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与条件

案例分析: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与条件
案例分析: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与条件

案例分析: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与条

所谓货币自由兑换,是指在外汇市场上能自由地用本币(外币)购买或兑换外币(本币)。按产生货币兑换需要的国际间经济交易的性质不同,货币自由兑换可以分为经常帐户下的自由兑换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自由兑换。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斩成第八条的二、三、四款中规定,凡是能实现不对经常性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不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能够兑付外国持有的在经常性交易中所取得的本国货币的国家,该国货币就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可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所指的自由兑换实际上是经常帐户下的货币自由兑换。因此,实现了经常帐户下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又称为“第八条款国”。截止1997年底,基金组织184个成员中,已有143个国家和地区是“第八条款国”。

第八条款对会员国在商品贸易方面所实行的限制并未施加约束。此外,基金组织的条款也并不排除强迫居民将外汇收入结售给国家的可能。

所谓资本与金融账户可兑换,则只对资本流入和流出的兑换均无限制。达到资本与金融账户可兑换的要求比经常账户可兑换难得多,截止1997年底,基金组织全部成员中有128个成员对资本市场交易实行限制,112个成员对货币舒市场交易实行限制,144个成员对直接投资实行限制,此外还有许多成员对一部分或全部资本与金融账户交易使用歧视性汇率。在实行资本与金融账户可兑换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所含比例甚少。

一国货币实行完全可兑换性,一般来说要经历经常帐户的有条件兑换、经常帐户自由兑换、经常帐户自由兑换加上资本与金融账户的有条件兑换,以及经常帐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均自由兑换这样几个阶段。

一国货币若能实行自由兑换,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一是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一国应在此前一段时期基本达到充分就业,既无严重通货膨胀,又无通货紧缩,财政赤字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银行体系无巨额不良资产,金融秩序正常。

二是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国内市场机制应比较健全,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应能充分地、灵敏地反映真实供求状况,不存在扭曲因素。

三是成熟的宏观调控能力。在货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中乃至实现之后,政府必须能够娴熟地和自主地运用各种宏观政策工具对经济进行调控,以应付各种复杂的因素和局面变化。

四是健全的微观经济主体。一国的微观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从制度上看,要求企业是真正的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利益主体,能够对价格变动作出及时反映;从技术上看,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免自由兑换后恶化财政状况和金融体系状况,以及恶化国际收支状况。

五是国际收支均衡的可持续性。这种可持续性要求消除外汇短缺,即实现外汇收支在趋势上的大体平衡,尤其要消除经常帐户中的外汇短缺,否则实现自由兑换后,可能会出现资本逃避;还要求政府具有充足的国际融资能力或国际储备。否则可能会发生资本逃避现象,出现货币危机。

六是合理的汇率制度与汇率水平。恰当、合理的汇率制度与汇率水平是货币实现自由兑换后保持汇率稳定的重要条件。

以上六个方面货币自由兑换的条件便是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

迄今为止,可将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①高度集中控制阶段(1979年以前)。当时,一切外汇收支由国家管理,一切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经营,国家对外汇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统收统支。

②向市场化过渡阶段(1979 ~1993年)。这一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对人民币兑换的控制开始放松;国家对企业创汇实行额度留成制度;相应地,为解决创汇企业和用汇企业之间调剂外汇余缺的需要,我国形成了外汇调剂市场。这时,相当一部分用汇需求可在外汇调剂市场上实现,但经常帐户下的支付用汇仍有一部分需要计划审批。

③经常帐户下有条件自由兑换时期(1994 ~1996年)。1994年1月1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该汇率双轨制为以市场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以结售汇制代替外汇留成制,经常帐户下正常对外支付用汇不必计划审批,可持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而且消除了以往对经常帐户收支的歧视性多种汇率现象。

④经常帐户下完全自由兑换时期(1996年12月至今)。从1996年12月1日起,中国承诺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全部义务,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完全可兑换。当然,此时,我国对经常帐户下外汇收支的管理仍然存在,例如对企业还实行结汇制,对经常帐户下的外汇收支还实行监管。与此同时,我国还对资本与金融账户实行较严格的管制。

讨论题:

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现实性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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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分析

