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1.土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市场,确保农民土地产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益。
2.深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和强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市场化经营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股份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3.拓宽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提供更多的定向贷款和金融产品,满足农民的小额贷款和融资需求。
4.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鼓励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电商、农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附加值。
5.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对农村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推动人才和技术的输入和转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素质。
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和交流的便捷性和效率。
7.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力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和政策,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8.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金融、农业大数据等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与互联网的融合。
总之,农村经济体制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土地制度,确保农民土地产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和公共服务。
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推进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化 , 国农村 金 融体 系发 生 了很 大 变 化 。 本 文就 如何 推 进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 我 改善 农 村 金 融服 务 , 出 了有 针 对性 的措 施 建议 。 提 关键词 : 村金融体制 ; 革 ; 农 改 建议 中图 分 类 号 :806 F 3. 文献 标 识 码 : B 文章 编 号 :0 7 4 9 (0 10 — 04 0 10 — 3 2 2 1 )8 0 7 — 2
一
、
加 快 农 村 金 融体 制 改 革 步 伐 , 整 农 调
诸 如 民间借 贷服 务社 、 互助 合作 会等 融 资机构 。 民间 借贷 服务 社 以盈 利 为 目的 . 取合作 制形 式 . 采 以合作
村 金 融 组 织 职 能
首 先 . 整 商业 银 行农 村 分 支 机构 的 网点及 职 调 能 . 在 农 村 的分 支机 构 应 以“ 设 三农 ” 主要 服 务对 为 象. 加大 对新 农 村建 设 的支持 力 度 为 防止 各 机构 成 为“ 吸储 点 ” 人 民银 行 有 必要 为 农 村金 融 机 构设 .
定 一 个合 理 的存 贷 比 . 符合 经 营 要求 的机 构 可要 不
求其从 市 场退 出
其 次 要 继续 深 化 对农 村 信用 社 的改 革 . 之 向 使
农村 商 业银 行 和合 作 制股 份 银 行 发展 。 目前 . 村 农
信用 社 已不 再 是合 作 经 营 的模 式 . 过 改革 使 之 向 通
关 民 间金 融 的法律 法规 作金融 方 面 . 国现 在还 合 我 没 有一 部法 律能对 农村 信用 社 的性质 、内部治 理结 构、 日常运 营机制 进行 明确 界定 。 这使 得我 国农 村信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建议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建议随着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成为关键的一环。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目标是通过金融工具和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产业结构的转变,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
以下是针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一些建议和参考内容。
1.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乡村振兴的需求和特点,创造出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提供低利率贷款给农民和农村企业,帮助他们开展农业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
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可以开展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财务咨询等服务,提升乡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2. 加强金融扶贫工作: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扶贫工作,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立扶贫贷款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来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另一方面,可以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如基于农产品收益的回购合同,这样可以减轻农民的负债压力,稳定农民收入。
3. 加强金融教育和培训:部分农村居民对金融知识和金融工具的认知程度较低,在金融市场中容易受到欺诈和诱导。
因此,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教育和培训,向农村居民普及金融知识,提高他们的金融素养。
同时,为了方便农民使用金融工具,可以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在农村设置智能金融终端设备,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4.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可以通过设立农村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乡村振兴债券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村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与社会企业合作,通过金融支持,共同开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项目。
5. 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避免金融风险的积累。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贷款项目的审查和评估,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和监测。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退出机制,及时处置不良贷款,确保金融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农村金融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金融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1. 资金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往往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导致农村居民无法获得充足的贷款和信贷服务。
2. 贷款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农民往往难以获得贷款,导致资金流动不畅,影响农业生产和发展。
3. 金融产品不适应农村需求:现有的金融产品往往不适应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无法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和风险管理需求。
4. 金融服务覆盖不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覆盖率相对较低,导致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便捷且高效的金融服务。
对策建议:
1. 建立农村金融发展基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2. 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对农村居民的信用评估,提高信用环境,使农民更容易获得贷款。
3.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研发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包括农业保险、农村小额贷款等,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和风险管理需求。
4. 加强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确保农村居民能够方便地获得金融服务。
5. 加强金融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居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和服务,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方案措施

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方案措施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1.针对农村产业结构特点,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
如针对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推出相应的贷款、保险产品。
2.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融资难题。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农民融资渠道。
3.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居民信用意识,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优质客户。
