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doc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一、考核标准1. 领导重视程度:考核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包括安排的安全工作经费、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培训情况:考核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岗位需求,培训效果是否良好。
4. 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状态: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5.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事故原因分析等。
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和对应措施等也会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6. 应急救援能力:考核单位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能否及时有效地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7.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考核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
二、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个人奖励:通过评选先进个人、颁发表彰信、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
- 集体奖励:评选先进单位、颁发表彰证书、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
2. 惩罚措施:- 警告处分:对考核不合格,但情节较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 记过处分:对考核不合格,情节较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记过处分,个人将被记入人事档案。
- 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 停产整顿: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给予停产整顿的处罚措施。
- 罚款:对造成较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违规行为的单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
三、实施流程1.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数据收集:对考核指标的数据进行收集,并分析统计。
3. 综合评定:根据考核指标的得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 奖惩决定:根据得分情况,决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5. 奖惩执行:对被奖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被惩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 监督检查:对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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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以下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一些规定:1. 奖励机制:- 优秀个人奖:根据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发现并及时报告隐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个人,并给予奖励。
- 优秀团队奖:根据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所在部门/工班/岗位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并给予奖励。
- 先进单位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并给予奖励。
2. 惩罚机制:-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 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奖金、降低职位等。
3. 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目标达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 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的次数、参与培训的比例、培训成绩等。
-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的次数、隐患发现和整改的情况等。
-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改进情况:包括个人或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和改进,如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等。
4. 考核周期和频次:- 考核周期: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定为每个季度、半年、年度等。
- 考核频次: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可以设定为每月、每季、每半年等。
以上是一些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基本规定,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2)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奖励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一、安全生产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创新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安全措施或设备的员工,授予安全生产创新奖,奖励现金500元及荣誉证书。
2.安全生产表彰奖: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授予安全生产表彰奖,奖励现金200元及奖状。
3.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授予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奖励现金100元及奖状。
4.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奖励现金500元及奖状。
5.安全生产奖学金: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没有违章操作记录的员工,每年可以申请一次安全生产奖学金,奖励现金1000元及奖状。
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1.安全违章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根据违章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2.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人员,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包括停职检查、降低职务、甚至开除。
3.安全教育培训:对于频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将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4.安全拖欠工资:对于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员工,可以视情况拖欠其部分或全部工资。
5.安全生产黑名单:对于因安全违章行为被处罚的员工,将记录在安全生产黑名单中,影响其今后的晋升、考核和奖励机会。
三、奖惩执行和监督:1.奖惩执行机构:设立奖惩执行小组,负责对奖惩决定的执行和监督。
2.奖惩申请和审批: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提交奖惩申请,经过审核后,由奖惩执行小组进行审批。
3.奖惩公示:对于获得奖励或受到惩罚的员工,将在企业内部公示,宣扬榜样,警示他人。
4.奖惩评估和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奖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奖惩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
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一、奖励规定:
1. 完成安全任务目标的人员,可以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表彰证书、荣誉称号等;
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的人员,可以给予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
3.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产安全的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5. 对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并进行通报表彰。
二、处罚规定:
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的人员,根据违反程度,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 对隐瞒或报告不实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人员,严重者可以给予解聘等处罚;
3. 在安全工作中作出严重失误而导致事故的人员,严重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不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5. 对对安全培训和演练不积极配合或不参与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应经过内部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执行;
