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
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建工程转固管理是指施工单位将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交付和验收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在比赛工程转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工程转固前后的合法合规性,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4.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制度目的1. 确保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 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建筑形象3. 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益四、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前的转固管理工作。
五、主要内容1. 施工单位必须在完成建设任务后主动提出建设项目转固申请,并进行相应的资料准备。
2.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3. 竣工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并提出验收意见。
4.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出具竣工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转固。
5. 施工单位应当在转固后继续履行相应的维护责任,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6.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相关记录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
2.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转固合同,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建设单位的利益。
3. 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4. 施工单位必须保持和建设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多沟通,共同推动项目顺利转固。
七、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对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积极配合。
2. 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开展相关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3. 监督检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确保转固工作合法合规。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结转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控股公司财务、工程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开工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财务核算执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结转的会计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期间子公司设备处(或工程指挥中心)工程投资主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统计、分析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工程投资方面的资料、整理有关数据,为预转、结转固定资产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五条审计监察部负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预转固定资产第七条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财务部门根据子公司设备处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的在建工程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按照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八条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的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不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子公司项目部(或设备处)在固定资产达到上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内容,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在建工程估计价值。
企业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

企业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在建工程转固管理活动,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有序发展,根据《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理指导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在建工程资产转固管理活动。
第三条在建工程转固是指企业在建工程自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将工程成本资产准确、完整地转为固定资产的过程。
第四条在建工程转固应当依据工程的技术、合同、财务等相关资料进行,确保在工程结束时转固准确、完整。
在建工程转固按照《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在建工程转固应当遵循“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的原则,确保转固程序合理、准确、完整,做到项目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第六条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工作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形成高效、有序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对于资产转固中出现的问题或争议,应当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门所有。
第二章在建工程转固管理流程第九条在建工程转固的管理流程包括:转固准备、转固申领、转固核对、转固审批、转固登记、转固验收、转固入账等环节。
第十条在建工程转固管理流程应按照《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流程清晰,各环节及责任人明确。
一、转固准备第十一条转固准备阶段主要由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完成,具体包括以下工作:(一)工程部门提供相关工程成本材料、技术资料、验收资料等;(二)财务部门核对工程成本,确认转固准备工作是否齐备。
二、转固申领第十二条转固申领阶段主要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完成,具体包括以下工作:(一)财务部门向工程部门下发转固申请表,要求提供工程成本资料;(二)工程部门提供工程成本资料,财务部门审核完整性;(三)财务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确定转固资产款项。
三、转固核对第十三条转固核对阶段主要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完成,具体包括以下工作:(一)财务部门核对工程成本与实际支出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性;(二)财务部门核对转固资产是否符合《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三)财务部门核对工程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建设工程转固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建设工程转固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转固是指将建设过程中的资产转化为固定资产,以便更好地进行资产管理和利用。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转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资产安全,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建设工程转固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建设工程转固工作依法、合规、有序进行。
2. 提高建设工程转固工作效率,缩短转固周期。
3. 确保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 为后续资产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三、方案内容(一)组织架构1. 成立建设工程转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转固工作。
2. 设立转固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转固工作。
3.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转固工作有序推进。
(二)转固流程1. 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2. 转固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转固条件。
3. 对符合转固条件的工程,转固办公室组织编制转固方案。
4. 转固方案经建设工程转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5. 对转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 转固工作完成后,进行资产验收。
(三)转固程序1.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资产清查。
对工程中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包括房屋、设备、材料等。
3. 资产评估。
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价值。
4. 资产转移。
将资产从施工单位转移到建设单位。
5. 资产登记。
对转移后的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台账。
6. 资产管理。
对转固后的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转固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对转固工作的认识。
2. 建立健全转固管理制度,明确转固流程和职责。
3. 加强对转固工作的监督,确保转固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4. 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程序,确保资产价值准确。
5. 加强对转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㈠、背景与情况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不论是委托施工部门承建还是自建,除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般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某些公司、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某种目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投入使用,仍以各种理由或有意延长试产期而不按有关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入帐,其结果是资产反映不实,应计提折旧而未计提形成虚增利润。
㈡、相关法规规定1、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颁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2、《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第15条规定:“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结转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控股公司财务、工程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年 月开工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财务核算执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结转的会计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期间子公司设备处(或工程指挥中心)工程投资主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统计、分析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工程投资方面的资料、整理有关数据,为预转、结转固定资产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预转固定资产第七条 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财务部门根据子公司设备处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的在建工程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按照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八条 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的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不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子公司项目部(或设备处)在固定资产达到上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内容,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在建工程估计价值。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结转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控股公司财务、工程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开工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财务核算执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结转的会计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期间子公司设备处(或工程指挥中心)工程投资主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统计、分析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工程投资方面的资料、整理有关数据,为预转、结转固定资产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五条审计监察部负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预转固定资产第七条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财务部门根据子公司设备处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的在建工程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按照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八条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的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不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子公司项目部(或设备处)在固定资产达到上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内容,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在建工程估计价值。