【摘要】近来国内国外有些学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汇率制度的改革、高额外汇储备的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我国已经具备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应该尽快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本文认为,我国尚不具备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目前政府应尽量促进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的形成,而不是贸然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关键词】自由兑换资本账户市场化 一、货币自由兑换的含义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规定:自由兑换就是取消汇兑限制。国际上均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中第八条的规定作为观察一国货币可兑换性的依据。该规定认为,成员国对国际经常账户下交易的资金支付和转移不加限制,不是歧视性安排和多重汇率制度,并随时有义务按别国要求换回其经常往来中结存的本国货币,即是可兑换货币。 按照货币自由兑换程度的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货币兑换分为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下自由兑换和资本账户下自由兑换。经常账户下可兑换是最低层次的可兑换,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是高层次的货币兑换形式。经常账户下可自由兑换指因与外贸有关、与适量贷款本金偿还或直接投资折旧有关及适量的家庭生活费用汇款有关的本外币兑换不受管制。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账户下可兑换没有给予严格界定,一般认为资本账户下的可自由兑换就是取消对短期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引起的外汇收支的各种兑换限制,使资本能够自由出入境。在具体实践中,某些国际储备货币在国际化进程中依然对资本账户下的兑换实施一些必要的限制,对外国直接投资额的构成、外债规模进行控制,但不影响根本上的自由兑换性。 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长期以来,人民币都被国际社会归为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国际收支与外汇储备迅速增加,我国推出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指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从而拉开了我国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序幕。这次改革,我国实现了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了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的计划审批,实行以外汇指定银行为中心的结售汇制,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有条件的可兑换。1996年7月1日,我国又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交易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取消了经常账户下尚存的主要汇兑限制。1996年11月27日,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imf,宣布中国不再适用imf协定第14条第2款的过渡性安排,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imf 协定第8条第2、第3、第4等条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的可自由兑换。 从2003年开始,我国再次提出要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即在已经实现人民币经常账户下自由兑换的基础上,实现人民币在资本和金融账户下自由兑换。在实践中,我国在政策上不断放宽对居民用汇的限制,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在上海浦东试点开放小额外币兑换,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经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但是我国政府也明确表示,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没有时间表。 三、货币实现资本账户下自由兑换的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最新)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第三条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第四条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问题研究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问题研究 摘要:1996年12月,我国政府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义务,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选择,国际资本流动是一把双刃剑,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潜在一定的金融和资本市场风险。因此,对待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要非常谨慎。 关键词: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资本管制资本外逃 Abstract:In December 1996,our government announced to accept No.8 provis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greement and realized the Renminbi current account convertibility .The long _term objective of the reform of foreign exchange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China is to realize the convertibility of Renminbi capital account on the basis of current account convertibility.Renminbi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is the necessary choice for China to jo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is a double-side sword ,which can both bring new opportunities for China to jo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enviroment and financial risks in capital market.So it will be cautious for the issue of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 Key words:RMB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Capital Restriction,Capital Outflow 一、资本项目及货币自由兑换的内涵 (一)资本项目的内涵 又称狭义的资本项目,分为资本转移以及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前者包括债务减免、移民的转移支付等;后者包括各种无形资产如注册的单位名称、租赁合同等。金融账户包括直接投资,如以外国投资企业形式的外国对我国的投资:证券投资,如债券、股票、票据形式的国际投资等;和其他投资,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及存款等。基金协定第六条第三节中区分了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下和资本项目账户的开放的可兑换,允许成员国运用必要的控制手段来调节资本的转移。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项目(也称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一个项目。国际收支项目,是指一国(或地区)以货币形式有系统地记载的在一段时间之内本国(或本地)居民与外国(或外地)居民之间所有经济交易活动的项目。它反映了一国(或地区)对外经济活动的状况,既是政府实行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货币、外汇、贸易等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也是本国居民或外国居民对一国进行实物投资或金融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1在1993年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国际收支项目有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净误差与遗漏及准备资产四大类构成。199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新调整了国际收支项目标准项目,将“资本项目”具体分为了“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此后,国际收支项目就有五大类构成:经常项目(Current Account)、资本项目(Capital Account)、金融项目(Financial Account)、净误差与遗漏(Net Error &Omissions)、及准备资产(Reserve Assets)。其中,经常项目包括商品、劳务所得、经常转移等科目;资本项目包 1杨雨:《资本项目下人民币自由兑换研究,四川,成都 2004。

