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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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一、任职要求对培训讲师的任职要求应该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培训讲师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条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储备;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条件。

二、培训课程开发培训课程开发是培训讲师的核心工作之一,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课程开发的流程和要求。

包括: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材料和教学工具;制定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

管理制度可以规定开发课程的时间、流程、标准、评估方式等,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三、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活动组织是培训讲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教学活动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包括:确定教学场地和设备;进行教学准备和布置;组织学员的讲课和讨论活动;安排实践环节和考核等。

管理制度可以规定教学活动组织的标准、要求和流程,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

四、教学质量评估对培训讲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是培训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高培训质量的有效手段。

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教学质量评估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员的评价、上级领导的评估、同行教师的互评等方式来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激励措施为了激励和鼓励培训讲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训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激励措施可以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培训讲师的职业发展机会;建立培训讲师的奖惩制度;设立岗位职级和薪酬体系等。

这些措施能够有效调动培训讲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教学水平。

总之,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培训质量和保证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培训机构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培训讲师队伍,提高培训讲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同时,也能够为培训讲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提升培训机构的综合竞争力。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培训机构的教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为学员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其教学水平和服务态度达到相应要求。

第六条培训教师管理应完善相关制度,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第七条教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和进步。

第二章培训教师的选拔与聘用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招聘制度,依据教师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选拔。

第九条招聘教师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人员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认真核查教师的相关证件和资格,确保其具备从事培训工作的相关资质。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教师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开展工作。

第三章培训教师的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定期为教师提供业务培训和专业培训,提升其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应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服务态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考核评价活动,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培训教师的待遇与激励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合理的教师薪酬制度,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讲师管理办法

讲师管理办法

讲师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外聘讲师的管理,推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空调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以事业部名义开展的培训工作所涉及的讲师管理,不适用于部门内部自发组织的培训,和一般性的技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讲师分类:内聘讲师——在某一专业具备较高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经人力资源部认定,聘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公司内部员工。

外聘讲师——经公司聘请的外部培训人员。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外部讲师的甄选、聘请、培训、考核、评估及解聘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一章内聘讲师管理第五条内聘讲师来源:各部门管理、业务、技术骨干等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聘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第六条内聘讲师资格:1.企业文化,工作业绩优良;2.热心培训工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能够编写相关科目教材或讲义;4.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5.能够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培训任务,辅导受训人员。

第七条内聘讲师职责:1.服从事业部统一安排,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2.负责培训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工作经验;3.开发课程、编写教材,提高授课水平;4.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进行内部转化并推广;5.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相关组织、考核、评估等。

第八条内聘讲师的申报和评审:1.员工自荐、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推荐;2.符合条件者聘为公司内部讲师,注册备案;3.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组织评审(面试、试讲);4.对已聘任的内聘讲师,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复审任职资格。

第九条内聘讲师的分类:第十条内聘讲师的奖励: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各级优秀讲师的评选,优秀讲师根据级别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年的购书费奖励(当年使用)。

第十一条内聘讲师课酬计算:对人力资源部安排授课、但未获得内聘讲师资格的讲师,以初级讲师待遇计发课酬,并作为后备内聘讲师的首选人员,但不参与年终内聘讲师奖励。

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培训老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培训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培训老师队伍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培训老师,是指专门担负培训教育工作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培训老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热爱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五条培训老师管理工作应以服务学校和学生学习生活为宗旨,以人为本,注重教学质量,提高素质,加强管理,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师资情况,本单位设立培训老师岗位。

第七条培训老师岗位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教育和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八条培训老师岗位的设置数量、岗位级别、职责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第三章培训老师招聘与考核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培训教育的老师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品德端正,敬业爱生,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组织安排,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意识。

第十条培训老师的招聘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建立完善的招聘和考核机制,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一条培训老师从事教育培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期满之前应当接受单位对其工作业绩及职业道德行为的考核。

第十二条对培训老师的考核,主要以工作业绩、职业道德、教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评价手段进行综合考核。

第四章培训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培训老师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权利。

