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
环境法

1.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损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利用行为:是指人类为满足生存需要有意识地获取环境要素或从环境要素中谋取利益的活动。
(6,7)3.本能利用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然状态下为了生存繁衍、适应环境变化所进行的利用和改变环境的活动。
4.开发利用行为:是指行为人以谋取环境容量与自然资源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向环境排放或者处理废弃物质与能量或者开发自然资源等利用和改变环境的活动。
5.环境容量:一般指某一环境单位(空间)所能容纳污染物质的最大量6.环境法律关系:是环境利用行为主体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7.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环境利用权利并承担环境保护义务的环境利用行为人以及代表国家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8.公民:是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享受者或者是环境质量和生态消息的受益者。
9.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是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行为的企业作为一类社会群体对社会以及其他公众除强制性法律规范外的环境保护义务。
10.环境基本法:是指在一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内,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与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相对应处于最高位阶的,包含国家环境政策目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的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
11.环境法基本原则:是指环境法在创制和施行中心必须遵循的具有拘束力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
12.保护优先原则:从源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生态破坏13.预防为主原则:是指要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治理相结合,并优先采用防患于未然的措施14.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对各项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思路、目标与方法等应当统筹考虑、综合运用、协调一致和联防联治15.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指按照环境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确立的、通过环境立法具体表现的、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检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及特征一、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或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资源(能源)法、土地法、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等法律。
二、环境法的特征(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环境法的调整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殊性,它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1、综合性环境法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环境保护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
2、科学技术性环境法具有很强的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环境规律。
3、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三、环境法的本质(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并不能为某个人、某个阶级或某国所私有或独占,也不能以阶级、意识形态或国界来加以划分,环境资源保护符合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所谓社会利益就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环境与生态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秩序密切相关,因而成为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加以限制。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环境问题是在私法秩序下产生的,它表明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支能。
而在现代社会中,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它的社会公共利益性使之作为独立利益形态的要求日趋突出,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要求公法手段必须作用于私法领域,否则,环境保护无法谈起。
环境法名词解释

环境法名词解释
环境法是指法律对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它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专项法和有关的公民环境权益法等,它主要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了国家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环境基本制度:环境法确立了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保护原则、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为其他环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本的框架。
2. 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法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限制,包括大气污染控制、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它确立了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加强了对污染行为的惩罚和追责。
3. 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法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提出了要求,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物种保护和植被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它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
4. 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环境法鼓励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限制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它规定了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和限制,促进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意识和参与:环境法强调公民对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参与和合法权益的保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它规定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和环境治理的民主化。
总之,环境法是一套旨在保护和管理环境的制度和规范,它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了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环境法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促进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1)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是关于利用、保护、改善环境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狭义的环境法仅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反映在20世纪70年代立法名称上,有的称“污染控制法”(欧洲),有的称“公害法”(日本);广义的环境法除前者外,还包括通过对作为环境要素的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对自然环境保护效果的各种法律。
(2)特征
①综合性
环境保护范围广泛,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复杂,环境法不仅包括大量的专门环境保护法规,而且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经济法等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②技术性
保护环境须采取自然科学的、工程技术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环境法同上述各种手段密切相关,因此,在环境法里包含有较多的技术规范。
③广泛的社会性
环境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受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但它的保护对象是土地、大气、水、森林等自然环境,所以又受客观存在的自然生态规律的制约。
环境法作为一种法律部门诚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也在不同程度上符合整个社会和民族的利益。
④共同性
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
在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更多地涉及经济发展、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这里反映某些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
与其他法律相比,在各国的环境法中有较多可以互相借鉴的东西。
什么是环境法?