对于人民币自由兑换-成长路上的几点思考

对于人民币自由兑换:成长路上的几点思考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首先从人民币自由兑换所带来的利弊影响及其顺利进行所需的内外部环境阐述了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的条件,然后结合建国后人民币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总结了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整理了人民币可完全实现其国际化的时间预期,最终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对策建议,以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关键词:人民币;自由兑换;国际化;对策 一、人民币自由兑换之条件分析 (一) 利弊分析 1.有利影响。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合作步伐日益加快,外汇储备也在不断增加,而中国外汇储备中大部分资产为美元。截至20XX年4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较20XX年汇改之时已累积升值约20%,外汇储备大幅缩水。人民币自由兑换后,的汇率风险就会消失;对国家来说,可以大量减少外币占款,同时也减轻了汇率波动可能造成的损失。另外,一国货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就可以给该国带来巨大的铸币税收入。人民币若实现自由兑换,中国在向他国交纳铸币税的同时通过人民币的供给向世界征收铸币税以应对国际收支逆差。 2.不利影响。自由兑换后可能存在的货币替换现象会造成中央银行在货币供给上的困难从而导致国内外对于人民币的实际需求均无法做到准确预算,影响了货币政策调控能力。另外,国际资本的投机性流动加速,增加了人民币外部交易风险。同时,特里芬两难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当人民币成为世界性货币那么这种是选择逆差来维持他国对人民币的需求还是选择顺差来保证人民币币值稳定的尴尬境地也将和美元面临的难题一样必须正面待之。 (二)环境分析 1.从外部环境看,人民币自由兑换需要稳定的世界经济。20XX年遭遇的全球经济危机给世界经济大环境造成重大损伤,在这种背景下完全放开资本与金融账户来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使得外部经济风险容易传递至国内。人民币自由兑换不仅方便中国资本向外流动,同时也方便了外国资本向中国流动。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后,虽然能给许多提供新的机会,却也会使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加剧,加大整个系统风险。因此稳定的世界经济是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基础,也是保证兑换进程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之一。

案例分析: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与条件

案例分析: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与条 件 所谓货币自由兑换,是指在外汇市场上能自由地用本币(外币)购买或兑换外币(本币)。按产生货币兑换需要的国际间经济交易的性质不同,货币自由兑换可以分为经常帐户下的自由兑换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自由兑换。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斩成第八条的二、三、四款中规定,凡是能实现不对经常性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不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能够兑付外国持有的在经常性交易中所取得的本国货币的国家,该国货币就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可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所指的自由兑换实际上是经常帐户下的货币自由兑换。因此,实现了经常帐户下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又称为“第八条款国”。截止1997年底,基金组织184个成员中,已有143个国家和地区是“第八条款国”。 第八条款对会员国在商品贸易方面所实行的限制并未施加约束。此外,基金组织的条款也并不排除强迫居民将外汇收入结售给国家的可能。 所谓资本与金融账户可兑换,则只对资本流入和流出的兑换均无限制。达到资本与金融账户可兑换的要求比经常账户可兑换难得多,截止1997年底,基金组织全部成员中有128个成员对资本市场交易实行限制,112个成员对货币舒市场交易实行限制,144个成员对直接投资实行限制,此外还有许多成员对一部分或全部资本与金融账户交易使用歧视性汇率。在实行资本与金融账户可兑换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所含比例甚少。 一国货币实行完全可兑换性,一般来说要经历经常帐户的有条件兑换、经常帐户自由兑换、经常帐户自由兑换加上资本与金融账户的有条件兑换,以及经常帐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均自由兑换这样几个阶段。 一国货币若能实行自由兑换,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一是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一国应在此前一段时期基本达到充分就业,既无严重通货膨胀,又无通货紧缩,财政赤字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银行体系无巨额不良资产,金融秩序正常。 二是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国内市场机制应比较健全,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应能充分地、灵敏地反映真实供求状况,不存在扭曲因素。 三是成熟的宏观调控能力。在货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中乃至实现之后,政府必须能够娴熟地和自主地运用各种宏观政策工具对经济进行调控,以应付各种复杂的因素和局面变化。 四是健全的微观经济主体。一国的微观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从制度上看,要求企业是真正的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利益主体,能够对价格变动作出及时反映;从技术上看,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免自由兑换后恶化财政状况和金融体系状况,以及恶化国际收支状况。 五是国际收支均衡的可持续性。这种可持续性要求消除外汇短缺,即实现外汇收支在趋势上的大体平衡,尤其要消除经常帐户中的外汇短缺,否则实现自由兑换后,可能会出现资本逃避;还要求政府具有充足的国际融资能力或国际储备。否则可能会发生资本逃避现象,出现货币危机。 六是合理的汇率制度与汇率水平。恰当、合理的汇率制度与汇率水平是货币实现自由兑换后保持汇率稳定的重要条件。 以上六个方面货币自由兑换的条件便是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

汇率风险案例(1)

