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模板】
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高龄人群的生活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障高龄人群的生活质量,我国政府逐步实施了高龄津贴发放方案。
本文将就高龄津贴发放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对象范围。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以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无法完全自理的高龄人群为重点对象。
同时,对于没有子女或者子女无力扶养的高龄人群也将纳入高龄津贴发放的范围之内。
二、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受益人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估和核定,主要包括居住条件、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等因素。
在确定发放标准时,将综合考虑受益人的居住地区、家庭经济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高龄津贴的发放能够真正起到帮助和保障的作用。
三、发放程序。
高龄津贴的发放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核、核定和发放四个环节。
受益人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民政部门或者相关社会组织进行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核定后,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发放。
同时,为了确保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发放程序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高龄人群能够及时、准确地领取到应得的津贴。
四、管理与监督。
高龄津贴的管理与监督是保障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发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还将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促进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五、宣传与服务。
为了让更多的高龄人群了解和享受到高龄津贴的政策红利,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高龄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高龄人群受益于此。
同时,还将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为高龄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申请和领取服务,确保他们能够便利地享受到高龄津贴的政策待遇。
六、结语。
高龄津贴的发放实施方案将为我国高龄人群提供更加全面和有力的保障,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财社[2014]113号【发布部门】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9.10【实施日期】2014.09.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2014年9月10日财社[2014]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老龄办: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严峻,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已超过2亿,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数达到3700多万。
虽然近几年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还缺乏制度性保障。
为此,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同时要求财政部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现就贯彻落实35号文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全国性系统工程,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35号文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同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目标任务。
总的要求是,通过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达到五个目标: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精)

(二)补贴内容。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 养老服务补贴。上述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原则上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城乡 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解决。
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 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4〕113号
教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 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4〕113号 (二)目标任务。
总的要求是,通过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 度,达到五个目标: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将35号文件提出 的“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要求细化为具 体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二是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 三是有效缓解部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减轻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 人的养老服务负担,帮助他们提高支付能力。四是更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 理念。通过中央层面出台统一制度和要求,指导地方规范、有针对性地开 展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倡导公共财政公平与效率的理念,正 确引导舆论。五是推动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力争“十二五”末,全国范 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内涵丰富、衔接紧密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 老年人补贴制度,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类型日益丰富,推动实现基本 养老服务均等化。
(三)补贴标准。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 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自主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制定统一 的省级补贴标准;没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补贴方式。
原则上按月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现金、代金券。具体发放方式, 由各地自定。但无论选择何种发放方式,都应做到及时、透明、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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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高龄困难失能老人补贴制度解决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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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这是继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之后,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投向养老服务业的又一重要政策。
我国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我国建立高龄困难失能老人补贴制度:
《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这是继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之后,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投向养老服务业的又一重要政策。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虽然近几年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还缺乏制度性保障。
养老服务补贴使用方案范文

养老服务补贴使用方案范文一、概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显现,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各级政府纷纷推出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养老服务补贴是指政府为老年人提供的经济援助和服务支持,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帮助他们度过晚年。
本文将就养老服务补贴的使用方案展开讨论。
二、养老服务补贴的类型养老服务补贴的类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经济援助类,主要是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资金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服务支持类,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包括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康复疗养等。
三、养老服务补贴的核心目标养老服务补贴的核心目标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经济援助,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 提供各类养老服务,帮助老年人享受晚年生活;3. 促进老年人的社会融入,增强他们的社会参与意识;4. 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四、养老服务补贴的使用方案为了更好地实现养老服务补贴的核心目标,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使用方案。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向资助。
根据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养老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资助,确保资金用于有需要的地方。
2. 审批制度。
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对养老服务补贴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统一管理。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4. 宣传教育。
加强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政策的公开透明性。
5. 监督评估。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补贴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政策效果。
五、优化养老服务补贴的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实现养老服务补贴的核心目标,需要进一步优化其实施办法。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保障。
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拨款和保障,确保资金充足,不会因为经费不足而影响老年人的生活。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提高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政府需要实现对这些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补贴。
本文将探讨“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我国的老龄化趋势明显,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7亿。
这就意味着,养老问题已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而政府在解决这个问题上,采取了各种措施。
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补贴。
二、实施范围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的范围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以上年度统计数据为基础,计算出该地区所有达到困难老年标准的老年人,这些标准包括居住条件、收入状况、健康状况等。
2.该地区所有可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个人,包括老年人托老所、养老院、家政服务公司等。
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支持等方面,可以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
三、资金来源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财政拨款:政府应该加大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财政拨款,以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的补贴力度,降低养老服务的费用,从而让更多的困难老年人受益。
2.社会捐赠:政府和公益组织可以联合发起“爱心养老”等活动,吸引更多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捐赠款项。
3.老年人自费:政府可以引导老年人在自己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支持自己的养老服务。
四、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实施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补贴,应该具体实施以下方案:1.建立健全的统计系统:政府应该先建立一套完善的统计系统,以便于清晰明确困难老年人的情况,包括人口数、收入状况等。
2.建立政策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处理。
3.建立评估机制:对于政府补贴的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需要建立评估体系,对其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此来改善服务品质。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早上刚坐下,泡了杯茶,就接到任务要写一份“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嗯,这个问题很重要,得好好构思一下。
那就开始吧,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一、项目背景老龄化社会,这个词儿现在提得越来越多。
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困难老年人,他们的养老问题是个大难题。
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提到了,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特别是对困难老年人的帮扶。
所以,我们这个方案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养老服务问题。
二、目标人群1.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
2.五保户中的老年人。
3.无儿无女、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4.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三、补贴标准1.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2.五保户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3.无儿无女、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4.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
四、补贴方式1.银行代发。
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账户,方便快捷。
2.社区发放。
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老年人手中,确保资金到位。
3.网上申请。
老年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补贴,提高办事效率。
五、补贴申请流程为了让老年人顺利申请到补贴,我们需要设计一个简单的申请流程:1.老年人向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街道。
3.街道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区级民政部门。
4.区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六、项目实施时间这个项目,我们打算从今年开始实施,一直持续到2025年。
这期间,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和方式,确保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得到解决。
七、项目效果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定期进行效果评估,看看补贴政策是否真正起到了作用。
评估内容包括:1.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否得到提高。
2.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否得到满足。
3.老年人对补贴政策的满意度。
八、项目风险控制任何项目都有风险,我们得提前做好准备:1.资金风险。
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范文

