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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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严格劳务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管理办法有效实施,优化各工程项目劳动力资源配置,完善劳务管理体系,保证作业层管理扎实,稳定有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分公司设立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负责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一分公司部门职能分工工程科下设劳务管理专职人员,主管劳务管理工作;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分项目部本办法的实施,具体职能分工如下:工程科: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施工现场劳务的协调与调配;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劳动厅及总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预算科:负责劳务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以及劳务结算引起的纠纷的处理;财务科: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工程科: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二项目部职能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务用工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二、劳务作业分包管理程序一劳务作业队伍与劳务作业班组储备与选定劳务作业队伍班组的选定采用劳务招标形式,劳务招标具体由公司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指导、监督,并进行相关资料的备案,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实施;1、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为确保各工程项目的劳动力需求,确保特殊季节的正常施工,各级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应广泛收集劳务队的信息,并对其进行筛选,对技术力量强、无不良记录的劳务队,建立分作业工种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以供在劳务招标时选择;对业绩良好的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班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制度和办法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工程科,下设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劳务招标由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配合;评委由分公司、项目部双方相关专家领导组成,工会监督;选定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班组的标准:①劳务队长及班组长人品要好;②技术工人的实际操作水平高;③队伍及班组的管理水平好;④有一定的经济实力;⑤作业人员的证卡持有率达80%以上;⑥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持有证卡率100%;⑦从事过同类型工程劳务作业;3、劳务招投标具体要求见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附件一;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管理1、在通过招标或议标选定劳务作业队伍或班组后,在队伍进场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其作业详尽内容、进度、安全文明、质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窝工的处理方式等要求,以及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的奖罚办法;劳务分包合同评审由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并以会签的形式填写分包合同评审记录表,经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双方加盖公章报总承包公司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备案后生效;2、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分公司对分包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在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分公司必须评审后修订或者补充合同手续,并填写分包合同修订补充评审表;3、分公司必须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台账,由工程科设专人管理,对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程序形成的劳务分包合同,要报分公司公司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备案;4、劳务作业队伍进场后必须与其各作业班组签订书面劳务作业分包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及带领工资委托书,并报劳务公司和项目部备案;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单价、作业内容、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窝工处理办法以及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的奖罚办法等;5、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同时报身份证复印件、相片、资格证书、操作证书纸质及电子版,并形成花名册;合同内容必须明确:作业详尽内容、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窝工处理方式、对违章作业处置办法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报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备案;三劳务作业结算管理1、根据分公司的具体要求及时开具施工任务书,报相关人员验收,按月结算工程量,经审核后报分公司及劳务公司;2、劳务作业队伍负责人根据完成工程量按月给作业班组做结算,报项目部和劳务公司;3、作业班组长给作业人员如实按月开具工程量,做工资表,并如实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报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四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管理1、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根据劳务作业队伍或劳务作业班组的当月实际结算额,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做出对劳务作业队伍或劳务作业班组的付款计划,上报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合同和相关手续要求划拨到劳务公司账户;2、劳务公司劳务管理人员每月对各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队伍或劳务作业班组按劳务作业队伍、劳务作业班组及劳务作业人员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单价和付款比例提供的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表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劳务公司财务部将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打入本人工资卡,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的相关手续;3、项目部在项目结束后如实填写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