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红字发票填开流程

注:开红字发票的注意事项
1、购货方尚未认证的
①点开红字信息表第一项,选择“销售方申请”,输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下一步”跳出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的具体信息,合适后点击“提交”;
②点开红字信息表第二项,看“信息表描述状态——审核通过”,双击查看“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然后退出;
③“填开专票”,选择“红字”第三项“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完善信息,打印,填开红字发票完成(红字发票不需要给购货方,留红字开票方即可);
④正常填开蓝字发票
2、购货方已认证的
①由对方申请红字发票表,审核通过后,
②点开红字信息表第二项,双击查看“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然后退出; ③“填开专票”,选择“红字”第三项“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完善信息,打印,填开红字发票完成(红字发票不需要给购货方,留红字开票方即可);
④正常填开蓝字发票。
开票如何开红字发票

开票如何开红字发票开红字发票的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状况视纳税人必须要而定。
【第三步】关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必须要手工填写。
关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必须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
关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储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一种是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校验成功'之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下载审核过的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2哪些状况必须要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干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增值税一般发票、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必须要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时候,必须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补充: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必须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纳税人请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实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实(经办人变更的还必须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3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开红字发票流程

开红字发票流程一、申请开红字发票的条件。
在开红字发票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1. 错开发票,在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现开票内容有误,需要更正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开红字发票;2. 退货退款,在客户退货或者退款的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退款处理;3. 纳税人自身原因,如纳税人因为自身原因需要更正发票内容,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二、开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开红字发票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原始蓝字发票、更正原因说明、申请表等;2. 填写申请表,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在申请表上注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原因;3.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局或者指定的办税服务厅;4. 审核和批准,税务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批准开具红字发票;5. 开具红字发票,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开具红字发票,并及时将红字发票交给客户或者进行相应的退款处理。
三、注意事项。
在申请开红字发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申请材料的准备要充分,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2. 在填写申请表时,要清楚说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原因,以便税务局审核时能够快速审批;3. 提交申请材料后,要及时关注税务局的审核进度,确保能够及时获得批准;4. 在开具红字发票时,要按照税务局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红字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结束语。
开红字发票是企业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的环节,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所述的开红字发票流程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人士。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即为负数发票,一般对于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且开票软件也应注明,当出现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是销售方未抄税也未进行记账,以及购买方未认证或是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这些情况时,应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步: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1、纳税人与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根据原蓝字发票情况来填写表格,保存并导出至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并加盖公章。
2、登录网上办税厅,然后点击“我的信息”栏目,在“我的办税事项”的“其他申报事项”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
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增值税发票XML文件。
然后点“确认”。
第二步: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1、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②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③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2、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②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A、发票代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B、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C、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D、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
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③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货方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步骤详解:财务如何开红字发票

财务如何开具红字发票一、购买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后,将纸质信息表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信息表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1)购买方提交纸质信息表;(2)购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信息表;(3)购买方讲信息表交予销售方;(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销售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对方须开具拒收证明,销方在发票有效期180天内申请;(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销方须在开票的次月向税局申请。
2、开具流程(1)销售方提交信息表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信息表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2)销售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申请单;(3)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

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1、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的税务处理情形一: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但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应做如下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发生销售退回(含部分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买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情形二: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形三:购买方所购买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经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处理流程同情形二所述。
红字发票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对方未认证)
一红字申请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防伪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写相关资料→ 导出《申请单》,导出的《申请单》拷入U盘,提供给税局。
,打印2份盖公章
3、抵扣联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4、购方出具拒收证明(盖购方公章)
二、取到了红字申请单通知书后,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菜单,点击“负数”,选择“直接开具”功能,按要求填写对应的的通知单编号,输入2次,按要求填写对应正数发票代码、号码。
系统弹出对应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及相关信息确认窗口。
,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负数发票,打印发票。
发票作废和开具红字发票操作说明

