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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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起重索具和吊具是重要的工业设备,用于进行起重、搬运和安装等工作。

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建立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建立、设备检查、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和事故处理等方面探讨起重索具和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建立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编写,明确责任和程序。

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守则:明确起重索具和吊具的使用范围、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等,确保人员了解和遵守。

2. 组织机构:明确负责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设备管理:规定起重索具和吊具的购置、验收和登记等,确保设备的合格和安全使用。

4. 周期检查:规定定期检查起重索具和吊具的频率和内容,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事故处理:规定起重索具和吊具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确保及时处理事故和避免再次发生。

二、设备检查为确保起重索具和吊具的安全使用,需要进行定期的设备检查。

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 外观检查:检查起重索具和吊具的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锈蚀等缺陷,确保设备完好。

2. 工作性能检查:检查起重索具和吊具的工作性能,如起重能力、操纵机构的灵活性等。

3. 舞台布景设备检查:对舞台布景设备的载重状态进行检查。

4. 索具验收:对新购置的起重索具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5. 记录和整改: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处理结果。

三、操作规范操作规范是保证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使用的关键,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操作。

操作规范包括以下要点:1. 操作培训:对使用起重索具和吊具的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2. 装载限制:严格按照起重索具和吊具的额定载荷进行装载,禁止超载运行。

3. 吊装方法:选择合适的吊装方法,确保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禁止行为:禁止在吊装过程中站立或行走,禁止无故停电或断电。

5. 紧急情况:规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条负责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责任人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将其落实到位。

第四条所有从事起重机械吊具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制度,并将其公开、宣传给员工。

第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人员应当按照维护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的日常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发现起重机械吊具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证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图册和操作手册,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培训。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人员应当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起重机械吊具的技术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在起重机械吊具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正确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辅导。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吊具操作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吊具的安全管理,确保吊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因吊具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吊具(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吊带、吊索等)的使用、维护、检查及报废等环节。

三、吊具管理1. 采购与验收3.1 起重吊具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供应部门负责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

3.2 所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确保吊具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发放与使用2.1 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设备处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并由使用部门领取。

2.2 各使用部门设置专门存放点,存放点应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确保主要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

2.3 不合格的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3. 检查与维护3.1 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处、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2 安全管理部门、设备处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3 使用部门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4. 报废与回收4.1 设备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吊具的报废,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4.2 报废的吊具应及时回收,并进行统一处理。

四、记录与文件1. 特种设备台帐:包括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安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等。

2. 吊具使用记录:记录吊具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环境等。

3. 吊具检查记录:记录吊具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等。

五、责任与处罚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吊具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2.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吊具的管理和使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是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确保吊装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以下是一个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一、总则1、为确保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使用,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和管理。

3、本制度的执行人为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责任与义务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吊装工作组织,负责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2、吊装工作组织应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

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吊具与索具,禁止私自改造或修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储存应安全可靠,避免受到外力损坏。

2、每次使用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之前,应进行可靠性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避免超载或不当使用等违规行为。

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载,包括时间、地点、检查结果等内容。

四、事故应急处理1、一旦发生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事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事故原因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损坏或失效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其可靠性。

五、制度执行和监督1、公司应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本制度的执行。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或教育。

以上是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范例,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执行过程中,应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吊装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吊、索具的管理,确保起重作业安全,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电磁吸盘、吊链、钢丝绳、尼龙绳、吊带等的使用及维护。

第二章职责分配第三条招标办每年召集安全环保部、机动部、供应部和使用单位对吊、索具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年度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下一年度的招投标。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对吊、索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把关,实行安全准入制。

吊、索具的供应商必须到安全环保部进行登记。

第五条机动部应对吊具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吊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把关。

第六条供应部应对索具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索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把关。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对吊、索具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吊、索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把关。

每年对吊、索具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时,必须如实反映吊、索具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是吊、索具的管理、使用、日常维护、检查、报废过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单位。

由各单位的设备部门进行管理。

第三章使用及维护第九条各单位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吊、索具的日常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及时报废,并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吊、索具管理台账,对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记,台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出厂合格证书、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规格型号、更换记录等内容。

第十一条吊、索具的使用班组每班要对吊、索具进行检查。

吊、索具所在车间(作业区)每周对吊、索具检查一次。

各单位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设备、作业区每月对吊、索具检查一次。

检查要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吊、索具,各单位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的更换周期,实行定期更换制度。

同时,对板钩、轴销等应定期送厂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发现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起重吊具的安全运行,防备和避开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在企业范围内执行。

第二条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是企业起重吊具安全管理的基本程序,企业员工必需严格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起重吊具的管理责任第三条企业设立专职起重吊具管理员,负责起重吊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起重吊具管理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熟识各类起重吊具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求。

