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合同能否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定抵销的规定。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
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
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
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
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
债务抵消合同

债务抵消合同1. 引言债务抵消合同是一种约定,用于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关系。
根据该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互相抵销彼此之间的债务,以达到减少债务总额或者消除债务的目的。
本文将介绍债务抵消合同的定义、作用、法律效力以及合同的要素等内容。
2. 定义债务抵消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约定双方可以互相抵销彼此之间的债务。
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该合同可以选择将彼此之间的债务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抵销,从而达到减少债务负担的目的。
3. 作用债务抵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3.1 减少债务负担债务抵消合同允许债权人与债务人相互抵销债务,可以减少双方的债务负担。
通过债务抵消,双方可以达到债务零结余或者减少未偿还债务的目的。
3.2 简化债务关系债务抵消合同可以帮助双方简化复杂的债务关系。
例如,如果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彼此之间存在着互相欠款的情况,通过签署债务抵消合同,可以避免进行多次支付和收款的操作,从而简化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3.3 解决债务争议债务抵消合同还可以用于解决债务争议。
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彼此之间的债务存在争议时,双方通过协商和签署债务抵消合同,可以达成一致并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法律诉讼。
4. 法律效力债务抵消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而定。
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下,债务抵消合同是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为了确保债务抵消合同的合法性,以下几点应该被满足:4.1 合同的书面形式债务抵消合同应该以书面形式存在,双方应当签字并在合同上正式盖章。
书面形式有助于证明双方的协议内容和意图。
4.2 合同的自愿性债务抵消合同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任何强迫或欺诈等行为。
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4.3 合同的合法性债务抵消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 债务抵消合同的要素债务抵消合同具有以下主要要素:5.1 合同的当事人债务抵消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务抵销合同

债务抵销合同债务抵销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的合同。
我国的《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即合同的抵销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 双方当事人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
这种债务、债权可以同时产生,也可以是先后产生。
但必须是双方互有债务、债权,才能进行抵销,只有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无债务,不能进行抵销。
2. 双方当事人之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虽不同,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抵销的,也可以抵销。
3. 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以到期债权抵销的,应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条件。
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当事人双方同意提前清偿的,也可以抵销。
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或者按照《民法典》第11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金钱,对方未支付对价,该金钱债务不得抵销。
4. 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
按照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务,不适用抵销。
5. 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基于上述规定及合同法原理,我们来分析下面的抵销合同:甲方:××市××化工厂乙方:××市××贸易公司鉴于:甲方于2004年10月28日向乙方购买了一批化工原料,价款总计人民币200万元,甲方尚未支付上述货款。
乙方于2005年3月15日向甲方购买了一批化工产品,价款总计人民币150万元,乙方尚未支付上述货款。
甲方和乙方均有向对方支付货款的义务,且双方所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双方均有相互抵销债务的意思。
双方为了相互抵销债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欠乙方的货款人民币200万元,乙方欠甲方的货款人民币150万元,双方同意相互抵销。
债的解除概念

债的解除概念债的解除是指债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来终止或免除自己的债务责任,使其不必再履行债务或者不必负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根据民法的规定,债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内容全面履行了其债务,债务便得到履行,债务解除。
例如,A借给B一万元,约定在一个月后还款。
如果B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清债务,那么债务就得到解除。
2.抵销债务:双方当事人有债务权利关系的,可以通过抵销债务的方式解除债务。
抵销债务指的是当债务人(甲方)同时又是债权人(乙方)的债务权利关系,甲方与乙方各自所欠对方的债务可以互相抵销,从而解除双方的债务责任。
例如,甲方欠乙方一万元,而乙方欠甲方五千元。
双方可以通过抵销债务的方式,甲方还乙方五千元后,双方的债务就得到解除。
3.合同变更:债的解除还可以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修改或变更原有的债务合同来实现。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还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从而达到解除债务的目的。
4.免除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债权人的决定,债务人可以获得债务的免除,完全不必履行债务或负担债务责任。
例如,法律规定的债务免除,如债务人被法院宣告破产,其债务将被免除。
此外,债权人也可以自行决定免除债务,通常是出于善意、商业策略等原因。
5.债务撤销: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债务人也自愿放弃债务,债务便得到解除。
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签署解除债务的协议,并在法定的形式要求下进行解除手续。
债务的撤销通常发生在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特殊青睐或者出于某种合作关系的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债务可能会被迫解除。
比如,当债务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宣告失踪时,债务也会相应地解除。
这些都是债的解除的一些常见情况,实际上,债的解除还可能受到特定的法律条款、合同约定、法院判决等的限制或规定。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约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债的解除方式和程序,以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债权债务抵销合同

