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风险岗位轮岗管理办法
公司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公司岗位轮换管理办法1. 背景公司需要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岗位轮换是一种提升员工能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通过岗位轮换,员工可以更好地理解公司整体业务,拓宽思路,提升综合素质,为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目的本文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岗位轮换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轮换。
4. 常规轮换4.1 轮换对象公司内部员工均可参加岗位轮换,但需符合以下条件:•已在公司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表现良好;•本人申请并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4.2 轮换方式常规轮换采用以下方式:•“借调”:员工在当前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借调工作,担任1-3个月的职位;•“交换”:两个部门相互交换人员,完成4-6个月的岗位交接;•“跨越”:员工跨越部门岗位,完成6-12个月的跨岗位工作。
4.3 轮换考核在轮换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轮换员工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和业绩;•对新岗位的熟悉程度和适应情况。
4.4 轮换福利公司将给予完成常规轮换的员工相应的额外福利,具体政策另行通知。
5. 特殊轮换5.1 轮换对象公司内部员工均可参加特殊轮换。
特殊轮换包括以下类型:•跨地区、跨国家、跨州省、跨城市和跨文化交流;•特殊岗位的试用和培训;•企业集团内部的职位轮换。
5.2 轮换方式特殊轮换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按照具体情况而定,需经过公司领导层同意并签署协议。
5.3 轮换考核特殊轮换的考核方式和标准由公司领导层定制,并根据岗位轮换类型和特殊情况而变动。
5.4 轮换福利公司将给予完成特殊轮换的员工相应的额外福利,具体政策另行通知。
6. 岗位轮换制度本办法对岗位轮换制度进行了规定,须遵循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并应不断评估和完善。
7. 评估和完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轮换评估系统,并定期对系统进行评估和完善。
8. 生效日期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危险岗位轮岗工作制度内容

危险岗位轮岗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岗位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岗位员工轮岗工作。
危险岗位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岗位。
三、轮岗原则1. 公平公正:轮岗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参与轮岗。
2. 安全第一:轮岗工作应以保障员工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培训合格:员工在轮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逐步推进:轮岗工作应逐步推进,先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岗位开始,逐步覆盖所有危险岗位。
四、轮岗内容1. 轮岗培训:员工在轮岗前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了解相关岗位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2. 轮岗周期:根据岗位风险程度和员工工作能力,制定合适的轮岗周期。
一般岗位轮岗周期不超过两年,特殊岗位不超过一年。
3. 轮岗计划: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轮岗计划,明确轮岗岗位、人员、时间等信息,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4. 轮岗实施:员工按照轮岗计划,依次担任不同危险岗位的工作。
在轮岗期间,应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5. 轮岗总结:轮岗结束后,员工应对轮岗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进行总结,分享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轮岗管理1. 建立轮岗档案:公司应建立员工轮岗档案,记录员工轮岗情况、培训情况、考核结果等信息。
2. 考核与评价:对轮岗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考核,评价其在轮岗期间的表现,作为员工晋升、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3. 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轮岗员工,公司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员工参与轮岗的积极性。
4. 安全监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轮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轮岗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公司轮岗管理规定

公司轮岗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公司旨在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员工间互相了解和合作,推动组织发展的需求下,特制定此轮岗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实习生等。
三、定义1. 轮岗:指员工在不同的岗位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交换工作职责的行为。
2. 岗位:指公司内不同的职位或工作职责。
3. 目标岗位:指员工希望能够轮岗到的目标职位。
四、轮岗申请程序1. 员工提交申请:员工需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轮岗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明确的目标岗位和理由。
2. 部门评审:相关部门将审核申请,评估员工轮岗能力和合适程度,并综合考虑公司的运营需求。
3. 高层审批:申请经部门评审通过后,需提交给高层审批最终确定。
五、轮岗实施规则1. 轮岗周期和时长:轮岗周期一般为6个月至1年,具体时长根据岗位需要和员工发展计划而定。
2. 岗位培训和准备:员工在轮岗前,需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确保能够胜任目标岗位。
3. 交接与过渡:在员工轮岗期间,公司将安排相关岗位人员配合交接工作,并提供过渡期以确保业务连续性。
4. 轮岗评估: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轮岗效果的评估,包括员工本人、目标岗位上的同事以及部门经理的评价。
5. 轮岗调整:若员工和目标岗位不适配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轮岗,公司将重新调整,另行安排适合的岗位。
六、员工权益保障1. 待遇和权益:员工在轮岗期间享受与目标岗位相符的待遇和权益,不因轮岗而降低。