什么是环境法?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热议话题。
而环境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那么,什么是环境法?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环境法?环境法是对环境资源、环境损害、环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列出一系列规定的法律法规。
从大的范畴上,环境法主要分为基础规制、环保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生态资源保护制度、环境行政执法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方面。
二、环境法的形成和发展历程1. 环境法的起源早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了。
那个时候,环保法律只属于少数国家。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法律是《瑞典环境保护法》,它于1967年颁布实行。
这部法律开启了全球环境保护立法的新时代。
2. 环境法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环保问题开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当时到90年代,环保法律建立的速度一直非常快。
各国陆续颁布了大量法规,形成了常见的 "环境保护法"、"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环境评估法"、"灾害防治法" 等法律体系。
三、环境法的主要作用1. 保护环境资源环境法规定了环境污染防治的规范和程序,对资源保护、环境管理和保护等制度进行系统性的填补,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2. 推动环境保护环境法的存在,对所有社会成员起到了促进环境保护的作用。
它将环境保护与法治相结合,引导公众锻炼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习惯。
3. 规范行为环境法完善了各重要领域的环境保护规范,为所有公民赋予了法律权益,使人们的行为更加合法合规。
4.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法的存在,能够促进企业合规运营,保护自然环境,使短期经济增长与长期发展目标和社会利益相匹配,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环境法是一项维护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环境法学
1、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指与环境保护直接有关或以环境为调整客体的各种法律规范。
特征:综合性、科学技术性、经济性、社会公益性、世界共同性。
2、环境法的渊源:它是环境法的立法表现形式,大体包括国内法与国家法两方面的渊源。
3、环境法的规范体系:宪法规范体系、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环境单行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中的环境法律规范、我国参加的国家环境公约的相关规则。
4、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其特点:环境法明确规定或体现,反映环境法基本理念、价值、特点、和目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适用于环境法一切领域的基本指导方针或者基本准则。
特点:环境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环境法所确定的、环境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环境法体系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环境法基本原则是各项环境法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基础、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部门所特有的原则。
5、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环境民主原则。
6、协调发展原则: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它正确反映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指出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预防为主…原则:指以防为核心,采取何种预防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及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物质财富持续稳定增长的限度之内。
环境责任原则:是指导环境问题的主体,必须按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以补偿和恢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修复被责任者破坏了的国家对环境的管理秩序。
是使环境问题的责任者承担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环境责任制度的一项环境法基本原则。
该原则是“开发者养护、利用者补偿”,“污染者治理、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等原则的高度概括。
7、环境影响评价:狭义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实现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经环保行政部门审批后再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各项规定的总称。
什么是环境法?
什么是环境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环境法作为一门专门研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学科,也因此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一、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是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来规范环境保护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门法律学科。
二、环境法的历史1. 古代环境法早在古代,就有一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比如我国古代的“茅盾之法”、“吴地文书”和“唐律疏议”中就有一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
2. 现代环境法现代环境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
当时,由于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西方国家政府逐渐意识到单纯的指导性政策已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开始制定具有强制力的环保法律,环境法也随之诞生。
三、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是由一系列法规组成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1. 宪法我国宪法中特别强调了国家的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此外还规定了公民、法人和组织等关于环境保护的义务和环境资源的公有制等。
2. 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法律是环保基本法规,起到总括性和坚实的基础地位,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政府的行政法规范,包括《环境设施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规,因地制宜,更便于地方环保政策的执行。
如《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5.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环境保护部门关于各项具体工作的具体规定,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监测规定》等。
总的说来,环境法是一门十分重要的法学科,它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而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也需要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污染排放,共同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
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 化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 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电磁辐 射污染防治等。
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噪声源监管和治理,推动城市声 环境质量改善,加强交通噪声治理等 。
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及实践
04
成果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环境影响评价与公众参与机
05
制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
指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前,对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主体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
