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吉林省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是指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所获得的工资待遇的具体表格。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设立的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其工资标准表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一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福利等内容。
基本工资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获得的基本工资收入,一般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会有相应的差异。
津贴是指根据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而给予的额外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等。
奖金是指根据个人或单位在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成绩等而给予的奖励性收入。
补贴是指根据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而给予的额外补贴,包括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工龄补贴等。
福利是指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等。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在制定工资标准表时,需要考虑到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的发展状况、地区的经济水平、人才的供需状况等因素,以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激励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的执行是通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和执行的。
他们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及事业单位内部的具体情况,对工资标准表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做到公平、公正,保障每位工作人员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做到透明、规范,确保工资的发放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的调整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及事业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在调整工资标准表时,需要充分考虑到通货膨胀率、经济发展水平、人力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合理收入,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总之,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具体表现,其制定、执行、调整都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

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是指在吉林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员工在退休后所能享受的经济待遇。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地方和其他单位创办,通过非营利性活动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组织,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
退休工资是事业单位员工辛勤奉献的回报,是保障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之一。
下面将从吉林省的具体情况出发,介绍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根据不同职务和工龄等因素来确定。
按照职务划分,一般可分为副处级、正处级、副局级、正局级等不同级别。
根据工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待遇,一般来说,工龄越长,退休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其次,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还与个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有关。
一般来说,个人工资水平较高的员工在退休后可以享受更高水平的退休工资;而个人工资水平较低的员工则可能享受较低水平的退休工资。
这是为了保证公平性和符合员工贡献的原则。
另外,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还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随着吉林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提升,事业单位的财政状况也会有所改善。
因此,退休工资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这是为了使退休员工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的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政策的调整,国家在退休工资标准方面有一定的规范和指导;二是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和财政状况,根据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和预算状况,会适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的影响。
要保证公平合理,既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又符合事业单位财力的承受能力。
因此,在制定和调整退休工资标准时,需要充分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旨在回报员工多年的工作与贡献。
吉林省的退休工资标准根据职务、工龄和个人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不断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员工需要。
最新事业单位工资对照标准表

最新事业单位工资对照标准表一、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二、事业单位员工工龄工资标准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三、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四、事业单位员工工龄计算方法1、工龄连续计算法: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计算法: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备注:在**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发[1994]2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国家人事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理顺工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
要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组织纪律,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和我省的实施办法,抓紧做好兑现新增工资的工作。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政策性很强,涉及到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好事办好。
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统筹协调、妥善解决,保证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4年5月24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E1993)79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E1993)8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3年9月30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列入这次工资改革范围。
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的企业,不列入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二、分类管理办法由同级编制、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认定事业单位的类型,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吉人社联字〔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100号省直各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我省2001年制定的每人每年72元的现行福利费定额标准已明显偏低。
为适当解决此问题,按照国家政策精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经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我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提取标准由现行的定额标准调整为比例标准,即按工资总额及离退休费的2.5%提取。
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福利费由单位统一按月从日常公用经费中提取并管理使用,列“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科目。
二、提取的福利费,主要解决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和用于集体福利。
三、生活困难补助范围:(一)工作人员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二)工作人员个人或家属患病支付医药费困难;(三)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生活困难等。
四、集体福利使用范围:(一)看望本单位因病、伤住院的工作人员,购买少量慰问品支出;(二)单位举办食堂等集体福利开支的补助;(三)其他集体福利支出。
五、各单位应严格福利费的使用范围,认真做好福利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原有关福利费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2018年11月23日。
长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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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2022年绩效奖发放标准

吉林省公务员2022年绩效奖发放标准一、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二、标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三、职级标准管理岗位副局585 正处550 副处430 正科355 副科265 科员255 办事员235 试用期150 专业技术岗位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 工人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355 技师265 高级工255 中级工235 初级工195 普工195 学徒期150 .事业单位各职务层次对应绩效工资标准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绩效工资月标准正高 -- -- 910副高七级职员技术工一级、技术工二级 830中级八级职员技术工三级 770助理九级职员技术工四级 710员级十级职员技术工五级、普工 685注:经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并执行相应管理岗位工资的人员,执行对应岗位的领导职务津贴补贴标准。
离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贴比例标准表人员类别原生活补贴(元/月)提高后生活补贴(元/月)月增资额(元)退休 450 905 455离休 450 1035 585实行新的岗位聘任等级发放标准:管理岗位五级(正处)30000元/年六级 26000元/年七级 23800元/年八级 19600元/年九级 15800元/年十级 11400元/年专业技术岗位五级 34000元/年副高(中高、副教授)六级 32000元/年七级 30000元/年八级 26000元/年中级(讲师、中一、小高)九级 24800元/年十级 23800元/年十一级 19600元/年初级十二级 15800元/年十三级 11400元/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表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一级 26000元/年二级 24800元/年三级 23800元/年四级 19600元/年五级 15800元/年普通工 11400元/年。
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