2. 岗位保留:员工轮岗期间,原岗位将保留,轮岗完毕后可返回原岗位。
3. 培训和发展: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岗位培训和发展计划,促进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
七、不适用情况1. 试用期内的员工暂不适用此规定。
2. 公司内部另行约定不适用此规定的特殊情况。
八、违纪处理1. 若员工随意放弃或擅自终止轮岗,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违纪处理。
2. 若员工在轮岗期间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其他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集团公司轮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轮岗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轮岗范围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轮岗周期轮岗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4基本原则4.1一般情况下,轮岗人员在同等级别的岗位进行轮岗。
4.2轮岗结束后,无特殊情况轮岗人员回原岗位。
4.3轮岗岗位和人员由公司指定,员工个人也可自愿报名。
5 轮岗纪律5.1 必须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2 必须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
5.3 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恪尽职守,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 轮岗待遇6.1 轮岗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接收公司支付工资,并享受相关福利。
6.2轮岗到外地公司工作的人员,按相应职级标准享受外派补助。
6.3轮岗到外地公司工作的人员,可享有每月回家探亲一次的费用津贴,汽车票、火车票据实报销,自驾车凭加油发票按0.5元/Km标准报销,过路过桥费和高速费据实报销,单程最高不超过外派公司到接收公司之间的路程。
7实施要求7.1各中心、分公司要积极配合轮岗工作,并全面负责轮岗工作的实施,明确轮岗岗位和轮岗人员明细,负责本单位员工轮岗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等工作。
7.2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轮岗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和评估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定期或不定期与轮岗人员所在部门及参加轮岗的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轮岗人员的工作动态。
7.2为避免因当事人轮岗造成原岗位工作出现紊乱,轮岗前要严格按公司制度进行工作交接。
7.3轮岗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实际情节处理。
7.4轮岗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轮岗的,应直接给予停职处分,情节严重者应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7.5轮岗者无故延迟报到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根据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7.6轮岗者轮岗期间消极涣散、工作不作为,或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集团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员工轮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能,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内部理解协作,防范内控风险,激发员工活力,活跃思想,为员工提供“之”字型职业发展通道,形成员工和公司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员工轮岗的原则(一)员工轮岗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二)轮岗管理工作坚持计划性、科学性及组织性相结合,确保不影响轮岗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三)坚持发展原则,通过轮岗交流,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及员工队伍的活力。
(四)坚持适度有序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把握节奏,稳步推进,确保业务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坚持优化结构原则,通过轮岗交流,优化领导班子和员工队伍的整体结构,实现人员年龄、专业、阅历、性格的互补,进一步促进集团内部管理统一、文化统一,增强员工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坚持培养原则,通过轮岗交流,促进各通道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素质的提升,注重从实践锻炼中培养选拔各通道人员。
(七)高标准把关由基层单位向集团总部轮岗的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职能部室、公司化运营单元、共享服务中心(以下统一简称为各单位)。
第二章轮岗种类、对象及要求第四条岗位交流种类主要分为周期性轮岗和常规性轮岗。
(一)周期性轮岗1.特殊性轮岗:特殊岗位如采购、财务、销售、审计、工程等,为了防范内控风险,需周期性轮岗。
集团采购、财务、销售、审计、工程等类别的岗位原则上3年一轮岗。
2.任期性轮岗: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同一岗位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必须进行岗位轮换。
(二)常规性轮岗,即“活水”计划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和人才成才培养需要,常规性轮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发展性轮岗:围绕集团公司产业升级和战略转型的大局,着眼于各板块、各单位的平衡协调发展,通过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跨板块、跨单位、跨专业的有序轮岗和合理配置,促进集团公司全面协调发展。
风险岗位轮岗实施方案

风险岗位轮岗实施方案一、前言。
风险岗位轮岗是企业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通过对员工进行不同岗位的轮换,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岗位轮岗实施方案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二、风险岗位轮岗的意义。
1. 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
通过不同岗位的轮岗,可以让员工接触到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从而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2. 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风险岗位轮岗可以让员工对企业的各个岗位有所了解,一旦某个岗位出现人员变动或者突发情况,其他员工可以快速接替,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3.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也会随之提高。
