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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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现评标专家和交易中心的资源共享,保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科学、规范、协调和统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以下简称远程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远程评标活动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接受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综合评估法且对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进行评分的国有资金工程项目,应当采用远程评标方式对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标要求或者评审时间有可能超过八小时,不适宜采用远程方式评标的工程项目,由招标人向负责该项目行政监督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不采用远程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第五条远程评标现场分主场和副场,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评标现场为主场,所在地以外的评标现场为副场。

主、副场均应当设在交易中心。

省辖市市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当以本市以外的省辖市交易中心作为副场,县(市、区)的工程项目应当以本县(市、区)以外的交易中心作为副场。

第六条省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为远程评标活动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制定和发布远程评标数据交换标准,保障平台的建设、运行、安全与稳定。

数据交换标准内容主要有电子标书格式、远程评标预约与回复信息、评标专家抽取信息、开标信息、评标信息等。

第七条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交易中心要设立专门的远程评标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远程评标工作的管理、协调,主场或副场评标现场管理、评标秩序维持,以及相关系统的数据录入、操作、维护和登记台账等工作。

各地远程评标专职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当及时查看维护本地机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保障已预约的机位,应当通过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系统及时通知主场。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特定情况下,如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评标工作需要进行远程异地实施。

本文档旨在为远程异地评标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评标流程2.1 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2.1.1 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和经验需符合相关标准2.1.2 委员会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2.2 准备评标材料2.2.1 确认评标文件的规范和格式2.2.2 将评标文件以电子形式发送给评标委员会成员2.3 远程评审2.3.1 使用远程会议软件进行评审会议2.3.2 委员会成员依据评标文件进行评审2.3.3 将评审结果记录下来2.4 结果确认2.4.1 将评审结果进行核对和确认2.4.2 将评审结果以电子形式发送给相关方三、技术要求3.1 评标软件3.1.1 确定使用的评标软件3.1.2 确保评标软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2 评标设备要求3.2.1 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设备满足评标要求3.2.2 提供技术支持以解决评标设备问题四、安全措施4.1 安全通信4.1.1 采用加密通信方式确保评标信息的安全传输4.1.2 提供相应的加密设备和软件4.2 保密措施4.2.1 委员会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4.2.2 评标过程中禁止外部人员进入评标区域4.3 安全审计4.3.1 对评标过程进行安全审计4.3.2 确保评标过程中不出现数据泄露或篡改的情况五、风险管理5.1 风险评估5.1.1 对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5.1.2 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5.2 灾难恢复5.2.1 制定灾难恢复计划,以应对评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灾难情况5.2.2 确保评标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能力附件:评标文件、技术要求法律名词及注释:1、保密协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需签署的协议,确保评标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2、数据泄露: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评标数据被泄露给外部人员。

3、篡改: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对评标数据进行修改或操纵。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促进全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场所设施及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远程调度、视频语音实时交互等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两个及以上不同电子评标场所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标的活动。

第四条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场所分为主场和副场。

招标人选择进场交易登记的场所为主场,主场以外的其他交易评标场所为副场。

副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招标投标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远程异地评标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能源等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的,招标人应在进场交易登记时提出申请,明确副场及副场数量,合理确定主场、副场评标专家专业类别及专家人数,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规定时间内抽取专家。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服从现场管理,认真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监督,协助配合有关异议和投诉处理。

主场、副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主场、副场电子交易系统运营机构应当保证交易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负责做好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现场管理、见证服务,如实记录评标活动中的异常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协助配合有关调查处理。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鄂公共资源局〔2018〕4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附:《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24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24日印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远程异地评标是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托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服务平台”)的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和视频专用网络,实现的异地电子评标活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个标段投资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标要求等原因需要在省综合专家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的,一般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预期当日不能完成评标的项目一般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

第二章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第五条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现场分主场和客场,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为主场,进场交易所在地以外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为客场。

远程异地评标规章制度模板

远程异地评标规章制度模板

远程异地评标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高评标工作质量,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远程异地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专家、评标人员等工作人员不在同一地点进行评标工作的方式。