汇率波动风险防范意识淡漠导致巨额损失 【概要】 我某外贸公司代理国内某客户从比利时进口设备一台,计价货币为比利时法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方提出延期交货,我方用户表示默认,未做书面合同修改文件。后因比利时法郎升值,我进出口公司不得不比订约时多支出了31万美元。 【案情】 1993年10月,我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客户进口比利时纺织机械设备一台,合同约定:总价为99,248,比利时法郎;价格条件为FOB 安物卫普;支付方式为100%信用证;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4月25日。 1994年元月,我方开出100%合同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1994年5月5日。(开证日汇率美元对比利时法郎为1:36)。 1994年3月初,卖方提出延期交货请求,我方用户口头同意卖方请求,延期31天交货。我进出口公司对此默认,但未作书面合同修改文件。 3月底,我进出口公司根据用户要求对信用证作了相应修改:最迟装运期改为5月26日,信用证有效期展至1994年6月21日。 时至4月下旬,比利时法郎汇率发生波动,4月25日为1:35(USD/BFR),随后一路上扬。 5月21日货物装运,5月26日卖方交单议付,同日汇率涨为1:32(USD/BFR)。在此期间,我进出口公司多次建议用户作套期保值,并与银行联系做好了相应准备。但用户却一直抱侥幸心理,期望比利时法郎能够下跌。故未接受进出口公司的建议。 卖方交单后,经我方审核无误,单证严格相符,无拒付理由,于是我进出口公司于6 月3日通知银行承付并告用户准备接货,用户却通知银行止付。因该笔货款是开证行贷款,开证时作为押金划入用户的外汇押金帐户。故我进出口公司承付不能兑现。 后议付行及卖方不断向我方催付。7月中旬,卖方派员与我方洽谈。经反复协商我方不得不同意承付了信用证金额,支出美金310余万元。同时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向卖方提出延迟交货罚金要求BFRl,984,(按每7天罚金%合同额计),约合62,000. 00美元(汇率为1:32)。最终卖方仅同意提供价值3万美元的零配件作为补偿。此合同我方直接经济损失约31万美元,我银行及进出口公司的信誉也受到严重损害。 【分析】

对人民币自由兑换的看法

对人民币自由兑换的看法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我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金融的自由往来,而中国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既有迫切的金融体制改革所需,也有追求国际地位提升的目的。我个人认为,人民币自由化既是迫切的国家发展需要又是中国势在必行的一条道路,但是现实考虑我国经济中各方面的状况,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中还有很多障碍存在。 人民币自由可兑换是指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所谓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与经常项目下有关的交易,人民币与外汇可以自由兑换,不受限制。经常项目下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红利付息、无偿转移。所谓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与资本项目下有关的交易,人民币与外汇可以自由兑换,不受限制。资本项目下包括:直接投资、间接投资(股票、债券、国际借贷和存款等)等 查阅资料后,我们得知一国要实现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 较低的通货膨胀率, 合理的利率、价格, 健全的国内金融体系, 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 发达的资金市场, 外汇收支的大体平衡, 灵活而高效的微观企业机制, 完备而有力的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等。 但是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实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货币自由兑换的要求, 资本 项目的开放还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主要是:。 1.人民币汇率、利率形成机制不够完善。汇率是本国货币的对外价格,价格是否真实,取决于是否消除了价格扭曲的现象。从一般生产和消费价格形成的机制来看,应该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国内物价与国际的价应逐步接轨。物价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回内居民生活素质不断提高,对本币充满信心,没有太高的通货膨胀预期,代表资金价格的利率必须实现市场化,因为能否真正按市场供求来决定资金的价格,将关系到资金快速合理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经济结构合理调整的大问题,可采取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再放开贷款利率。最后放开存款利率的次序,取消对利率的各种限制和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的实现,意味着资金价格的全面放开,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物价(包括商品、资本和劳务)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前提,这必然要求我国企业对国内外价格变化作灵敏反应,根据市场供需状况进行生产和经营,谋求效益

人民币自由兑换及前景

三)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总体进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汇率制度的改革,由双轨制发展为有管制浮动的汇率制度,加上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增强,人民币在国际经济中担当的角色越来越多样化,从开始的贸易结算供给,到资本流通工具,人民币已经开始走向国际化。近年来随着人民币经常项目账户的完全放开以及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诺开放资本账户,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进程也有所加快。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的总体进程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1978年以前,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一致,我国也实行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外汇收支两条线,统收统支,以收定支;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国家,需用外汇则由国家集中分配;人民币汇率由国家统一规定外汇资金和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管理和经营。从1978年开始,我国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对人民币兑换的管制开始放松,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改革外汇分配制度,实行外汇额度留成。所谓额度留成,是指当企业通过商品和劳务的出口获得外汇收入后,可按规定的比例获得外汇留成归其支配。但是,留成外汇并不采用外币现金的办法,而是采用额度留成的办法;实行外汇额度留成之后,相应产生了调剂外汇余缺的需要,因而从1980年起,国家开办外汇调剂业务,形成了外汇调剂市场,在这一市场上汇率根据供求状况变动,逐步形成了调剂汇率。改变了一定几年的汇率制度,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从1991年4月9日起,国家改变过去阶段性大幅度调整人民币官方汇率的做法,实施有管理的浮动机制,对人民币汇率进行 1994年1月,我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影响深远的改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为了基本取消经常账户下兑换的全部限制,我国于1996年7月又进行了进一步改革。1996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中国自1996年12月,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全部义务,从此不再限制不以资本转移为目的的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不再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和多重货币制度,这标志着中国实现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适时灵活的调整,从而避免了人民币汇率的大起大金融开放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多边经济开始得到快速发展,先是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了国内市场,通过QFII制