发票作废和开具红字发票操作说明关键信息项:1、发票作废的条件发票开具错误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2、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3、发票作废的流程4、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5、相关责任与处罚11 发票作废的条件111 发票开具错误。
当发票上的信息如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金额、税率、税额等存在错误时,可进行发票作废。
112 销售退回。
若已开具发票的货物或服务发生退回,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作废发票。
113 开票有误等。
如发票打印不清晰、票面破损等影响发票使用的情况。
12 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121 发生销货退回。
购买方已将货物退回销售方,销售方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减收入。
122 开票有误。
发票上的信息存在错误,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更正。
123 应税服务中止。
当提供的应税服务中途停止,已开具的发票需要通过红字发票处理。
13 发票作废的流程131 当月开具且未抄税、未认证的发票,销售方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作废。
132 作废发票时,需确保发票联次齐全,并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同时留存备查。
133 作废后的发票应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14 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14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4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143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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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 购买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销售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红字专用发票填开方式在发票填开界面中,点击“负数”按钮时,新增两个选择菜单,一项为“直接开具”,另一项为“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如图3-1所示。
企业可通过上述这两种方式填开红字专用发票。
图3-1负数发票开具方式● 直接开具方式操作步骤:【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如图3-2所示。
图3-2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说明:1、通知单编号是在税务端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时自动生成,共16位,其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
2、通知单编号必须输入,否则无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且需要输入两遍,输入后以密文显示。
若两遍通知单编号输入不一致或输入的通知单编号不符合编码规则,系统会自动提示“录入错误,请核对通知单编号后准确录入”,此时需重新正确输入。
3、如果企业仍持有不符合上述编号规则的旧通知单,则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需按下述方式输入16位编号,其规则为:编号前十位固定为1234569911,后六位为旧通知单编号的末6位(若旧通知单编号超过6位,则取其后6位;若不足6位则前面填0补齐)。
【第二步】在窗口中输入两遍通知单编号,若通知单编号正确且两遍号码相同则激活“下一步”按钮,继续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会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图3-3所示。
图3-3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第三步】对于通知单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3-4所示。
继续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3-5所示。
图3-4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图3-5负数发票填开界面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或根据通知单情况无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如图3-6所示,系统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发票库没有找到相应信息”。
继续点击“确定”,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需要手工填写各项信息。
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通知单编号。
图3-6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时的确认界面【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说明:1、一张通知单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
如果输入的通知单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则在输入通知单编号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提示“您输入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号已经使用过,不能重复使用”。
2、对带有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相应红字发票时,若数据库中有蓝字发票信息,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并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中。
例如,开具一张带10%折扣的蓝字发票,如图3-7所示,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前原价,折扣行记录的是对3行商品折扣掉的总金额和税额。
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时,票面显示如图3-8所示,票面中不再显示折扣行,而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10%后的单价、金额和税额。
图3-7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图3-8带折扣的红字发票●导入填开方式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可以使用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功能。
即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为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可以提供通知单电子文件的导出,销售方企业可利用介质拷贝,通过开票系统中的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功能就可以直接导入通知单电子文件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信息。
操作步骤:【第一步】在一机多票开票软件V6.13中的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菜单项,系统会弹出打开文件窗口,如图3-9所示。
图3-9选择通知单电子文件的存放路径【第二步】在打开文件窗口中,选择对应的通知单电子文件后,系在发票填开界面自动显示出导入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此信息包括票面上的所有信息,如图3-10所示。
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通知单编号。
图3-10导入通知单电子文件后的发票界面【第三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说明:1、通知单电子文件只能通过销方所属税务机关导出获得,购方所属税务机关不提供导出功能。
通知单电子文件的文件类型是XML格式,其文件命名规则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年月’+‘序号’+‘校验位’.XML。
例如,4103050806000063.xml。
2、在使用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功能时,一次只能导入一个通知单电子文件。
如果要开具多张红字专用发票,只能逐个导入通知单电子文件后进行开具。
3、如果导入的通知单电子文件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则开票系统会提示“你导入的通知单号已经失效”如图3-11所示,无法继续开具。
图3-11重复导入通知单提示界面4、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红字票的填开流程及方法与专用发票红字票相同。
普通发票红字票的填开流程及方法与升级前的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0中的填开方法完全一样。
●申请单填开主要功能:在开票系统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3-12所示。
图3-12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1)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2)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3-13所示。
图3-13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2、销售方申请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3-14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3-15所示。
图3-14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图3-15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需要在图3-13所示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
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申请单信息如图3-15所示,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3-16所示。
图3-16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说明:1、申请单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申请单中的金额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开票界面计算方法一致。
2、一张申请单上最多可以开具8行商品信息。
3、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对于购买方申请的情况,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商品信息不能直接手工输入,如需要填写,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4、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若属于开票有误购方拒收的,销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若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销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申请单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6、系统对申请单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 申请单修改查询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已填开的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修改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如图3-17所示。
图3-17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月份后,点“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如图3-18所示。
图3-18红字发票申请单的明细界面在此界面中,可以对申请单查看明细、修改和删除。
选择一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后,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按钮进行申请单内容的修改,点击页面上方的“删除”按钮可以删除申请单,点击页面下方的“查看明细”按钮,则可以查看申请单详细信息。
说明:1、对已开具的申请单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申请单填开金额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