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 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 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及实施情
03
况
污染防治制度概述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了覆 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要素 的污染防治制度。
公众参与途径和方式探讨
1 2
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众参与的途径
包括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 式。
3
公众参与的保障措施
建立公众参与的反馈机制,对公众意见进行归纳 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企业。
环境法的意义与作用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公众知情权
公众有权了解环境状况、环境法规和政策等信息,政府和企业应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公众参与权
公众有权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监督过程,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 见和建议。
社会监督
媒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和批评,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06
环境法关注公众对环境的 诉求和权益,通过环境信 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式 ,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保障人类健康
环境法通过控制污染和保 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对 人类健康的影响,保障公 民的健康权。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公民环境权
环境法确认和保护公民的环境权,使公民有权参与环境决策和监 督环境管理行为。
平衡利益关系
损害担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
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
在多人共同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情况下,各行为人应承担连 带责任,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
对于恶意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人,应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并处以惩罚性赔偿,强化法律的惩罚和威慑作用。
的发生。
后果严惩
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的行为,依法进行严
厉惩处,强化法律的威慑力。
公众参与原则
知情权
保障公众对环境状况、环保政策及相关信息的知 情权,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参与权
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保决策、环保行动和环保 监督,促进环保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救济权
当公众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的 救济途径,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企业责任与守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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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均由网上整理)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19分)1.“按自然法则处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关系,就可使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这一观点最早出现在我国( )A.先秦思想家荀况的《王制》B.秦朝的《田律》C.《唐律》D.西周的《伐崇令》2.环境权理论是由哪个国家的环境法教授提出的。
( )A.日本B.美国C.法国D.中国3.排污单位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缴费通知单,在几天内向指定银行缴付排污费( )A.20B.30C.60D.904.珍稀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属于( )A.资源开发许可证B.资源利用许可证C.资源进出口许可证D.养殖使用证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追究环境损害引起的民事责任时,只需具备什么要件,即可追究民事责任( )A.故意B.过失C.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危害结果D.违法行为6.负责灯塔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务时,因疏忽造成海洋污染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A.船舶所有者B.该主管部门C.两者共同承担D.不存在责任的承担7.某工厂超标排污致使下游的河水变色,幸发现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未产生重大后果。
对该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应追究( )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8.某村办皮革厂的职工历来有节俭的传统,常常将厂里的边角料皮革带回家做燃料,废物利用,致使村里经常弥漫着一种怪味。
该行为违反了( )A.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B.大气污染防治法C.水污染防治法D.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谁可以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噪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 )A.国务院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国务院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0.依《草原法》规定,哪些开发利用活动是被禁止的( )A.在草原上割灌木、挖药材、挖野生植物、刮碱土等B.采集草原上的珍稀野生植物C.在半荒漠草原挖灌木D.在草原上拉肥土11.对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作出最全面规定的是( )A.《日内瓦海洋法公约》B.《伦敦倾倒公约》C.《马波尔公约》D.《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2.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多少倍的树木?( )A.5倍B.10倍C.15倍D.20倍1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什么文件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A.环境影响报告书B.环境影响报告表C.环境影响登记表D.环境现状评价书14.环境方法标准的作用是什么?( )A.确定环境标准是否合法有效的根据B.是确定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环境纠纷中有关各方出示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的根据C.是标定环境监测仪器和检验环境保护设备性能的法定依据D.是认定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15.根据我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名录》,把我国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 )A.珍稀种,濒危种,稀有种B.濒危种,稀有种,渐危种C.珍稀种,稀有种,普遍种D.濒危种,渐危种,普遍种16.谁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 )A.各级政府的环保部门B.各级交通部门的行政机关C.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D.各地卫生行政部门17.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诉讼时效为( )A.15天B.30天C.2个月D.3个月18.《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赔偿公约》适用于什么所产生的油污( )A.客轮B.货轮C.油轮D.一切船舶19.谁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A.国务院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各级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18分)1.我国对污染源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A.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B.