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购付汇核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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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业务审批流程图

外汇管理业务审批流程图
3.已出口报关并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单证:(1)申请对外退赔报告;(2)出口合同;(3)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4)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正本或税务部门签发的未核销证明或补税证明;(5)加盖海关"验讫章"并证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4.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6.超比例超金额佣金审核业务流程图
7.出具"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流程图
9. 进口延期付汇登记审核流程图
F-2-1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图
1.对外付汇进口单位登记、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简称"名录")审核业务流程图
2."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简称"黑名单")审核业务流程图
3.贸易进口付汇备案审核业务流程图
3.居民个人售付汇管理(自费出国留学)审核业务流程图
4.境内居民个人售付汇管理(自费留学外其他售付汇)审核业务流程图
5.境内居民个人外币现钞帐户存款汇出境外审核业务流程图
3、除投资类专用账户外,其他三类专用账户在开户后10个工作日内汇入的资金应不低于核定限额的30%,否则开户银行应予以关闭。
3、股权转让结汇及购付汇
说明: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向外方转股,应收取外方经外汇局核准的人民币,特殊情况境内机构需保留外汇的,上报总局审批。
6.《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审核业务流程图
7.境内机构提取外币现钞审核业务流程图
8. 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户审批业务流程图
10.远期收汇备案业务操作流程图
经常项目非贸易业务流程图

{企业管理流程图}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企业管理流程图}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企业管理流程图}进口付
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
项目内容
提供材料
尚未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
1、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
2、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
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备案表;
4、银行出具的收汇水单;
5、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项下付汇核销管理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备案表;
4、进口货物报关单;
5、银行出具的收汇水单;
6、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7、中国电子口岸 IC 卡。
报关单上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付汇核销管理
对于2002年5月1日以后的进口报关单,或者2002年5月1日以前的进口报关单但报关单“免征”栏注明为“照章”的,核销时须审核: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备案表;4、中
国电子口岸 IC 卡。
转口贸易项下付汇核销管理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4)货到汇款:商业发票、中国电子口岸IC卡、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
核销管理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备案表;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凭证。
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主要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3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订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

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11.其他相关法规。

申请材料1.《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

2.境外放款协议。

3.放款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4.《人民币境外放款存量情况表》(内容包括:人民币境外放款余额及逐笔明细信息等)。

5.放款人与境外借款人股权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6.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主要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4.其他相关法规。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重点说明资金汇出需求及安排等内容)2.《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外资项下银行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外资项下银行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外资项下银行操作指南1目录第一部分 FDI1.FDI前期费用汇入2.资本金账户业务3.资产变现账户(中转外)4.减资付汇5.转股付汇 (外转中)6.清算付汇7.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付汇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业务9.FDI项下保证金账户使用第二部分 ODI1.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付汇3.境外投资债权投资回收入账4.境外投资增、减资、转股收付汇5.境外直接投资清算收汇6.境内机构境外放款收付汇7.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居民个人购付汇核准注:从操作来看,对于FDI,ODI业务,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主1因时间所限,本目录所涉及任何专业名词,如不能理解,请自行互联网查询。

要提供控制信息查询功能,无需银行在该系统中做任何录入操作,本文所指“业务系统”主要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外汇账户申报系统等。

FDI一、FDI前期费用汇入前期费用登记的业务编号是以“12”开头的20位业务编号。

银行需凭此业务编号、主体代码、验证码,通过控制信息表查询功能,查询控制信息,包括本行尚可开立账户数量、跨境流入总额度、尚可流入额度等。

账户开立及资金入账不能超出额度控制。

银行在上报前期费用账户开、关户信息及资金流入后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时需填写“12”开头的前期费用登记业务编号,以实现交易数据与协议信息的正常关联。

办理入账申报时应重点关注交易编码“602012(筹备资金汇入)”。

银行办理前期费用资金结汇业务后,系统须通过接口程序采集到账户结汇信息,产生前期费用账户内资金结汇数据,银行在业务系统中相应的业务编号栏填写“N/A”。

银行办理前期费用账户资金付汇业务后,系统通过接口程序采集付汇数据,产生账户付汇数据,银行须在业务系统中相应“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栏填写“N/A”。

二、资本金账户业务外商直接投资的业务编号是以“14”开头的20位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

