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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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5. 《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 科学应对,依法处置;5.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调整和实施应急处置方案;3. 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4. 设立医疗卫生救援小组,负责伤员救治和卫生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1. 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 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3. 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等级和响应级别;4. 根据事故等级和响应级别,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七、应急处置措施1. 伤员救治: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2. 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确保环境安全;3. 群众疏散:根据事故情况,对受影响群众进行疏散,确保群众生命安全;4.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5. 卫生保障:确保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饮用水、食品、药品等卫生安全;6. 环境修复: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八、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3.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需要;4.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提高在突发辐射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减轻或避免对环境污染和周围人员的危害;明确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内容2.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2.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的事故2.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的事故三、应急救援___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3.1___领导由部门成立防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在发生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事故时的___、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公司应急处理组成人员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

3.2.1防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___制定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2)负责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3)负责向当地环保局报告本公司内发生的辐射事故;(4)负责公司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5)协助环保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3.2.2人员分工职责。

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应急演练和评估;负责事故过程中的生产___调度工作。

在险情发生后迅速___小组成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协助现场灭火;抢险及放射源脱落、被盗处理等。

并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向指挥部或其他各组通报抢险进展情况。

3.3物资准备:铅衣、铅面罩、铅手套、数字射线仪4、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措施4.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重点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含相关设施、装臵等)的保护,并及时向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报告;4.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设臵好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防止人员靠近,同时应报告公司放射源防护领导小组,安排专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现场处理,严禁徒手操作;4.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由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上报基本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汇报人:日期:•辐射事故概述与影响•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与实施目录•应急处置措施与程序规范•资源保障与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后期评估总结与持续改进方向01辐射事故概述与影响辐射事故定义及分类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以及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使环境受到辐射污染。

辐射事故分类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国内典型案例分析如某年某月,某省某市发生一起放射源丢失事故,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放射源失控。

该事故对当地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

国外典型案例分析如某年某月,某国核电站发生泄漏事故,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对当地生态系统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辐射事故会导致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增加,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影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

长期受到辐射污染的环境可能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失衡等问题。

对环境的影响人体受到过量辐射照射时,会引起急性或慢性放射病,如皮肤灼伤、造血系统损伤、免疫系统失调等。

长期接触低剂量辐射还可能增加癌症等疾病的发病风险。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0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成员包括公安、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辐射事故的技术支持、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工作。

辐射事故应急专家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建,成员包括辐射防护、核医学、放射化学等领域的专家,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省级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牵头,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市级及以下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由市级及以下环保部门负责组建,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市或本地区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一、引言随着我国核能、医疗、科研等领域的快速发展,辐射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报告辐射事故;2. 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控制事故发展;3. 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4. 保障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公众沟通。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辐射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和处置。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监测、处置等工作。

4. 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信息报告:发现辐射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

4. 公众防护:根据事故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公众防护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5. 应急结束:经评估,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辐射水平恢复正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应急措施1. 预防措施(1)加强辐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管理,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2)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辐射事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辐射防护意识。

2. 应急响应措施(1)快速反应:发现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2)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隔离、封堵、转移等措施,控制事故发展;(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4)公众防护:根据事故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公众防护措施,如疏散、隔离、避难等;(5)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保障信息透明。

3. 后期处置措施(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2)环境修复:对事故现场及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修复;(3)赔偿处理:对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4)总结经验: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1、辐射事故严重度与分类1.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1.2、再大辐射事故指l、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肯10人以上(含10入)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1.3、较大辐射事故指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1.4、一般辐射事故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2、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2.l、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炎明(企业法人)联络方式:l3806293166副总指挥张建平(公司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139****2998观察员张智斌(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络方式:139****9419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环保监督(联络方式:015-12369)医疗救护(联络方式:0513-120)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公安援助(联络方式:0513-110)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3、应急准备3.l、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佳云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辐射事故_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_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辐射事故,确保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辐射事故,包括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的辐射污染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事故,以及核恐怖事件导致的人员受到异常照射事件。

二、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 明确职责、分工协作;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4.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5.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6.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三、组织管理1. 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2)副总指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环保、公安、卫生、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工作;(2)制定和调整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3)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应急响应工作;(4)向政府报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四、应急响应1. 辐射事故报告(1)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2)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3. 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响应:根据辐射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人员疏散:对受辐射事故影响的区域进行人员疏散;(3)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消除辐射污染;(4)医疗救治:对受辐射影响的伤员进行救治;(5)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达标;(6)信息发布:及时发布辐射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一、辐射安全事故的定义:辐射安全事故是指在核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或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放射性物质泄漏、散发或波及事故,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事件。

二、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启动现场应急应对措施,遏制事故扩大,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事故发生地点: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不同,应急响应措施也需灵活调整。

若是在核电站附近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核电站紧急关闭程序,封锁事故区域,隔离核辐射源泄漏。

四、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事故信息,防止谣言传播,确保公众获取准确信息,避免造成恐慌情绪。

五、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加强污染区和辐射区域的监测,定期报告辐射数据,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六、灾后复苏和恢复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需对事故影响区域进行环境恢复工作,开展辐射监测,评估辐射风险,对受影响的人员和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和后续跟进工作。