在建工程转固 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转固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流程,提高在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建设中在建工程的转固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及材料全面到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进入室内装饰及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环境状况优化等阶段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在建工程的转固,指在建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接受单位接受工程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第五条在建工程的转固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转固申请和接受程序第六条在建工程转固的程序包括:转固申请、评审审批、验收交接、档案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转固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书面转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第八条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转固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审批,符合要求的可予通过。
第九条审批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共同组织验收工程,并填写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交接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施工、验收、材料、设备等资料归档备案,并移交给接受单位。
第三章规范管理和技术要求第十一条在建工程转固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和接受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转固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和接受单位应配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转固过程中,如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交接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交接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接受单位应合理使用和维护工程设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转固的规范进行。
第十六条如在建工程转固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相关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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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㈠、背景与情况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不论是委托施工部门承建还是自建,除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般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某些公司、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某种目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投入使用,仍以各种理由或有意延长试产期而不按有关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入帐,其结果是资产反映不实,应计提折旧而未计提形成虚增利润。
㈡、相关法规规定1、财政部财建 [2002]394 号颁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期限执行。
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
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2、《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第15 条规定:“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第16 条规定:“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 )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第 17 条规定:“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应当停止该部分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则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4、《企业会计制度》—1501 固定资产科目使用说明:“三、固定资产应按起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的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
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㈢、分析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已为公司、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
未办理竣工决算或拖欠部分工程款未付应参照原定概算或预算全部工程价款于投入使用时估价入帐,按期计提折旧,有意不转或少转,或有意延长试产期以达到延长借款费用资本化终止及少提折旧,其实质都是人为虚增利润制造假账。
㈣、注册会计师对在建工程审计的特殊关注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时,除应履行一般性常规审计程序同时,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别关注以下事项:1、在取得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及各项目期末余额明细表(包括各项目的名称、计划或预算数、期初数、本期支出增加数、本期结转固定资产数、期末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后,确定关注的重点项目;2、根据确定的审计目标,对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现场观察审计程序,了解实际工程形象进度,了解与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有无已实际投入使用而未结转固定资产的项目;3、对进入试产的工程项目,了解原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的试产期的具体规定,是否仍在原规定的期限之内;已有产品产出的项目,了解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是否达到预定要求;4、在对工程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经过审慎地分析判断,与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沟通,确定应提出结转固定资产项目和合理的结转时期(对被审计单位已结转固定资产的项目亦应作出是否适当的判断);5、结合“借款费用” 的审查,审验被审计单位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的范围、资本化的开始、暂停和终止是否符合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在项目之间的分配是否适当(主要是结合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分析考虑)。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
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
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
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
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
一记流年,一寸相思。
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
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
十月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行走红尘,做最简单的自己。
简单让人快乐,快乐的人,都是因为简单。
心豁达,坦然,不存勾心斗角。
从容面对人生,做最好的自己,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那就做一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日,一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
捡拾一片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月的风华。
安静的享受生命途径上的一山一水。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月安好,把一缕缕醉人的情怀,婉约成小字里的风月千里,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香。
静立于秋光潋滟里,赏碧水云天,携来闲云几片,柔风几缕,缝进岁月的香囊里,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而归的季节。
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人一种无边萧瑟。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
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
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
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
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
人生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老骥伏枥的暮年。
容颜老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一直珍藏着。
即便时光变得荒芜,而你我一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
走进十月,蓦然回首,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行且惜,寂静相伴,无悔一生。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
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
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
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
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
一记流年,一寸相思。
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
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
十月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行走红尘,做最简单的自己。
简单让人快乐,快乐的人,都是因为简单。
心豁达,坦然,不存勾心斗角。
从容面对人生,做最好的自己,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那就做一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日,一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
捡拾一片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月的风华。
安静的享受生命途径上的一山一水。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月安好,把一缕缕醉人的情怀,婉约成小字里的风月千里,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香。
静立于秋光潋滟里,赏碧水云天,携来闲云几片,柔风几缕,缝进岁月的香囊里,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而归的季节。
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人一种无边萧瑟。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
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
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
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
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
人生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老骥伏枥的暮年。
容颜老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一直珍藏着。
即便时光变得荒芜,而你我一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
走进十月,蓦然回首,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行且惜,寂静相伴,无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