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细则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20%
可根据科研项目人员职称级别、实际投入时间和贡献大小,按照项目的实际需要据实开支。
校内校外人员要分别造表作为报销凭据,此凭据须写明人员姓名、单位、工作任务、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支付金额,并由领取人签名。校内人员表一式三份,校外人员表一式二份。
数据采集费
主要包括问卷设计、制作、统计,科研数据采集分析、文献情报分析等产生的费用。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经费开支范围
具体内容
比例
备注
划拨
配套(含横向)
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录音机以及其他专用仪器设备和维修设备,或者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按照课题预算凭正规发票
按照课题预算和配套经费的比例,凭正规发票
凡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学校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和学校校产物资有关管理规定,其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项目组。
按照课题预算凭正规发票和会议通知,没有预算的一般不超过课题经费的15%
按照课题预算和配套经费的比例,凭正规发票和会议通知,没有预算的一般不超过课题经费的15%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会议方案,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方案或通知作为报销依据。零星餐饮发票不能报销。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出国(境)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如开展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按照课题预算凭正规发票
按照课题预算和配套经费的比例,凭正规发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此项费用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支,并事先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出版印刷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制作费,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专著出版费等。
科研经费支出与报销管理细则

科研经费支出与报销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和优化财务报销行为,更好地为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6〕41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重点实验基地科研经费的支出及财务报销活动。
第三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支出及财务报销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根据科研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指导科研财务助理开展业务工作。
财会人员应严格履行会计职责,对违反规定的报销事项有权拒绝。
第二章开支范围第六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科研经费支出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第七条纵向科研经费直接费用开支范围(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5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应规范材料入库、领用管理,不得以购代支。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1.向校内单位转账支付测试费。
使用学校平台进行测试化验加工的,可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支付,转账时,须填写《高校内部转账单》,并附测试化验加工明细单。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政策依据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社会和企事业等单位或国外科研组织、机构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研项目。
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根据项目合同书认定。
第三条我国对横向科研项目实行的是合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支出的法律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第20条,以及《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9月23日执行)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非中央财政或省财政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执行,不属于该办法的范畴。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经教研处审核后,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有效。
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内容,保护学校信誉,维护学校正当权益。
项目合同需要变更、解除或撤销时,必须由委托方、受托方和合作方(如有合作方)等原合同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到教研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完后,项目负责人须按出资方要求据实编制财务决算、递交验收报告或附结题总结报告,报教研处备案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由教研处负责办理立项手续。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和《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院发〔2016〕83号),规范经费报销,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社会需求单位,如企业、事业、政府机构等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由学校科研处认定。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实行总额控制,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设备费设备购置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采购。
合同中约定资产归属对方单位的不需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入库;未约定的1000元以上的设备入学校固定资产,可由个人使用保管。
单次购置总价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
第五条材料、办公用品与图书材料、办公用品与图书(包括电子图书)可自行购置,不需要办理入出库手续;单次购置总价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单次购置总价在500元(含)以上需提供明细并加盖与发票单位名称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六条测试化验加工等合作费用报销此类费用时需附加盖AA学院科研合同章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七条燃料动力费学校暂不收取燃料动力费。
第八条差旅费出差人员可自行选乘交通工具和等级,机票可不进行政府采购。
校内教工出差需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
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核发差旅-2-补助,出差超过七天按七天计算,没有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用,差旅补助照发。
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报销参加会议、培训的会务费、培训费,需持通知和发票,发票背面需参加人员分别签字。
如通知中明确食宿自理的,学校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核发差旅补助。
本校学生和校外人员凭城市间交通票据、住宿票据报销,差旅补助减半发放。
第九条会议费、培训费主办会议、培训不要求在定点单位,报销内容参照上级相关文件,但无标准限制。
山东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山东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三条科技开发部代表学校负责合同的审查、签订和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资料建档,配合财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第四条合同书须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凡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内各单位不得对外签订科技合同,否则签约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横向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并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章收入及分配管理第六条横向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第七条票据使用及纳税问题:1.科研经费到款后,由会计服务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收据)。
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由税务局统一代开。
2.如特殊情况必须预借学校发票(收据),项目负责人应到科研管理部门填制“科研项目预借票据申请表”,经科研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会计服务中心借发票(收据),并负责项目经费及时到位,否则要冻结相应的项目经费。
