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公司法]
2020年度《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重点复习内容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
A.由董事会选举产生B.由监事会选举产生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张某与王某拟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找到李某称自己无钱出资,恳求李某借给其100万元,并声明出资后立即抽回并偿还给李某,李某答应了张某的请求。
公司成立后,张某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将出资抽回向李某还本付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王某有权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B.张某抽逃出资后,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补足出资C.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公司债权人谢某有权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张某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责任D.张某已经向公司补足出资后,公司债权人谢某无权要求其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华东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甲出资50%,乙、丙各出资25%。
因为甲、乙之间闹矛盾,甲拟对外转让20%股权,向丙转让30%股权,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其他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向丙转让股权,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B.甲向丙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规定C.乙不同意甲对外转让股权的,甲可以进行转让D.甲对外转让股权事项应通过股东会表决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B.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C.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D.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5.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中级经济法第2章公司法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丙、戊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公司。
其中,丙是为丁代持股份,根据协议,丁负责出资,分红由丙转交给丁。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年终分红应转交给丁C.丁有权参加股东大会D.丁若要主张股东资格,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2.A直辖市甲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设立的,甲公司在B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乙,那么乙公司的登记管辖机关是( )。
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B.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C.B市市场监督管理局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B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可以3.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 )。
A.市场监督管理机关B.税务机关C.财政部D.商务部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财务负责人B.独立董事C.总经理D.职工代表5.2018年1月,孙某、张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孙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0万元。
2018年5月,李某入股该公司。
后查明,孙某出资的房屋价值仅为70万元。
对孙某出资不足责任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B.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C.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D.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补充责任6.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
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D.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第二章 公司法 《经济法》ppt课件

经营活动。对经营范围作出限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社会交易安全。我国《公司法》第 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司法实践中有这样的案例: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订立了合同,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请求认定合同无效。法院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 请求。对于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学 术界曾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没有 权利能力,其缔约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
经济法
第二章 公司法
CONTENTS
一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二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三 有限责任公司
四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把公司定义为“依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
目的的社团法人”,其特征之一是“以营利为目的”。英美 法系国家通常认为公司是依法从事某项活动的人们所自愿组 织的法人机构,不仅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还包括 非营利性质的公司。英美法只调整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大 陆法中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在英美法中并不作为公司对待。 ❖ 一般认为我国规范的公司是指“按照法律,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调整的只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其特征是: ❖ (1)依法设立。第一,公司成立的直接依据是法律,而不是合 同;第二,公司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三,公司的成 立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 (2)以营利为目的。法人可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公益 法人是指以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法人,如
经济法学研究生考试之2——《企业公司法学》考试范围

经济法学研究生考试之——
《企业公司法学》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这里的企业公司法学主要指国有企业法和公司法。
其范围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中具有经济法特色的内容。
国有企业是经济法中的典型主体。
国有企业和公司企业两者的关系。
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总体上,本部分有关知识包括掌握、理解与运用三个层面。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企业国有资产法
1.掌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
2.理解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运用
运用经济法的原理,把握国有企业的特殊性。
专题二、公司法
1.掌握
公司的形式、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份发行和
转让条件。
公司社会责任。
2.理解
公司法中具有经济法属性的规范。
3.运用
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解释和说明公司法中的约束性规定。
中级会计精讲班: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1-3节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经济法的考试重点,历年考试中除特殊年份外都有主观题的考核,虽然理解难度不大,但记忆难度很大,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对比记忆;本章主要难点集中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本章历年所占分值在18分左右,2019年根据《公司法》修正案,调整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连带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解析】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需要通过对资本的注册与股东的其他财产明确分开,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或者占用、转移和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通过。
3.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述-第2章公司法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 会计报告,但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形有( ABDE )
▪ (5)申请设立登记: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缴纳首 次出资并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可申请设立登记。
▪ 以募集设方的:公司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申请设 立登记。如发行股票,应向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管 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概念: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特征:平等 性;可转让性;权利性;证券性。 ▪股票,是股份的形式和凭证,分为实物券式(书面股票)、 簿记券式(统一制作)。 ▪特征:有价证券、流通证券、要式证券。 ▪2)股份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分:记名股,无记名股 ▪②根据票面上是否载明金额分:额面股、无额面股。(国人 内未发行) ▪③根据股东享有股权内容的不同分:普通股权、优先股。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高级不得兼任。 ▪ ③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 ④会议及决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四、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在上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
1 公司法概述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二章_公司法律制度