2. 奖惩制度应公开透明,相关政策和流程应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解释清楚;
3. 奖惩结果应及时公布,确保公正公平,被处罚人员有权申诉;
4. 奖励和处罚应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避免不公正和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5. 奖励和处罚应有真实的证据和数据作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扣分;
6.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的改进,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员工安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第一节通用奖励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异,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尤其是在事故预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以下奖励:a. 美好员工奖: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b. 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c. 安全生产标兵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卓越的员工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2. 对于集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岗位或团队,可以给予以下奖励:a.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奖金和奖状。
b. 安全责任明星奖:对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部门、岗位或团队进行奖励,并颁发奖牌、奖金和奖状。
第二节赞扬奖励1. 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发现并及时汇报安全隐患的员工,应及时给予赞扬和嘉奖,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 对于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或任务的岗位或团队,应及时给予肯定和奖励,以激发其持续改进的动力。
第三章惩处第一节通用惩处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员工,应按照企业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a. 扣除相关奖金。
b. 调整岗位,限制晋升机会。
c. 终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对于隐瞒安全隐患、虚报事故数据或其他损害企业安全形象行为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作出相应通报。
第二节大事故责任追究1. 对于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a. 解除其相关职务。
b. 向法律机关报案,配合进行调查。
c. 给予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并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一、总则
(二)本奖惩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册职工以及履行安全生产
职责的单位管理人员,其他临时工及聘用的安全生产顾问也遵守本细则的
管理制度。
二、奖励
(一)为表彰和奖励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和在安全生产工作
中做出重大贡献,本单位给予金钱上的表彰和奖励,及其它优待措施。
(二)具体规定如下:
1.全体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本单位奖励标准,
年度末评定安全生产状况合格,颁发奖励。
2.对安全生产现场发现、查明、消除重大危险源,极大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风险的个人:按照本单位规定的奖励标准,给予金钱上的表彰和
奖励。
3.对出色完成紧急事故应急救援任务,拯救了危急人员,及拯救了大
量设备、财物,极大控制了事故损失的个人:按照本单位规定的奖励标准,给予金钱上的表彰和奖励。
4.对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设备的认识完全正确,坚持落实安全生产
要求,积极投身安全生产活动,把危险源消灭在源头。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目标本细则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1)优秀安全单位奖;(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3)安全技术创新奖;(4)事故防治贡献奖;(5)其他相关奖励。
2.奖励的方式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口头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四条惩罚1.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并可能给予下列处罚:(1)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停职、开除等人事处分;(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赔偿受害人损失;(5)其他相应的处罚。
2.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还可采取限制行动、扣押财产、划定责任范围、约谈并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五条处罚依据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条处罚程序1.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应当依照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公开。
2.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享有自辩、申诉的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效力和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请各部门按照细则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 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贯彻实行“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____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班组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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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1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体系。
使各级人员在生产中严守规程,尽职尽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与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职能部门。
三、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奖惩相结合。
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劳动纪律、违反调度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对失职、渎职或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四、安全考核坚持以责论处和重处重罚的原则,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出发以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行政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贯穿与安全生产始终。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五、公司每年对以下部门、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2.一年内无一类设备障碍及事故的部门;3.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部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4.公司每年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给予兑现:奖金的40%用于奖励部门领导班子,10%用于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5.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考核管理按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执行;6、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纳入工资总额统一计划和管理。
第三章:处罚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安全监察室根据调查组结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
对重大事故应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按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给予有关人员处罚。
若政府部门处理意见低于本规定的,应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七、发生一般设备、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人员做以下出发: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查看至开除处分;2.对次要责任者和事故扩大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查看处分;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的正,副职领导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查看处分;八、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2.对次要责任者和事故夸大者给予留用查看处分。