第四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订立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在企业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起重吊具的操作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起重吊具的选用和采购第五条企业应依据工程需要,选择适用的起重吊具,并保证其具备合格证书或合格评定报告。

同时,企业采购起重吊具必需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起重吊具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起重吊具的承重本领必需满足工程需要,并依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型号和规格。

2.起重吊具必需具备完整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3.起重吊具的材质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抗腐蚀、抗磨损的性能。

第七条起重吊具的采购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1.订立起重吊具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种类和技术要求。

2.组织起重吊具供应商的招标、报价,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3.签订起重吊具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四章起重吊具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第八条起重吊具管理员必需依照规定对企业内全部起重吊具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1.定期对起重吊具进行外观检查,包含吊臂、钢丝绳、吊钩等部位的磨损、锈蚀、变形等情况。

2.定期对起重吊具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对起重吊具的润滑部位进行润滑维护,保证其敏捷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起重吊具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起重吊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工厂与外来承包商作业3依据标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4定义4.1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4.2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4.3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4.4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见图1)。

4.5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5吊索与吊具安全使用和维护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用。

拴挂前,应确认吊载上设置的栓、销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见图3)严禁使用非标准吊具进行吊装作业,如:绳、皮带;自制、改制、外包商制作的吊具必须进行过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吊具明显位置标注起重额定载荷重量。

图3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6贮存吊索具应有点位集中存放,由使用部门的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

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框架上;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以及保护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具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使用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起重吊具是指用来提升或搬运物体的工具、器械或设备,包括吊钩、吊索、起重链条、起重钢丝绳、起重电磁铁、起重夹具、起重传感器等。

第四条起重吊具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高效、可靠。

第二章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责任第五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制定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起重吊具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吊具的日常管理和事故预防。

第七条起重吊具的购置、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违规使用。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定期对起重吊具进行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为员工提供起重吊具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起重吊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建立起重吊具的台帐和档案,记录起重吊具的购置、使用、检测、维修和事故情况等。

