、分析发生事故原因的重要证据,同时又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本文阐述了交通事故车速鉴定的方法和过程,并通过三个真实的案例讨论了如何利用刹车印公式进行车速鉴定。

关键词:交通事故车速鉴定一、引言车速鉴定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它不仅是分析事故的性质、确定发生事故原因的重要证据,同时又是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在交通事故的各类鉴定中,车速鉴定是最困难的。

因为它不像其他鉴定只是对现场证据的鉴别和确认,做到这一点只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车速鉴定则要求依据现有的证据和发现线索,通过理论分析和逻辑推理再现事故的发生过程,特别是要定量地计算出肇事车辆事故发生前的行驶车速。

进行这样的鉴定必需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同时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车速鉴定的基本理论工具是力学。

因为机动车在发生事故过程中的各种运动,如制动、侧滑、倾翻、坠入山谷以及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的碰撞等,都属于机械运动的范畴,因而都遵从力学的规律。

无论事故多么复杂,案情如何扑朔迷离,一切现象的背后,都是力学规律在起作用。

即使是在发达国家,车速鉴定的历史也还很短,至今尚未建立起一整套公认的理论体系、数据和方法。

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

本文作者从事交通事故车速鉴定长达十多年,进行过一百多起案例的车速鉴定,我们从中精选出十多个案例,分四个专题介绍车速鉴定的基本方法。

本文阐述的是第一个专题:利用刹车印公式计算车速。

二、车速鉴定的基本步骤1.采集现场尽可能详尽的事实和证据,包括:(1)肇事车辆的损伤部位、形变程度、碰撞痕迹、停止的位置和态势;(2)肇事车辆留在路面上的制动拖印,轮胎擦地印、侧滑印、车身刮擦地面印迹。

(3)散落物的分布、血迹及人体擦地滑行印迹等等。

2.收集进行车速鉴定必备的基本资料:(1)事故现场图;(2)事故现场勘查笔录;(3)事故现场照片;(4)肇事车辆车检报告(如有可能,加上路试结果);(5)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信息;(6)询问笔录。

在有的案件中需增加事故死亡人员的尸检报告或受伤乘员的医院诊断报告。

3.判断事故的性质,选择适用的理论公式。

例如,事故车辆停止前在路面上留下了制动拖印,应选择刹车印公式;事故车辆在路面上留下了侧滑印迹,应选择利用侧滑计算车速的理论公式;路外坠车和路面上行人及车上散落物的抛出,应选择抛体公式;事故为两车碰撞,应选择动量守恒公式,并辅以刹车印公式等。

4.将相关参数值代入相应公式,计算车速,作出鉴定结论。

下面我们将通过三个真实的案例详细阐述如何利用刹车印公式进行车速鉴定。

三、基本公式和案例分析基本公式末速为零的刹车印公式:V0=2φgS!(1)末速不为零刹车印公式:V0=V2+2φgS!(2)式中,V0为机动车制动前的行驶车速;V为机动车中止实施制动的末速;φ为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系数(附着系数);S为制动的距离。

上述公式也适用于侧翻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的车身或人体在路面上的滑动,此时φ为车身或人体与路面的摩擦系数。

运用上述公式进行车速鉴定的关键,是如何正确选择φ的取值和确定制动的距离S。

我们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说明:案例1某县环城公路小货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据调查,发生事故的原因是摩托车在路口处突然横穿公路,小货车驾驶员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就发生了碰撞。

倒地摩托车擦地印迹的起点可视为碰撞点,从碰撞点到出现右前轮的制动印迹,小货车滑行了18.10m,这是驾驶员在反应时间(约1s)内小货车空驶的距离。

小货车的减速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与摩托车碰撞减速;(2)在驾驶员反应时间内空驶减速;(3)紧急制动减速。

计算车速的顺序是倒过来,先运用式(1)计算小货车紧急制动前的车速。

为此,需确定φ的取值。

事故路段为干燥混凝土路面,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当车速大于48km/h时取值范围为0.60 ̄0.75。

本案中,肇事小货车为新车,且是空车,制动性能良好,车检报告指出其制动率达到75%。

此外,从现场图可以看出,小货车的制动拖印带有横滑成分,一般横滑的摩擦系数稍大于纵滑。

综合以上因素,φ应取上限值,即φ=0.75。

关于制动距离,根据现场图,小货车的左、右前轮的制动拖印长分别为17.00m和19.00m;左、右后轮的制动拖印长分别为18.10m和21.00m。

制动距离应以其中哪个数据为准?还是取它们的平均值?我们认为,根据汽车制动理论,应以最长的制动拖印为准,即S=21.00m。

汽车制动理论指出:当驾驶员踩制动踏板实施紧急制动时,随着蹬力的增大,车轮运动状态的变化规律为:纯滚动边滚边滑抱死纯滑动图2φ-S曲线在这个过程中,摩擦系数(附着系数)φ随滑动率s变化的实验曲线如图2所示。