3.对直接责任所在部门的正、副职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九、发生恶性电器误操作事故[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事故不论有无后果,对有关人员做以下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大过处分,并处以“待岗”3至6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6至12个月的处罚;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至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待岗”1至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3至6个月的处罚。
3.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的正、副职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十、对一年内重复发生恶性电器误操作的有关人员的处罚应加重。
十一、隐瞒一般人身伤亡、一般设备、火灾和恶性电器误操作等事故的,给予下列处罚: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留用查看处分;2.对发生隐瞒事故部门的正、副职领导给予记大过或撤职处分。
十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和组织行为,如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等弄虚作假行为;2.不按规定将事故及时、如实地报告;3.在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部门领导依照隐瞒事故处理;4.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5.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6.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十三、事故和隐瞒事故责任人员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给于相应处分。
第四章:奖惩实施细则十五、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奖励:1.公司生产部门一年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运行安全责任事故、车辆行驶的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给予奖励1000元,年终兑现。
2.实行“百日生产安全考核奖励制”每“百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每一个“百日“给予奖励200元。
3.在工作中,敢于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的人员,给予一次奖励100-200元。
十六、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1.每发生一起一般电气误操作情况:扣罚当事人、监护人各200元。
2.在检修、事故处理、高低压线路施工搭火的工作中发现未办理工作票的:每次扣罚工作负责人200元,部门分管领导100元。
3.工作或操作无监护人或失去监护,扣罚当事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4.工作票每月合格率未能达到100%,不合格的每张罚工作负责人50元。
5.工作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直接参加工作(操作)或离开现场,未指定代理人,扣罚工作负责人200元。
6.私自停电、送电、扣罚当事人200元。
7.装设接地线前不经过验电;扣罚当事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8.工作前未装设好接地线或工作尚未结束就事先拆除接地线;扣罚当事人100元,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班成员各50元。
9.一个工作区域应挂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规定的:扣罚当事人、监护人各50元。
10.验电、挂设接地线、倒闸操作不按规程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鞋:扣罚当事人、监护人各50元。
11.低压带电作业不使用绝缘工具者:扣罚当事人200元。
12.低压线路检修、装表接电搭线,相序接线错误,造成客户用电器件损坏:扣罚当事人、监护人各200元,工作负责人300元。
13.在低压线路属双电源杆塔上工作或检修,因疏忽只停其中一个回路电源者:扣罚工作负责人200元,当事人100元。
14.对交叉跨越的线路,一线路停电工作,对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扣罚工作票签发人200元、部门分管领导100元。
15.登杆塔作业时穿凉鞋、拖鞋者:扣罚当事人200元。
16.低压带电作业不穿长袖衣裤:扣罚当事人、监护人各100元。
17.施工、检修、运行人员(包括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赤膊或穿背心、短袖、短裤、裙子、高跟鞋(锥形鞋跟)、拖鞋等: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现场工作负责人100元。
18.违反“两票三制”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19.在城(镇)、农村因施工开挖的各种基坑,未设置坑盖或安全围栏发生安全事故者:扣罚工作负责人100元。
20.立、撤杆的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若发生倒杆及其他安全事故:扣罚工作负责人200元、安全员200元。
21.使用吊车立、撤杆塔;新装、更换变压器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设专人指挥。
因指挥不当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全面,所发生的人员受伤、器材器件受损等安全事故:扣罚工作负责人、指挥人员各200元。
22.登杆作业上或下时,不正确使用登高工具:扣罚当事人100元。
安全生产工作奖罚制度(一)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罚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其他各类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社区稳定,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依照《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重奖重罚。
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考核目标实现后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造成事故与否均给予重罚及行政处分。
第三条根据上级下达年度轻伤控制指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风险程度分配到所属单位,作为单位年度轻伤控制目标值,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见附表1。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当季全公司无死亡事故、无各类重大事故,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经理各奖励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专职安全人员)各奖励1500元;对直接参加安全管理的安委会成员及安委办成员奖励1000~ 1300元。
第五条按季考核兑现单位对实现安环目标的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奖励,标准见附表2。
(一)当季未发生死亡、重伤及各类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治安案件,并达到附表1所列考核指标的,则按附表2的奖励数额兑现。
(二)附表1各项考核未实现的,每项扣个人当月奖金15%~20%。
第六条在生产、工作或公益事业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600元以上。
(一)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三)积极提出安防环保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四)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和管理、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安全培训及教育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第七条单位年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各类重大事故,轻伤事故低于控制指标,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年终给予1~2倍季度奖励。
第八条公司不定期开展安环活动,在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年内死亡或重伤事故每超过控制指标1人次,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经理各罚款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专职安全人员)各罚款1500元;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各罚款1000元(重伤人次减半处罚)。
第十条年度超过轻伤控制指标1人次的单位罚款1000元;季度超过轻伤控制指标1人次对单位罚款600元。
对责任人罚款300~ 600元。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若发生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含治安案件),取消当季奖励资格,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发生死亡(以人次计算)按附表3的数额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罚。
发生重伤(以人次计算),按附表3的1/2对责任单位及个人罚款。
同时承担地方政府的罚款。
第十二条重大交通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爆炸、医疗、治安等事故发生后,根据责任轻重,具体按附表4处罚。
第十三条凡是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单位或个人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及奖罚细则的,不按期进行安全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