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怎么处理
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矿井任何区域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该区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
当瓦斯浓度超过 1.5%时,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切断该区域电源,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人工复电时必须检测该区域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复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2、调度员接到任何区域瓦斯超限的报告后或安全监控主机报警时,立即通知该区域的人员停止工作,撤到新鲜风流地点,并按照瓦斯超限常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通风科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分析超限原因,制定处理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由调度员传达给瓦检员和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4、瓦斯浓度下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小于1%,证实无危险后,经调度员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人工复电,恢复正常生产。
5、调度员要认真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其内容包括超限时间、超限地点、通知的人员、采取的措施、处理的结果,报告有关领导。
6、通风科每天要检查记录填写的情况,并及时归档。
7、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警制度。
若发现瓦斯浓
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瓦斯检查员对矿井各检查点每班至少进行3次检查,对特殊地点按制定措施执行。
9、通风科对矿井发生的瓦斯超限应及时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瓦斯超限后该如何处理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瓦斯超限后该如何处理近年来,矿井事故频繁发生,其中瓦斯事故更是屡屡发生。
瓦斯事故是由于矿井中积存的瓦斯爆炸或突然释放导致的意外事件。
瓦斯事故不仅危及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对矿山的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瓦斯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瓦斯超限、瓦斯爆炸和煤尘爆炸。
瓦斯超限是瓦斯事故中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如果瓦斯超限不得到有效控制,就会威胁到矿山的安全生产。
什么是瓦斯超限?瓦斯超限是指矿井中积存的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值的情况,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导致瓦斯积聚,加剧事故的发生概率。
一些煤矿瓦斯浓度超限,处理不当,不仅会威胁矿工的安全,而且还会使矿山的安全生产受到重大影响。
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管理不当。
矿井的管理体系不完善、矿工的意识不够,会造成很多的瓦斯超限问题。
如瓦斯测量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影响矿山的安全生产,还可能导致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设备老化。
设备老化、维护不善,导致了矿井的关键设备无法运转,进而导致了矿井的瓦斯超限。
因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
三、自然因素。
一些天然因素,如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的变化,也会导致矿井中的瓦斯超限,这是无法避免的。
瓦斯超限问题的解决方法一、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为了避免瓦斯超限问题的出现,矿山需要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到位。
二、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
大部分矿山设备老化,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转,这就需要矿山重新考虑设备维护与保养的问题。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瓦斯超限问题的解决需要矿山技术创新和研发力度加大,研发新型的矿用设备和技术,以提高矿井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四、提升人员素质。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瓦斯超限等矿山中的安全问题。
总之,在矿山生产和安全方面,要考虑对瓦斯超限事件的综合防范,合理有效的控制、处理瓦斯超限事件,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一、前言煤矿瓦斯是煤矿井下主要的瓦斯成分,是矿井顶板、煤层和矿体等边界处的煤矿工作面出现潜在的瓦斯含量超限的现象,这些瓦斯通过矿井地下通风系统在井下空间扩散,当瓦斯浓度超出了安全范围时,则会造成矿井发生爆炸事故。
因此,对瓦斯超限的应急处理及分析至关重要。
二、瓦斯超限应急措施1. 应急预案编制矿井瓦斯超限应急措施是指在矿井瓦斯超限时,需要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和安全措施。
为了有效应对瓦斯超限,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矿井应当建立专门的瓦斯超限救援队伍,队伍成员需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救援演练,熟悉矿井相关设备和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救援设备配备矿井应当配备专业的瓦斯检测仪器、救援工具和呼吸器等应急设备,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瓦斯浓度并进行救援。
4. 应急通讯保障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通讯系统,确保矿工和救援人员能够及时通讯并协同作战,提高瓦斯超限时的救援效率。
5. 应急演练练习矿井应不定期组织瓦斯超限应急演练,模拟瓦斯超限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效果,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6. 处置规范当矿井发生瓦斯超限事件时,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处置,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生命。
7. 事故报告及分析矿井应当及时上报瓦斯超限事故,并进行事故的深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救援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瓦斯超限问题分析瓦斯超限是煤矿井下常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原因包括矿井通风不畅、瓦斯排放不及时、矿工操作不当等因素。
1. 通风不畅矿井井下通风系统不畅是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风系统如果设计不合理或操作不当,会导致瓦斯在井下空间堆积,增加瓦斯爆炸的危险。
2. 瓦斯排放不及时矿井内瓦斯的排放不及时也是瓦斯超限的原因之一。
在矿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如果瓦斯无法及时排放,势必会导致瓦斯浓度积累过高,增加瓦斯爆炸的风险。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矿井瓦斯管理,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管理职责划分1、生产技术科对采煤队、煤巷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应加强顶板管理,对因冒顶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2、防突科对抽探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对因消突不到位或打钻喷孔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3、通风科对通风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对因通风系统、监控系统管理不善造成的瓦斯超限、误报警负责。
4、机电科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可靠运行及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负监管责任。
5、地测科对水文地质地质资料分析、预测预报负管理责任,对因地质资料错误、老空区突水、误揭煤层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6、安监科、瓦检大队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管不力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7、调度中心对采煤工作面放煤及平地煤仓装车期间的瓦斯管理工作负责,杜绝因放煤集中或煤仓装车速度较快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8、各生产区队对本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瓦斯管理1、加强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严禁出现空帮空顶,严格执行先护顶后放炮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设计进行动压注水,控制好注水量,杜绝施工期间因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
2、加强回采工作面老塘管理,挡门严实,放煤后要及时闭帮或打挡风帘,减少老塘窜风;3、采煤工作面要严格控制放煤速度,不得集中放煤,防止因放煤集中造成瓦斯超限。
4、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吊挂要牢固,放炮移动甲烷传感器时,由采掘区队班组长负责移动,必须避开水坑、顶板淋水等地点,同时加强对监测电缆的保护工作。
5、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采取埋管抽放或打挡风帘等措施,防止局部瓦斯积聚。
6、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抽放钻孔及释放钻孔严格按设计施工,避免因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瓦斯超限报警报告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报告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根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瓦斯超限根据情况,由安监科牵头,根据职能科室职责划分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科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三、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旦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超限报警点1.0%≤CH4<1.5%。
