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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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090512

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090512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洗钱风险,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进行划分,且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客户识别标准。

第二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和“以风险为本”的原则。

第三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根据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信息、客户交易信息等为依据。

判断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可根据客户的身份背景、资金来源、资金去向、经济状况、经营情况、购买产品的性质、缴费方式、客户提供资料程度、客户行为等定性、定量指标作为划定标准。

第四条公司客户洗钱风险划分为高洗钱风险、需关注洗钱风险和一般洗钱风险三个等级。

第五条公司各机构应对客户洗钱风险进行持续关注、动态识别,如本机构客户在业务活动中出现本办法中所列高洗钱风险、需关注洗钱风险情况的,公司应及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评级。

第六条高洗钱风险客户包括符合下列标准的投保人本人及其保单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一)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下列名单相同,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资金来源与下列名单相关的:(相关查询网址见附件)1、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2、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4、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二)有合理理由(下述7种情形理解为合理情形)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大小。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1、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2、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3、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4、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5、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6、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7、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
1.客户身份因素:考虑客户的身份、背景、国籍、居住/办公地点等
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客户的身份识别等级,从而决定洗钱风险等级。

2.行业特征因素:考虑客户所处的行业或行业组别,分析该行业或行
业组别是否容易受到洗钱活动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洗钱风险等级高的行
业或行业组别。

3.交易特征因素:考虑客户的交易细节,包括交易规模、频次、帐户
开关、汇款方或接收方金额、交易地点等,从而确定风险等级。

4.客户风险评估因素:根据客户的历史行为和风险评估分数,以及与
客户有关的其他调查信息,确定客户/帐户的洗钱风险等级。

5.监测和调查因素:通过监测和调查客户交易行为,特别是与疑似洗
钱相关的交易行为、安全及调查事件等,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确定和确认。

6.反洗钱法律法规因素:考虑政府及相关机构颁布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为客户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的确定提供法
律法规依据。

总之,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主要是基于对客户身份、行业、
交易、风险评估、监测调查和法律法规等综合因素的考虑,以实现对洗钱
风险的评估和管理的科学和有效。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在金融领域,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随着国际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中,对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尤为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探讨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标准。

一、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定义在金融业中,高风险等级客户通常指的是那些有较高潜在风险的客户。

这些客户可能涉及跨境交易、大额现金交易、政治人物、国际商业人士等。

由于其交易性质的特殊性,这些客户往往更容易受到洗钱等违法活动的影响。

二、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标准1. 交易性质对于涉及跨境交易、大额现金交易、高频交易等特殊交易性质的客户,往往被认为是高风险等级客户。

这类客户的资金流动性较强,容易被用于洗钱等违法活动。

2. 客户身份政治人物、国际商业人士等身份特殊的客户,往往具有较高的公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因此其交易可能存在更大的潜在风险,也应被划分为高风险等级客户。

3. 交易金额按照相关规定,大额现金交易往往被视为高风险交易。

金融机构应当对大额现金交易的客户进行更严格的监控和风险评估。

4. 交易频率高频交易客户也往往被视为高风险等级客户。

由于其交易频率较高,可能存在更多的洗钱风险。

5. 客户来源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其交易往往也具有更高的潜在风险。

金融机构应当对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进行更加严格的反洗钱审查。

以上是对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的一般标准,不同的金融机构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划分标准,但总体来说,以上几点是比较普遍适用的。

三、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对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金融机构在进行反洗钱工作时,对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尤为重要,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标准,才能更有效地降低洗钱风险,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客户洗钱风险程度,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高可疑交易识别效率,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客户的账户涉嫌洗钱风险或恐怖融资活动的要素和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客户”包括在本行开立账户的个人和单位客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支行。

第五条客户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基本原则。

严格依据本办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等资料,在综合考虑和分析客户的地域、行业、身份、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交易目的、交易特征等各类因素及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二)审慎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各部门、支行应当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结合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标准,客观、严谨地进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三)持续性原则。

及时掌握和分析影响客户风险判断的各相关要素的动态变化情况,定期结合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的动态变化情况,适时地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四)信息保密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及评定情况属内部保密信息,全行人员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六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目标:(一)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本行客户洗钱风险程度。

通过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程度的合理划分,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风险控制程度进行全面和持续的了解和控制;(二)预防和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第四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专门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情况、账户属性,所涉及地域、行业、业务、交易特征等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客户(A类客户)、一般风险客户(B类客户)、低风险客户(C类客户),并在柜台系统内给予相应的标识。

第六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以下标准对客户或者账户进行划分:高风险客户划分标准:(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二)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三)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四)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的;(五)被列入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的;(六)客户为我国政要或者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员;(七)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八)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九)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不真实,有伪造、变造嫌疑的;(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疑交易特征且被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交易行为,经过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行为及相关客户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十一)其他经分析、识别后被认为存在较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规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规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规则什么是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随着现代金融业务的复杂化和交叉性质的加深,利益的驱动和手段的多样化使得洗钱犯罪日益高发,防止洗钱犯罪成为全球金融业、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不得不关注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反洗钱评定机构应运而生。

