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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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制度

警察制度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或“值得借鉴”)我们常听到一句古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即通过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水平。

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我国的警察制度。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警察体制:自治型警察体制、集权型警察体制、非自治非集权型警察体制。

自治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没有全国统一的最高警察领导机构。

该体制起源于英国,目前美国、德国等国家采用这种体制。

集权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中央对全国警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警察组织内部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地方政府无权过问警察事务。

该体制起源于法国。

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实行。

非自治非集权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全国有隶属于中央政府的最高警察机关,中央警察机关在警察业务上有权对各地方警察机关进行领导和管理;同时地方警察机关又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我国就属于这种体制,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中国警察现在体制属于双重领导--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有什么事,大的,小的,好办的,不好办的,都安排警察去做。

极大的影响了警察的办案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形象。

为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高警察的业务能力,现行的警察体制有必要进行变革。

现在仅凭警察机构内部的有效运作,希望提高警察工作的质量是片面的。

因为警察机构是否能提高工作效益和效率,靠的是警察机构高度的责任心。

如何改变这种靠良心保证为真正的不可抗拒的动力,就需要依赖“公共选择理论”所描述的那样,让警察提供的服务进入良性的竞争状态,打破警察服务的国家垄断地位,允许社会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组织提供部分警察服务,使公众有选择更好治安服务的机会。

只有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才能真正迫使警察机构改变服务态度和科学地规划勤务。

当然,与其他政府公共机构相比,警察机构是强力部门,掌握着具有很大强制力的国家警察权和各种揭露犯罪、安全防范方面的技术手段,具有非国家警察不能履行的性质,由此能够允许社会其他组织经营的警察业务是有限的。

两国的警察制度和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是否有区别?

两国的警察制度和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是否有区别?

两国的警察制度和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是否有区别?近年来,许多国家的治安问题日益严重。

对于治安问题的解决,不同国家的警察制度和对待方式也各不相同。

本文将以中国和美国为例,探讨两国的警察制度和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是否有区别。

一、警察制度方面1. 中国的警察制度中国的警察制度主要是分级管理,由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等不同级别的警察机构分别负责各自辖区的治安工作。

此外,中国的警察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不断的职业提升,才能担任高级警察职位。

2. 美国的警察制度相对于中国的警察制度,美国的警察制度则更加注重地方自治。

美国联邦政府无法对地方治安问题直接进行干涉,治安工作大部分由各个州和城市的警察机构协调完成。

此外,美国的警察需要经过严格的招聘、培训和考核,才能进入警察机构工作。

二、对待治安问题方面1. 中国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中国以稳控为主的治安思路,以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采取集中整治、打击“三股势力”等方式,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在治安问题上,中国也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鼓励公民自我保护和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2. 美国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相比中国,美国警察对待治安问题时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采取了相应的先发制人和平抗议等方式,在保障人民安全的基础上,更多考虑到了个人自由的保护。

此外,美国也更注重人权保护和和谐解决治安问题,包括追求民主、言论自由等,更加注重平民与警察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结论综上所述,中国和美国警察制度和对待治安问题的方式都存在一定差异。

中国的治安思路更注重社会稳定,而美国则更加关注人权保护与个人自由。

这两种工作方式都有其优缺点,不同情况下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治安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国和美国的警察制度,以及两国在治安问题上的不同方式。