征收排污费制度C.限期治理制度D.水污染事故E.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实行现场检查2.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缴纳( )A.资源税B.所得税C.资源补偿费D.资源利用费E.资源开发费3.我国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的分类主要有( )A.土地利用规划法B.环境利用防治法自然保护法C.自然保护法D.环境标准法E.环境管理保护法4.目前我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形式是( )A.征收自然资源税B.征收自然资源费C.出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特许权D.向收益者收费E.征收自然资源税和征收自然资源费5.在下列环境纠纷中,当事人有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A.船舶污染B.海上石油开发勘探C.涉外经济贸易D.涉外运输E.其他海事纠纷6.从我国大气环境的现状分析,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为( )A.一氧化碳B.二氧化硫C.烟尘D.氮氧化物E.铅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固体废物分为( )A.可降解废物B.工业固体废物C.城市生活垃圾D.危险废物E.不可降解废物8.我国森林资源的特点有( )A.树种和森林类型繁多B.可再生性C.生长的周期性D.易受人类开发利用的影响E.森木覆盖率低9.下列社会组织中哪些属于国际环境法的主体( )A.国家B.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C.欧洲联盟(EU)D.根据环境条约建立的国际组织E.非营利性的环保组织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可持续发展2.环境质量标准3.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1.什么是“三同时”制度,我国对“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是怎样规定的?2.我国对水污染源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类型有哪些?建立自然保护区需具备怎样的条件?五、论述题(12分)论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12分)A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
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2000米处,自投产后第一年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
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10万尾,投资8万元。
1989年10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1000余条。
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
乙造纸厂认为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因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造纸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9分)1.A2.B3.A4.B5.C6.B7.A8.B9.D 10.C11.D 12.B 13.B 14.B 15.B16.B 17.A 18.C 19.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8分)1.ABCDE2.AC3.ABCE4.AB5.ABCDE6.BC7.BCD8.AE9.ABC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2.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
3.指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应当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协调一致的行动,以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1.(1)“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简称为“三同时”制度。
(2)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设施运行情况、治理效果和达到的标准。
2.(1)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2)实行征收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制度。
(3)治理和限期治理。
(4)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实行现场检查。
(5)水污染事故。
(6)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解决。
3.(1)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有:资源管理保护区、自然古迹保护区、科研保护区、国家公园、管理保护区、文化景观保护区。
(2)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五、论述题(12分)(1)因果关系推定,就是在不能确定因果关系时,采用“流行病统计学”的方法,认为“推定”因果关系。
(2)在一般民事诉讼中,要求原告提出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提出直接证据。
但由于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十分困难和复杂,因此在环境民事诉讼中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3)原因:A.一般侵权行为大多直接作用于受害人,环境侵权则要通过“环境”这一载体,再作用于人体和财产,其因果关系不容易直接显现出来;B.环境侵权的原因事实是排放于环境的各种污染物。
它们对生物和人体的危害以及自身在环境中的发展规律,人们尚不能很快作出科学的说明,因此很难取得因果关系的直接证据。
C.污染物在环境中具有潜伏性和积累性,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可能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差,有的数月甚至数年,这种时空的延伸也使因果关系认定极为困难。
D.很多污染是多因子复合作用的结果,致人生病也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哮喘病,可以由大气污染引起,也可能由吸烟引起。
六、案例分析题(共12分)造纸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
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具备免责条件。
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在本案中甲养殖场所养淡水鱼引水质污染而受损,这一损害的发生是由造纸厂的排污行为造成的。
乙造纸厂既无法定免责事由,又不能证明甲养殖场的鱼死与其排污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因此,造纸厂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其以排污未超标为抗辩事由,不是法定免责事由,不予采纳.《环境法》试题(一)一、单项选择(10分)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包括:A 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 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C 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D 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A 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 国际法范畴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A 排污收费制度B 限期治理制度C “三同时”制度D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4、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A 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 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 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D 一切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5、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过错责任原则B 无过错责任原则C 公平责任原则D 危险责任原则6、下列不属于环境行政责任形式的是:A 环境行政处分B环境行政处罚C环境行政赔偿D 环境行政强制7、下列不属于水污染防治特殊制度的是:A 总量控制与核定制度B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C 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D “三同时”制度8、固体废物污染属于:A 有毒有害物质污染B 环境要素污染C 生态资源破坏D 生活环境污染9、下列不属于生物资源保护范畴的有:A 野生动物保护B 森林资源保护C 土地资源保护D 渔业资源保护10、下列不属于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的有:A 风景名胜区B 人文遗迹C 城市环境D 自然保护区四、简答(30分)1、简述环境法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