第三条远程异地评标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评标规定,严格保密评标信息。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专家、评标人员应熟悉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确保评标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配备专门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人员,监督评标过程,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保障评标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远程异地评标管理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评标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评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当设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第十条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组应当做好评标工作计划,安排评标工作人员,提前做好评标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制定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明确评标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建立远程异地评标监督机制,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总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标工作制度,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远程异地评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违规操作,保证评标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做好评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评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远程异地评标程序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专家和评标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工作需要,确定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和时间。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文件要求,收集评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准备评标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大政办发〔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6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8日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多方共同使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共享专家资源、运用音视频实时交互技术、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线监督,在大连市或异地省市完成项目评标。

第三条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分为主场和副场,项目所在地的评标场所为主场,项目所在地以外的评标场所为副场。

副场评(审)标专家远程登录主场评标系统,与主场评(审)标专家共同进行评标,在评标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主场、副场均应当满足远程异地评标所需硬件和软件以及其它要求。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异地评标时,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评委应当由项目所在地和异地的评(审)标专家共同组成。

异地评(审)标专家应当从项目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具体数量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远程异地评标或者招标采购人要求进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可进行远程异地评标。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各地政府投资建设力度加大和招投标监管范围扩大,招标工程数量逐年上升,评标专家出席频率也随之提高,评标专家在长时间的评标工作中对同城投标人产生了主观印象,与投标人之间容易发生隐含的“熟人效应”,加之招标工程种类日益增多,同一地区专家库中某些特殊专业专家数量偏少,影响着评标质量的提高和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充分利用各城市交易中心评标资源,在各城市之间组成联合评标委员会并实施异地远程评标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建设目标1、依托互联网,利用先进的网络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安全保障技术,构建多城市之间的建设工程异地远程评标网络系统,实现各地评标专家共享和交易中心评标设施、场所、监管环境等资源的共享,使聘请异地专家评标更加高效、经济、安全、方便、快捷;2、制定统一的异地远程评标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使异地评标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协调和统一;3、在多城市之间组建评标委员会,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评标环境,避免人为因素干扰。

三、环境要求(一)工程所属地环境要求1、系统机房评标系统机房安装远程评标系统服务器MCU,单独配置,能与异地交易中心级联使用。

网络:本地局域网内带宽为1000M,外网带宽100M。

服务器:远程评标系统服务器MCU 1台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3及以上版本2、电子开标厅远程开标电脑:开标电脑安装远程评标客户端配置监控摄像头、全向麦克风远程开标电脑1台,监控摄像头需覆盖整个开标厅。

3、电子评标室(1)一体式高清远程评标系统:由移动支架、高清液晶电视机、高清摄像头、高清远程评标终端、全向麦克风组成。

(2)远程评标电脑:评标电脑安装远程评标客户端配置摄像头、头戴式耳机(电脑耳麦);评标电脑、摄像头、耳机台数根据点位设置数量;评标电脑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7及以上版本4、监管室监管电脑:监督电脑安装远程评标客户端配置监控摄像头、全向麦克风监督电脑1台,监控摄像头需覆盖整个监管室。

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为规范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远程异地评标是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依托xx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通过远程调度、专家身份认证、视频语音实时交互和在线监管等,构建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在xx统一的专家库中抽取本地专家和异地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两个及以上评标场地完成项目评标的活动。

第二条xx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xx各师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远程评标;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标要求等原因需要在xx统一的专家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的,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鼓励各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现场分主场和副场,项目进场交易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为主场,项目进场所在地以外的评标现场为副场。

主场和副场均应按照远程异地评标标准要求,配备评标计算机、音频通话、视频监控、专家CA证书等设施设备,设置远程异地评标机位,设立专门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岗位,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所需条件和环境。

第五条主场根据远程异地评标需求,向具备条件的副场发出远程异地评标申请,副场应及时确认是否具备条件并回复主场。

副场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安排,并将场地、机位等具体安排情况及时反馈主场。

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交易项目具体情况和主副场专家库情况确定主副场评标专家数量。