案例利用外汇交易规避汇率风险

案例:利用外汇交易规避汇率风险某进出口企业情况如下,该企业进口支付的货币主要有欧元和英镑,而该企业的外汇收入主要以美元为主,该企业在2004年1月签定了一批进口合同约合500万美元左右的非美元(欧元、英镑),那时欧元兑美元汇价在1.1美元,英镑兑美元也在1.5美元,该企业大约还有300万美元的外汇收入,这样该企业存在收入外汇的币种、金额与支付外汇的币种、金额不匹配,收付时间也不一致,而且这种不匹配的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期内依然存在,主要是支付的外汇金额大于收入的外汇金额,收入的货币主要是美元,而支付的货币主要是欧元、英镑等非美元,表明公司有必要采取积极的保值避险措施,对未来可测算的外汇支付(特别是非美元货币的对外支付)锁定汇率风险。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积极分析当前汇率的走势,如果认为汇率将向有利的方向变化时,可以不必采取任何保值措施,而获得超额的汇率风险收益。但此种方法必须依赖对汇率波动的准确预测,否则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 2.在签定进出口合同时,事先确定货币汇率,以防范未来资金支付时汇率剥夺的风险。为更好地达到公司保值避险的目标,在签定非美元商务合同或开立非美元远期信用证时,将支付时的汇率提前确定,避免出现到实际支付时,由于市场的即期汇率大幅升值造成汇率风险损失的局面。

3.利用远期合同法,规避汇率风险 该方法,公司在叙做远期外汇买卖时交易当天并没有实际的资金交换,而是在预先确定的到期日才按照交易时已确定的远期汇率完成实际资金交割。买进远期的英镑和欧元,卖出美圆,在交割时,公司可以选择用已收入的美元支付,因为美圆收入小于欧元和英镑的支付,因此不足部分可用人民币即期购买美元完成远期外汇买卖项下的资金交割。另外,公司在进行远期外汇买卖交割美圆时,如果时间不匹配的话,需支付的美元也可考虑用美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解决,到期后用美元收入归还。与期权法相比,将放弃了汇率如果向有利方向发展所带来的汇率收益。 4.利用外汇期权合同法,规避汇率风险 期权的买方(公司)有权利在能够执行该期权的时间决定是否按期权的协议价和金额买入该货币、卖出美元。一旦期权买方决定执行,则期权的卖方(银行)有义务按协议价卖出该货币。但是公司买入期权后,虽然达到了既能规避汇率朝不利方向变动的风险,又能享有汇率向对公司有利的方向大幅变化时,公司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而在即期外汇市场用更好的汇率买入需对外支付的货币。为了享有期权的这种全面性好处,公司必须先行支付一笔期权费,如果期权费用小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收益,期权交易将优于远期交易。

对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问题的研究

对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问题的研究 摘要:货币自由兑换是指一国通货持有者可以为任何目的而将所持有的通货按市场汇率兑换成另一国通货的权利。而本币自由兑换则是本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条件。因此,放松资本项目管制,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条件。本文就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过程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人民币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利率汇率金融市场 1 前言 货币自由兑换是指一国通货持有者可以为任何目的而将所持有的通货按市场汇率兑换成另一国通货的权利。货币兑换分三个层次:一是不可兑换,二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三是完全可自由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货币可兑换进行了界定,所谓自由兑换,指的是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并将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确定为最低层次的可兑换。我国于1996年12月1日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第八条款,实现经常项目账户下的货币自由兑换,成为“第八条款国”,即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但是我国的资本和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仍然不能完全自由兑换,人民币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在第八条款中规定了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具体要求,归纳起来是:第一,各成员国(或地区)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可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定;第二,不准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和多种汇率措施;第三,任何一个成员均有义务赎回其他成员国持有的经常项目下本国货币的结存,即兑换外国持有的本国货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要求取消对短期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引起的外汇收支的各种兑换限制,使资本能够自由出入境。在具体实践中,某些国际储备货币在国际化进程中依然对资本项目下的兑换实施一些必要的限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没有给予严格界定。 2 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所面临的障碍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已经完全有能力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我国可加快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步伐。理由如下:一、我国宏观经济的政策调控机制日益健全,宏观经济稳定增长,源源不断地为金融业提供巨额资本。二、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并且我国已经于1996年12月1日宣布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三、我国拥有世界前三内的外汇储备。四、我国的对外贸易日益扩大,对外经济往来日益频繁。 然而,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实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货币自由兑换的要求,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开放还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条件还未成熟。国际经验表明,一国要实现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合理的利率、价格,健全的国内金融体系,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发达的资金市场,外汇收支的大体平衡,灵活而高效的微观企业机制,完备而有力的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等,我国开放资本和金融项目账户应是一个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的过程,不能盲目求成。当前我国的资本项目的开放还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主要是: 首先,人民币利率、汇率机制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的利率形成机制尚未完全市场化,通过利率杠杆调节国内资金流动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难以通过利率和汇率的相互影响调节国际资本流动。国内利率水平和国际比较仍有差距并缺乏稳定性,资本项目开放以后,当国内利率高于国际水平时,会导致大量外资涌进,冲击国内市场,诱发通货膨胀;而当国内利率低于国际市场利率时,又会引起资本外逃和货币贬值,严重时可导致金融危机。与此同时在现行结售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国家对外汇市场还存在