第三章个人的责任第十一条使用起重吊具的个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操作证。

第十二条使用起重吊具的个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起重吊具的工作参数和操作方法。

第十三条使用起重吊具的个人应定期对起重吊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使用起重吊具的个人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自己的安全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使用起重吊具的个人发现起重吊具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负责人,停止作业,保障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吊具,有权直接责令停止使用,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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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吊装时,卸扣承载的两腿索具件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º。
7.卸扣使用时,应避免卸扣的偏心载荷,如发现卸扣有裂纹、磨损严重或横销弯曲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
8.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锁眼进行连接,以免索具在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
6.竖吊钢板钳一次只能夹持1块钢板。
7.竖吊钢板钳只适用于钢板的竖直吊运,严禁用于钢板的水平吊运,在钢板起吊后如有严重倾斜,应重新安装竖吊钳。
8.严禁人员进入吊装作业范围或翻转区域。
9.吊装时严禁碰触、敲打或冲击钢板及钢板钳,严禁吊装时急剧移动或急剧停止吊物。
10.在钢板钳吊装时,下面严禁站人或从物品下面通过。
3.钩柄产生塑性变形。
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6.当板钩产生吊挂盛钢桶不灵活的侧向变形时,应进行检修;当钩片侧向弯曲变形半径小于板厚10倍,应报废钩片。
7.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8.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9.板钩铆钉松弛或损坏,使板间间隙明显增大,应更换铆钉。
1.卸扣扣体扭曲超过10°时、弯曲、拉长、破损。
6.对于经常使用的吊钩,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查。
7.吊钩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
8.使用时,发现有裂纹或磨损量超过标准时要及时更换滑轮。
9.发现裂纹和钩口磨损量超过厚度的10%以及开口度变化时,应及时整改。
五、吊环
1.使用吊环前,应检查螺丝根部是否有弯曲变形现象,丝扣规格是否符合要求,丝牙有无损伤等。
2.吊环螺纹在旋紧时必须拧紧,最好用扳手或圆钢用力扳紧,防止由于拧得太松而在吊索受力时打转使物件脱落,造成事故。
7.钢丝绳在吊装过程中应尽量平衡,人员禁止在物品上通过且吊装物品下严禁站人;在运输、安装和使用时避免弯曲受力,以免铝管、螺纹、接头或钢丝绳受到损伤。
8.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几种情况出现:a.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b.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擦;c.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过;d.吊装角度超过60º。
9.卸扣在高温使用时,应当减小载荷运行。
10.起重作业完成后,严禁在高空中将拆下的卸扣往下抛掷,以防卸扣变形及内部产生不易发觉的裂纹损伤。
11.不用卸扣时,应在其横销的螺纹部分涂以润滑油,存放在干燥处,以防生锈。
七、钢板钳
1.使用前先要检查咬头、垫片、齿间堵塞、磨损状态及其它异常现象,检查后再使用。
二、钢丝绳
1.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必须报废时与疲劳有关的可见断丝数(见附表8),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时,附表中的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
2.绳端及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可能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3.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
8.钢丝绳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则应报废。
9.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10.钢丝绳表面被腐蚀,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
11.若钢丝绳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经对钢丝绳内部检验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2.变形
钢丝绳失去正常形状产生可见的畸形称为“变形”,变形部位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
4.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
5.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6.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移动吊带时不要在地面或在粗糙表面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7.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同时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的10%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8.卸扣不能闭锁。
9.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链环焊缝开裂或其它有害缺陷的链条,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0.链环之间不灵活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四、吊钩
1.表面有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10%。
六、卸扣
1.卸扣要正确支撑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可以过载不稳定的载荷。
2.卸扣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3.严禁使用螺栓或者金属棒代替销轴。
4.卸扣使用时,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矩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要有所调整。
三、吊链
1.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3.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5%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12.5绳径局部严重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
12.6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2.7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
12.8钢丝绳部分被压扁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12.9钢丝绳在外界影响下引起弯折,此种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2.10钢丝绳经受了特殊热力(如热或电弧)的作用,外表出现可资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以报废。
8.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会造成吊装带损坏;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来,造成危险,应将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
9.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成套吊具使用时,应确保受力均匀,严禁单根受力。
10.使用完毕后吊装带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将吊带悬挂于专用架上或吊具柜内。
4.完成吊装后,向内按动手柄按钮,使手柄上的保安健与保安销脱离,使起重器处于关闭状态,工件与起重器脱离。
5.吊装结束后,将磁力吊放置于钢板上。
附表8:起重吊具报废标准
序号
报废标准
一、吊带
1.圆环型吊装带承载芯线或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
2.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
3.吊环使用中若发现螺纹太长,须加垫片,拧紧后方可使用。避免将螺丝杆露在外面,以免螺丝杆受力后,产生弯曲而断裂。
4.吊环使用时必须注意其受力方向,垂直受力为最佳,严禁横向受力。当重物有两个以上吊点使用吊环时,钢丝绳间夹角一般应在60°以内,以防吊环受到过大的横向力而造成弯曲变形,甚至断裂。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在两吊绳之间加横吊梁来减少吊环所受的横向力。
10.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防磨板。
注:吊钩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焊补。
五、吊环
1.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2.椭圆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3.吊环直径磨损和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4.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注:吊环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焊补。
六、卸扣
二、钢丝绳
1.新钢丝绳在开卷时必须按正确方法进行,应使卷绳轮转动放出钢丝绳。
2.钢丝绳和各种规格的绳扣,在使用前由生产操作人员细致检查断丝、磨损、拧劲、烧损等情况,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更换。
3.吊、捆用的钢丝绳,端部必须有打结的钢绳环,其打结扣不得少于钢绳直径的15倍,以免脱扣。
4.在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行,钢丝绳不应受冲击力,吊物棱角处要加包垫,不准直接接触,捆绑时如多点或多圈受力一定要均匀。
2.吊链端部配件,如环眼吊钩,应按相应的要求使用。
3.用多肢吊链通过吊耳链接时,一般分肢间夹角不应超过60º(与铅垂线夹角30º)。严禁使用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严禁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
4.吊装时吊链严禁承受振动荷载,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过。严禁把长环链(p>3dn)、提升链用作吊链。
序号
使用安全要求
一、吊带
1.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2.吊装时,钢板钳必须在容许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3.在起吊作业时,将夹钳口打开,稳固的夹持在所要作业的重物上,然后起吊;拆开时,应将重物着地后,无负荷的情况下,取下吊钳。钢板在吊运时要水平。
4.除竖吊钢板起重钳外,不得单边起吊钢板,钢板厚度应在钢板钳吊装厚度范围内。
5.悬吊装挂作业须由悬吊装挂作业资格人进行。
11.钢板钳不适用于不锈钢板的吊装,钢板的被吊装部位不允许有油污。
八、永磁铁
1.吊装时,先将被起吊工件表面清理干净,如有锈皮和凸刺应清理,起重器的中心线最好与工件重心线重合,然后进行起吊。
2.工件吊起时,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过,被吊工件温度和环境温度不大于80℃,无剧烈振动及冲击。
3.吊装圆柱形工件时,应保持V形槽与工件接角为两条直线接触,所以它的起重力仅为额定起重力的30%-50%。
2.作业前应对吊钩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3.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
4.使用时,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5.挂吊索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如需将吊钩直接钩挂在构件的吊环中,不能辨别,以免使钩身受侧向力,产生扭曲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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