第六条主场和副场分别负责本地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服务、见证与管理工作。

主场和副场应当相互配合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见证功能,制定完善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及保密工作制度,做到全程留痕、实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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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去年11月省招标办发文,在全省推行省级平台的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级招标办、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全面试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保障新型远程异地评标的顺利推行,更好地贯彻落实苏建规字(2013)4号和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和苏建招办(2013)4号文件规定。

各地招标办在办理备案时应严格把关,非大型及以上工程或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程施工招标一律禁止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各省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对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大、中、小型工程的规模标准进行微调,如进行微调必须向省住建厅备案;未进行微调的应当严格执行4号文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四条规定。

二、抓好远程异地评标的配合与管理。

各交易中心均应设置评标区门禁系统,有条件的中心应在评标区设值班室,并装录音电话,保证远程评标的即时联系。

门禁系统应与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对接,时时记录评委相关信息。

远程异地评标机位确定后,系统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副场管理人员。

各级交易中心要完善远程异地评标配合保障制度,加强远程评标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教育,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的协调保障。

要严肃评标纪律,副场交易中心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副场远程评标的管理,协助主场做好评委的考评工作。

三、积极推行技术标暗标制。

电子招投标为推行技术标暗标制提供了条件,各级招标办要大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暗标评审,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

各地应调整招标文件模板,规定技术标的暗标要求(如字体、字号、每页行数等)。

下半年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原则上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同时,为增强技术标的针对性,提高评标效率,今后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标编写的内容、重点、篇幅页数,防止冗长赘述。

四、进一步做好评标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

省5.0系统全省统一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启用后,对加强评委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省级平台远程异地评标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在初始建库中,因专业类别及库结构发生变化,一些数据导入有误,目前专家库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请各市县招标办近期再发通知,6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委对各自信息进行维护,以确保统一专家库正常使用。

五、明确远程异地评标有关事项
1、为方便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管理,充分利用评委资源,远程异地评标应当安排在每天上午,评委抽取统一明确为前一天上午,周一上午的远程异地评标可在周五上午抽取。

节后(法定节日)第一天不安排远程异地评标。

因回避等原因需在评标当天补抽的,当天补抽的远程评委不能参加评标的不计入考核。

2、电子招投标及远程异地评标,评委必须持CA锁登录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未办CA锁的不予抽取,未带CA锁不能评标。

部分新评委CA尚未在系统内激活,各地交易中心要抓紧通知并安排,在5月底前将本辖区内所有评委的CA锁在系统内激活。

3、远程异地评标时间长需用餐的,午(晚)餐由主、副场交易中心提供套餐,费用原则上由评委支付。

4、目前部分评委反映接收抽取通知不清楚。

现明确,不论远程异地评标,还是本地评标,语音通知要设置通知内容播放两遍(本地评标通知采用女声,省远程评标采用男声),并及时发短信,其省远程异地评标短信落款:省远程评标。

5、远程异地评标副场评委费,招标人必须在评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当评委费出现差错或疑问时,主副场招标办或交易中心应当及时协调解决。

六、拓展OA系统功能,提高协办效率。

为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招投标系统便捷高效的协查机制,各级招标办和交易中心应当办理本单位的CA签章,今后,我省各地之间招投标公文交换、投诉协查、答复等工作,可在OA系统通过公务邮件传递加盖CA签章正式公文。

各级招标办、交易中心应上下一盘棋,主动为兄弟市县提供帮助和服务。

原则上各地对异地的函告事宜应在3
日内认真办理,通过OA回复。

七、增加防伪标识,方便业绩核查。

经调研,我省部分市县采用二维码对中标通知书予以防伪,效果很好。

省招标办决定,7月1日后全省统一使用加二维码的中标通知书。

省办已布置新点、广联达等平台商对系统进行改造,5月份各地要督促本地区软件维护企业抓紧升级,6月份进行必要的试用后投入使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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