第十四条培训老师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培训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培训老师应当履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职业准则和纪律规定,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培训老师应当努力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要求和学科标准知识教学内容。

培训机构讲师规章制度模板

培训机构讲师规章制度模板

培训机构讲师规章制度模板一、总则为加强培训机构讲师管理,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氛围,规范讲师的行为表现,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讲师基本要求1.讲师应具备相应教育、专业背景和资格,在所授课程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2.讲师应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推动学生学情发展。

3.讲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时刻以学生的学习成长为重任,在教学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讲师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与机构其他成员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讲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持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教学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自身教学能力。

三、讲师行为规范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规定,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有损培训机构和学生的利益。

2.讲师应遵守教育教学伦理规范,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身体或言语上对学生的羞辱行为。

3.讲师应保守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隐私和秘密。

4.讲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缺课或提前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离职或请假,应提前向培训机构报备。

5.讲师应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不得懈怠、敷衍或变相索取学生。

6.讲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和考试,及时给予学生反馈,指导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学习。

7.讲师应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教研活动,不得对抗培训机构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

8.讲师应保持表现端正,不得过分耽误讲座时间,在课堂上不可有无关言行举动。

四、讲师考核评价1.培训机构将对讲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讲师进行奖惩和任用等处理。

2.讲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活动参与、专业发展情况等将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3.培训机构将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讲师给予奖励和提升,对表现不佳的讲师给予指导和处罚。

五、讲师培训和发展1.培训机构将为讲师提供持续的教学培训,不断提升讲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1. 前言培训讲师是组织内重要的资产之一,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对于培训活动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培训讲师,制定本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2. 培训讲师的职责和要求2.1 培训讲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培训大纲和教材;•设计和开发培训课程;•提供培训课程的授课;•评估培训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培训讲师及员工的培训活动。

2.2 培训讲师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具备优秀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深入了解培训主题并持续学习;•具备良好的教学技巧和演讲能力;•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激励和引导学员的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3. 培训讲师的选拔与培养3.1 培训讲师的选拔应根据其相关工作经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评估。

3.2 新入职的培训讲师应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3.3 公司鼓励培训讲师参加培训课程和研讨会,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4 公司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培训讲师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4. 培训讲师的管理和激励4.1 培训讲师应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教材和材料。

4.2 培训讲师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完成授课任务,并及时提供培训效果的反馈。

4.3 公司设置培训讲师的工作目标,并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4.4 根据培训讲师的表现和业绩,公司将根据激励机制给予奖励,如薪资调整、晋升、荣誉称号等。

4.5 公司鼓励培训讲师进行教学研究和课程改进,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5. 培训讲师的退出机制5.1 如培训讲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终止其聘用关系:•教学质量严重下降,连续收到学员投诉;•违反公司的教学准则和行为规范;•严重违反公司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无合理理由长期缺勤或不按时上课。

5.2 培训讲师自行提出离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并履行离职手续。

5.3 公司将对离职的培训讲师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

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注册信息安全讲师管理办法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20——年一月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培训、提高培训的质量、加强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对培训讲师实行注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CNITSEC对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的申请、审核、注册、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可向CISP运营中心申请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资格。

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分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讲师级别由其知识水平、教学经验、教学贡献、授课效果等因素确定,一级为最低,三级为最高。

第四条培训讲师的申请条件:1、具备如下学历及工作经验之一:1)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具备2 年以上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历;2)大学本科学历,具备4 年以上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历;3)大学专科,具备6 年以上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历;2、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认可并接受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道德规范。

第五条注册程序1、申请:由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申请人向CISP运营中心提交《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申请表》。

2、资格审核:CISP 运营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

3、培训:申请成为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的人员,需参加由CISP 运营中心组织的讲师培训。

4、能力审核:CISP 运营中心在申请人完成培训后对申请人进行能力审核,确定申请人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5、注册:通过审核的人员由CNITSE(颁发CISP讲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确定其作为被授权的凭证。

第六条培训讲师的权利为授权培训机构提供授课服务并获得授课报酬;对CISP培训提出意见和建议;优先参加与授课主题相关的培训、教学研习或其它活动;参与评选优秀讲师并获得奖励。