中日警察管理体制及事权划矣的比较与启示

中日警察管理体制及事权划矣的比较与启示

( 二 )中 日两国警察, 由国家警 察厅 统 一 管理 ,
日本 1 9 4 8 年建立 的警察管理体制开支大、效 所 以 日本 将 国家 警察 、地 方警察 中警视 正 以上 的警
率低 ,地方 警察 机关林 立 、各 自为政 ,未能充分 发 挥 维持治 安 的职 能 。1 9 5 4年 7 月 1日, 日本颁 布 了 官以及所 有负责 警察教 育培训 、信息通 信 、犯 罪鉴 定 的警察 都划 为 国家公 务员 ,合计 1 万余 人 ,其工
i l l 衔改 菅理 缓辜2 0 1 5 ・ 5
比较与研究
机关 的职能转变 了 、机关精简 了 ,如 1 9 8 3年将反问
谍 和对外 情报 的职责 移交 国家安 全机关 ,将 劳动改
制由 《 警 察法 施行 令 》等 政令 决定 。都 道府 县警 察 的警衔 比率 由总理 府令决 定 。二 是 国家警察 以及地 方 警察 中警视 正以上 的警官 ,均被划 为 国家公务员 ,
均有 设置 。不 同之 处表现 为 ,国家警察厅 、地方 管
警 官 的职 务 。二 是 1 9 4 8年 3 月 7日施 行 的 《 警 察
法 》在 中央和地方设 立 了体 现 民主化管 理 的公安 委
员会 ,建立 了 国家地 方警察 和 自治体警察 并存 的警 察 管理体制 。三是将 维护公 共安 全和秩 序 的人员 分 为警察 、消防员 、入境警备官 、海上保 安官等 4类 ,
改革 开放 以来 ,我 国公 安机关 按照 中央 “ 转变
职能、 N J I 顷 关系、 精兵简政、 提高效率”和 “ 定职能、
定编 制 、定 人员 ” 的要 求 ,历 经 1 9 8 3 年 、1 9 8 8年 、 1 9 9 4年 、1 9 9 8年 四次机构改革 。口 叫 总体上看 ,公安

中美法警体制比较研究

中美法警体制比较研究

中美法警体制比较研究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入,建立符合新时期司法安全保障需要的司法警察体制,已成为实现我国警察法治的重要内容。

通过中美法警体制的比较研究,考察美国联邦法警在体制建构上的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加以借鉴,可以发现在司法警察立法、组织领导体制、警务保障、用警机制等方面均有改革与完善的空间。

标签:中国;美国;法院;警察引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制是独立于我国公安机关等警察机关的一种隶属于司法审判机关的特有警察体制。

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现行体制进行改革,不仅是我国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我国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保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更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集中到法院以期得到裁决,法院案件受理数量连年攀升,这种形势对人民法院审判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挑战,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安保主导力量的地位日益突显。

然而,现行司法警察体制却阻碍了其效能的发挥,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裁判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随着《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以下均简称为《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将司法警察体制列为改革对象,其长期存在的体制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

目前我国学者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制相关研究还相当粗浅、匮乏,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制改革寻找一个成功的参照范式便显得尤为必要,通过中外法警体制的比较研究,可以为我国科学建构司法警察体制提供必要的借鉴。

一、中美法警体制比较通过对中西方警务改革的比较研究,我们发现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

中国有综合治理,西方有社区警务;中国有街道治保会,西方有邻里守望制度……所有这些,都足以反映出东西方的警学研究存在着相同的基础和发展趋向,体现出的更多的是对同一目标诉求过程中的殊途同归[1]。

在中美法院安保体制中同样存在这样的基础与发展趋向。

美国的法院系统与我国不同,实行“双轨制”,共有52个相互独立的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法院系统、首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系统和50个州的法院系统。

中美警察作证之比较

中美警察作证之比较


中 美 警 察 作 证 之 比 较
杨 莉
( 安徽大学 , 安徽 合肥 2 00 ) 36 1
[ 摘
要]
与美国警察作证 制度 比较 , 中国的警察作证 制度显的非 常稚嫩 , 中制度上 差异 的存 在在所难 免 , 其 主要 包括 警
察 出庭 作证 的身份不 同, 作证 范围不同, 出庭作证是 否 自愿以及作伪证后的制 裁措 施也 不相 同, 通过 比较 , 可以看 出我 国警察 作证 制度有待进一步 完善 , 借鉴 美国的有 关制度规定 , 可以从 明确警察的作证 资格及作证 范围、 警察 出庭作证的一 系列程序 、
下 , 是 要 等 到 法 官 的 许 可 后方 能 坐 下 , 且 坐 姿 要 端 直 , 而 并 面 向陪审团。
检察官 对出庭 作证 的警 察进 行 主询 问 , 察 回答 问题 警 时, 不应带有个人感情和偏袒 , 并且 回答问题的语气 要肯定 , 自始至终都 不得表现 出“ 出去就 是为 了抓 获被告 ” 的态 度。 J 对于无法 回答 的问题应 该 明确表 示不知道 。如果警 察 回答 有错误 , 即使是作证 结束后 发现 的 , 应 当及 时地 承认并 作 也 出解释 , 这样检察官可 以及时修正论点。
的事 。