表并报分公司,分公司每年年底对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以梳理,形成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表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备案;五劳务分包作业过程管理1、劳务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劳务作业队伍或劳务作业班组进场前向劳务公司和施工项目部提供拟配置本项目的劳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花名册、纸质一寸照片三张和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版、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作业人员的技能证书;2、劳务作业队伍或劳务作业班组进场后由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检、入场安全教育,并签订劳动合同,学习施工项目部的相关规定;3、劳务作业队伍或劳务作业班组进场后由劳务公司协助办理劳务作业人员的相关保险;4、在施工作业期间,由劳务公司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参加项目部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等培训及农民工夜校教育,作好记录并存档;5、在施工作业期间,由劳务作业技术、安全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参加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记录并存档;6、在施工作业期间为确保作业质量,组织“作业人员之间”、“作业班组之间”、“作业队伍之间”竞赛与评比,奖优罚劣;7、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8、分公司、项目部要按劳务分包合同要求及时准备作业条件,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按合同约定即时结算;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或采取安全措施;如作业场所或者作业环境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劳务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9、在施工期间劳务公司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分布地域,结合分公司特点,劳务公司派劳务管理人员组织、调配劳动力;对重点工程和影响比较大的工程由劳务公司派专人蹲点组织、调配劳动力;在特殊情况下出现劳动力短缺,由劳务公司组织自由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满足施工需求;10、劳务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由劳务公司和施工项目部对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做出综合评定,评定具体要求见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队资信评价管理办法附件二;11、总承包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情况进行检查;对劳务分包工作管理较好的分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进行表扬和宣传,并在年度公司先进评选中优先考虑;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未执行总公司、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的行为和事件严肃批评,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三、劳务纠纷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因合同履约、劳务价格、结算、工资支付、工伤事故等原因发生的劳务纠纷及劳动争议时,分公司和劳务公司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工伤管理条例积极协调处理,化解矛盾,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处理纠纷;要求各基层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保证金;附件:1、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2、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队资信评价管理办法二0一三年二月四日抄送: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附件1: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劳务招投标活动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劳务招投标是指:1工程的主体结构;2工程内外装修工程;3屋面工程;4大于2000平米以上的地面;5土方量大于1000M3的;6水电暖安装劳务总额10万元以上的;7专业架子工程劳务总额10万元以上的;8500M3以上的砌筑工程;9混凝土工程量1000M3以上的;10油漆面积大于5000M2的;11其它需要进行劳务招投标的工程;第四条:劳务招投标工作由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配合进行;公司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纪委或工会负责指导、监督;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建筑工程劳务招投标可以按整个工程项目招标,也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招标;第六条:进行劳务分包招标的工程,必须是公司已中标的工程;第七条:进行劳务分包招标的工程,必须明确项目经理;第八条:招标应具备以下材料:一工程施工图纸;二具体的工期要求;三明确的质量要求;四工程量清单;五招标的有效期六明确标底或标底的组成;七对投标者的要求;八明确招投标的形式;第九条:劳务分包招标可采取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在招标工程所在地或公司固定场所发布招标公告;二邀请招标:向三个以上劳务队发出招标邀请书;三议标,低于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可实行议标;四劳务总额1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使用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劳动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采用议标的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的配置与选择;第十条:招标的程序:一项目经理或工程所属单位向公司工程部劳务管理专职人员提出招标申请;二招标工程所属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或相关要求;三对外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四制作招标文件;五编制招标标底;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相关事宜交底,指导标书制作;七召开评标会议,确定中标施工队伍;八发送中标通知书;九签定劳务分包合同;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明确劳务招标的工程概况和劳务作业的详尽内容;二明确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三结合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明确需要承诺的内容;四明确投标书包含内容;五明确评标标准及打分办法;六明确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凡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劳务队均可参加投标;第十三条:参加投标的劳务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收到邀请书后,要提前确定所投标的劳务公司方可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资质证书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开户银行许可证六企业代码证七相应工程业绩证明八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