债权债务抵销合同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两种,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以抵销,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两种,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以抵销,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有哪些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有: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4、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甲方(债权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相互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债权债务抵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债权债务确认1.经双方核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1]元(以下简称"甲方债权"),该债权的形成原因及相关凭证为【具体说明1]。
2.乙方对甲方享有债权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2]元(以下简称"乙方债权"),该债权的形成原因及相关凭证为【具体说明2]o二、抵销安排1.双方同意,将甲方债权与乙方债权进行相互抵销。
2.抵销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应减少,抵销金额为人民币[抵销金额]元。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关于抵消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关于抵消的法律规定好呀,今天我们来聊聊《民法典》合同编里的抵消问题。
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咱们轻松点说。
抵消嘛,简单来说,就是你欠我钱,我欠你钱,我们可以互相抵一抵,算是两清。
这种事儿在生活中可不少见,比如小张跟小李,两人关系不错,结果小张借了小李五百块,而小李这边呢,正好欠小张一百块。
嘿,这下就可以抵消一下,直接只用还四百就行,省事儿又省力,真是一举两得。
不过,听起来简单,但抵消的事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来。
按照法律规定,抵消是有条件的。
你们得是互相有债务关系的,像小张和小李那样,必须得有正当的理由。
要不然,就算你想抵消,人家也未必同意。
再说了,这个债务得是到期的,不能拿个未来的承诺来做抵消,毕竟说好的事情可不能空口无凭。
就好比你跟朋友约定了下个月去吃饭,但现在说你要抵消他欠你的钱,别人可不会买账哦。
还有哦,抵消的对象得是债务人,换句话说,你不能替别人抵消。
小李欠小张的钱,张三过来想说要替小李抵消,这可就不行了。
法律上可是讲究这一套的,规矩得遵守。
就像打麻将,有时候心急出错,那就要接受别人的眼神和调侃。
谁让你不遵守规则呢?说到这里,咱们得注意到抵消的方式,有时候需要明确的意思表示。
要是小张心里默默想着要抵消,但没跟小李提,那可不行,毕竟法律讲究的是双方的同意。
你得主动表态,不然就像暗恋一样,别人根本不知道你的心意。
想抵消就得开口,别让对方费神猜。
抵消也有先后顺序的问题。
比如小张跟小李之间的债务,要是小张这边欠的多,那小李要先抵消掉小张欠的,接着再看看小李欠小张的。
这就像打折一样,先把大额的折扣用上,剩下的小头再慢慢处理,别急于一时。
抵消还有一项重要的规定,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债务不能超过对方的债务。
如果小李欠小张的只有一百,但小张却想抵消五百,那可就不行了。
这样就有点过分,法律可不支持这种霸王条款,毕竟公平交易是基础。
抵消的情况也得看债务的性质,有些债务是不能抵消的。
比如说,抚养费和赡养费这样的,法律上是不允许抵消的,因为这是基于道德和责任的东西。
债务法定抵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法定抵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同种类债务,且债务均已到清偿期,依照法律规定,使相互之间所负同等数额的债务同归消灭,但是,债务法定抵消的情况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法定抵消的相关知识。
债务法定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
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
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
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二、禁止抵销的债务符合法定抵消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但是也有一些债务是禁止抵消的:1、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此类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包括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
法定抵消的法律依据抵销是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作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合同法的抵消

合同法的抵消
合同法的抵消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相
应的措施来抵消损失或要求赔偿。
在合同范本中,抵消条款通常包
括以下内容:
1. 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法律
行动,如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2. 赔偿方式,规定违约方应当如何进行赔偿,可以是金钱赔偿、提供替代品或服务,或者其他形式的赔偿方式。
3. 抵销权利,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定条件下的抵销权利,
即一方可以将其对违约方的债务抵销为对方的债务。
4. 解除合同,当一方严重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和交易情况来确
定抵消条款的具体内容和表述方式。
同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抵消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具体情况,为他们定制合适的抵消条款,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你的要求,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讨论或修改,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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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合同能否抵销
导语:抵销有哪些类型?债务合同能否抵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债务合同能否抵销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一、法定抵销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
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
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
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
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
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
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
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
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
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
如果乙公司应偿付甲公司50万元人民币货款,那么乙公司与
甲公司的债权相互抵销后,仍负有偿还3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其与
甲的购销合同不能消灭。
二、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
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火。
但两者
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1、抵销的根据不同。
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
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
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
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
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
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
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
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