的 ,、 1 了解法 庭的基本 结构 ; 了解庭审 的程序步骤 ; 、 2、 3 了解 刑事证据规 则。
( ) 警 察 出庭 作 证 的 基 本要 求 二 对
警察 出庭 时应该 穿制 服还 是便 服呢?实践 中, 法庭并没 有对出庭警察 的服装做 明确要 求 , 但是警察 的穿 着得整 洁 、
警 察 作 证 主要 是 指 承 办 刑 事 案 件 的 警 察 在 法 庭 审 判 过 程 中

中美警察选拔制度之比较

中美警察选拔制度之比较

安 、 国家 安全 保卫 以及特 殊 事件 的处理 方面 起到 关键 性 的作用 。 目前世 界范 围 内,美 国警察 由于在 治
安 、反恐 等方 面取 得 了优异 的成 绩 , 已成 为部分 国家 学 习和效 仿 的榜样 。虽然 我 国在警 察选拔 方 面具 有 比较严 格 的制度 和符 合 国情 的特 点 ,但 是美 国警察 选拔 制度 的优 势和长 处 也值得 我 国学 习和 研 究 。 美 国警 察选拔 制度 的特 点 ( 一 )美 国警 察选 拔 的条件 美 国在警 察选 拔方 面作 出 了宽泛 的选拔 范 围和严 格 的选拔 标准 ,这不 仅给 广大 公 民提供 了公平 的 就业 机会 ,也通 过选拔 选择 了比较优 秀 的人才 来担任 维 护 国家 和社 会安 全 的职位 。首先 ,在学 历方 面 , 由于 美 国警察 选拔 面 向普通 学历 的美 国公 民 ,大 部分 地 区并不 要求 选拔者 获得 大 学文 凭 ,而 是要 求一
条件 的高要 求上 ,这 也会 保 证选 拔者 有 能力胜 任上 任 之后 严峻 的 治安工 作 。
( 二 )美 国警察 选 拔 的观 念 根据 选 拔 的项 目可 以看 出 ,美 国警察 选拔 并 没有 将选 拔者 的理 论知 识 、专业 能力 放在 首位 ,而是 将个 人 的理解 能力 、反应 能 力 、精神 状态 和个 人 可信 度定 为重 点考 察项 目,这也 说 明 了美 国警察 队伍 将应 对 实务 和突 发情 况 的能 力放 在首 位 ,并 且将个 人 信誉 作为 警察 工作 质量 的保 障 。美 国警察 虽然配
第2 9卷 第 3期 2 0 1 4年 5月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 0URNAL 0F J I ANGS U P OLI CE I N. 2 9 N o . 3

中美警察招募及培训制度比较——以美国洛杉矶警察为例

中美警察招募及培训制度比较——以美国洛杉矶警察为例

中美警察招募及培训制度比较———以美国洛杉矶警察为例邹行廉(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内容摘要:中美因社会制度、基本国情不同,警察组织机构设置不同,因而警察招募与培训制度也不相同。

研究两者相同点与不同点,合理借鉴对方长处,科学构建我国警察招募与培训制度,对于稳定公安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警察;招募;培训中图分类号:D631.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12(2014)01-0119-05收稿日期:2013-12-30作者简介:邹行廉,(1957-),男,重庆云阳人,四川警察学院成人教育部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警培训。

中国与美国是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

因经济社会文化不同,警察组织设置不同,警察招募与培练制度也不尽相同。

分析两国警察招募与培训制度的异同,对于科学构建我国警察招募与培训制度,提升警察训练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美国洛杉矶警察招募培训概况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县市独自设置警察机构,隶属各级政府,它们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各警察机关根据警务工作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警察训练机构,承担新警招募、培训与在职警察的训练任务。