横座标s表示图1.小货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现场图。

滑动率,当s=0时为纯滚动,s=100%为车轮完全抱死的纯滑动。

纵座标φ表示摩擦系数。

由图可知,当滑动率s=15% ̄20%时,φ=φp≈0.9达到最大值;以后随着s的增大,φ缓慢下降,当s=100%时φ降至约0.7。

由此可见,对于凡是经过车检证明其制动力合格的汽车,不论路面上出现几道车轮的制动拖印,都应视为四轮有效制动;制动距离应以其中最长的拖印为准。

因为,其它车轮拖印较短或完全不出现拖印,只说明它们抱死的时刻略迟或抱死的程度不同。

但是,非抱死制动也是有效制动,接近非抱死的制动其摩擦系数甚至比抱死制动还略高一些。

其实,即使取最长的制动拖印,也还是对制动距离的保守估算,因为还有一小段抱死前的非抱死制动距离没有计算在内。

关于这个问题,本文作者之一曾在其他文献中作过更详细的论述。

将相关数据代入式(1)得V=2×0.75×9.8×21.00"=17.6m/s=17.6×3.6=63.5km/h然后我们计算空驶距离内的减速。

可运用类似末速度不为零的刹车印公式:V'=V2+2φ'gS'"(3)式中,V'为小货车碰撞后开始空驶的车速;φ'为空驶路段的阻力系数,汽车此时处于松开油门、车轮带动发动机空转的状态,根据国外实验数据,取值约为φ'=0.1;由现场图可推算出S'=18.10m。

将相关数据代入式(3),得V'=17.62+2×0.1×9.8×18.10"=18.6m/s=66.9km/h最后计算与摩托车碰撞的减速。

适用的公式为动量守恒(有关理论以后再讨论),汽车与摩托车的碰撞接近完全非弹性碰撞,由于摩托车为横穿公路,其碰撞前的纵向动量可以认为是零,动量守恒公式表达为:MV0=(M+m)V'V0=(M+m)V'M(4)式中,V0为小货车碰撞前的行驶车速,M和m分别为小货车(连乘员)和摩托车(连乘员)的质量,根据行驶证和车辆信息,M=0.460t,m=0.185t。

将相关数据代入式(4),得V0=(4.60+0.185)4.60×66.9=69.6km/h结论:肇事小货车事故前的行驶车速约为70km/h。

有的情况下,驾驶员遇到险情时并不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例如大客车驾驶员为了避免因紧急制动导致车上乘客跌倒受伤,他们往往先实施缓慢制动,逐渐加力,最后才将车轮抱死。

此时如果只依据制动印迹计算车速,会使车速估算偏低,不符合实际。

让我们研究一个案例:案例2某国道大客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图3.大客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现场图案情与前案类似,所不同的是大客车的制动印迹很短,最长为右前轮拖印仅有8.00m;而空驶距离却长达约20m。

考虑到事故路段为潮湿沥青路面,摩擦系数较低,显然紧急制动前的车速是很低的(约30km/h),即使把空驶减速的修正加进去,计算出大客车事故前的车速也不到40km/h。

然而,驾驶员自己承认事故前的车速为40km/h—50km/h。

从交通心理学的角度看,肇事车驾驶员一般倾向于报低自己的车速,以上结果显然是不合理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起事故为迎面碰撞,驾驶员在距离摩托车一段距离时已经发现了险情,在询问中陈述:他“立即踩刹车向左打方向”。

现场图显示大客车的确驶入了逆向机动车道,但却在碰撞后滑行约20m后才出现制动拖印,这说明驾驶员一开始采取的是缓慢制动措施。

由于缓慢制动没有印迹,其摩擦系数取值范围很宽,所以本案不宜用大客车的制动印迹来计算车速。

但摩托车的擦地印迹可以利用。

从现场图可以看出,摩托车的擦地印迹与汽车的行驶路径并不重合,从而不存在碰撞后摩托车被大客车推着滑行的问题(前案有此问题,这会增大摩托车滑行距离,故前案不宜利用摩托车的擦地印迹计算车速)。

可运用类似刹车印公式:V=2φgS!这里,V是摩托车开始滑行的速度;φ为倒地摩托车身与路面的摩擦系数,φ=0.45采用国外对本田摩托车的试验数据,由现场图得知S=25.30m。

代入上式得V=2×0.45×9.8×25.30!=14.9m/s=53.8km/h摩托车与汽车的碰撞接近完全非弹性碰撞,所以V近似也是大客车碰撞后的速度。

由于大客车与摩托车质量相差悬殊,可以忽略碰撞对大客车的减速作用,于是我们得出最后结论:肇事大客车事故前的行驶车速约为54km/h。

有的事故中,肇事机动车制动失灵,在此情况下如何进行车速鉴定呢?我们也举出一个案例:案例3某国道多功能拖拉机与摩托车碰撞事故碰撞后,多功能拖拉机实施了紧急制动,其左后轮拖印长达36.70m。

表面上看起来该车速度很高,直接代公式会得出:V=2φgS!=2×0.6×9.8×36.70!=20.8m/s=74.8km/h但这个结论是不对的!车检报告指出,该车前轴几乎完全丧失制动力,后轴制动率为44.5%,也不合格,其中左后轮的制动力是右后轮的2.8倍,实际上只有左后轮能实施正常制动。

所以本案在运用刹车印公式时,不能按正常的四轮制动取摩擦系数来计算车速。

确定实际摩擦系数的方法是进行路试。

当地交警在30km/h的条件下测得其左后轮的制动拖印长19.40m,运用刹车印公式可反推摩擦系数:φ=V22gs=(30/3.6)22×9.8×19.40=0.18将φ的路试值代入刹车印公式,得V'0=2×0.18×9.8×36.70!=11.4m/s=41.0km/h这个结果可与用摩托车倒地擦印计算的车速进行比较。

根据现场图,摩托车身擦地印迹长13.90m,于是有V'0=2×0.45×9.8×13。

90!=11.1m/s=39.9km/h二者高度一致!多功能拖拉机上有一些货物,总重3.22t,考虑到与摩托车碰撞对它的减速,类似案例1,用动量守恒进行修正,最后得V0=4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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