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范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高龄津贴实施方案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高龄津贴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高龄津贴的对象范围应该明确。
一般来说,应该将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定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同时对于特殊困难群体,比如失独家庭、残疾老年人等,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其次,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也需要科学合理。
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居住地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津贴标准。
比如,对于居住在城市的老年人,可以适当提高津贴标准,以应对高额的生活成本;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倾斜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另外,高龄津贴的发放方式也需要合理规划。
可以采取定期发放的方式,比如每月一次或者每季度一次,确保老年人能够稳定地获得津贴资金。
同时,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比如银行代发、电子转账等方式,简化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减少发放中的各种风险。
此外,高龄津贴的资金来源也需要明确。
可以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公益彩票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高龄津贴的可持续性发放。
同时,可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最后,高龄津贴的实施方案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估和调整机制。
可以定期对高龄津贴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同时,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变化,适时对高龄津贴的标准和政策进行调整,确保其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高龄津贴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资金来源以及评估调整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合理规划和科学设计,才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快推进高龄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为我国老年人群体的幸福生活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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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
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26号)和《XX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咸财社发[2017]14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采取“试点先行”的方法,2018年在城区三个办事处和蒲纺工业园区先行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19年实现全面覆盖。
二、补贴对象
(一)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
(二)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评估确定为
失能等级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不纳入以上补贴对象,以上补贴对象可叠加享受高龄津贴。
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确定,原则上经济困难高龄老人补贴不低于同期高龄津贴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不低于同期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此项补贴不计入低收入家庭收入范围。
四、补贴方式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主要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实现,重点为补贴对象购买基本的生活养老服务,其次为健康医疗服务,统一由市民政部门或乡(镇、办)支付给相应的服务方,确实无法实现的也可以发放现金或养老服务代金券。
根据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到养老(日间照料)机构接受服务的,补贴支付给机构抵个人自付费用;居家接受服务的,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的,根据政府或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三方协议,支付给服务提供人。
五、工作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人,可向所在乡(镇、办)提出申请,由乡(镇、办)审核同意后填报相应审批表,并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将审批情况通知乡(镇、办)在其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一)申请。
符合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向户籍所在乡(镇、办)提出申请,填写《XX市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经医疗卫生机构评估鉴定老年人能力等级为失能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向户籍所在乡(镇、办)提出申请,填写《XX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调查核实。
乡(镇、办)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无异议的,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报市民政局审批。
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办)要再次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作出说明。
(三)复核审批。
民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集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通知乡(镇、办)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建档备案。
市民政局、乡镇办应为享受高龄、失能补贴的老年人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留存备案《XX市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XX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并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六、资金管理
(一)经费来源。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二)专款专用。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只能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老人,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设立独立的资金科目。
(三)动态管理。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补贴对象个人或家庭发生的情况变化,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
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民政、老龄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面摸清底数,切实做好补贴的发放、审核、汇总、督查和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补贴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民政、老龄部门要加强监
督,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制度,社会救助部门要定期提供补贴对象低保信息变更情况,对不符合条件或已故的老年人要及时停发补贴。
民政、老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申报和发放程序,接受群众、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补贴政策的带动作用。
在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以及机构养老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上门家政服务。
(四)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积极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认真制定评估方案,合理设计评估流程,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开展服务评估。
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使养老服务方便可及、价格合理,更好地满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附件:
1、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申请表(参考样式)
2、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申请表(参考样式)
XX市财政局XX市民政局
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XX市财政局办公室2018年10月30日印
XX 市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说明:1、申请时须填写本表1式2份,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各存底1份。
2、附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各1份,受委托人还需提供书
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养老机构或组织代为申请的,
需提交所在单位书面证明。
附件统一存县(市、区)民政部门。
XX 市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申请表
说明:1、申请时须填写本表1式2份,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各存底1份。
2、附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评估机构出具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各1份,代理人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养老机构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提交所在单位书面证明。
附件统一存县(市、区)民政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