第七条培训讲师的义务按照CISP知识大纲、课件及教材进行授课;根据授课要求在CISP标准课件的基础上充实授课内容,确保教学质量并将更新情况提交CISP运营中心;参与CISP运营中心定期组织的课件、考题和教材更新工作;尊重CNITSEC相关知识产权,合理使用CNITSEC及CISP相关的名称及标志。

培训讲师报酬管理办法

培训讲师报酬管理办法

培训讲师报酬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培训管理,调动培训讲师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根据按贡献奖励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新奥担任授课任务的培训讲师。

1.3原则根据贡献2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级管理和奖励2.1培训讲师授课均享受讲课费,但交流座谈形式除外,特殊情况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2.2培训师教学费用标准2.2.1外部培训师教学费用标准2.2.1.1外聘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其授课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教育培训部提出,教育培训主管领导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

2.2.1.2具有高级职称的外部人员(教授)或同等水平的培训讲师,教学费标准为150元/小时。

2.2.1.3外聘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培训讲师,授课费标准为80元/小时。

2.2.1.4具有中级职称的外部人员或同等水平的培训讲师,教学费标准为50元/小时。

2.2.2集团内部兼职讲师授课费用标准2.2.2.1集团高级兼职讲师(相当于教授),教学费标准为50元/小时。

2.2.2.2集团中级兼职讲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学家)的教学费为30元/小时。

2.2.2.3集团初级兼职讲师,授课费标准为20元/小时。

2.3集团内部兼职讲师讲授的重复性课程,授课费减半。

第1页,共6页制度名称:新奥集团培训讲师报酬管理办法制度编号:xa/zd1802b-20012.4聘请集团外部讲师授课,集团职能部门由教育培训部统一报销交通费及食宿费用;各成员企业由本单位负责报销交通费及食宿费用。

2.5授课费支付程序2.5.1教学前应提前填写《集团职能部门外部讲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教育培训部逐级审批;各成员企业外部讲师应提前填写《各成员企业外部讲师申请表》(附件2),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外聘讲师的教学费用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应当逐级报集团教育培训部批准后实施。

2.5.2集团各职能部门外聘授课讲师授课费统一由教育培训部支付,各成员企业外聘授课讲师授课费由各成员企业专职培训管理员或负责培训工作人员从教育经费中提取后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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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此办法的目的是为规范对培训讲师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培训讲师素质的提升,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讲师队伍。

第二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

内部兼职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除已负责一定范围的工作外,还承担部分培训课程教学的培训讲师;外聘讲师指从企业外聘请的国内外优秀讲师。

第二章内部兼职讲师第三条兼职讲师的来源1.各级管理者:公司各级管理者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重要承担者。

2.优秀骨干和技术能手:技术部门的优秀骨干、技术能手等优秀专业人员将是员工业务培训讲师的主要来源。

3.兼职讲师的分类:包括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四个级别。

第四条兼职讲师的职责1.编写教案,讲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认真研究培训教材,收集资料,准备培训案例,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培训教案并在授课前2天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审核。

2.制作课件,确定了的培训课程,授课讲师除编写培训教案外还要制作配套的PPT或其它课件,如培训工具、视频短片等。

如讲师在此方面确有困难,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援助。

3.认真授课,讲师必须在预定时间前 5 分钟到达培训教室,检查学员签到情况,课程结束后收齐学员的培训签到表,交人力资源存档。

4.讲师要控制好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纪律,对违纪学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培训开始时讲师必须明确告诉学员关于培训的目的和目标,培训结束时要采取有效方法检查培训目的和目标的达成情况。

6.讲师必须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学员人格、自尊的言行。

7.如有需要,讲师要拟制考试试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电子文档给人力资源部。

考试结束后,讲师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并将阅卷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8.所有讲师都要积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讲师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培训经验交流活动。