七、法律法规依据:应急预案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应急响应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公众权益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____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需具体、可操作性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应对突发辐射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应急响应的快速、准确和有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辐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核能、射线设备、放射性物质等辐射源周围的事故,如果处理不当或者预防不力,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有效应对辐射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各单位应制定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和要求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2.国家和地方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3.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1.科学性:预案内容应科学合理,符合辐射安全管理的要求;2.可操作性:预案应具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事故;3.实用性:预案应针对具体的辐射源和辐射场所,考虑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4.紧急性:预案应包含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辐射源的有效控制;5.合理性:预案应符合辐射安全管理的经济合理性,不应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担。

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对人员、环境和财产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辐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1.1 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

2.1.2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1.3 成员由公安、环保、卫生、应急、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1 主任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2.2.2 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2.3 成员由应急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电力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3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辐射事故的类型和特点,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辐射事故的现场处置、人员救援、环境监测等工作。

2.4 应急保障部门应急保障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等保障工作。

三、事故响应3.1 信息报告3.1.1 事故单位在发现辐射事故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辐射类型、事故规模、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3.1.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2 事故评估3.2.1 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措施。

3.2.2 根据事故评估结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3 应急处置3.3.1 人员疏散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组织人员疏散。

3.3.2 现场处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事故类型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隔离、监测、去污、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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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 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 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

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做好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秩序, 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确保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交通畅通。

(三)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四)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五)市环保监测站。

负责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应急状态的终止条件辐射监测;协助公安部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的找源监测。

(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

负责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七)专家组。

市环保局设立突发辐射事故专家组。

专家组由聘请的科研单位和军队有关环境监测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核与辐射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水利水文专家、船舶污染应急专家、损害索赔专家组成。

专家组的主要工作为:参与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指导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和救助的装备、物资准备按照" 常备不懈" 应急指导方针,贮备和预先准备必要的放射源和辐射事故应急装备、仪器设备。

应急装备、仪器设备和物资的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

四、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二)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三)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五、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一)信息来源。

1.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报告;2. 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发现;3. 其他。

(二)信息分类。

1.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3. 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4. 射线装置失控;5. 放射源破碎、散落;6.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急性死亡;7.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放射病等。

(三)信息识别。

有关人员根据信息来源和有关情况进行信息识别,初步判断是否属于辐射事故。

突发辐射事故的评估:1. 评估内容:明确突发辐射事故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辐射事故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辐射事故的需求等。

2. 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 决策咨询:突发辐射事故评估专家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有关人员无法判别时,应立即报告其上级领导。

(四)应急预案启动。

当发生辐射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惠州市范围内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做出正确响应。

(五)事故情况通报。

1. 市环保局、公安局或卫生局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相互通报情况;2. 首先接到辐射事故情况报告的单位,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3. 市环保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分别通报辐射事故所在地的县、区环保局、公安局和卫生局。

(六)派人赶赴现场。

有关单位应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的30分钟内,选派人员、指定现场负责人,带齐必要的防护器材(例如辐射防护服、帽、口罩、鞋袜、手套、有机铅玻璃眼镜等)、个人剂量计、剂量监测仪表或报警仪等,立即赶赴现场。

(七)成立现场事故调查小组。

1. 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县(区)环保、公安、卫生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组成;2. 事故调查小组组长由市环保局现场负责人担任。

(八)现场事故调查小组的工作任务。

1. 对事故周围进行辐射监测;2. 划定受污染区域;3. 开展辐射事故调查;4. 作出初步的辐射事故定性定级;5. 封锁事故现场;6. 实施临时控制措施;7. 组织临时医疗救护;8. 初步侦查和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

六、干预水平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即按照国家和国际上对这些干预给公众带来的可避免剂量的通用干预水平和通用行动水平采取应急防护措施。

七、辐射事故调查、定性定级、报告和处理程序(一)辐射事故调查。

1. 分析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照射的可能途径;2. 分析源项;3. 初步确定污染区域;4. 初步确定受照、误照人员;5. 现场初步估算污染区域内受照、误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二)辐射事故定性定级。

1. 市环保局根据环境监测人员的监测结果、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现场初步估算,作出初步的辐射事故定性定级;2. 被怀疑患放射病的人员,由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辐射受照职业病专项检查和治疗;3. 突发环境事件的确认:根据职业病专项检查结论,一般辐射事故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确认,作出辐射事故定性定级的结论。

较大辐射事故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请求组织专家进行确认,作出辐射事故定性定级的结论。

重大辐射事故和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请求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辐射事故定性定级的结论。

(三)辐射事故报告。

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

(1)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2)市环保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在4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和国务院;(3)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4)市环保局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卫生局;(5)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分别上报省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 较大辐射事故。

(1)发生较大辐射事故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2)市环保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在4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3)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4)市环保局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卫生局;(5)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分别上报省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 一般辐射事故。

(1)发生一般辐射事故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2)市环保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在8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3)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4)市环保局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卫生局;(5)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分别上报省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 突发辐射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需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以书面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5. 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辐射事故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市政府报请省、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由市政府向省、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国际机构、事项内容、时机等信息。

6. 信息发布。

市环保局负责突发辐射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工作。

必要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对外发布。

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后,要根据辐射事故的等级及时发布准确、权的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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