三、风险岗位轮岗实施方案。
1. 制定轮岗计划。
在制定轮岗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员工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个人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轮岗的时间和岗位。
2. 岗位交接培训。
在员工进行轮岗之前,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岗位交接培训,确保其对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有所了解。
3. 轮岗期间的辅导和指导。
在员工进行轮岗期间,需要有专门的辅导和指导人员对其进行指导和辅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
4. 轮岗期间的评估和反馈。
在员工进行轮岗期间,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5. 轮岗结束后的总结和归档。
每次轮岗结束后,需要对员工进行总结和归档,记录其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和成长情况。
四、风险岗位轮岗实施方案的注意事项。
1. 个性化的安排。
每位员工的轮岗计划应该是个性化的,根据其个人发展需求和岗位特点进行安排。
2. 充分沟通。
在制定轮岗计划和进行岗位交接培训时,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其对轮岗计划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3. 及时调整。
在员工进行轮岗期间,如果发现其在新岗位上有困难或者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轮岗计划。
五、结语。
风险岗位轮岗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公司中高层轮岗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公司干部的培养,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掘干部潜能,规避干部任用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及所属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一)量才适用,提升综合能力。
轮岗设计须以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和适应性,培养能够独当一面的“复合型”人才为原则。
(二)合理计划,拓宽职业通道。
轮岗计划拟定须以不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为原则。
通过合理安排轮岗,挖掘干部潜能,拓宽干部职业通道,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
(一)计划性轮岗1.轮岗岗位选定根据干部队伍盘点情况及干部培养需要,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经营班子会研究,选定需要轮换的岗位,由人力资源部拟定轮岗实施计划,内容包括轮岗的部门、岗位、轮换时间、接替人选等。
2.轮岗沟通依据轮岗计划,拟轮岗干部的直接和间接领导与轮岗干部本人须进行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轮岗时间、岗位职责、岗前培训、工作目标、考核评估与薪酬等。
3.轮岗前工作交接干部轮岗前,填写工作交接表(见附件),参照公司《管理人员工作交接规定(试行)》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落实交接工作。
4.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12 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减或延长。
5.轮岗结束轮岗结束前一个月,轮岗干部须提报工作总结,经经营班子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下一岗位轮换,或根据干部轮岗期间表现进行岗位调整。
(二)强制性轮岗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及廉政建设,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对于部分关键性岗位,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经营班子会研究决定强制性轮岗岗位后,可由人力资源部拟定强制性轮岗实施计划。
具体实施流程参照计划性轮岗。
(一)人力资源部对轮岗干部考核期工作表现做监督,将考核完成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作为晋升、评优的依据。
(二)轮岗干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公司轮岗安排,无故不得拖延报到时间。
xx有限公司2023 年6 月附件:工作交接表。
公司轮换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员工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轮换岗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意愿和发展需求。
第二章轮换岗位的适用范围第四条轮换岗位适用于以下情况:1. 员工所在岗位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变化,需要调整岗位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2. 员工个人职业发展规划需要,希望通过轮换岗位丰富工作经验;3.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养和锻炼;4.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岗位,如家庭原因、健康原因等。
第三章轮换岗位的程序第五条员工提出轮换岗位申请:1.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轮换岗位的原因和目标;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报告至人力资源部门:1.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轮换岗位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人力资源部门与申请人和部门负责人沟通,确定轮换岗位的具体方案。
第七条轮换岗位的实施: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轮换岗位方案,安排员工进行岗位调整;2. 岗位调整过程中,原岗位和轮换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员工完成工作交接;3. 员工在轮换岗位期间,应积极适应新岗位,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轮换岗位的监督与考核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轮换岗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轮换岗位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轮换岗位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在新岗位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岗位技能掌握情况;2. 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3. 工作成果和业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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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风险岗位轮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风险岗位管理,通过轮岗推动风险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风险岗位是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涵盖但不限于公司本部负责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等人员。
