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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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5.培训与发展: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五、待遇与保障
1.课时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
2.社会保险: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社会保险。
3.工作保障: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学
六、解聘与续聘
1.解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
(3)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教学工作。
2.续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办法相应条款作相应调整。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5.非在校全日制学生,且不影响本职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与试讲: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讲。
4.聘用: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教务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领导审批。
5.签订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招募一批兼职教师,以满足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学需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聘用:1.资格条件:应聘者需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面试考核:应聘者将接受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以评估其教学技能和沟通能力。

3.签订合同:通过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将与学校签订兼职教师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兼职教师的管理为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效果,学校将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

具体措施如下:1.定期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

2.专业培训:学校将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行为规范:兼职教师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4.激励措施:学校将根据兼职教师的教学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三、兼职教师的退出机制对于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兼职教师,学校将按照以下退出机制处理:1.警告处罚: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2.解除合同:如果兼职教师屡教不改或教学质量持续不佳,学校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质量和表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通过严格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将能够吸引优秀的兼职教师加入,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目标。

希望所有的兼职教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升教学水平,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办法
1. 兼职教师聘用的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 兼职教师聘用的程序:教育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兼职教师,通过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等环节确定最终的聘用人选。

3. 兼职教师聘用的合同:教育机构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和报酬等相关事项。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1. 兼职教师工作安排:教育机构根据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兼职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工作时间,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2. 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监督:教育机构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兼职教师工资待遇: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兼职
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兼职教师纪律要求:教育机构要求兼职教师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 兼职教师绩效考核: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处理。

三、兼职教师管理的意义
1. 兼职教师能够为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
量和水平。

2.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可以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符合法
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

3. 兼职教师管理的科学化可以促进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教学效果。

4.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可以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机构的信任。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

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

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

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兼职教师在教育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兼职教师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各教育机构需制定相应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兼职教师作为教育机构中的外来力量,在聘用前应根据教育机构要求制定明确的条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兼职教师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与其从事的教学科目相匹配的学历背景,例如,数学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数学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专业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职业素养: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有耐心、关心和理解。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为了确保聘用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教育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教育机构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和联系方式等。

2. 收集申请材料:教育机构应要求申请人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 筛选评估:教育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筛选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4. 面试选拔:符合聘用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过程中,教育机构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5. 聘用决定:根据面试结果和其他评估指标,教育机构将作出最终的聘用决定,并与被聘用人进行签约。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教育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要求:1. 教学指导:教育机构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详细的教学指导和教学资源,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教育机构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

2. 定期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供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兼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 评估考核:教育机构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评估其教学质量、教育观念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兼职教师资格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学业绩优良。
六、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门。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三、外聘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1.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向人事部门提出外聘兼职教师需求。
2.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人数、条件等。
3.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4.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
5.学校根据面试、试讲结果,确定拟人选。
6.公示拟聘人选,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外聘兼职教师管理与考核
1.外聘兼职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
2.学校为外聘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包括教材、教案、教学设备等。
3.外聘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4.学校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5.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五、外聘兼职教师待遇
1.外聘兼职教师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外聘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
3.外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享有与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教学资源使用权。
4.外聘兼职教师完成合同约定的教学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

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4.3考核。每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工作量、教学态度等。
4.4考核结果处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权益保障
5.1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学资源使用权。
5.2兼职教师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政策,享有课时费、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5.3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5.4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6.1兼职教师在聘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2学校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等费用的,兼职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支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本办法旨在规范我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保障兼职教师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活动。
1.3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
2.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3.4聘用。根据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试讲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3.5报备。教务处将聘用兼职教师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管理与考核
4.1日常管理。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教务处和所在教学单位的日常管理。
4.2教学质量监控。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七、其他
7.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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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

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

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
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1970年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

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
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命题评卷、监考等)。

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凡接受学院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四、招聘要求及聘任程序
(一)招聘渠道
各教学单位可通过人事处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人才招聘会、媒体广告等有效途径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同时结合校内外教职员推荐和自荐的方法,拓宽兼职教师来源。

(二)面试组织及考察
1.各教学单位负责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次审查。

2.各教学单位应考察和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教学能力与水平。

对没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的应聘者,须组织试讲,经考察合格方可聘为兼职教师。

试讲时,须有教务处和人事处代表参加。

(三)签订聘用协议
1.对确定录用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人事处负责人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兼职教师按课程讲授任务聘任,聘期为1~2个学年。

3.聘用协议一式三份,学院人事处、教学单位、兼职教师各存一份。

(四)提交基本材料
每学期开学初,教学单位应将本学期确定聘用的兼职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兼职教师聘任登记表》;
(2)聘用协议;
(3)试讲考察评议表;
(4)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其他职业证书等复印件。

五、其他规定
1.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和教学工作量计算,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其他职(执)业资格对应职称课酬标准的确定,由各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至人事处。

本办法自2011学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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