美国洛杉矶警察训练学校是该县警察局内设机构,承担新警招募培训与在职警察训练任务。

洛杉矶新警招募与训练合为一体,即新警招募从报名到取得从警资格各个环节一以贯之。

仅以2011年为例,该县警察局从社会上千报名者初选合格者700名,每期80名分别送入训练学校,接受为期18周的警务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

18周警务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是招募工作最为重要的环节。

培训课目分为两大类:一是警务技能,包括车辆驾驭、枪弹射击、擒拿格斗、体能训练等;二是法律法规,包括联邦法律和地方法律法规。

培训教官主要是警察局资深警官,以课目为中心分别组建教学团队,既承担教学训练任务,也要承担教学管理与考核。

新警培训时间大致为:1周车辆驾驶,2周枪弹射击,3周警察器械,其余时间学习联邦与地方法律法规。

新加坡警察制度比较研究

新加坡警察制度比较研究

作 者简 介 :余 陈

宁 (9 5 , 男 ,四 川 乐 山人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警 察 科 学 研 究 所 20 18 一) 0 9级 硕 士 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 侦 查 学 、 警 察 默 (94 ) 18 一 ,男 ,四川 成 都 人 ,西 南 政 法 大学 警 察 科 学研 究 所 2 0 0 8级 硕 士 研究 生 ,研 究 方 向 :警 察 学 。
察 的职 责 是 维 护 法 律 和 社 会 秩 序 、 维 护 社会 安 宁 、 防止和侦 查 罪 案 并 逮 捕 违 法 犯 罪 人 ;第 3 7
条规 定警 察具 体执行 整 顿交通 ,维 护港 口和机场 秩序 ,保 护公共 财 产 不 受 损 失 或 伤 害 等 。2 0世 纪 5 、6 O 0年 代 ,新 加 坡警 察 部 队密 切 关 注 和预
19 9 4年 4月 8 口,新 加 坡 通 过 《 法 委 员 会 司
( 除)法令》 废 ,正 式 断 绝 与英 国枢 密 院 司法 委
员会 的历 史性 联 系 ,新 加坡最 终 上诉庭 便是 新加 坡最 高法 院上诉 庭 ,英 国法 院的判 例对 新加 坡法
武装 部 队的前 身 。此 时 ,新加坡 警察 部 队的生存 环境 依然 十分恶 劣 ,他们 以有 限 的人 力对抗 着无
2 1 第 2期 N . 0 1 0 1年 O 2 2 1
云南 警 官学 院学 报 Ju a o u nn Pl eO crA ae y o r l fY na oc f e cdm n i i
总第 8 5期 S m 5 u 8
新 加 坡 警 察 制 度 比较 研 究
余 宁 ,陈 默
查 、起诉 或终止 诉讼 程序 ,而 且在 行使这 一职权 时总 检 察 长 独 立 办 案 ,不 受 政 府 机 关 的任 何 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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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庆交巡警平台看美国巡警制度【摘要】重庆在全国率先推广了交巡警平台,并且伴随了一系列的警务改革,使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走上马路,这不是我们重庆的首创,这是对先进经验的借鉴与融合,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地借鉴先进国家的先进理念和模式,从而使我国的警察制度越来越完善。

组建一支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的巡警队伍,是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社会各界对建立城市警察巡逻体制的认识是在逐步加深的。

1991年11月,中国第十八次公安工作会议提出在大中城市建立和完善警察巡逻体制,把相当的警力摆到街面上,以切实提高动态环境下对城市治安控制的能力。

1993年6月全国城市人民警察巡逻工作会议提出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建立城市警察巡逻体制,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抓紧完成这项工作。

1994年公安部颁布了《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目前全国已有四十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初步建立起警察巡逻制度,即有一支专职巡警队伍,巡逻工作成为一种固定的警务方式长期坚持下去。

中国八十多个城市也已经开展了警察巡逻工作。

以上海为例,1992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本市部分地区试行人民警察综合执法的决定》。