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村倾斜。
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
2.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加快农村金融网点建设,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方便农民办理业务。
3.促进农村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三、强化金融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确保金融稳定。
2.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
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3.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养,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激发金融创新活力1.支持农村金融科技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2.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如农村合作金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
3.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
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素质的农村金融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
五、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1.加大政策性银行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通过政策性银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农民自然灾害风险。
3.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
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解决融资难题。
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我们从创新金融产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防控、激发创新活力、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等多方面入手,共同推动农村金融事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
1.土地制度: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鼓
励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2.农村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提供便利
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发展产业和农村经济。
3.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产品市场化,建立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
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研投入,推广高效农业技术,提高农业
生产效益,增强农民的综合生产能力。
5.农村土地资源整合: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和整合,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
6.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发展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非农产业,实现农民就业增收。
7.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
障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8.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教育、医
疗等公共服务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9.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鼓励农民将土
地流转给规模农业经营者,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0.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保护农田水源、水体和生态环境。
以上是对农村经济体制的一些常见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全面小康。
进一步加大我国农村银行金融机构体系支农力度的对策建议

经过多年不懈 的改革, 目前我 国广大 农村 已基本上形成 了 农村信用社 、农业银行 、农业发展银行 、邮政 储蓄银行 、村镇 银行、贷款公司 、农村 资金互助社、 民间金 融并存的 门类 比较 齐全的银行金融机构体 系,但 其支农力度却均 不尽如人意 ,需 进 一步加大 。具体的对策 建议如下 : 为进一步加 大农村信用社的支农 力度 ,必须对其从宏 观 和微 观两个方面进行重构 ,使其成为真正意义 上的农村合作 金融组织 。 宏 观方 面 : 1 、明确农村信用社 的法律地位 。 目前,我国对合作金 融还 没有专 门立法 ,有关 部 门在对农 村信用 社进 行管理时 ,比照 《 商业银行法 》执行 ,将 商业金融 和合作 金融混为一谈 。因此 ,在进 一步深化农村信用 社改革进 程 中,应尽 快制定 《 农村合作 金融法》作为配套措 施,对农村 信用社 的性 质、地位 、组织形 式、权利义务及其与 社会 各方面 的民事关系 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2 、加强宣传 ,重塑农村信用社在农民中的形象 。 政府应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 式宣 传合作金融 的真 正原则、意 义 以及 国外合 作金融 的丰 富成 果,使农民对农村信用社 有正确 的认识 ,重 塑农 村信用社在农 民中的形象 。只有这样 ,农民才 会 自愿参与并发展农村信用社 。 3 、将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行 政干 预转 为政策导 向。 在农村信用 社的管理体制 中,政府 应适当退 出,以政策导 向、提供服 务、协调关系等为主 ,从而为农村信用社 的健康 发 展提供相对 宽松 的环境 。
一
、
微观方面:
1 、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 治理 结构 。 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信用社 的 “ 三会 ” ( 即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流于形式 ,甚至根本就没有建立 ,约束机制徒 有其名 ,从而导致 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控制的局面 。所谓 内部人 控制,是指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层为谋取 自身利益 ,利用 自己掌握 的控制权,通过经营或决策行为而损害广大社员利益的现象 ;所 谓外部人控制 ,是指外部人利用直接或间接 的权力影响农村信用 社的管理人作 出不一定符合经济原则 的决策。为适应市场经济发 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 改革必须解决 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控制的 问题 ,建立现代企业的管理机制。在内部,明确社员对农村信用 社法人财产 的最终所有权 和经营管理层对法 人财产的独立经营 权 ,探 索对经营管理层 的激励 约束机制 ,改革 薪酬机制 ,防止 经 营管理者的短期行 为和道 德风险 。在外部 ,如前所述 ,政府 对 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应逐 步淡化,把农村信用社 的基本决策权 交给所有者、理事会和 其任命 的经营管理者。 2 、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 队伍建设 。 农 村信用社要实现可 持续发展 ,进而实现其 最终的战略 目 标 ,必须对其资源进行整合 ,其中 ,人力资源 的整合是最重要 的。随着信 息产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普及 ,知 识的更新 ,农 村信用 社对 人才的需求也更大 、要求更高 。因此 ,农村信用社 要借 改革之 风,不断完善人力 资源 管理体系 ,增 强内部活力 。 同时,积 极引进高素质人才 ,为农 村信用社 的改革发展献计献 策 ,真正发挥其应有 的作用 。 3 、创新业 务品种 。 农村信 用社要积极创新贷款 品种,开发适应科技 农业、涉 农企业 、新 时期农 民生活消 费的信贷 业务 ,不断探索 代理、保 险 、证券 、委托 理财 、信息 咨询服 务等新的金融支农 方式,大 力开拓 中间业 务,创办个人理财 、代 理、结算等业务 品种 和其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是指在农村地区基于集体经济、农村信用与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
然而,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平衡。
一些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规模小、服务能力弱,与城市的金融机构相比,仍存在差距。
其次,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不完善,存在一些金融乱象,如非法集资、高利贷等。
此外,部分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限,缺乏金融素养,影响了他们利用金融服务的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并加强其服务能力。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其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能力。
二是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要设立监管机构,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格打击,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是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农民金融素质。
可以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农村金融教育等方式,加强农民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利用金融服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问题。