银行凭企业提供的协议办理凭证的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主体代码、验证码,通过控制信息表查询功能,可以查询到企业外汇登记流入控制信息,包括尚可流入金额、尚可划入金额、账户内资金使用金额。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主要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3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订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

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11.其他相关法规。

申请材料1.《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

2.境外放款协议。

3.放款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4.《人民币境外放款存量情况表》(内容包括:人民币境外放款余额及逐笔明细信息等)。

5.放款人与境外借款人股权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6.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主要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4.其他相关法规。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重点说明资金汇出需求及安排等内容)2.《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资本项目下对外支付的名目

资本项目下对外支付的名目

1.外商直接投资
(1)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2)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3)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资金汇出
(4)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境外直接投资
(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
(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款;
(3)境内机构境外放款
(4)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投资;
3.跨境担保
(1)内保外贷付款
(2)内保外贷担保款支付
(3)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后不良资产对外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备案登记)
4.证券投资
(1)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
(2)中央企业境外金融衍生品收益支付
(3)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
(4)QDII
5.非银行金融机构
(1)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方股东向外方股东转让股权结汇核准;
(2)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方股东减(撤)资购付汇核准
6.个人外汇业务
(1)移民财产转移
(2)继承财产转移
(3)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doc221页)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doc221页)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目录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1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11.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11.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41.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51.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调减或取消备案/审批71.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81.6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9第二部分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11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11一、跨境信贷业务112.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112.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132.3财政部门和银行外债登记182.4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212.5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222.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242.7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252.8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管理282.9内保外贷注销登记292.10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302.11外保内贷履约款结(购)汇312.12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322.13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332.14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342.15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36二、证券投资管理业务373.1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373.2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383.3境外上市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93.4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变更登记403.5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403.6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变更(注销)登记413.7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423.8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43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业务434.1非银行金融机构主体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434.2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初审444.3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管理464.4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47四、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管理475.1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475.2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505.3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505.4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52五、格式文本X例53表1 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53表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55表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表58表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产品信息登记备案表60表5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60表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备案表63表7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信息备案表64表8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申请表65表9 境外上市登记表67表10 境外持股登记表70表11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72表12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73表13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76表14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表77表15 (机构名称)年度外汇业务经营情况报告81表16 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82表17 境内机构外债变动反馈登记表83表18 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集中登记逐笔月报表(参考格式)84表19 内保外贷业务违约暂停条款限制豁免确认书85表20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申请表86表21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月报表87第三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88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89六、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896.1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896.2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906.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926.4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946.5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变更986.6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996.7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1006.8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1016.9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1016.10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1036.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1046.12直接投资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1066.13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1086.14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1106.15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1116.16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1136.17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1146.18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1156.19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原币划转1166.20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1176.21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1186.22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资金汇出1196.23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1196.24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1206.25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1216.2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汇汇出1226.27境内直接投资(含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利润汇出123七、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1247.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1247.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1257.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1267.4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1277.5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1287.6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1307.7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1317.8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1317.9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汇回1327.1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1337.11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1337.12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和结汇1347.13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1357.14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1357.15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1367.16境外放款资金汇出、汇回入账137八、外债、跨境担保和国内外汇贷款业务1388.1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1388.2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提款入账1408.3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结汇1408.4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还本付息1428.5外债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1438.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套期保值履约交割1468.7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收入及结汇1468.8受让境内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取得的收益对外购付汇1478.9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变更)登记1488.10外保内贷登记1508.11内保外贷项下履约款购付汇及收结汇1518.12外保内贷项下担保履约款入账1528.13担保费收付1538.14金融机构为境内非金融机构开立、关闭国内外汇贷款账户1538.15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的支付与结汇1548.16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还本付息156九、证券投资业务1579.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主体信息(变更)登记1579.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主体信息(变更)登记1589.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589.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619.5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或分红派息资金汇出或再投资1639.6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649.7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结汇待支付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659.8境内股东境外持股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679.9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689.10境内个人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1699.11XX基金内地发行销售登记及变更登记1709.12XX基金内地发行销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719.13内地基金XX发行销售登记及变更登记1729.14内地基金XX发行销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739.15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登记1749.16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1749.17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176十、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17710.1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账户开立17710.2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利润结汇17810.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汇兑178十一、数据报送179十二、格式文本X例179表1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179表2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二)186表3 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187表4 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189表5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191表6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193表7 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196表8 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197表9 XX基金内地发行信息报告表199表10 内地基金XX发行信息报告表200表11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信息报告表201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X围:第一类是相关法规明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