第三条风险岗位所涵盖具体岗位以及拟通过轮岗来降低岗位运行风险、推动廉洁风险防范的风险岗位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共同确定,当前阶段,公司需要通过轮岗的风险岗位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采购管理岗、基建管理岗、财务稽核岗、出纳岗。
第四条上述轮岗风险岗位之外,如需新增加轮岗风险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商纪检监察与审计部提出建议,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执行。
第五条风险岗位实行岗位回避制度。
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一)任职回避。
在风险岗位人员的考察、调配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问题时,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不得以任何方式指使、暗示、干预或施加影响。
风险岗位人员和领导层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该领导直接管辖范围内任职。
(二)公务回避。
风险岗位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公司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物质采购等,涉及风险岗位人员亲属时,其本人应当回避。
(三)其他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第二章岗位轮换管理
第六条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办法有计划地安排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工作岗位。
岗位轮换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七条岗位轮换期限分为定期岗位轮换和不定期岗位轮换。
(一)定期岗位轮换
定期轮换主要针对普通员工风险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
年,须实施岗位轮换。
(二)不定期岗位轮换
不定期轮换主要针对干部风险岗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提出轮岗建议,原则上不超过2年须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提出一次,由党委会审议后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进行或暂缓岗位轮换。
1.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个岗位轮换周期的中干和普通员工(因岗位回避和作风问题进行岗位轮换的除外)。
2.孕期及哺乳期内的人员
3.因岗位轮换存在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岗位轮换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适当延长岗位轮换期限,一般延长不超过1年。
第八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九条风险岗位普通员工岗位轮换流程包括部门内换岗和跨部门换岗。
(一)部门内换岗
部门内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结合人员在岗时间等情况,适时提出人员轮岗要求,明确轮岗人员名单、原岗位、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指导各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内部岗位轮
换,内部岗位轮换可以在不同工作职责之间进行轮换,也可在同一工作流程不同环节进行轮岗,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二)跨部门换岗
跨部门轮岗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提出轮换方案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涉及干部时)决策后执行。
第十条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负责对岗位轮换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风险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纪律和程序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风险岗位人员需定期进行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内容以政策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为主。
学习教育可采取上党课、典型案例剖析、集中梳理岗位风险点、观看教育录像等多种形式。
促使风险岗位人员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知识,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对从事风险岗位人员,由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组织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
在离岗时由纪检监察审计部对其进行廉洁评
价,合格者才能正式完成岗位轮换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在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每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由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牵头对风险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与所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挂钩。
第十五条所有轮岗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办理资料、各种载体等移交手续,明确交接时间,并在一个月内到新岗位报到。
对不服从组织决定,拒不轮岗或未按时到新岗位报到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和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六条轮岗后享受新岗位的相关薪酬待遇,具体执行标准按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风险岗位人员离职,视为提前轮岗结束除正常离职程序外须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