3.横向科研经费需缴纳的税种为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和印花税。
应税金额按照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到账金额确认,由项目经费承担,计划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相关税款的代扣代缴工作。
4、属于横向科研经费且被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为“技术转让(或开发)”项目合同,并出具“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审核证明”的,使用税务票据可办理免税.第八条横向科研经费立项入账程序:1.到款通知科研经费到款后,计划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结算部将“科研经费到款信息”在网上信息发布接口系统发布,通知科研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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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XX学院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规定第一条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横向科研项目”)的签订原则上应选用XX市技术市场办公室认可的规范合同文本。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
(一)通过XX市技术市场认定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技术开发类合同,需根据认定额度先行办理免税申请手续。
符合免税条件的项目,经费到款后直接通过科研系统申请开具免税发票,由科研管理部审核后,到财务处开具发票。
(二)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项目),经费到款后直接由财务处开具发票。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入账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划分留院经费(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外协经费。
(一)留院经费分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按照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但间接费用不低于留院经费的8%。
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直接费用为留院经费的67%,间接费用为留院经费的33%。
(二)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经费,不纳入科研工作量考核认定范围,不设间接费用。
外协经费使用严格按合同执行,除用于科研经费外拨也可用于为委托方制作样品样机购买材料、实验设备、委托加工费用等。
因项目研究需要划转部分项目经费到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合同,经科研管理部、财务处审核,凭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方可办理经费转出手续。
对合同未约定的,应另行签订正式合同加以约定。
第四条直接费用的使用直接费用主要用作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水电费、租赁费、劳务费(含社会保险补助费、住房公积金)、专家咨询费、讲座费、专业设备维修费、市内交通费、停车费、汽油费、通行费、业务接待费、税金、办公用品、培训和研究生培养费等科研费用,根据科研需要按学院相关规定据实支出。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专家咨询费标准见表2-1。
表2-1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标准表第五条间接费用的使用(一)项目间接费用中,项目组间接经费为留院经费的25%;学院间接费用为留院经费的8%。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加速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学院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学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
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由地方政府委托的,并按照合同(协议)执行的非计划类项目,纳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学院管理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科研管理部门为横向科研项目归属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第四条各级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应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洽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方共同确定项目的任务指标、经费预算和相关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任务书和项目技术方案。
第六条项目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合同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方可有效。
第七条项目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内容,保护学院信誉,维护学院正当权益。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以合同代立项,项目组须及时将合同书及相关资料交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存档,经费到达学校指定账户后,项目方可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九条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学院对各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根据职责负责项目的合同审查、监督以及成果鉴定、专利申报、宣传推广等工作;各系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协调、论证、保障、结项、归档等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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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细则
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要遵守学校财务报销和国有资产管
理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横向科研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横向科研经费报销程序
正常横向科研活动产生的正规商业票据,按以下程序报销:
(一)一次性报销金额低于 3万元(含 3万元)的,审批程
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财
务处报销;
(二)一次性报销金额3~5万元(含 5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
处审批→财务处报销;
(三)一次性报销金额 5~10万元(含 10万元),审批程
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
地合作处审批→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财务处报销;
(四)一次性报销金额超过10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处审批→
审计处审批→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到财
务处报销;
(五)报销时,应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列出报销清单及逐项报销。
第二条科研劳务费支取
支取科研劳务费时,应编制劳务费支出审批表,审批表中要
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单位、银行卡号、支出总额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批后,按
本细则“第一条”程序办理签字报销手续。
第三条绩效费支取
支取绩效费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经费预算表、经费入账单,填写绩效费发放审批表,审批表中注明项目名称、
编号、发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地址、银行卡号、发放
批次、项目绩效总额和本次发放绩效总额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
确认,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校地合作处审批,然后办理支取手续。
其中,结项前最多可支取绩效费的40%,结项后可支取绩效费的60%。
第四条奖励经费支取
学校奖励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到项目专户,支取
奖励经费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奖励审批表,审批表中要注明项
目名称、编号、到账金额、奖励金额、结项前支出金额、结项后
支出金额、项目负责人证件明细等信息,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
位审批后,报校地合作处和学校审批,然后办理支取手续。
其中,项目结项前最多可支付项目奖励经费的70%。
第五条其他规定
(一)横向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对应当实行“公务卡”
结算的支出,按照“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研究调查、访谈、数据采集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及收款人出具的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开展相关科研活动的完整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相关材料后签字,报送财务处审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