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老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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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为加强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从事兼职教学工作的员工。

二、兼职师资选拔与聘任兼职师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教学经验与专业知识背景。

候选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至少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聘任程序包括申报、审核、面试等环节,最终由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确定聘任名单。

三、教学职责与要求兼职师资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兼职师资应积极参与教学研讨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兼职师资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调课。

兼职师资应对学员负责,认真批改作业、答疑解惑。

四、教学资源与权益企业应为兼职师资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兼职师资享有使用企业内部相关教学资料的权益,但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

兼职师资在完成教学任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教学报酬。

五、教学管理与考核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兼职师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

定期对兼职师资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于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兼职师资,应予以提醒、指导或解聘。

六、师资培训与成长企业应定期组织兼职师资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鼓励兼职师资参加外部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拓宽教学视野。

建立兼职师资成长档案,记录其教学经历、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七、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兼职师资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教学热情和创新精神。

设立兼职师资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和参加专业培训。

对违反教学纪律或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兼职师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与解释权本管理办法由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以最新文件为准。

培训机构兼职老师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兼职老师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兼职老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培训机构担任兼职教师的人员。

第三条兼职老师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教学形象,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教学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积极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兼职老师要遵循教育规律,慎重安排和认真备课,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第六条兼职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课堂纪律,不得违反校规校纪,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兼职老师的招聘和管理第七条兼职老师的招聘由培训机构负责,经过合同签订后方可担任教学任务。

第八条兼职老师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教学经历,不得有虚假资料。

第九条兼职老师应当接受学校的业绩考核,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标准工作。

第十条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第三章兼职老师的教学行为第十一条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违反学校教学规定。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注重教学过程中的互动和沟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兼职老师应当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兼职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传授非法、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不得散布错误信息。

第四章兼职老师的待遇和奖惩第十五条兼职老师的待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兼职老师因教学业绩突出,可以获得学校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兼职老师如果在教学中存在不认真、违反教学规定等不良行为,学校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终止聘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培训机构所有。

第十九条兼职老师在执行本规章制度时如有疑义,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经过以上规章制度的规范,相信能够更好地管理机构的兼职老师,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兼职老师管理条例(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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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外语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拥有三年以上的雅思、托福教学经验且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有效地提高成绩的老师。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具有英语专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关的国际资格考试证书,如雅思、托福等、二、工作基本要求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6.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原则上每一位老师一旦接受一个阶段的课程,在课程期间内,不允许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

三、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1.根据学校的班级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班级、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需向公司提前一周申请兼职老师的需要人数以及条件。

3. 人事部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4.凡是来我校任课的兼职教师,不论是否有教学经验,均需试讲,并有我校3名以上老师的听课评议认定方可上岗。

5.学校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协议书》,由人事部盖章之后方可生效。

四、课酬标准(按计划学时计算)中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外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五、兼职教师管理1.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每一位新到任的老师都需填写信息登记表,与*****外语培训学校签订《兼职老师任课协议》。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9•【文号】教师〔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8月29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职业学校要坚持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原则,聘请兼职教师应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民生紧缺专业和特色专业。

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也可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的实施目的是规范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和教师权益,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发展。

第二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兼职教师,包括非在编教师、外聘教师以及其他合作机构派出的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学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设立兼职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评估工作。

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招聘和录用第五条学校通过多种渠道招聘兼职教师,包括网络招聘、内部推荐和合作机构介绍等。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录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通过面试和资格审查等程序。

第七条兼职教师的招聘合同应明确约定教学任务、薪酬待遇、工作期限、责任和权益等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第八条兼职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了解学校的教学理念、管理制度和教学要求。

第九条学校每学期都要进行一次兼职教师的教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授课质量、师德和学生评价等。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估教师绩效的依据。

第十条兼职教师如多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条件,包括教室、教具、课程教材等。

兼职教师应当爱护学校财物,妥善使用教学资源。

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应按时到岗上课,不得擅自请假或缺席。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三条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及时向学校汇报教学进展和学生情况。

第十四条兼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遵守教学纪律,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应与学校积极沟通,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如有需要,可以向学校请教或提出需求。

第十六条兼职教师应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和非法行为。

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工作,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教育机构内的所有兼职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条件和要求1. 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2.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3. 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4. 注重个人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5.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 教育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成为兼职教师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估;2. 经评估合格的人员,由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工作内容和报酬;3. 教育机构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五、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兼职教师有权享受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和科研资源;2. 兼职教师有义务遵守教育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任务;3. 兼职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和教研活动,提高个人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4. 兼职教师应主动协调与全职教师的合作,确保教学质量。

六、兼职教师的考核和评估1. 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术成果、教学态度等;2. 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和奖惩的依据;3. 教育机构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培训和辅导。

七、兼职教师的离职和调整1. 兼职教师需提前通知教育机构离职,并签署协议;2. 教育机构有权根据兼职教师的实际表现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解聘。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教育机构负责解释和执行;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为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得到教职工们的认可和支持。

同时也希望教育机构能够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五篇第一篇: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晚辅教师管理规章制度1、教师应提前十分钟到校准备本节课所用的教具、卡片等物品,并进行签到,点名。

