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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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建工程转固管理是指施工单位将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交付和验收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在比赛工程转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工程转固前后的合法合规性,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4.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制度目的1. 确保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 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建筑形象3. 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益四、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前的转固管理工作。

五、主要内容1. 施工单位必须在完成建设任务后主动提出建设项目转固申请,并进行相应的资料准备。

2.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3. 竣工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并提出验收意见。

4.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出具竣工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转固。

5. 施工单位应当在转固后继续履行相应的维护责任,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6.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相关记录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

2.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转固合同,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建设单位的利益。

3. 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4. 施工单位必须保持和建设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多沟通,共同推动项目顺利转固。

七、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对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积极配合。

2. 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开展相关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3. 监督检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确保转固工作合法合规。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核算规则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核算规则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核算规则“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核算规则”,说白了其实就是把那些还没建完的项目,正式“入库”成企业的固定资产啦。

像啥建筑、设备、设施之类的东西,原来是个“工地”,等着完工变成一个“产值”满满的资产。

听起来是不是挺神秘的?其实不难理解。

大家都知道,建房子、造厂房这些项目都需要时间,也得投入不少钱。

工程一开始,账上是“在建工程”,可是等项目完工了,这些工程就得变成企业的“固定资产”,那怎么操作呢?别急,我慢慢给你说。

你得明白什么是“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有些人可能一开始就搞混了。

所谓“在建工程”,说白了就是企业还在建设当中的资产。

它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它还是个“半成品”。

比如一个大楼的楼顶还没盖好,机器设备还没调试完,那就算是“在建工程”。

一旦工程完工了,所有的设施、设备都能投入正常使用了,这时候就得把它转到“固定资产”账户里,成为企业可以直接用来创造效益的资产。

换句话说,转的这一刻,就等于是“从工地搬进了企业的账本”。

转的过程得怎么走呢?嘿,别急,步骤是有的。

得确认你的工程完工了。

工程完工这个事儿,没个标准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能转?当然是看工程是否达到规定的使用条件了。

就好比你盖房子,墙体搭好了,水电也装好了,钥匙拿到手了,才算完工,能住进去。

你拿到合格的验收单,大家都觉得这个工程大功告成,这个时候才是转固定资产的好时机。

然后呢,转账的时候,还得注意,不能随便。

按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建成项目的实际成本”来进行核算。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厂房的建造花费了500万,完工时,账上得有500万的成本。

如果把它转到固定资产,这500万就得转到固定资产账户里。

可这过程中有个“挑战”——有些账目可能有很多附加费用,比如说设计费、管理费啥的,这些都得一起算进去,不能漏了。

记得嘛,千万别搞错账目分类,不然老板找你算账的时候,连底裤都没得穿。

但问题来了,怎么算成本呢?其实还挺简单,直接把你所有的投入按比例分摊。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在企业会计中,建筑行业中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建工程通常用于描述尚未完工的建筑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

而固定资产则是指企业用于生产、提供服务或租赁给其他企业以获取收益的长期物资。

当在建工程达到完工阶段时,会出现需要将在建工程转变为固定资产的情况,以便正确记录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什么是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一个企业正在进行建设或开发的项目,尚未完全完工或投入使用阶段。

在建工程通常会包括建筑、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等,这些项目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才能完成。

企业会对在建工程进行资本化处理,即将支出的费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以后作为资产记录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

在建工程如何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是一个重要的会计处理过程。

企业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将在建工程的成本转化为固定资产,以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

通常情况下,当在建工程达到完工标准,具备投入使用条件时,企业可以进行在建工程到固定资产的转换。

在进行转换时,企业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完工验收:在建工程完成所有施工及必要的检验、验收工作后,需要进行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是确认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期标准,是否可以投入使用的过程。

2.评估成本:评估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已经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合理的分配。

3.确认转固:确认在建工程符合转为固定资产的条件,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建工程的成本如何分配到相应的固定资产项目中。