除了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讲师要利用各种机会加强自身学习。

9.讲课结束后,讲师须督促学员做好教室6S 工作;收齐培训学员签到表转交给人力资源部值班人员。

10.讲师需按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编写培训教材。

第五条兼职讲师的任职资格要求。

分任职资格要求类业务知识教学要求临熟悉业务知识及公司的运作流程熟悉培训目的和授课的内时比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容讲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半年以上表达清晰、有条理师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熟悉业务知识及公司的运作流程熟悉培训目的和授课内容讲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师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表达清晰、有条理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具有一定的授课技巧(包括讲授、讨论、案例分析中等)级熟悉业务知识及公司的运作流程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比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讲(包括备课、进程安排、师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时间控制、调动积极性等)独立编写培训教材的能力担任讲师一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授课技巧,教高学组织能力级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根据课程设计,独立开发讲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包括教案设计、师PPT制作以及教材的编写)担任中级讲师一年以上第六条课酬标准及支付1.讲师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的授课不计课酬,工余时间授课按照以下标准予以支付(元管理职级学员满年累计授课意度8小时以上良以上每年至少上 3 达60%次课8小时以上良以上每年至少上 4次达70%课8小时以上良以上每年至少上 4 达80%次课/课时):组长级及以下(副)主任级(副)经理级副总级讲师级别临时讲师20 30 40 50 讲师40 50 60 70 中级讲师50 60 70 80 高级讲师60 70 80 90 注:以上课酬包含讲师进行教案开发及课件制作的费用。

2.讲师课酬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的 1月份和 7月份发上半年的课酬),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3.讲师所授课程之《培训效果一级评估表》中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案准备、学员总评四项任何一项被评估为中或差或无教案、课件制作过于简单,未及时提供教案、课件(人力资源部评估),不予计发本次课程的课酬。

课程评估为优,课筹按 100%计算,评估为良,课筹按80%计算。

4.听课学员人数少于 5人(按《培训签到及考核登记表》统计)不计发课筹。

课时不足 1小时不计课筹,达到1小时不足 2小时计 1小时,依次类推。

5.现场培训、考试、座谈会等不计课筹。

第七条兼职讲师的聘用1.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公布培训讲师的空缺情况,发出征聘启示。

2. 个人自荐或由部门推荐候选人,填写《培训讲师聘用审批表》(见附表1)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接到候选人的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讲课情况、讲义的编写、PPT 制作等进行评议,合格者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 可聘为培训讲师。

4.人力资源部为聘用的兼职讲师发放聘书,并建立讲师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讲师个人基本信息、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效果的评议情况,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培训讲师的评审1.评议每年 12 月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经理共同组成评议小组,负责培训讲师资格评议;2.评议内容包括学员满意度(包括培训前的准备、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根据讲师一年内所有课程的平均满意度计算),年课时 / 课次累积等,对每个讲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讲师等级(《内部兼职讲师评议表》)。

3.同一讲师讲授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分别评议,最后的均分为该讲师的评定结果。

4.根据评议结果对照各级讲师任职标准,确定被评议人员的讲师级别,作为下一年度课酬发放标准的依据。

5.连续三次被评为合格者和两次被评为不合格者则取消讲师资格,对于取消了讲师资格的员工,半年之内不考虑再次聘用为讲师,如有需要,需按照讲师聘用程序重新聘用。

第九条兼职讲师队伍建设1.各级管理者皆负有培训人才的职责,其组织和参与的情况作为任职资格评估的内容之一。

2.兼职讲师的授课表现纳入其个人的工作业绩。

3.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讲师评比,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4.由公司出资参加讲师认证培训的兼职讲师 , 在取得认证资格以后,每季度至少要在公司内部主持一次相应认证课程的内部培训。

5.如果连续三年被评为“中级讲师”以上级别,将成为我司的“荣誉讲师”。

“荣誉讲师”的级别评定将不受其每年实施课时/ 课次的限制。

6.公司特聘部门经理上职位的管理人员为高级讲师。

第三章外聘讲师第十条外聘讲师的来源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顾问公司、大型企业、同行公司等。

第十一条外聘讲师的审查部门和聘请程序1.资格审查外聘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业、教学内容、教学水平等。