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分析(一)

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分析(一) 【摘要】近来国内国外有些学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汇率制度的改革、高额外汇储备的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我国已经具备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应该尽快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本文认为,我国尚不具备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条件,目前政府应尽量促进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的形成,而不是贸然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关键词】自由兑换资本账户市场化 一、货币自由兑换的含义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规定:自由兑换就是取消汇兑限制。国际上均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中第八条的规定作为观察一国货币可兑换性的依据。该规定认为,成员国对国际经常账户下交易的资金支付和转移不加限制,不是歧视性安排和多重汇率制度,并随时有义务按别国要求换回其经常往来中结存的本国货币,即是可兑换货币。按照货币自由兑换程度的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货币兑换分为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下自由兑换和资本账户下自由兑换。经常账户下可兑换是最低层次的可兑换,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是高层次的货币兑换形式。经常账户下可自由兑换指因与外贸有关、与适量贷款本金偿还或直接投资折旧有关及适量的家庭生活费用汇款有关的本外币兑换不受管制。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账户下可兑换没有给予严格界定,一般认为资本账户下的可自由兑换就是取消对短期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引起的外汇收支的各种兑换限制,使资本能够自由出入

境。在具体实践中,某些国际储备货币在国际化进程中依然对资本账户下的兑换实施一些必要的限制,对外国直接投资额的构成、外债规模进行控制,但不影响根本上的自由兑换性。 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长期以来,人民币都被国际社会归为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国际收支与外汇储备迅速增加,我国推出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指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从而拉开了我国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序幕。这次改革,我国实现了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了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的计划审批,实行以外汇指定银行为中心的结售汇制,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有条件的可兑换。1996年7月1日,我国又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交易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取消了经常账户下尚存的主要汇兑限制。1996年11月27日,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IMF,宣布中国不再适用IMF协定第14条第2款的过渡性安排,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IMF协定第8条第2、第3、第4等条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的可自由兑换。 从2003年开始,我国再次提出要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即在已经实现人民币经常账户下自由兑换的基础上,实现人民币在资本和金融账户下自由兑换。在实践中,我国在政策上不断放宽对居民用汇的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一条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第三条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第四条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 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国际金融案例分析题_共3页

国际金融——案例分析题 1、什么是汇率?汇率波动对贸易收支、资本流动、价格水平的影响是什么? 外汇汇率又称外汇汇价,是不同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或比价。 ①贸易收支对进出口的影响。汇率升值,导致出口减少,进口增加,导致贸易逆差。汇率贬值,满足马歇尔- 勒纳条件,导致贸易顺差,不满足逆差。②对资本流动影响。本币贬值,有利于资本流入,不利于资本流出。本币升值,有利于资本流出,不利于资本流入。预期本币贬值会导致抛本币 抢外汇,即资本外逃。预期本币升值,抛外汇抢本币,资本流入。③对价格水平影响。本币贬值,物价上涨。本币升值,物价下跌。 2、日元升值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有两个方面。①直接影响。出口减少,出口行业受损,外资吸引力下降,对外投资增加。但面临的国家风险增大,物价下降,通货紧缩,国民经济增长受限,失业率提高。②日本为抵消日元升值,所带来的经济衰退,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发展,促进本国货币对外 贬值。但此项政策,导致日本投资激增,经济泡沫空前膨胀。当泡沫破灭时,陷入长期经济衰退。 3、阿根廷货币局制度的内容。 分析要点: ①货币局制度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本国货币与某一外国可兑换货币保持固定汇率,并 要求本国货币的发行必须以一定(通常是100%)的该外国货币作为准备金的汇率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货币发行量的多少由该国政府持有的储备货币量决定,货币当局失去了货币发行权;货币当局承诺按固定汇率无条件的进行本币和储备货币的兑换。 阿根廷的货币局制度固定了阿根廷比索与美元的比价。阿根廷政府为了要维持比索与 美元的固定汇率,就要求本国银行体系每发行1单位比索都要有该国银行持有的黄金或美元 作为支持基础。这种100%的储备体系使阿根廷的货币政策取决于该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获 得美元的能力,只有当所获得美元的增加以后该国的货币供应量才能增加。 ②在实行货币局制度以后的几年中,恶性通货膨胀确实被抑制住,但是货币局制度同 时也使阿根廷丧失了为宏观经济调控需要而实施不同货币政策的可能性,阿根廷利率只能 被动的跟随美国利率的波动而波动,严厉、紧缩的货币政策阻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GDP实际年增长率不断下降,失业率的不断攀升。 在实行货币局制度期间,阿根廷比索对美元的汇率确实保持了稳定,然而经济发展速度、企业盈利能力等经济因素并未有好的结果。外债不断增加,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逆差逐 渐扩大,财政预算赤字不断攀升。