应证件上岗证九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相应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第十四条:参加投标的劳务公司必备条件:一在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内;二不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内的,但具有同样资质及施工能力,相关备案资料经分公司、公司审核合格后符合要求,且无不良记录的的劳务公司,经审核符合合格劳务分包方要求的;第十五条:资格预审合格后,劳务队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招标书,并按约定时间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书要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十六条:投标劳务队不得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第四章定标第十七条:分公司在约定的时间组织评标;并当众宣布评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宣布标书内容,公开标底;采用综合标底的当场计算标底;第十八条:评标组成人员:公司一至二人、工程所属单位和工程项目相关专家等五人或七人参加;第十九条: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定:一投标报价50% 50分二施工方案或专业作业施工措施10% 10分三劳动力保障措施 10% 10分四投标人资信10% 10分五相关工程业绩10% 10分六答辩率5% 5分七标书质量5% 5分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废标:一未密封的;二逾期送达的;三主要内容不清的;四无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的;五投标者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六投标者自动放弃的;第二十一条:确定中标劳务队后,五日内由分公司发中标函并报公司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备案;第二十二条:中标者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与项目部或工程所属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第二十三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务招投标管理台帐,对每次劳务招投标的各项资料进行存档,同时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第五章监督第二十四条:劳务招投标的整个过程由公司工程科和纪委或工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投标和中标有权作废;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属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与公司劳务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劳务招投标综合评定表年月日评标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山西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劳务队资信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使用劳务队伍的管理,规范公司劳务队资信评价工作,引导劳务队进行有序竞争,切实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劳务队的评价管理;第三条:劳务队伍资信评价结果是公司选择劳务队伍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劳务队伍资信评价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是劳务队伍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分公司对劳务队伍的资信评价工作;第六条:分公司及项目部负责汇总、统计公司劳务队伍资信评价资料,定期公布劳务队的资信评价信息,在项目竣工后向公司劳务管理专职人员报送本单位使用劳务服务评价信息;第七条:劳务公司负责向各分公司及项目部提供投标劳务队伍资信信息,使其在投标过程中运用综合评价结果,使其发生效力;第三章评价内容和方法第八条:资信评价工作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以保证评价信息客观,公司工程科劳务管理专职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劳务队伍资信评价,将劳务队伍资信信息向相关部门发布;分公司负责劳务队伍资信档案的建立;第九条:评价范围为在建和竣工移交一年以内所有工程的劳务队伍;第十条:分公司进行资信评价要严肃、客观、全面、公正,对本单位的评价结果负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一条:对资信评价综合排序前五名的劳务队伍,在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评价结果公布之日的时间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时,按照资信评价结果加分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内,否则不予加分,第一名至第五名的加分值分别8、7、6、3、2分涉及项目工程投标的评标方案非最低价中标者;对综合评价在后五名的劳务队伍,给予黄牌警告,在下次评价结果公布前,原则上不能竞标;第十二条:鼓励劳务队伍积极参与工程的抢险救灾,对积极参与工程抢险救灾等作业突出贡献及积极参与零星配合工程的劳务队,各项目部将主要事迹及加分值报至分公司,在资信评价中根据队伍具体做出贡献额外予以加分奖励,奖励分值为5—10分;第十三条:劳务队伍的资信评价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具体见附件;一、履约情况10分二、施工质量30分三、安全文明施工15分四、施工工期15分五、内业资料管理5分六、有无集体上访及围堵事件15分七、质保期服务及临时工程配合10分第十四条:评价结论分三级:A级资信优良、B级资信合格、C级资信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结论定级的分数界定如下:A级:年度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B级:年度得分在60分~85分之间不含85分;C级: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第十五条:当劳务队伍发生以下行为时,该劳务队伍资信评价直接认定为C级;一因劳务队伍原因造成或发生死亡事故;二因劳务队伍原因造成或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三未经协调,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恶意投诉的;第四章评价结果及应用第十六条:在劳务招标时,资信评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资信较好的劳务队伍;第十七条:在评价有效期内被评为C级不合格的劳务队伍经公司批准,在该评价周期内,任何分公司不得录用;第五章附则本办法由分公司劳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解释;劳务费月份结算书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劳务公司:劳务班组:作业内容:结算金额:施工单位公章:劳务公司公章:项目经理:负责人:承办人:委托人队长:年月日劳务费月份结算书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分包队伍:施工班组:作业内容:结算金额:分包单位章:施工班组章: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工程项目名称:年月日劳务队班组信息表现场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现场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劳务队作业综合评定表劳务分包考核评价表考评单位:编号:劳务分包合同评审修订记录表评审单位:编号: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表单位项目名称盖章单位:人、万元。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分包人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使用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