2.聘请程序凡外聘讲师,必须由聘请的培训部门详细制定培训方案,经资格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3.外聘讲师的职责外聘讲师必须根据我司的培训需要,提交教学内容和培训方案,最后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有改动必须事先征得我司的同意。

外聘讲师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双方协商的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外聘讲师课酬标准根据协议而定,课酬由聘请部门根据协议申请,由财务部支付。

附表1《内部兼职讲师聘用审批表》2《内部兼职讲师评议表》内部兼职讲师聘用审批表姓名性别生日工号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入司时间部门职务/岗位电话工作教学经历承担课程申请讲师级别授课形式受训部门 / 学员评价人力资源部评定签名:日期:总经理审批签名:日期:年度内部兼职讲师评议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号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入司时间部门职务/ 岗位电话目前承担课程平均学员年课时 / 课满意度次累积现任兼职申请讲师讲师级别级别曾经承担课程(来公司后)人力资源部评价签名:日期:评议小组综合评定签名:日期:总经理审批签名:日期:附则五课程开发奖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肯定课程开发责任人的辛勤工作,提高公司内部培训教材质量,进而提高公司内部的培训效果,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适用条件第二条此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培训课程开发奖金的评定,申报发放开发奖金的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经人力资源部授权,根据培训要求和课程设计而开发的课程;2.在公司各部门正式开设的课程;3. 在培训中被重复使用,具有半年以上(或课程实施3次以上)生命力的课程;4. 经评审组评审合格(课件、教案和课程满意度三项指标得分大于60分)的课程;5.为公司(或部门)的业务推进和制度推行所进行的培训,不属于课程开发的范畴。

第三章课程开发要求第三条课程开发完成后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资料:课程课件:提供 PPT 文件,用于教学演示;讲义文档: word 文档,详述具体教学内容(包括引用的案例等),可用于讲师具体讲授;课程教案:简要说明课程的适用范围、课程的性质和任务、课时分配及考核、教学参考资料、课程的背景知识等项目,具体见附件教案模版;考核试卷:提供不少于 10 道以上测试题并提供答案,题型以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为主,简答题为辅;其它:课程相关文件,用于讲师教学参考,如图纸资料,图片,录像,视频文件等。

第四条资料规范要求所有文件需提供电子档,并不得使用密码锁定,以便后续修订;教学参考资料须提供书名、出版社、作者/ 编者以便订购;经过认可的课程开发,作为公司资料,其使用或修改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章申报程序1、人力资源部确定《课程开发目录表》报总经办审核并公告;2、员工报名承担课程开发项目;3、人力资源部确定课程开发负责人及期限;4、讲师提交课程资料;5、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组织实施并组织评审组进行评估;6、对评估合格的课程进行课程开发奖金申请;7、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奖金发放。

第五章奖金发放标准第五条课程开发奖金=每门课基本开发奖金基数(600元)× \u35838X 程质量系数( q) /100 ,其中课程质量系数q=σ× h( f+t+s )/100 ;σ:课程适用对象及影响范围(~);课程类别对应系数新员工~各部门业务相关专业课程/ 基层管理课程~中高层管理类课程~对外培训课程~h:课时系数, h= n/2 ( n为课时数);f :课件制作系数(25分),包括匹配性、逻辑性、炼达性、新颖性、规范性;文档制作系数(25分),包括教材结构、教材内容、教材排版;t :教案设计系数(20分),包括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创意性等运用;s:课程培训满意度(30分),以《内部培训效果一级评估表》为准。

满意度得分优27-30 分良23-26 分中19-22 分差18分以下第六条以上系数标准针对首次开发的课程,对于再开发课程(公司内已开发出类似的课程),对课程体系和内容做了一定程度的充实、调整、删节,质量系数控制在~之间。

第六章课程评估课程质量系数将根据具体课程的有关材料及培训效果打分,打分责任人为评审组成员(包括教材开发者部门主管、教材主题方面相关专家、可预计的学员代表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每门课程的打分责任人不少于4个,具体考核参数及分数标准将在打分表中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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