企业防范外汇风险案例汇编

案例一:工行案例:锁定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中外汇资金汇率风险 A企业是绍兴一家大型纺织品生产企业,产品要紧出口到阿联酋等中东国家,出口结算方式采纳美元前T/T50%+后T/T50%。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出口收汇必须执行国家外汇治理局联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新公布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方法》,出口收汇必须先划入待核查账户,只有通过海关数据的联网核查之后才能够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的手续。由于A企业有大量的美元预收货款,收汇资金进入待核查账户与通过海关联网核查往往有近20天的间隔期,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的大背景下,客户的正常美元收汇资金在这几天中承担了市场汇率升值的风险。为此,A企业专门是着急。08年8月初,工行对A企业进行了专门的走访,据了解,A企业在8月-9月期间累计有约150万美元的预收货款,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的今天,如何规避这部分预收货款的汇率风险成为企业最大的需求。针对A企业的情况,工行重点推举了“汇即通”远期结汇产品。“汇即通”结汇业务是工行推出的针对客户待核查账户美元收汇资金的一款结汇产品。客户与工行签订“汇即通”远期结汇交易托付书,在交易托付书中约定交割金额、交割汇率及交易到期日,其中交割金额不得超过待核查账户的资金余额,交割汇率为客户签约时的市场即期结汇汇率,交易到期日为交易签约日确定的期限为1个月的标准起息日。客户在与工行签订“汇即通”远期结汇交易托付书之后,在交易到期日之前的任一工作日,假如客户待核查账户中的收汇资金通过海关数据的联网核查,客户即可按交易托付书约定的成交汇率与工行进行资金交割。通过沟通,2008年8月12日,

A企业与工行签定“汇即通”远期结汇交易业务协议书,协议约定总成交金额150万美元,交易方式为一个月内择期交易。2008年8月12日,A企业待核查账户收汇150万美元,当天的即期结汇价为6.8522。企业向工行提交“汇即通”远期结汇托付书,约定金额为150万美元,约定交割汇率为6.8522,约定到期日为9月12日。在9月12日之前A企业待核查账户资金通过海关数据联网核查,客户即可按6.8562的价格与工行进行资金交割。8月28日,A企业待核查账户资金通过海关数据联网核查,客户按6.8562的价格与工行进行资金交割。(8月28日的即期结汇价为6.8133)通过叙做“汇即通”远期结汇产品,B企业额外获得收益:150X(6.8562—6.8133)=6.435万元人民币。 7月14日,我国实施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客户出口收汇资金必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并与海关联网核查,这过程往往需要几天的等待时刻,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的大背景下,几天的等待时刻即意味着客户需承担几天因市场汇率波动的损失。“汇即通”远期结售汇产品要紧针对该情况,客户只要在工行办理“汇即通”产品就可享受在一个月内结汇均按收汇当天牌价结汇,完全摆脱了因几天等待而可能遭受汇率损失的困绕,产品较为切合市场需求。 问题一:案例中的A企业面临的要紧问题是什么? 问题二:简要介绍工行的“汇即通”业务。 问题三:“汇即通”为何能够关心A企业规避预收账款的外汇风险(结合案例进行讲明)

