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至于能否入账和税前扣除,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凡属往来性收据性质的,均不得记入成本费用;凡属发票性收据性质,除单位内部费用收付外,均必须套印主管财政机关的监制章,否则不得作为发票性收据使用或收受,违者税务机关将不予在税前扣除。
发票性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性收据只限用于规费性收款和非营利性行政事业单位代办费收款?即非应税业务。
财政票据中出现涉税问题,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问题集中反映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上。
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的税前扣除风险,纳税人有必要了解财政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和不得开具行为。
一、按内外关系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
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收款收据加收费票据使用没有监制章的内部往来结算收据,没有提供发票,不能给予税前抵扣。
企业内部使用的收款收据不能作为扣税凭据。
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税务收据,是税务局监制的收据,证明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不能作为合法凭据税前列支的。
I-為专期收据 i 地";X HMBiiiinHiiniiiaii)I : rj.- z :<&13190082.Tr 知” - '£OE19660103: 5^叫1500.001&00.由—000000C3、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4、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 凭据,可以入账。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才能做到合理合法节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0项扣除标准一、业务招待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四、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开支不需发票也能入账

费用开支不需发票也能入账老板让人事买了300元水果公司从路边小摊贩个人手里买了300元水果,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吗?若是不需要发票,会计上如何入账?解答:公司从个人手里买的300元水果,由于在500元以下,因此既可以个人去税局大厅代开发票来入账并依法税前扣除,也可以凭摊贩出具的收款凭证入账依法扣除。
注意: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300贷:库存现金300白条支出支出项目:修理电脑的费用支出金额:200元支出对象:王师傅个人取得单据:收据(收款凭证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修理费200元贷:库存现金200元总结:这张白条列支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可以不需要发票。
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像上述修锁费用、水果摊买水果、修理电脑这三个案例,其实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就可以。
也就是只需收据完全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提醒: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发票。
附件:只需收据,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工资薪金支出提醒:企业平时支付职工的工资不需要发票。
附件: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证实合理性的工资支出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现金性福利支出好多企业逢年过节向职工发放过节费、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也不需要取得员工开具的发票。
提醒:企业过节发放职工的现金性福利不需要发票。
附件: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支付差旅津贴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附件: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银行手续费也需要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银行手续费也需要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银行手续费支出,想每个企业都会有,大家在日常账务处理时,拿到的基本都是银行的手续费扣款回单,但是很多会计不知道需要拿到银行开具的手续费支出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银行手续费支出财税处理要点。
01为什么银行手续费支出需要获取发票?
其实需不需要发票的这个问题,已经写过不少文章了,今天又要啰嗦一遍了。
1、手续费支出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企业的银行手续费支出,一般包括转账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网银使用费、回单箱使用费、支票购买费、余额变动提示短信费、审计函证费用等等支出。
站在银行角度来看,这些都是银行提供的服务收费,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2、银行已办理税务登记
由于银行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企业在列支银行手续费支出时,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也有人就在想了,单笔500元以下的手续费是不是可以不需要发票?NoNoNo,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只有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每次(日)销售额没有超过500元才不需要发票。
注:关于不超过500元的支出需不需要发票可以阅读《听说500元以下支出不需要发票,事实上是这样的...》一文。
02银行手续费支出发票如何获取?
对于银行的手续费支出,很多会计都是拿着手续费扣款回单在做账。
银行回单虽然能作为企业支付银行手续费。
税前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有哪些

税前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有哪些税前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有哪些凭证种类税前扣除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的种类:1.购买不动产、货物、工业性劳务、服务,接受劳务、受让无形资产,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该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民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非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该银行开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
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为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企业借款而支付的融资服务费、融资顾问费,应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
5.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6.缴纳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或表格式完税证明。
7.拨缴职工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8.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9.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
10.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11.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用于法定公益事业的捐赠,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票据,如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等。
12.由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代收的且允许扣除的费、金,代收部门开具的代收凭据、缴款书等。
13.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
14.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5.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拆迁补偿费等非应税项目支出,取得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并附合同等凭据以及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利息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及12项费用需取得发票可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境内发生的支出(2)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对方需要缴纳增值税(3)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这12项支出必须要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1、银行收取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2、支付银行及其他单位的利息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专票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3、企业支出票据贴现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专票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36号)4、单位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的手续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
5、单位POS机手续费,向收单机构索取发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6、飞机等(火车票以外)退票费、手续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7〕90号)7、火车票退票费、手续费,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8、单位车的ETC过路过桥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5种税前扣除凭证特殊情况(出差补助、不征税、退票费、公用水电、丢失发票等)