汇发(2009)24号_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9)24号_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闭窗口关键词设置书签打印下载正文字体[小中大]【颁布日期】2009.06.09 【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2009.08.01 【分类号】417011200904【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综合类【颁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号】汇发(2009)2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行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境外企业后续融资渠道,规范对外债权的管理与统计,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放款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以下简称“放款人”)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

境外放款也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经批准设立并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二、放款人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境外放款涉及的额度核准、登记、专用账户及资金汇兑、划转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三、境内企业从事境外放款,应遵守本通知及其他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外汇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境外放款实行余额管理,境内企业在外汇局核准的境外放款额度内,可一次或者分次向境外汇出资金。

境外放款额度有效使用期为自获得外汇局核准境外放款额度之日起2年。

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展期申请。

五、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的3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中方协议投资额。

如企业确有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由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

六、放款人可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

七、放款人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足额到位;(二)放款人与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发现外汇违规情节;(三)放款人历年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均经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且参加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评级为二级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四)经批准已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运作正常,未出现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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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包括固定回报)购付汇核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书面申请(说明合作合同约定偿还外方投资的规定、偿还金额、偿还投资所属年度、是否以自有外汇支付、若购汇其购汇的人民币资金、售汇银行、是否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等事项);2、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3、经批准生效的合作合同;4、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5、企业董事会关于偿还外方投资的决议;6、若以利润形式收回投资应提供利润产生年度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7、申请之日所有外汇账户余额对账单;8、偿还外资所属年度的审计报告;9、税前回收投资或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款回收外方投资的,应提供主管财政部门的批复;10、外方投资者通过提取合作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而先行回收投资的,如合作企业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和外方股东贷款的,外方投资者应提供由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担保函;如合作企业的债务仅为外方股东贷款的,由外方股东出具对合作企业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函。
《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变动核准
1.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方所得资金购付汇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向投资各方分配剩余资金的方法及依据、实际汇出数额的计算方法、税务情况等);2、商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企业到期应清算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原件和复印件;4、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供商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申请前一日银行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7、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9、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1.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转让购付汇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方企业的出资进度、出资账户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转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后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原件和复印件;6、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原件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8、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或中介机构的纳税凭证;9、申请前一日购买股权方相关外汇账户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10、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2.2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外方股东减(撤)资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申请报告;2、公司董事会关于外方股东减(撤)资决议;3、中国证监会、商务部门同意减(撤)资的批复文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5、申应出具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完税凭证。
1.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减资购付汇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申请报告(说明减资原因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商务部门同意减资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4、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企业董事会关于减资的决议原件和复印件;6、申请前一日外汇账户余额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号)。
2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外汇资本金变动核准
2.1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股东转让股权购付汇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申请报告;2、转股协议;3、中国证监会、商务部门同意转股的批复文件;4、受让方当期所有外汇账户银行对账单;5、外方若有转股收益,受让方应出具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完税凭证。
流程图序号11_1_2适用事项:11.1.2承办部门:资本项目科
联系电话:68058420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购付汇核准流程图
企业向外汇局提出资金汇出境外申请
材料审核
审核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行政许可,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以及申请材料是否合格
受 理
审查
审批表序号11_1_2适用事项:11.1.2承办部门:资本项目科联系电话:68058420
《关于外销房转内销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批复》(汇复【2000】246号)。
4非居民境内房产交易资金汇出核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汇资函字第188号)。3、《关于授权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股、清算外汇业务的通知》(汇发【1999】397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5、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6、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行政许可项目序号及名称
实 施
机 关
设 定
依 据
办 理
依 据
具 体
业 务
办 理
期 限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 或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3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回购境外上市股份的资金汇出核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回购说明(包括回购资金来源、回购时间安排、股东大会决议、拟选择开户银行等);2、购付汇申请或资金汇出申请;3、境外开户申请;4、公司承诺函(承诺向外汇局所申报材料属实);5、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6、《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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