第三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派遣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从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和管理手续,承诺在合法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不得从事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签订和变更、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第六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第七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一)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名字、性别、年龄、号码等身份信息;(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工作内容;(三)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四)劳务分包合同的期限及终止条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当依据双方商议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期限履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确实发生无法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议解决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原因或者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引言劳务分包是一种雇佣关系的形式,雇主将部分工作任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执行。

劳务分包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也带来了管理上的挑战。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管理范围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适用于进行劳务分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它涵盖了劳务分包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要素,以确保劳务分包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组织机构劳务分包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劳务分包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

该管理机构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以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四、劳务分包程序1.分包需求确认:雇主部门确定需要分包的工作内容,并编制相关分包需求文件。

2.分包申请:雇主部门向劳务分包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或电子化的分包申请,包括分包范围、工期、报酬等详细信息。

3.分包筛选:劳务分包管理机构根据雇主部门的需求,在分包供应商中进行筛选,并制定分包供应商库。

4.分包招投标:劳务分包管理机构根据雇主部门的需求,向符合条件的分包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并组织招标工作。

5.分包合同签订:雇主部门与中标分包供应商签署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分包管理:雇主部门对分包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按合同要求履行。

7.分包验收:雇主部门对分包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8.分包付款:雇主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向分包供应商支付分包报酬。

五、劳务分包管理要求1. 合同管理雇主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同应包含工作任务、报酬、工期、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供应商管理劳务分包管理机构应建立供应商库,并对分包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劳务分包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予以淘汰。

劳务分包结算台账

劳务分包结算台账

劳务分包结算台账劳务分包结算台账1. 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作模式,指的是建造项目或者工程项目中的某些特定工作环节,由总包方将其委派给分包方进行承包。

为了确保各方的权益,需要建立劳务分包结算台账。

2. 劳务分包结算台账的作用劳务分包结算台账是用于记录和管理劳务分包合同中的详细信息,包括分包方提供的劳务内容、工作量、价格、支付情况等。

它的主要作用如下:- 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 提供完整的工作记录,便于结算和查证;- 为纠纷解决提供证据支持。

3. 劳务分包结算台账的内容劳务分包结算台账应包含以下内容:3.1 分包合同信息- 分包方名称、连系方士;- 总包方名称、连系方士;- 分包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分包款项的支付方式和安排。

3.2 劳务工作记录- 每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工作的实际工时和人力投入;- 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

3.3 资金结算记录- 分包款项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每次支付的款项来源;- 延期支付或者罚款情况的记录;- 分包款项的结算方式和账户。

3.4 异常情况和变更记录- 分包工作中浮现的问题和延期的原因;- 变更合同内容和付款方式的记录;- 纠纷解决的过程和结果记录。

4. 附件- 分包合同的复印件;- 劳务工作书;- 分包款项支付凭证;- 异常情况和变更记录的相关文件。

5. 法律名词及注释- 分包:在劳动合同中,指委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

- 总包:在劳务分包中,指委派分包方进行工作的主体。

通过劳务分包结算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可以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得到真实可信的记录,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和信任。

同时,也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附: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分包合同复印件;2. 劳务工作书;3. 分包款项支付凭证;4. 异常情况和变更记录相关文件。

附: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分包:在劳动合同中,指委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以下称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各项目部。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协助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并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且取得劳务员上岗证的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收集并向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审核项目部提出的各阶段、各专业的劳务分包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四、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

五、审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起草的《劳务分包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六、组织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方及劳务队伍作业的各项管理。

七、及时向上一管理层级(必要时可向公司)反馈劳务分包方存在的问题。

八、审核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价款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责一、牵头编制项目部《劳务分包计划》。