4.会计记录:根据会计准则和规定,将在建工程的成本及相关信息正确记录到企业的固定资产清单中,以便后续的资产折旧、减值等处理。

5.固定资产折旧:一旦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会计处理,以反映资产的递减价值及使用寿命。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意义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准确反映资产负债情况:通过将在建工程的成本转为固定资产,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情况。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建设、改建、大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等而形成的暂时性工程,包括施工用地、工程设计费、工程交流费、工程监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资产原值、工程施工直接发生的材料、工资及其他必要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

在建工程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也是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的规定。

一、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是工程完工。

2. 工程完工的标准是指当企业能够正常使用、出租或者转让该固定资产并且该固定资产对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产生可预期的贡献时,即视为工程完工。

3. 企业应当依据工程完工的标准,及时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及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后,对其进行折旧、摊销。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转固定资产的时间点是在工程完工后。

2. 工程完工并不等同于企业交付使用,也不等同于实际开始生产。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是指企业能够正常使用、出租或者转让该固定资产并且该固定资产对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产生可预期的贡献的时间点。

3. 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项目有着不同的工程完工时间点,企业应当依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把握工程完工的时点,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三、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1.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对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时,应当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并进行结转处理。

包括确认在建工程的原值、资本化利息、结转固定资产和提取减值准备等环节。

3.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准确、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建工程转固条件 准则

在建工程转固条件 准则

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准则
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准则是指,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相关法规和组织的内部规定,规定了在哪些条件下,一个在建工程可以转为固定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中。

一般来说,以下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能进行在建工程转固:
1. 工程已经完成:工程必须已经完成全部的设计、建设和测试,并已达到使用的状态。

2. 使用意图明确:工程完成后必须具有明确的使用意图,即已经确定用途,并计划立即投入使用。

3. 可以使用的技术可行性:工程完成后必须具备使用所需的技术条件,包括相关设备、设施和运营条件的满足。

4. 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工程完成后必须已经取得相关政府批准和许可证,以确保合规和安全。

5. 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工程完成后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提供服务或产生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特定的转固条件准则,企业在进行在建工程转固时应遵守并按照相应的准则进行操作。

此外,企业也应在会计政策中明确规定在建工程转固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准则依据。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结转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控股公司财务、工程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开工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财务核算执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结转的会计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期间子公司设备处(或工程指挥中心)工程投资主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统计、分析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工程投资方面的资料、整理有关数据,为预转、结转固定资产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五条审计监察部负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预转固定资产第七条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财务部门根据子公司设备处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的在建工程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按照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八条所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的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不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子公司项目部(或设备处)在固定资产达到上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内容,工程投资主管人员提供在建工程估计价值。

会计经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和流程

会计经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和流程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和流程转固定资产条件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根据以上规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来判断,因此,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

如果其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暂估入账,并据以提取折旧,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并据以从新计提折旧,但是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转固定资产流程这个过程即是要对即将结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的完整性进一步进行确认,以明确结转固定资产的成本造价总额。

在此基础上,要求对尚未取得的项目支出及时取得结算发票,如果因合同约定限制等原因不能及时取得结算发票入账,则可以根据上述项目决算数据对尚未结算入账的在建工程内容进行估算,以便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为明确责任,确保在建工程结转数据的准确性,对所有加工安装、或是土建类项目建设的结转,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完工及数据的确认,并在在建工程结完工结转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会计口径在建工程转固的条件

会计口径在建工程转固的条件

会计口径在建工程转固的条件一、概述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反映企业由在建工程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至办理竣工决算时的价值和因新建、改建、扩建等而增加企业的固定资产。

明确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和时间点,对于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建工程转固的条件1.完成建设:在建工程已完成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并已通过验收,符合预定的可使用状态。

2.技术合格:所有必要的技术测试和检查均已完成,并且结果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3.预算符合:实际建设成本不超出预算,且无重大偏差。

