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工作,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执行,并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审查机构2.1 审查组成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应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评估。
2.2 职责与权限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承包商安全资质的审查工作;专家评估人员负责对承包商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
第三章:资质审查程序3.1 提交资料承包商应按照要求提交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安全管理体系文件、防护设备购买凭证等相关文件。
3.2 资料审核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真实有效,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符。
3.3 现场评估专家评估人员根据项目需要,对承包商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其技术能力、安全管理人员素质、防护设备配备等方面。
3.4 审查结果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结果,安全管理人员完成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审查结论。
第四章:审查结果使用与管理4.1 审查结果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承包商书面告知安全资质审查结果,明确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整改。
4.2 不合格处理如果承包商资质审查结果不合格,应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重新提交资料进行再次审查。
4.3 合格处理如果承包商资质审查结果合格,应将其列入可合作承包商名单,并在合作期间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违规处理与奖惩5.1 违规行为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如未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关证件等,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 处理措施承包商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要求其整改,同时可视情况采取罚款、暂停合作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5.3 奖惩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承包商的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根据情况进行奖惩措施。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证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公司证件的管理与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四条公司证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保证公司证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证件管理系统,明确管理责任,制定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证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证件管理意识培养,加强对员工的证件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司证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证件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公司证件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司证件的保管第八条公司证件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转交或外借,防止证件遗失或被盗。
第九条公司证件应当妥善保管,存放在防水、防火、防盗的安全柜中,确保证件的安全。
第十条公司证件应当定期进行清查,核对证件的数量和完整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公司证件应当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多个地点,以防止证件遗失或损坏。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私自涂改、塞改、转卖或丢失公司证件,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报告上级。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当交回公司证件,并签署交接手续,确保公司证件的安全移交。
第三章公司证件的使用第十四条公司证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非法目的。
第十五条公司证件应当使用规定的印章和签名,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证件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证件的使用应当遵循审批程序,凡涉及重要事项的证件使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证件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处理,并重新办理补办手续。
第四章公司证件的管理流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证件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范文公司资质管理是每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重视和规范的一项重要工作。
良好的资质管理能够帮助企业确保拥有必要的资质证书和合规性文件,保障企业的合法运营,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以下是一份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的范本,详细阐述了资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资质的管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运营需求,制定本公司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公司资质管理的核心原则是合法合规、公正公平、科学高效。
第四条公司资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拥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合规性文件,以确保合法经营、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资质管理流程第五条公司资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资质管理流程包括:资质申请、审核评估、资质发证、资质维护等环节。
第七条资质申请流程:1. 公司在需要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或合规性文件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材料;2. 资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3. 完成初步审核后,资质管理部门将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4. 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后,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资质管理部门;5. 资质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发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资质审核评估流程:1.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2. 进行现场审核,核查相关资料和工艺流程;3. 对现场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4. 将评估报告提交给资质管理部门,由资质管理部门审核并决定是否通过。
第九条资质发证流程:1. 资质管理部门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制定资质发证计划;2. 资质发证计划需经公司领导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3. 资质发证计划执行后,资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资质证书。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三篇)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加强对承包商安全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包商安全资质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三、审查范围1. 承包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明;2. 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3. 承包商九宫图、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制度;4. 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5. 承包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设备的鉴定报告;6. 承包商的安全培训及考核材料;7. 承包商参与的类似项目的施工安全记录和事故处理情况;8. 其他与承包商安全资质相关的材料。
四、审查程序1.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承包商在参与公司的项目前,应向公司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 公司安全部门对承包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要求承包商进行补充和改正。
4. 安全部门根据承包商的资质和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实地调查。
5. 根据初步审核和现场考核结果,安全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评定。
6. 根据评定结果,安全部门将评定报告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7. 审批通过后,公司将通知承包商参与项目的具体安排。
五、审查标准1.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关工程的资质。
2. 承包商应具备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承包商应具备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设备,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4. 承包商应具备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承包商参与的类似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安全记录和事故处理情况。
六、监督管理1. 公司安全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定期复查和监督,确保其持续符合安全要求。
2.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其参与项目。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规范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提高监理行业整体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资质管理。
第三条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实行资质分类管理、动态监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具体标准按照《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第二章资质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七)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甲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乙级、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三章资质变更与注销第十一条监理企业资质变更包括以下情形:(一)企业名称变更;(二)法定代表人变更;(三)注册地址变更;(四)组织机构变更;(五)其他依法需要变更的情形。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所持资质证书的管理,提高资质证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质证书指公司申请、取得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照。
第三条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资质证书的申领、发放、变更、更新、注销等管理环节。
第四条公司资质证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竞争力,降低盗版、伪造等风险,保护公司权益。
第二章资质证书的申领第五条公司资质证书的申领由公司负责人或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公司资质证书的申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2.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包括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业务规模、经营年限等;3. 公司管理和运营能力:包括人员组织架构、设备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等;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对外合同、公司章程等。
第七条公司资质证书的申领审核由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资质证书。
第八条公司资质证书的申领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资质证书的发放第九条公司资质证书的发放由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审核结果,制作资质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给申请人。
第十条资质证书的发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包含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2. 证书的有效期限;3. 证书的作用和范围;4. 其他相关说明和警示。
第十一条发放的资质证书应当加盖公司公章,并填写相关证书编号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第十二条资质证书的发放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证书编号、发放时间、发放人员等,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资质证书的变更和更新第十三条公司资质证书的变更和更新分为以下情况:1. 公司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变更;2. 公司业务范围变更;3. 其他需要变更或更新的情况。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确保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