2020中级《经济法》
1.《公司法》的基本规定
(3)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①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②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关联表决权排除),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2020年新教材变化
1.公司登记管辖中,调整登记机关 名称。 2.股东权、股东退出公司法定程序 、利润分配等内容中新增《公司法 司法解释五》的规定
3
2020中级《经济法》【章节框架】
章节目录2020中级《经济法》
CONTENTS PAGE
第二章·第1单元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2020中级《经济法》
【考点1】母子公司与总分公司(★★)
1357股实关,回避之后不足3,决议大会说了算
1.(单笔)净资产10% 3.(总额)总资产30% 5.(总额)净资产50% 7.资产负债率70%
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020中级《经济法》
2020中级《经济法》
【考点3】公司的登记管理(★)
1.登记机关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机关 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理制 度。
2020中级《经济法》 【例题·单选题】(2019)下列关于子公司法人资格和民事责任 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民事责任,由母 公司承担 C.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应与母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股份的种类和特征
普通股和优先股等各种类型的股份。
公司的法律责任
1
公司责任的基本划分
确定公司在法律上的责任范围。
2
公司的违法行为
介绍公司可能犯下的违法行为。
3
公司的赔偿责任
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公司的重要法律事项
合并与收购
公司间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和 规定。
上市与发行
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市和发行 的法律要求。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本章介绍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司的组织形式和结构,股权结构,法 律责任,重要法律事项和国际法律关系。
公司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公司的定义、公司的分类。
公司的组织形式
1 公司章程
详细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
3 董事会
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2 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破产与清算
公司破产和清算的法律程序和责 任。
公司的国际法律关系
公司国际化的趋势
公司跨国经营的趋势和动因。
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
跨国公司面临的法律挑战和解决方案。
4 监事会
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
董监高制度
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和权力。
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公司管理和运作的透明度 和合规性。
公司权力机构
规定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和行 使方式。
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分和权益
股份代表股东的股权和相应的权益。
股权的转让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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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法》主要修订内容:
一、关于公司设立
1、大幅度下调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将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 3、无形资产出资比例
二、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问题 四、关于保护股东权益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账簿等 2、累积投票制 3、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股东在特定条件下的退出机制 4、赋予股东诉权 5、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总公司
分公司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二、公司的基本构成
资本
章程
机关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一)公司资本
人合公司 公司对外 信用基础 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信用以股东出资 为基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资本:公司成立时由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资本确与公司法的概述
1.资本确定原则
也称法定资本制,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规定公司的资本总额,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
法定资本制度有以下特征: (1)公司章程必须明确记载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 资本。 (2)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之前一次性认足。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的性质、宗旨、任务等内容的文件, 是公司组织及其行动的基本规则。 公司章程的意义: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 律依据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 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
公司须依法设立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公司形态法定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2.公司的种类
全部股东承担无 限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
以生产经营 为主的公司 以商品批发 为主的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50万元
以商业零售 30万元 为主的公司 科技开发、咨询、 10万元 服务性公司 特定行业的有 限责任公司 另行规定 1000万元
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2.资本维持原则
也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期间,应维持与资本 总额相当的财产。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六、公司的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党组织
1.工会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 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2.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3.党组织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以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5修订的《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 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6号《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 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研)复[1997]33号《关于行政单位或企业单位开办的企 业倒闭后债务由谁承担的批复》。该批复认为,行政单位(包括党政机关 及其所属序列的事业单位及其干部)开办的企业、公司停办后,凡符合规 定的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企业、公司所负债务先由企 业、公司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直接批准开办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开 办公司的呈报单位负责清偿。等等。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法》主要修订内容:
五、关于公司章程权利的扩大 六、关于揭开公司面纱
七、关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八、严格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九、与公司职工有关的规定
1、规定职工代表在监事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2、增加了公司依法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 3、职工社会保险费用补偿金在公司清算时优先受偿 4、公司不再为购建职工住房提取公益金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4.公司的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确认标准:
业务执行地
注册登记地 主要办事机构
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5.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 2) 3) 4) 5) 6) 7) 8) 有限责任原则 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原则 社会责任原则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原则 转投资或提供担保受限 权利禁止滥用原则 可诉原则
公司的本质
法人:人格独立 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的 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财产独立性、责任独立及有限性和经营 管理的独立性。 使得投资者的风险得以控制在一定范围 起到资本集中,鼓励投资的作用
公司章程的 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章程的制订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订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共同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的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三)机关
能就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人管理机构。
公司机关是由公司负责人组成的 公司负责人主要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特定的情况下还包括发起人、参与整顿的人、清算人等
责任承担 的范围
部分股东承担无 限责任,其他股 东承担有限责任
两合公司
人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封闭公司 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公司
全部股东承担有 限责任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设立准据法主义 股东国籍主义 本国公司 设立行为地法主义 住所地国籍主义 公司的国籍 外国公司 母公司 跨国公司 子公司 集团公司
《公司法》中的规定: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 估或者低估 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不得抽逃资金 亏损必先弥补 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3.资本不变原则
指公司的资本总额非经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增减。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3.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以相互区别的固定 称谓,是公司人格特定化的标志。
公司名称权
公司对自己的名称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权利内容上的双重性
权力效力上的排他性
可转让性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名称的组成
公司的具体字号 公司的行业类别 公司的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资本与资金:
资金是指可供公司支配的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司资产的价值。 它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永久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向 银行的贷款等。
公司资本是公司资金的组成部分。
资本不仅是公司赖以生存的血液,是公司运营的物质基础,也是 公司债务的总担保。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公司法的概念
规定公司设立、变更、解散及公司的组织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组织法 行为法
广义:规定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起人承诺出资后,需实际缴纳出资。
(4)认足股份后,股东应当按照规定或约定缴纳股款,一种 是一次性缴纳,另一种是分期缴纳,其中分期缴纳须遵 守法律规定的比例和期限。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新《公司法》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 低限额。 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2年内缴足。
旧《公司法》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 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最 低资本额。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新《公司法》 最低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3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 股份有限公司:500万 法律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 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 定 旧《公司法》 最低资本额: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五、公司的登记和管理
1.登记 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公司章程等法定事项 2.公司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