同年10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

1993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上海市于1994年正式建立了巡警总队,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市区、综合执法的专职警察巡逻网络。

1993年至1994年,巡警在综合执法中,共发现并受理巡察案件几百万件,涉及治安管理、交通肇事、市容监督、工商管理等类别;教育处罚几百万人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数万名,共接受并处理“110”报警服务台提供的警务案件几千多起。

巡警还为群众办好事几十多万件,密切了警民关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赞扬。

这是一些兄弟城市以前的成绩,而我们重庆的交巡警平台也正是新时期、新世纪的革新,我们走在了这个世纪的前面,但是我们不能沾沾自喜,我们应该正视我们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不断地学习、创新、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

一、警察巡逻工作的基本概况﹙一﹚美国警察巡逻工作的基本概况作为地方或州警察机构组成部分的“巡警”,其作用是保护并促进公共安全,特别是维护“街上”公共安全。

作为制裁侵犯公共利益的犯罪的执法机构,他们所针对的犯罪类型包括“街头犯罪”、“白领犯罪”、“有组织犯罪”。

“街头犯罪”侵害的是人身和财产,以及实施了违反有关交通、公共安全、紧急状态等法规的行为。

这些通常属于巡警所必须处理的犯罪类型,现在,“巡警”将不直接涉足执法活动。

白领犯罪或有组织犯罪(现行逮捕除外)都由其他警官或不同的警察机构,甚至可能由不同的执法机构来处理。

执法官员们通常只在其各自的管辖范围内执行法律。

地方警察部门执行地方法律,他们一般要配合并协助其他执法机构。

地方警察的能力在不同城市以及市镇之间表现出很大差异。

州警察部门执行州法律,其“巡警”通常在巡逻车里履行职责。

尽管各州警察根据其管辖权限履行其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但他们的职责不如地方警察那样综合。

通常,州总检察长是本州执法机构的首脑。

联邦执法机关是根据美国总检察长的授权而履行其职责的。

美国联邦也有其特定的执法机构,其中包括联邦调查局、保密局、反毒品局、税务署以及移民归化局(I.N.S)。

这些机构不设“巡警”,但有时执法官员可以履行“巡警”的职责,例如移民归化局的官员即负责巡逻,并守卫国家的领土边界。

联邦执法机构的警官很少,但对犯罪的威慑力是很大的,例如,纽约市警官的人数比联邦警察机构全部人数的一半还要多。

总之,美国的执法机关分为地方、州和联邦三级。

州和地方警务部门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街头犯罪”,同时,与“白领犯罪”和“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任务则主要由联邦政府承担。

﹙二﹚中国警察巡逻工作的基本概况组建巡警队伍之初,曾有许多人认为巡警制度就是在现有的各个警种之外再加上一个巡警,将巡警视为脱离各个警种全局工作的一个独立体系。

随着巡警综合执法实际效果的显示,人们对警察巡逻制度的实质也加深了认识。

它实际上已成为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全部城市公安工作动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是带动全国公安机关警力配置、勤务制度等项改革的先导和中枢。

重庆交巡警平台的应用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对巡逻工作方面的重视,也说明我国正逐步的摆脱从前的落后模式,渐渐地追赶先进国家的工作模式,重庆交巡警平台虽成立不久,但其所发挥的作用已经日渐突出,交巡警平台是一个集综合执法于一身的先进模式,是我们不断学习和借鉴的结果。

二、巡警制度的本质特征及其法律依据﹙一﹚中国的基本情况组建巡警队伍之初,曾有许多人认为巡警制度就是在现有的各个警种之外再加上一个巡警,将巡警视为脱离各个警种全局工作的一个独立体系。

随着巡警综合执法实际效果的显示,人们对警察巡逻制度的实质也加深了认识。

它实际上已成为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全部城市公安工作动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是带动全国公安机关警力配置、勤务制度等项改革的先导和中枢。

1.确立中国巡警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人民警察巡逻制度,是上海率先推出的。

从一开始,就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从理论上讲,它的出现解决了两大不适应的矛盾。