4.产权清晰:已取得与该资产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必要的权证。

5.其他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环保、安全等规定。

三、在建工程转固的时间点1.完成工程:当在建工程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即可将其转为固定资产。

2.预定可使用状态:即使在建工程尚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但如已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如已完成主要结构和设备安装,也可将其转为固定资产。

3.产权证明:当取得与该资产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必要的权证后,即可将其转为固定资产。

四、注意事项1.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的资产价值和折旧政策,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2.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后,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折旧计提,确保资产的真实价值得到准确反映。

综上所述,明确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和时间点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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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首先必须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

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就可以转入固定资产,而不需要完工结算后在转入,这是新准则的一个变化,要特别注意。

借: 在建工程
贷: 应付职工薪酬
贷: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指领用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指领用本企业产品)
没有领用的工程物资,要看实际情况而定,没有总在帐上挂着的,一般是转做企业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工程物资
结转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其实放在预付款或在建工程中都同属资产类,从管理的角度讲,还是放在在建工程中比较好管理,FA的核算有几个关键点:预付货款,收货验收,安装完成。

收到货就转在安装,安装完成就转固,这几种状态不是以发票为参照的,而是以工程的状态,即使发票没来只要达到可使用状态都是要转固的,哈,个人一些观点,供参考!
我们的做法是预付款项目在预付帐款中反映,在建工程凭发票入帐,发票按工程进度开具,就是说,在建工程应该反映整个工程实际的一个完成情况。

土建和安装工程,完全可以这么做,如果是购买的设备,发票就按实际到货情况开具,除预付款的付款,均要有工程进度表以及设备(含安装)验收单。

个人相法
1、按会计科目通常理解,列支“在建工程”更合适;当然,如果您公司对预付账款科目有更明确的分类设置核算也未尚不可,但如是上市公司,那么在报告中可
能会重新分类或披露的
2、列支“在建工程”优缺点优点,更符合科目本身性质及核算要求,也符合核算资产的性质;缺点,如是运用管理不当,可能会误转、会遗漏应取的结算发票
3、建议,“在建工程”必须按需设置相应的核算项目,以示区分;转固与在建核算均不应以发票到位为标准,当然如果发票与工程进度同步那是最理想的状态
了。

除需安装设备外,其余在建工程建议单列备查账,以备准确核销结算发票的到位与否;同时建议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核销程序。

预付的工程款应建议在预付帐款下反映,因为有可能购在建工程材料和其他生产材料为同一供应商,这样更好对帐。

入帐当然是按发票
我们曾经在执行了新准则后,将工程项目的预付款从在建工程调到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但是最后四大之一的审计师还是在报告中调到在建工程了。

现在我们在平时的帐务中又调回在建工程了。

其实工程项目的预付款还是不要作为流动资产在预付账款中核算的好。

除了资产流动性考虑外,也方便了自己平时的营运资本计算(工程项目的预付款即使放在预付账款核算,自己内部分析营运资本也不会作为营运资本吧?),也方便了现金流的分类(预付款使在建工程增加,属于资本性支出)。

刚看到《新理财》杂志的一篇文章:《警惕流动资产“陷阱” 》/showdoc.asp?docid=18902
其中有一段内容如下:
其实,航天机电对预付款项的分类问题很可能是受到准则指南的“误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指南附录中对主要账务处理的介绍,“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不过,财务处理是一个问题,而会计报表列示是另一个问题,二者同样需要专业判断,而不是机械地归并数字
是这样的,基建拨款分两种,一种是年度预付款,一种是月份预支款。

年度预付款应该在预付账款核算,按照合同约定,可分期从预付款帐转入工程结算往来科目。

月度预付款一般都走工程往来结算科目。

但在建工程不是按照拨款来核算的,是按照验工计价单和发票记帐的,发票可以晚开,但依据必须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认的验工计价单。

这个和拨款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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