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

人民币自由兑换 1996年11月27日,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IMF,宣布中国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现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的可自由兑换。 我国在人民币资本账户下自由兑换的问题上应持谨慎态度。从其他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下货币自由兑换的进程来看,当一国资本账户下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后,很容易引起大量资本流入,导致国内经济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最终引发经济危机。或者一国资本账户下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后,引起国际炒家大量热钱频繁进出,对该国金融市场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我国还没有确切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时间表。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应遵循渐进式推进。 (一)人民币汇率与利率均尚未实现市场化 虽然2005年我国进行了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由原来的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改为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得更有弹性,但是还没有实现自由浮动。利率也没有实现市场化,大量利率都还是法定利率。如银行的存贷款利率。 (二)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缺乏宏观经济基础 虽然我国经济稳步发展,但目前通货膨胀压力仍很大;城乡居民间、地区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均呈现出不断扩大趋势;失业问题十分严峻,就业压力日益加大。 (三)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缺乏金融市场基础 我国的货币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滞后,限制了自身的整体融资功能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国内银行都满足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盈利能力与国际一流银行比还差的远。我国中央银行市场化调节和监督能力尚待加强,对银行体系、外汇市场等的监管叫薄弱。 (四)正确认识我国目前高额的外汇储备 我国虽然有2.8万亿的外汇储备,但不是来源于合理的出口产品结构和高的劳动生产率。如果人民自由兑换,国内企业的部分外汇需求将由国内银行的贷款满足,外资流入减少外汇供给,结果将大大降低外汇储备增长的步伐。因此,目前庞大的外汇储备存量只表明中央银行已具备有了相当的干预、调剂外汇市场的能力,而不能说明中国的外汇短缺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3月31日,重量级G20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高级别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人民币是否加入SDR成为争议焦点,美国财长盖特支持人民币加入SDR,但必须实现弹性的汇率政策,并且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实际就是让人民币升值。如果人民币自由兑换,短时间内我国经济可能高涨,但随后就会经历大的冲击。大量的国际游资出入,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形成大的冲击。 目前人民币区域化正在有序推进,随着人民币贸易结算的不断推进,预计未来5~10年人民币将通过自己的方式实现“国际化”和“自由兑换”。所以短期之内中国并不急于参与到国际货币改革之中,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需要一个稳定的汇率体系抵挡外部风险带来的压力,人民币纳入SDR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不能急功近利。 “不可能三角”(见图2)则形象地说明了“三元悖论”,即在资本流动、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汇率制度三者之间只能进行以下三种选择: (1)保持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必 须牺牲汇率的稳定性,实行浮动汇率制。这是由于在资本 完全流动条件下,频繁出入的国内外资金带来了国际收支 状况的不稳定,如果本国的货币当局不进行干预,亦即保 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那么本币汇率必然会随着资金供求 的变化而频繁的波动。利用汇率调节将汇率调整到真实反映经济现实的水平,可以改善进出口收支,影响国际资本流动。虽然汇率调节本身具有缺陷,但实行汇率浮动确实较好的解决了“三难选择”。但对于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来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信心危机的存在会大大削弱汇率调节的作用,甚至起到恶化危机的作用。当汇率调节不能奏效时,为了稳定局势,政府的最后选择是实行资本管制。 (2)保持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稳定,必须牺牲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实行资本管制。在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下,在汇率贬值无效的情况下,唯一的选择是实行资本管制,实际上是政府以牺牲资本的完全流动性来维护汇率的稳定性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大多数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比如中国,就是实行的这种政策组合。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

外汇交易案例分析

1、假如美元3个月年利为15%,欧元3个月年利为10%,即期汇率为EUR1=USD1.2325。某法国商人出口价值100000美元的商品,3个月后付款,为防止汇率变动给他造成损失,做一个远期交易,问银行的远期报价是多少,最终他能收回多少欧元?

2、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于某年3月12日出口纺织品到法国,以美元结算,价值10万美元,3个月后付款,即期汇率为USD1=CNY8.55.该公司认为美元有下跌之势,为了避免因美元贬值而减少收入的风险,决定对货款做远期交易保值,外汇市场3个月远期报价为USD1=CNY8.35,请分析3个月后下面各种的实际汇率下该公司的损益情况. ①汇率为USD1=CNY8.01 ②汇率为USD1=CNY 8.66 ③汇率为USD1=CNY 8.35 3、9月1日美国投机商预期英镑有可能大幅度下跌,当时三个月远期汇率为GBP/USD=1.6618,如果在12月1日,12价格跌为GBP/USD=1.3680问这个投机商如何操作,可获得多少利润?

4、某日,三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报价如下. 纽约外汇市场GBP/USD=1.6020/30 东京外汇市场USD/JPY=122.32/82 伦敦外汇市场GBP/JPY=200.82/210.10 问有无套汇机会?若有求100万美元的套汇利润。 5、某日香港外汇市场美元利率为10%,日元利率为7.5%,日元对美元即期汇率为1USD=140JPY,远期6个月汇率为1USD=139.40JPY根据上述条件,套利者做抵补套利有无可能?若有可能以1.4亿日元进行套利,利润多少?若做非抵补套利,将面临那些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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