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是指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追踪等环节,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并消除。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逐级审核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隐患登记台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业内部隐患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定存在的隐患点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完成。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采取现场查看、设备检测、台账审核等方式,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关注生产设备的完好性、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等方面。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定期进行,最少每年进行一次,并及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隐患整改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整改是指对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消除和改进,以达到防范事故的目的。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整改由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整改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整改应根据隐患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有效。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重新评估隐患整改的效果。
第四章安全隐患验收第十六条安全隐患验收是指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改结果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验收由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验收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进行,对整改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保障员工工作生命安全,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各企业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
本文介绍基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背景为了更好地推进企业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于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格确保安全生产,区域和部门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实行全员参与的闭环管理,以建立稳定、可行、有效的、科学的隐患排查整改管理模式,切实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规定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目标通过科学、规范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目标是: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归集汇总,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状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主体和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该严格把好安全风险管控关,将安全排查和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确保检查的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流程1.召开安全管理会议,明确本次排查的目标和要求。
2.进行现场排查,彻底梳理现有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和归集工作。
3.制订整改方案,并逐一推进实施。
4.对整改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进,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5.邀请专业人士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随时闭环总结。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纪录和文件为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数据库管理,可以在企业内部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规范、安全隐患上报表、整改方案和修复清单等文件及管理规范;并且进行实施和更新。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记录和上报,列清单并优先上报安全管理科。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的考核评价各部门应严格要求自身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水平和效果,对上一次排查工作的整改进展与成果进行定期检查,以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优化改进。
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度

篇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4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改革和废止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架构、具体工作要求和流程、责任人与责任部门、闭合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架构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供应部经理等组成,其中项目经理为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组长。
第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下月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具体工作要求和流程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需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分为日常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
第十条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技术员等人员每日对工作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违章操作、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专项隐患排查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的隐患排查工作,如设备维护、防雷巡检、消防检查等。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隐患闭合、隐患整改、隐患验收等工作流程和记录制度。
第四章责任人与责任部门第十三条项目经理是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负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部署实施。
第十四条安全员是监督和协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和安排。
第十五条技术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分析隐患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供应部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助责任人,负责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运行和材料的供应。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及员工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各种安全隐患在现代企业中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安全工作,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安全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多方面共同责任。
2.畅通信息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安全信息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能够及时得到汇报和审核,以便尽快开展整改工作。
3.推动整改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启动整改工作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完全解决。
二、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要求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方案,并明确责任部门。
(1)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安全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个方面,包括设备、流程、环境、人员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应按照计划和方案执行,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加强现场查看。
(2)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记录并报告上级。
(3)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对整改措施进行专门讨论,明确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的可行性。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3)整改措施应当得到上级有关领导的批复,并明确整改期限。
(4)整改措施执行到位,隐患彻底消除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流程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1)各部门根据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方案进行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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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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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
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洗煤、浮选、机电、压滤、捡矸、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带班督查,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登记、安全信员汇报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对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岗位人员指出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
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对“三违”行为的个人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员负责登记,每日由生产厂长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被检查岗位人员要虚心接受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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