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是根据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人力资源市场情况以及工作内容等因素确定的。
下面是相关的参考内容。
一、岗位补贴标准1. 基本工资: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的首要部分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一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难度和技能要求来确定。
可以根据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基本工资水平。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来发放的奖励。
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可以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来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3. 工作补贴:根据乡镇补贴标准,员工在特定岗位上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艰苦性、技术性或者需要一定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等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作补贴。
工作补贴金额可根据乡镇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4. 加班补助:加班补助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完成工作任务而享受到的一种奖励。
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可以给予加班补助,具体金额根据加班时间的长短和工作内容的性质来确定。
二、生活补贴标准1. 住房补贴:根据吉林省的生活成本和乡镇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可以给予员工一定的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可以根据乡镇补贴标准进行制定,可以根据当地租房市场价格和员工的职位等级来确定。
2. 餐补:为了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乡镇事业单位可以发放一定的餐补。
餐补的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实际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3. 交通补贴:乡镇补贴标准中还可以含有交通补贴,以解决员工上下班所需的交通费用。
交通补贴可以根据员工居住地和工作地的距离以及当地的交通费用情况来确定。
4. 节日福利:为了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乡镇事业单位可以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如过节津贴、节日礼品等。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吉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的文化传统来确定。
以上就是吉林省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应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和乡镇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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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吉林省的事业单位
工资待遇
【福利民政公文】
吉林省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怎么样?以下是烟花美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相关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吉林省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出炉
6月30日,记者从”吉林发布”获悉,日前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正式出炉。
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工人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薪级工
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各岗位等级标准见附表)。
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学徒期第一年工资每月1190元,第二年工资每月1240元(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徒期一年,学徒期工资每月1240元);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每月1190元。
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聘用在副厅局级事业单位正职岗位的管理人员,其岗位工资标准在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基础上提高150元;聘用在副厅局级事业单位副职岗位的管理人员,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在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基础上提高120元。
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附:多地升级乡村教师待遇
教育扶贫正式启动,教育部严格要求把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作为工作重点,此次工作必须做到全面覆盖贫困地区的学校、教师、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尽量去帮助薄弱领域
和最贫困群体,合理的去定向施策,精准发力,这样可以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全国连片特困地区所在各省如河南、陕西、新疆、西藏等同步举办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均承诺,将举全省之力,建立各级教育结对帮扶关系和学生结对帮扶关系,全面覆盖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以及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推动教育脱贫,辽宁、甘肃、广西、江西、云南等省纷纷采取建档立卡制度,湖南、吉林等省份也因地制宜分别签署了帮扶协议书。
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情况
教育问题决议着一个国度将来的兴衰,不断都受世界各国的注重。
我国自变革开放以来,对教育问题高度持续的关注,并且加大投入力度以期尽快完成权宜之计。
在不时的变革开展中,我国的教育事业逐渐进步,也获得了一些斐然的成果。
但是乡村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中重要的一环开展却相对滞后。
近几年来,我国在政策上对乡村教育停止倾斜,加大了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得乡村地域的教育在一定水平上得到相对的进步。
在乡村教育中,师资力气是影响全局的关键要素之一,要想乡村的教育事业得到长足的开展,师资力气的加大是必不可少的。
实施教育扶贫,师资力量是关键。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在提高生活待遇、城乡教师流动、职称评聘、建立荣誉制度等等方面都向乡村教师倾斜,山东省表示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新招聘在编教师向农村学校倾斜。
贵州则强调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向乡村学校倾斜。
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新规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其中包括乡村教师评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乡村教师补贴人均每月最高1100元,最低500元等。
四川省将继续施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轮岗交流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内蒙古今年启动实施盟市(高校)优秀退休教师对口支援乡村教育计划,以期改善贫困旗县(市区)乡村学校师资结构性短缺及整体水平偏低的状况。
实践证明,精准教育扶贫,教育信息化大有可为。
湖北表示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争取实现全省中小学宽带接入全覆盖,通过”互联网+教育扶贫”,让贫困地区孩子共享优质资源。
同样运用信息与教育扶贫深度融合的还有甘
肃、江西、四川、湖南省。
其中,四川省甘孜州目前已经实现了小学植入式、初中录播式、高中直播式远程网络教学全覆盖,开展网络教育的中小学校共70 所,组班635个,网班学生达到29984 人。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场记者会在北京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原副部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卫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中央财政下拨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超过历史上的数字,受益教师达到了94万人。
目前,近三分之一的乡村教师在国家政策资助下,生活待遇得到了很大改善。
国务院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来,取得了非常可喜、显著的成效。
比如农村教师的补充问题。
据统计,去年有6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特岗教师;中小学编制标准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实行了统一的编制标准,特别是对农村边远地区在编制核定过程中予以倾斜政策。
同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国培计划”去年光培训乡村教师就达160万人次,培训乡村校长2000多人
谈及下一步的任务,李卫红表示,还要加大支持力度,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艰苦不懈的努力。
李卫红个人建议,要在支持力度上要采取超常规办法,给予更大更必要的倾斜政策,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的财政更多是在指导示范方面,地方应该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主体。
同时,在规划地方”十三五”实施中。
把乡村教师放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中国乡村教师的队伍建设一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真正像人们所期待的这样,乡村的教育强,中国的教育才能强。
”李卫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