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强监管,提高农民金融素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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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当前,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
本文就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农村金融组织职能
首先,调整商业银行农村分支机构的网点及职能,设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应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为防止各机构成为“吸储点”,人民银行有必要为农村金融机构设定一个合理的存贷比,不符合经营要求的机构可要求其从市场退出。
其次要继续深化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使之向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制股份银行发展。
目前,农村信用社已不再是合作经营的模式,通过改革使之向地方性的股份制银行发展是大势所趋。
改革应分步进行,逐步推进二级社向一级社过渡。
通过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健全风险抵御功能、增强服务功能,有效提高信用社管理水平,继续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
第三,继续调整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范围,推进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对农业的支持不仅国内如此,国外也一样,许多国家都设立了政策性银行。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以农业为主的政策性
银行,其功能定位应围绕财政投入、政策引导、低息扶持的原则进行,紧紧把握住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最终走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之路这个方向,拓展业务范围,找准业务领域和支持重点,增强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
二、支持民间融资机构的建立,加快立法,规范市场运作
探索设立一种合适的民间融资组织框架,成立诸如民间借贷服务社、互助合作会等融资机构。
民间借贷服务社以盈利为目的,采取合作制形式,以合作人出资为资金来源,从事借贷活动。
互助合作会,以合作经营方式设立,采取会员制方式经营,可以设定某会员的入会份额及返贷份额,以互助使用为目的,实行低息借款。
可以考虑成立地方性的农村合作协会,该组织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政府出资,以政府出资为主,实行保息经营政策,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村种植、养殖户。
改革必须要有法律的保证,农村金融行业也不例外,没有法律作保证的改革,往往会导致难以承受的改革成本。
目前金融行业除了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外,农村金融领域立法还是个空白。
这种法律滞后的现状客观上要求国家必须把农村金融立法提上日程,抓紧制定各种有关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
合作金融方面,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法律能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内部治理结构、日常运营机制进行明确界定。
这使得我国农村信用社往往在“合作金融”与“商业银行”这两种模式之间摇摆,十分不利于信用社的规范发展。
各国的合作金融都有明确立法,对信用
合作社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做到有法可依。
所以,我国应该尽早制定一部《农村合作金融法》,以填补这个法律空白。
对各种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小额信贷组织也应该有明确的立法。
我国民间金融机构复杂多样,既有带有互助性质的“会”,也有规模比较大的农村基金会、互助储金会,还有一些较为规范的典当行和钱庄。
这些金融机构对我国的农村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法律地位很不明确,很容易被取缔。
同时,由于在法律上没有保障,这些金融机构往往会有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这就累积了大量风险,甚至有可能影响到社区稳定。
一些民间小额信贷组织的运作目前也缺少一部法律来规范,央行进行的五省区小额信贷试点目前也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中,央行和银监会对小额信贷的有效监管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理顺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机构
理顺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体制,尽快为农村金融市场“输血”。
需要加快乡镇邮政储蓄机构的改革进度,保证邮政储蓄业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充分发挥邮储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不断扩大信贷业务的覆盖面,使这一机制效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其次,要加快信贷制度创新,切实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放宽质押品范围,开办跨地区的邮储存单及其他银行业机构的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把国债、保险单及其它有价证券均纳入质押范畴,增加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农业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等放贷方式,以适应农户
的各种资金需求。
三是借鉴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经验,尽快建立健全邮储机构的信贷“三查”制度、授权授信制度、信贷人员业绩考核制度等信贷管理制度和贷款发放业务操作规程。
通过严格授权,规范业务处理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消除业务风险防范盲区。
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多样化的农业保险组织。
这些组织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全国性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制定强制性险种的条款和费率,为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再保险,负责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代表政府具体实施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费用补贴。
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采取地方保险公司与当地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政府参与经营,或由地方保险公司出资、政府通过协议予以财政和政策支持的方式建立,在当地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公司除了经营全国性农业保险险种外,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发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业务。
农业保险合作组织是由农民自己组成的保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成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减少道德风险。
这是符合我国各地生产力水平不同、农业风险程度各异的具体国情的一种较灵活的方式。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提供金融生态制度保障
一是以政府为主导成立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由各级政府筹集,业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政策
性扶持的方式管理,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
二是成立商业化担保机构,以法人、自然人为主要出资者,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商业化运作,坚持市场化原则,为“三农”融资提供担保业务。
三是建立互助型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运作。
各会员根据自愿原则,组建担保机构,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会员自主认定缴纳份额时,可以获得数倍于缴纳份额的担保贷款额度。
四是可设立地方性的担保专项发展基金。
由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专门划拨出一部分资金设立,专门用于解决商业担保机构在农村担保过程中的风险损失。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离不开农村信用的构建。
目前应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全面推进信用建设。
加快信用网络平台建设,在政府各种购销招投标活动中,逐步利用银行征信系统采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出具信用报告。
试行客户保险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作为确定保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抓好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的建设,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配合金融部门做好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工作。
加快构建金融部门与经济主管部门联网的征信联合数据库,完善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对不守银行信用的“黑名单”予以通报或曝光,强化金融同业联合制裁力度。
其次,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组织开展信用企业、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选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自律机制。
第三,明确政府职责,肩负起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环境的重任,协调组织,完善机制,多方联动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