第三条我公司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分包工程的特性,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分包单位在承接我公司项目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并且其核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分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我公司要求的人员资格要求,配备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六条分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我公司的要求组织和管理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我公司将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我公司的要求。
第八条对于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我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可终止与其合作。
第二章分包单位资质管理第九条我公司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根据项目特性和施工要求,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十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企业实力,包括资金实力、人员规模、施工能力等。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包括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和企业背景材料,我公司将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十五条我公司将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定期的复核和检查,确保其资质证书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对于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分包单位资质,我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可终止与其合作。
第三章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第十七条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我公司将要求其核心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核心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第十九条分包单位核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
监理公司资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公司资质管理,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公司。
监理公司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等级的划分和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理公司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第二章资质等级划分第四条监理公司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第五条甲级监理公司: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3. 拥有20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4. 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5. 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第六条乙级监理公司: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 拥有15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4. 具有一定的监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5. 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第七条丙级监理公司: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 拥有10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4. 具有基本的监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5. 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监理资质证书。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审批第八条监理公司申请资质,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资质申请表;2. 法人营业执照;3. 注册资本证明;4. 拥有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明;5. 监理经验和业绩证明;6.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资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监理公司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资质证书期满前3个月,监理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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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一、证件种类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1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
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
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
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篇二: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X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质证书管理。
第三条:员工取得的资质证书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定义第四条:员工资质证书:本办法所称资质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各类特种作业证书、上岗证书、培训证书。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劳动人事处需按本办法规定出借所管资质证书原件、负责对部分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工作。
第十条:职工学校需按本办法规定出借所管资质证书原件、负责员工的岗位资格证书取证及证书年审办理。
第十一条:各基层单位(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借用资质证书原件、开具员工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的证明。
第十二条: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
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十三条:证书原件管理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资质证书,或员工个人取证后按公司相关规定报销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资质证书,原则上证书原件一律由公司统一管理。
本人领取证书后1个月内必须将原件及归档材料送交劳动人事处或职工学校备案。
(一)劳动人事处负责管理的证书原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原件;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营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员工取得的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公司非强制性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劳动人事处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交还员工本人;员工获取学历证书后,应携证书原件和学籍材料到劳动人事处备案,劳动人事处留取证书复印件和学籍材料归档。
如员工不能提供参加学习的学籍材料,公司将不予承认学历。
(二)职工学校负责管理的证书原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证书原件;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证书原件借用需要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填写“资质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公司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附件一)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建立《证书原件借用台帐》,督促借用人如期归还所借证书。
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申请借用原因”中所表明的用途使用,未经劳动人事处同意不得另做他用,同时应妥善保管证书并按期归还。
如所借用证书丢失,应由责任人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及丢失证书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证书领取规定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领取本人资质证书,应填写“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劳动人事处领导签字—领取本人证书。
属于正常退休的员工,在“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上注明“正常退休”。
凡是交还此类员工的证书时,须在证书上注明该员工已与XXXXX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按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证书的,证书原件由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保存半年,但在此期间对于注册类、年审类证书不负责注册和年审;超过半年后本人仍未领取证书,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不再保存。
第十六条:证书注册和年审劳动人事处负责对建造师注册,职工学校负责对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进行年审。
其它公司非强制取得的证书由本人自己注册或年审。
第十七条:公司对证书原件管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特殊规定执行。
第五章激励约束机制第十八条:奖励原则凡公司出资、选派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员工资质证书,公司不再给予奖励。
凡员工个人出资取得的公司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取得证书的员工一次性奖励;员工个人出资取得的各专业必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员工参加社会考试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标准类别各类资质证书取证后一次性奖励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技师(二级):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如果技师、高级技师证书都先后取得,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1000元高级:3000元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考取)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3000元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5000元二级建筑师2000元注册会计师5000元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审计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3000元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劳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资质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2、《员工资质证书领取审批表》附件1:资质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借用证书原件清单序号证书名称何人证书证书编号123借用原因因借用以上证书,计划于年月日准时交还所借证书。
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员工资质证书领取审批表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取证书清单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费用123所属人事部门证明领取资质证书原件证明兹证明: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已和本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制度规定可将以上证书原件发放给本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所在单位领导审核领导签字:年月日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负责人审批领导签字:年月日申请人签字:年月日篇三:公司资质管理制度1证件种类1.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取费类别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企业荣誉证书:免检证书、名牌证书、著名商标证书等各类证书。
1.3企业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2证件保管2.1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
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企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3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证件使用3.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申请表。
3.2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填写证书借用申请表。
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申请表“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并注明有效期限。
任何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均需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