二、审核劳务员收集整理的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四、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等相关事务。

五、审核劳务分包合同。

六、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培训及组织、管理交底第八条施工员职责一、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给专业工程分包方下达《施工任务单》,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务管理员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起草《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劳务及分包的过程控制与管理,及时、准确、有序地办理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减少经济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经济运行质量,更好的控制施工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依据原则1、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坚持“五不结算”原则,即:没有签订合同不结算,竣工验收不合格不结算,超出施工图数量的部分不结算,签字不齐全不结算,资料不齐不结算;2、按本办法管理的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由项目经理和公司成本部负责办理。

3、个人牵头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结算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订人或其书面委托人。

4、劳务公司及专业分包公司结算负责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人。

5、劳务及专业分包承包的工作任务必须经项目部及公司分管质量的领导现场验收合格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合格”意见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结算工程。

6、项目经理和成本部必须根据以下资料办理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1)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补充协议;(2)《工程竣工验收单》;(3)《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人需承诺申报的结算书不存在少算漏算、弄虚作假,并承诺在公司接收结算资料后对漏报少报项承包人视为优惠;(4)《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清单》、《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清单》、《签证单》、《工程量计算式》,所有签证单、计时工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律不得结算;(5)其它结算资料必须有项目相关人员的签字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认可,否则成本部人员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6)扣款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有分包队伍相关人员的签字,没有分包队伍签字的有照片附后)进行扣除。

(7)过程进度款和最终结算款支付之前,劳务班组必须提供真实的足额的劳务人员工资表,分包单位需提供本次支付款项的全额发票,最后一次笔结算款需按结算金额开齐(含质保金);第二条、劳务及专业分包过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办理时间及流程1、过程进度款:(1)月进度付款模式:每月15日之前,项目部根据劳务及专业分包方上月实际完成工作确认累计已完工程量并报于公司成本部成本;成本部需去现场复核工程量及对应的合同单价确定当月产值,并在当月20日之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确定付款金额。

劳务分包的情况说明报告

劳务分包的情况说明报告

关于劳务分包工程的情况说明报告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项目部分工程由总承包,部分专业劳务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分包。

项目部分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当时我与劳务公司已达成了劳务分包工程的合作意向,但考虑到劳务公司增项增资未正式审批下来,又因开工初期工作主要为桩基工程,不在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内,所以我与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直至2012年2月才正式签订。

在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前,确实有些幢号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部分木工、钢筋工、泥工已参与工程施工。

这样,实际用工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在程序上确实存在问题,我司未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感谢贵站在检查中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切实纠正过来,我们也已督促劳务公司安排了专人负责施工日记、人员台账的填写,并加强了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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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账
年度) (2011年度) 年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合同备案编号 2011F20005186 2011F20004914 2011F20004376 2011F20003990 2011F20004425 2011Z20000759 2011F20002002
用工单位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 司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 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 司 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建筑面 积㎡ 3901
工程总价 (元) 663170 950000 900000
施工 人数 30 38 18 30 22 30 70
开竣工日期 2011.09.012011.10.30 2011.08.252011.10.31 2011.07.152011.09.25 2011.06.252011.08.20 2011.09.252012.03.02 2010.04.012011.11.01 2011.04.202011.06.20
工程名称 2011年顺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加 固(一标段) 北京奔驰2#3#厂房及涂装扩建工 程 北京奔驰1#厂房西扩工程钢结构 工程 昌平区2011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 工程楼房整体加固工程(四标段 昌八联12标平-回区间盾构掘进 工程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1#地03地块2# 楼结构工程 昌平区2010年中小学校安全工程 楼房整体加固工程
施工地址 第四中学 亦庄 亦庄 昌平区上苑中心 小学 昌平区回龙观 房山区 北京市昌平区平 西府中学
1200
300000 476000
7692 3118
1461680 465000
河南省京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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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2011年度)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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