否则每次罚款5元。

(晚上6::30-8::30,初三7-9)2、教师在正式上课时间仍未到校签到者,迟到一分钟罚款10元。

3、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并警告批评。

4、教师如果有事情不能来上课,需要提前两天请假,学校可以安排其他老师代课,无故旷课者,罚款200元。

未经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或找人带课。

如发现此类情况,每人罚款100元。

5、下课后,教师应将地面清扫并拖干净。

桌椅归并整齐,关灯断电,锁好门窗。

并将孩子交与家长方可离开。

6、兼职教师应于本次课后填写教案,次日交于值班教师处。

发放工资时将对教案予以考评。

教案不合格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7、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予以检查和鼓励,需要签字的时候应当认真负责的签字。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如班级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最好是书面通知)或直接反映给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做好教学协调工作。

8、续班率必须达到80%以上。

低于80%的扣除当月工资的三分之一;低于70%的扣除当月工资的二分之一(客观、非教学因素除外)。

9、教师应在学员月考、期中、期末结束前一周,向教学领导反映该班学生学习情况,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各种测试和学员续班工作。

10、配合学校的教学监督和考核工作,必要时应接受学校适当的培训和指导。

教师受到学生投拆,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审查及指导,教师应及时地改进;如学生反映强烈,学校有权对其处罚或单方解除任教合同。

第二篇:暑假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协议书乐越培训中心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协议书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学校讨论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

一.教师教学管理制度1.备课管理条例每位教师应在授课前做好充分的备课准备,做到一个班级(学员)一份详细的教案。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兼职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兼职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为学校和学生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小学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教学计划和安排,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私自调课或请假。

第四条小学兼职教师要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进行任何有害行为或语言。

第五条小学兼职教师要遵守教学纪律,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第六条学校对小学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优者给予奖励,不称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七条学校定期进行小学兼职教师的招聘,选拔合适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第八条小学兼职教师应提交完整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

第九条小学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小学兼职教师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在小学兼职教师离职时应进行离职手续,保持良好的交接。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小学兼职教师要认真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小学兼职教师要尊重学生个性差异,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十四条小学兼职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定期进行学习评价,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小学兼职教师要与班主任、教务处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六条小学兼职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对小学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优秀者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学校对违反教学纪律的小学兼职教师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对严重违纪的小学兼职教师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学校有权做出解释,并通知相关人员遵守。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确保形成有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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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拥有三年以上的雅思、托福教学经验且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有效地提高成绩的老师。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具有英语专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关的国际资格考试证书,如雅思、托福等、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6.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原则上每一位老师一旦接受一个阶段的课程,在课程期间内,不允许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

三、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
1.根据学校的班级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班级、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
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需向公司提前一周申请兼职老师的需要人数以及条件。

3. 人事部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4.凡是来我校任课的兼职教师,不论是否有教学经验,均需试讲,并有我校3名以上老师的听课评议认定方可上岗。

5.学校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协议书》,由人事部盖章之后方可生效。

四、课酬标准(按计划学时计算)
中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
外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
五、兼职教师管理
1.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每一位新到任的老师都需填写信息登记表,与*****外语培训学校签订《兼职老师任课协议》。

2.兼职教师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3.兼职教师的酬金按月结算。

4.对专业教学紧缺人才及教学评价优秀的教师,由教务申报、经校长同意,可适当提高课酬标准。

5.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要按教学计划认真制定教学计划书,并于开学第一周交到教学主管处。

6 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必须要按课程表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的处罚按照:迟到1-10分钟,处罚10*迟到分钟;10分钟以上扣除当节课时费;一个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将对外聘教师予以解聘。

8.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均不得私自调课,确有事需要请假者,需提前至少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

如发生紧急情况,提出紧急请假的处理办法:1)如若因为紧急性疾病需要临时请假,老师需要在假释后补上专业医院开具的病历单;2)如若因为个人私事需要临时请假,老师也必须提前3小时以上提出请假申请,且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生效;且事后需要老师在一周内,另加一节课补上因请假导致缺课的内容,课时费只按照实际课时的50%发放;
9.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教书育人,不得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课要布置适量的作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作业要进行全部批改和部分批改。

10.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上课应认真考勤,学生有违纪现象要提出批评。

11.教学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学处或教务处反映,并尽快处理解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2.学期结束时,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命题、批改试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

13.兼职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将视情况扣发当月课酬直至解聘(教学事故的处理,参照*****外语培训学校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1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外语培训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甲方:*****外语培训学校
乙方:
一、聘期内,乙方须承担甲方安排的如下教学任务:
1.授课
2.每周安排一次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教研活动。

3.根据课程性质安排批改作业。

4.根据教研室安排,承担一定的命题、阅卷、评定学生成绩工作。

二、聘期内,乙方按如下标准及方式领取课时酬金:
甲方按每课时元支付乙方酬金,并于每月末由教务处把兼职教师的课时报表送报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发放酬金。

三、聘期内,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严重的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或乙方发生一次1级教学事故或两次2级教学事故(按甲方《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认定),甲方有权予以解聘。

四、聘期内,乙方若因故需中断或转停课程,须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说明。

否则,甲方将视情况扣发乙方当月课酬。

乙方因故不能按时来校上课时,须提前一天与教务处联系,以便调整。

乙方若迟到、早退情况,将按照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惩罚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若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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