反洗钱评定是金融机构定期对客户风险实施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旨在减轻和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风险。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对金融机构的客户实施全面评估并给予适当的风险等级分类,以确定其客户可能涉及的传统腐败可疑行为、洗钱风险、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等。

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决定客户在金融机构中可接触到的服务、开通的功能以及适当的预警机制等的基础。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规则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需要一套标准化的规则,其核心思想是明确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等级分类及其对应的控制措施。

评定方法被定为以客户的商业模型、性质(例如公司或个人)、活动、客户所在地和时区(特别是跨国业务)及行为规律的特征、对人员的背景调查、监管要求和其他方面的考虑,利用金融科技、风险偏好分类、行为偏好分类、资信评估和特殊领域的经验来构建一组保密的算法模型,以确定客户的风险等级。

当然,在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中,除了算法模型之外,还需要金融机构的员工作为参考,如调查员、与客户合作的人员和业务主管等,他们积累的实战经验能够作为风险控制的参考和支撑。

具体评定的规则包括:一、客户身份和评估指标评估前需要确认客户身份,并验证其与私人财产来源的关系。

评估的指标有:客户基本信息(年龄、姓名、职业等)、客户的业务、财产、交易对象以及财产来源等方面的信息。

二、客户交易活动评定客户的交易活动,包括:1.关注往来账户,对资金存取和转移的频率、金额以及资金付款方式等进行评估;2.检查财务交易,需进行符合身份信息的监管;3.确认收益来源,评估收入风险的来源及合法性;4.关注交易通道,这也是评估客户风险的关键指标,包括常规交易、异地交易、虚拟身份交易、频繁交易和线上交易等。

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办法

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办法

ⅩⅩ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以下简称“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所办业务、所处行业、所从事职业、客户交易规律等因素,为其划分风险等级,同时予以持续关注、适时调整,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范围为我行所有单位及个人客户。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对客户的客观评价,必须全方位了解客户特点或其账户、交易属性,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谨慎客观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二)持续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持续关注客户基本信息及账户变化情况,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1—(三)保密性原则。

各级人员应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总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结合全行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指导和培训;(三)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检查;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相关系统功能的开发、维护工作。

总行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负责组织本条线“了解你的客户”工作,配合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

第七条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可按照总行的相关规定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要求,组织本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并做好持续跟进;分行信息技术部协助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客户行业等判断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所必须的关键要素进行筛查、甄别及后续客户风险等级的统一调整等;分行—2—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应认真实施“了解你的客户”,配合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调整等日常工作。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 加强客户风险管理, 防范洗钱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机构。

第二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条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客户资料提交的齐全情况,客户身份资料的提供与更新情况, 对客户的回访或了解识别情况, 身份识别次数、业务来源区域和客户的性质等信息飘别出风险客户。

第三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在对客户的实际了解及相关资料核实的基础上, 结合我司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 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划 分标准, 将客户分为四类等级进行风险管理:
(一)危险客户;
(二)高风险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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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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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我行客户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客户风险管理的含义与条件
第二条分类监管。

反洗钱监管主体按照冼钱风险水平将监管对象分类,对不同洗钱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实施不同强度、不同侧重、有差别的监管。

第三条通过分类的实施,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实践基于风险的反洗钱方法,让风险管理成为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内在动力。

第四条建立冼钱风险评估体系是监管部门运用风险监管方法的必要条件。

完备的冼钱风险评估标准在事前就可以明确告知金融机构应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行为。

第三章客户的分类
第五条 XXX支行的风险划分标准应报送总行。

依据企业和个人的行业分类以及他的注册资本和当年的销售收入等各项指标的确认大致按对全年发生交易额在200笔以上金额5 00万元以上的进行分类具体是:
1、交易金额500万元一一15OO万元的实行一般监控;
2、交易金额1500万元一一3000万元实行重点监控;
3、交易金额3000万元一一5OOO万实行强制监控;
4、交易金额50O0万元以上的一笔笔进行监控。

第六条我行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七条我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l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第八条我行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我行对所有办理支取人民币单笔5万元、存入人民币20万元的客户进行分类登记《大额现金支付备案登记簿》。

第十条可疑交易的判定往往不能简单地从交易性质、金额、流向和频率等交易记录中直接得出,而需要金融机构根据客户身份以及职业或经营背景、履约能力、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交易性质、流向、频率和金额等交易记录,做出交易是否确实可疑的合理判断。

第十一条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存款账户。

金融机构为单位客户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第十二条统一要求识别客户身份,为客户提共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金融服务时,要求在交易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情况才要求识别客户身份。

第十三条完整登记包括:个人的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件有效期限限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注册次本、法定代表人或负现人姓名、经营范围、股权结构、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限、税务登记号码等。

第十四条作为反洗钱义务的主体的应当依照反洗钱法的规定对所有事项包括:1、加
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

2、规范完善制度,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

3、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全面提升我行员工反洗钱工作水平。

4、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

5、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

6、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XX支行反洗钱领导组负责解释,制定、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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