15种税前扣除凭证特殊情况(出差补助、不征税、退票费、公用水电、丢失发票等)1.员工出差费用税前扣除凭证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与差旅费补助是两个概念。
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费用,如员工垫付费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销,要求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大部分情况下是发票)。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补助是对员工的额外现金补助,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不需要提供发票。
关于差旅费补助的标准由当地财政或地税等部门制定,标准内的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022.企业购买预付卡取得“不征税发票”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取得按规定开具的“不征税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3)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提醒:不是说“不征税发票”不能报销或税前扣除,购买购物卡取得“不征税发票”,仅仅是说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后续“花出去”了,购买或充值时取得“不征税发票”也是税前扣除凭证之一。
再比如: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部分,在货物劳务名称栏填开“不征税自来水”,在税率栏选择“不征税”,税额栏显示为“***”,可以作为水资源税支出凭证。
033.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需提供哪些凭证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借款利息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手续费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044.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统借统还业务的规定的利息支出需要开具发票对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支付利息方向统借方支付的利息支出,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凭发票在税前扣除凭证。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的标准。
招待费是指企业因接待客户、供应商或业务合作伙伴而发生的费用,包括餐饮、娱乐、交通、礼品等费用。
税前扣除招待费的目的是希望鼓励企业开展商务活动,促进经济发展。
合理的招待费用可以加强企业与客户或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招待费扣除标准的确定对于公司的经营影响非常重要。
根据我国税务法相关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招待费用,以减少纳税负担。
目前,我国的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全额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招待费用的全额计入费用,以减少应纳税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全额扣除招待费用,但是企业需要对招待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把关。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招待费用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存在虚假招待费用、超额招待费用等情况,将会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缴税款。
因此,企业在享受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政策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招待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招待费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招待费用的合理支出。
总而言之,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对于企业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该政策的实行旨在鼓励商务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然而,企业在享受该政策的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招待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以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同时,税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税收的公平与公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在实际过程中,许多财税人员认为,要扣除,就得要有正式发票(税务机关监制或授权印制),没有正式发票的,则不能税前扣除。
实际上有些税前扣除项目不需要正式发票,而只需要内部凭证,仅仅要求纳税人能够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而不是实际支付的适当凭据就可以税前扣除。
在此,笔者归纳以下几种类型,与大家共同学习、商讨。
不妥之处,请与本人联系。
工资、奖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准予扣除。
纳税人应制订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中应明确工资薪金总额范围并正确归集.《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社保费用、工会经费公司提取的社保、工会经费上缴,取得社保缴费凭证、《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该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应凭合法的适当凭据从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根据列入职工福利费范围支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扣除的适当凭据,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类似的还有如以货币形式按标准发放职工的各项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救济费、安家费、葬费、抚恤费、探亲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社保。
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
需要提醒的是,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的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企业向银行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为两年,利息按月计算,到期一次性付清,企业按期预提。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需提供相关的借款协议证明有关利息金额计提正确即可,而毋须提供也不可能提供其他外部凭证。
财产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如企业的库存商品盘亏、霉烂、现金被盗等情形。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文件规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须报经税务机关审核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
企业提供的资料主要有:(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二)资产盘点表;(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六)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由资产拥有的国资委出具的资产处置证明;其他企业资产所有者出具的资产处置证明的监控;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报备内、外部证据的监控。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支付违约金根据增值税规定中对价外费用的界定,销售支付的违约金,不是价外费用,也不属于征收流转税范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违约支出,不需要取得发票,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具体的依据应包括: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发票或收据。
罚款支出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罚款不涉及具体纳税行为,因此无法取得正式的发票。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也不得扣除。
农民取得的农作物损坏补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079号)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由纳税人支付)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个人在取得此收入时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不需要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可以凭赔偿协议与付款凭证进行财务处理。
自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企业自建厂房,材料自购,现工程结束,要转入固定资产。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只有发生有偿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或者提供劳务的行为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纳税人自建的行为不属于有偿转让,也就不属于营业税的课税范围,因而相关的自建行为也就不需要开票,纳税人可以凭借自购材料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并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接受捐赠的资产计提折旧接受赠与方接受赠与的不动产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接受捐赠收入组成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在计税价格的确认上,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未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的资产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准则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后,由于尚未取得工程款发票,因此公司计提的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待工程决算并取得发票后,才能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将所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支付给境外企业的劳务费用如果设计行为全部发生在境外,则不需要在中国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因此不需要正式发票。
不过,应提供外汇管理局提供的支付外汇证明、合同等。
纳税人计提六类准备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与生产经营有关且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截至2009年12月底,企业按规定计提的下列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证券行业按照以下规定提取的证券类准备金和期货类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缴纳或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准予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准予税前扣除。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准予税前扣除。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0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规定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税前扣除。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税前扣除。
准备金是纳税人所得税申报时的主要纳税调整项目,纳税人要关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即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但是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允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应及时调整,以避开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目前除上述6类准备金外,其他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均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