井下安全员如果在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监控室,调度室、监控室做好处理记录。
超限浓度≥1.5%时,要立即撤出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并按上述程序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接汇报后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监控室汇报安监科长做好记录。
五、井下瓦斯超限瓦斯传感器显示根据1.0≤CH4<1.5%,安全员不在现场监控室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调度室接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员、班组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处理完毕后安全员把处理情况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做好记录。
超限浓度达1.5%以下时,监控室发现后除汇报调度室、安全科外还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必要时领导通知有关人员下井处理。
六、一翼回风或总回瓦斯超限≥0.75%时,监控室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室通知辖区内的安全员或有关部门人员下井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汇报调度室、监控室备案。
七、被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0.5%时,监控室发现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安监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室通知辖区内安全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向调度室、监控室汇报,调度室、监控室做好记录。
八、出现上述情况,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无及时汇报或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追究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九、瓦斯超限2分钟以下时,安全员必须把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汇报监控室,监控室做好记录,是由于人为造成的由安全员组织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监科备案存档,非人为造成的由监控室做好记录在监控报表上注明。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一、矿井瓦斯管理(一)通风区每月编制矿井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比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面都必须设专人、专头随时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室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矿井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矿井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防止不合理集中生产和突击生产。
(五)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六)机车进入回风区域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二、瓦斯超限处理(一)井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L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L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发生临时停风或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三)井下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不得有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达0.5m3以上),若发现瓦斯积聚必须进行追查处理;井下工作面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一经发现,必须作为事故认真追查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组)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井下发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当班处理不完,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Q绝不允许违背《规程》随意提高瓦斯管理浓度,否则不论造成事故与否,都要追究矿长和总工程师的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矿安全部和通风部。
2.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计划外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24小时之内由矿总工程师召集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安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3.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的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24小时之内由矿总工程师召集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安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风部、安全部、机电部、生产基建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4.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矿规定的有关监测系统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1 %,持续时间不超过3分钟的,均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指定安全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
5.凡计划外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或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在1.5%(含1.5%)的,在超限24小时内,由总工程师召集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安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
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处于罚款或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风部、安全部、机电部、生产基建、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6.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结合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
7.加强瓦斯超限统计分析和重点瓦斯工作面的排查工作。
8.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制定治理措施进行处理。
9.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应在12小时内上级公司汇报,并在事故处理完10日内,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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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1、瓦斯超限后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通风区、施工区队及现场瓦斯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参加。
2、发生瓦斯超限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否则,每次罚通风防突部、安全监察部经理各50元。
3、每周安全办公会必须通报上周瓦斯超限处理情况,否则,罚安全监察部经理50元。
4、瓦斯超限分析会内容事故经过、超限原因、责任划分、处罚、安全措施、安全教育等。
5、瓦斯超限按下列标准处罚
①瓦斯浓度低于5%,超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罚款500元。
超限时间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0元。
超限时间超过30分钟的罚款3000元。
②瓦斯浓度超过5%,超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0元。
超限时间超过10分钟的罚款200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4000元。
③瓦斯浓度超过2%,超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罚款1500元。
超限时间超过5分钟的罚款2000元、超过10分钟的罚款300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00元。
④瓦斯浓度超过3%的一次罚款3000元,超限时间超过15分钟的一次罚款5000元。
6、造成通风系统受阻或风流短路的罚责任人300元,
罚责任单位10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7、局扇吸循环风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1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8、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责任区队罚罚款10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9、敞开单道风门不关的罚责任人100元,同时敞开两道风门的罚款10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0、掘进工作面设备故障造成停风,罚责任区队500~1000元,相关队领导1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1、掘进工作面损坏风筒一节罚5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2、瓦斯超限或瓦斯变化异常,通风区不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的罚款500元。
13、局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否则罚有关责任人100元,不听从检查员指挥的罚100元,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瓦斯积聚的从重处罚。
14、通风区应加强瓦斯管理,发现瓦斯变化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龙山煤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