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公务接待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所需而组织的,接待来宾参观访问、考察交流、座谈洽谈等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般会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接待对象的范围:明确接待对象的类别和资格条件,例如领导干部、国内外代表团、来自其他单位的来访人员等。
2. 接待类型:包括参观访问、考察交流、座谈洽谈等不同类型的接待活动的规定和流程。
3. 接待程序:包括接待事项的准备、安排和执行等具体步骤,如接待计划的制定、接待人员的安排、场所的准备、接待流程的安排等。
4. 接待经费的管理:明确接待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和标准,规定报销手续和审批程序,并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
5. 接待礼仪和规范:明确接待人员的行为准则,包括着装规范、礼仪规范、接待礼品的赠送和接待的礼仪仪式等内容。
6. 接待效果的评估:建立接待活动的评估机制,通过受访人的反馈、接待活动成果的考核等方式对接待工作进行评估。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三篇)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机关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机关公务接待应遵循勤俭节约、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廉洁自律原则,严禁违规送礼、公款吃喝等行为。
第五条机关公务接待应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和预算限额进行安排,合理控制接待规模和费用。
第六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应尽量选择与工作相关的场所,避免在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接待。
第二章接待方案的制定第七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接待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范围、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八条机关公务接待方案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明确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九条机关公务接待方案应提前报备有关部门,确保相关配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调整接待方案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报备有关部门。
第三章接待费用的安排第十一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安排,严禁超过预算限额进行接待。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根据接待方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礼品费等。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执行统一报销制度,不得私自报销或向相关单位要求报销。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公示,接待方案中应明确相关费用的公示方式和时限。
第四章收受礼品的管理第十五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方不得向来访人员收取礼品,也不得索要礼品。
第十六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收到礼品的,应及时予以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交或处理。
第十七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出现礼品超过规定值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宴请活动的管理第十八条机关公务宴请活动中,应遵循节俭原则,不得超标准举办宴会或宴请。
第十九条机关公务宴请活动中,应选择适当场所,控制宴请规模。
严禁在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宴请。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8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__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
一、目的与原则
本公司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效率,确保接待工作的透明
度和公正性。
所有接待活动均应遵循“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和任何形
式的私人化公为。
二、接待范围与对象
1. 公务接待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官员、合作伙伴、客户以及其他对企业有重要意义的来访者。
2. 接待对象应提前通过正规渠道提出访问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三、接待标准与程序
1. 接待标准应根据来访者级别、访问目的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相关
标准。
2. 接待程序包括接待申请、审批、安排、执行和反馈等环节,每一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负责
人和记录。
四、费用管理
1. 接待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超出预算部分需经过特别审批。
2. 所有接待费用应做到明细清晰,票据齐全,便于审计和监督。
五、纪律要求
1. 接待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
2. 对于违反接待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监督与考核
1. 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 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将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和个人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4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公务接待是指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的活动,是公务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以下是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全面解读,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的管理,维护廉洁政治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循依法、廉洁、规范的原则,服务公共利益,倡导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加强纪律约束,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正当、合理和公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标准等不同情况,科学确定接待方式、内容、规模、时间和地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宣传工作和交流合作,推动工作发展,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处理相关工作事务。
第二章接待对象的确定第六条接待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来访人员具有合法身份,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活动。
(二)接待对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人员或组织机构。
(三)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标准符合规定。
第七条接待对象应当提前确定,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工作需要进行甄别,不得滥接、乱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给予超标准的接待。
第八条对于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的重要情况,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和了解,确保接待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对于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的具体要求和需求,应当尽量满足,为其提供周到的服务和协助。
第三章接待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活动的组织程序和责任制,指定接待工作的专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接待活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层次特点,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明确接待方式、内容、规模、时间和地点。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4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效能,保障公务接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外宾客访问、重要合作伙伴接待、重要客户接待、重要会议接待、市领导接待及其他涉及公务工作需要接待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宗旨是以服务为中心,以公益为目标,以保障为前提,以简约为原则。
第五条所有使用公共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级组织、机关和单位应当建立自己的公务接待标准,符合本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接待用品第七条公务接待用品包括:接待场所、接待用餐、接待礼品、接待交通和接待住宿。
第八条公务接待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整洁的要求,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场所,也可以选择与公务接待对象有关的当地饭店、宾馆等。
第九条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以简略、节俭为原则,菜品可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酒水饮料应节制提供。
第十条公务接待礼品应当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进行选择,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交通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以经济、安全为原则,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旅馆,也可以选择符合标准的当地宾馆。