首先,我国目前在城市建设和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这几年,各地增加了许多城市管理的执法部门,街面上出现了“大盖帽”。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各管一摊,分工过细,政出多门,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权威不强,管理效能不高,致使一些影响城市正常秩序和市容环境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实践证明,不断增加“大盖帽”,并不能达到加强城市管理的目的。

城市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决定了城市管理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迫切需要一支有权威的实施综合执法的城市管理队伍。

而由于警察具有执法权威较高、执法覆盖面广等优势,恰恰能够充分担当起这一角色。

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把那些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社会环境的问题管起来,将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有助于公安机关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传统的公安管理体制与动态化的社会治安环境明显不相适应。

公安机关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治安控制力亟待加强。

变“坐堂办公”为“流动值勤”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而实行警察巡逻制度,对公安机关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也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警力不足是城市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但同时,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分工过细也加剧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为解决这一长期困扰公安工作发展的难题,有关部门很早就提出了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设想。

现在,警察巡逻体制的确立为这一设想成为现实提供了一个比较合理的机制和形式。

这是确立人民警察巡逻制度的理论依据。

2.确立中国巡警制度的立法依据从原则上讲,1995年2月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章职权中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的十四项职责,应当成为人民警察巡逻制度的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圆满地履行这些职责大部分需要在动态环境下,靠各警种的警察通力配合才能实现。

至于巡警制度中需要综合执法,履行其他主管机关的部分职权时,人民警察可以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去完成,即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三﹚美国的基本情况美国市一级警察部门的基本特征以及它们是如何使用“巡警”的,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对夏威夷州檀香山市警察部门的解释得到说明。

警方是市政府的一个部门,它根据法律而创设并管辖。

警察总长管理警局。

警局内又设五个分支机构,其中包括行政管理、扶助、犯罪侦查、特别行动(管理拘留所、在毒品犯罪和爆炸案件中乘直升飞机或使用警犬巡逻以及交通管制等)、现场处置五个部门。

警局是一个不同职能部门所组成的统一行动组织。

在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同时警局也配合并协助其他政府机构工作。

法律规定,檀香山市警察局是其管辖范围内的主要执法机构。

它负责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权,侦查犯罪并逮捕违法犯罪分子,实施法律并预防违反州法律和市政令的行为,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送达法律令状和通知书。

它的责任范围大约有600平方英里,划分为八个“巡区”,其授权执法人员共2475人,其中有1988名警官和487名受雇人员。

在现场处置分局中,大量使用了巡警。

他们要适应当地要求,采取徙步巡逻、自行车或摩托车巡逻以及汽车巡逻等方式,以预防犯罪并逮捕罪犯。

他们还通过当地社区的“邻里照看”组织以及其他教育活动来征集支持者。

在诸如抢劫之类的刑事案件中,巡警收集有关的情报和证据,之后犯罪侦查局的警官即开展侦查工作。

这些警官都受过特殊的训练。

同时,有特殊技能的警官,如擅长处理麻醉品案件的警官在其侦查活动中还将与其他执法机构相配合。

特别现场处置局也可在某些特别项目中利用“巡警”,诸如使用警犬探测毒品和爆炸品等等。

负责管理交通的部门要求其警官在街上巡逻时完成其大部分工作。

总之,巡警已成为警方维护社会治安和收集违法犯罪信息的“眼睛和手足”,同时他们已成为执法队伍的组成部分。

每个人都覆行与其工作范围、训练程度和经验相适应的职责。

他们的工作得到警察总长的指挥和协调。

每个警官都要遵循法律并符合“行为准则”的第十三条,该条包含了警官道德和职业要求以及有关纪律。

二、两地区比较后的体会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与美国的巡警制度的区别和差距,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但是,我们仍应该客观的看待我国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我们应该将这种差距看成是让我们不断向前进步的动力,同时,我们又不能敌视发达国家,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他们的先进的地方,从中吸取我们所需要的养分,重庆的改革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我们要与发达国家共存、共生、共发展,然而这也并不是要跟着他们的步子走,我们会在学习与借鉴的过程中,结合我国的实际不断地发展、创新,从而使我国也走进先进国家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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