第十三条接待用品的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不得超出预算的限制,如需特殊事项,应当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接待费用第十四条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必须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按照合理合规的方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与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相匹配,严禁超标准接待。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合理预算,严禁虚报冒领。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包括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票据等。
第十九条严禁以公款接待的名义进行个人私人用途的费用报销。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一、总则机关公务接待是指机关单位依据工作需要,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在单位内进行工作安排、交流与协商的活动。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维护机关单位形象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制度。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2.公正公平。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节俭务实。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遵循节俭原则,合理安排接待方式和规模,杜绝铺张浪费。
4.文明礼貌。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注重文明礼貌,与来访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
三、接待范围与程序1.接待范围机关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来访人员、社会团体和机关单位的人员等。
接待的目的必须明确,与机关工作相关并具有合法性。
2.接待程序(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必须提前向机关单位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资料。
(2)接待安排:机关单位按照工作需要和接待目的,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
(3)接待实施:机关单位按照接待方案,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工作。
(4)接待记录:机关单位必须详细记录接待过程和结果,做到事实清楚、数据真实。
四、接待规格与礼仪1.接待规格(1)会议接待:根据会议规模和重要性,确定会议场所、设备和用餐安排等。
(2)用餐接待:根据接待人员的身份和需求,合理安排用餐场所和菜品。
(3)文化交流:根据接待目的,组织文艺演出、参观游览等文化交流活动。
2.接待礼仪(1)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得体,并保持良好的仪态和礼貌。
(2)接待人员应主动向来访人员介绍自己的身份和机关单位,并耐心解答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
(3)接待期间,接待人员应注重言辞得体,不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和个人攻击。
(4)接待结束时,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员表示感谢,并送上合适的礼物或纪念品。
五、经费管理与监督1.经费管理机关公务接待经费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待经费来源必须合法,并在账目上进行明细记录。
2.监督检查机关公务接待行为必须接受机关纪检、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在接待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并予以处理。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2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2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接待范围1、国家、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
3、经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
三、接待程序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各位局领导和各科室接到来客通知后,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请示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
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局长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宾馆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四、接待标准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每个季节的一般就餐标准灵活掌握安排。
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待。
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具体陪客人员原则上由局领导指派,陪餐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3、住宿:地厅级以上领导一般安排套间,县处级领导一般安排标准间,其他客人一般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
五、接待要求1、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饮料。
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
3、符合接待规定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宾馆食宿,市委、市政府另有接待标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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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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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煤业关于下发《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实现公务接待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塑造公司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山西省党政机关省内公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晋煤集团公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和《天安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了《朝阳煤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朝阳煤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朝阳煤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实现公务接待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塑造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安公司以上及行管部门、单位来访,严格参照《天安公司公务接待从简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从严控制随行人员。
集团公司及天安公司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单位原则上安排正职接待;副职领导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单位原则上安排相应副职接待;处室(部门)负责人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单位原则上安排相应部长接待。
第四条一般性接待,由牵头单位填写接待申请表,报请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重要性接待,需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单位接待部门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不能满足接待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在公司协议酒店并是市政府定点酒店。
第五条公务接待住宿严禁安排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豪华场所。
公司接待重要的企业客户、对公司发展有相当影响的来访者一般安排标准间。
除宾馆免费提供的房间用品外,不得额外配备其他物品,不得摆放香烟、鲜花、水果等。
同城接待不安排住宿。
第六条企业内部调研原则上不安排就餐,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在企业内部餐厅用餐,以餐厅当天饭菜为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酒店用餐的,原则上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开设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
用餐标准每人不超过100元。
第七条公务接待用餐应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严禁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使用本地产酒水,不提供香烟。
不得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公务活动出行应当严格执行用车标准。
根据活动内容、日程和乘车人数合理安排接待车辆。
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条公务接待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接待单位严禁借公务活动名义组织旅游或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第十二条接待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审批表、财务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朝阳煤业公务接待审批表
4
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公司行政办公室2015年5月22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