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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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及说明[2]

(新)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及说明[2]

附件1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日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1、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相应的方格注明。

2、男方、女方以持有为准。

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

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

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

联系方式填住宅或手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1、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

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格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1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1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复印件。

江苏省苏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正面

江苏省苏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正面

性别 出生年月
父母姓名
父亲
母亲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 出生医学证明 或收养证号码
其他 情况
父母姓名 父亲 母亲 兄弟(姐妹)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女方父母及兄弟(姐妹)情况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 (同父同母、 同父异母、同 母异父、收养)
户籍地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夫妻双方 近期合影照片
姓名
女 工作单位 方 及邮编
户籍地址 及邮编
姓名
男 工作单位 方 及邮编
户籍地址 及邮编 现居住地址 及邮编
孩次
子女姓名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出生 年月
居民 性质
婚姻 状况
身份证 号码
职务是否 党员源自出生 年月居民 性质 婚姻 状况
身份证 号码
职务
是否 党员
结婚 年月
双方生育(收养)子女情况

再生育审批表_20288

再生育审批表_20288

2.此表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各一份。

填表说明:
1.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碳素笔)填写本表。

2.姓名一栏按身份证填写。

3.民族一栏按户口填写。

4.联系电话一栏填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5.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一栏,有工作单位的填工作单位的名称,无工作单位的填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或身份证填写。

6.已有子女情况一栏,孩次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身份证号按身份证户口,填写,出生年月填写样式“××××年××月”。

7.家庭现住址一栏,填写现在实际住址,具体到户门牌号。

8.已有子女情况声明一栏,在“”上,填写实际情况,空项的,划“×”。

男女方签名后,须加盖手印。

9. 男、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一栏,在“”上,填写实际情况,有选项的,在选中的选项上划“√”,空项的,划“×”。

10. 现居住地审核意见一栏,只有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填写。

11.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一栏,依据的《条例》条款项应与《条例》中表述一致,空项的,在“”上划“×”。

准予生育的子女个数大写。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74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25【实施日期】2022.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七十四号)《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22年5月25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5月25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2年5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计划生育服务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生育政策,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与奖励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本省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服务管理网络,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施。

【计划生育】男女计划生育表格

【计划生育】男女计划生育表格

【关键字】计划生育男女计划生育表格篇一:XX计划生育综合台账本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记录…………………………… 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板报底样…………………………… 本年度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本年度“三。

八”妇女节活动总结……………………………… 本年度协会“”会员集中活动日总结……………………… 本年度开展“”世界人口日活动总结……………………… 本年度“”男性健康日活动总结…………………………… 开展“”艾滋病及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人口学校工作制度……………………………………………… 人口学校组织机构……………………………………………… 本年度人口学校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目录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本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本年度用于计划生育登记……………………………………… 本年度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总结………………… 本年度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本年度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本年度“艾滋病宣传日”活动总结……………………红旗农场中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组长:米吉提。

阿不力孜副组长:亚森江。

卡哈尔成员:孟德成伊拉木穆和木江阿力木江古丽努尔职责分工:米吉提: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校计生工作实际,审议学校的计生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上学校计划生育全面工作。

亚森江:研究并处理教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处理违纪行为和事件,落实年终考核的奖惩制度;根据上级下达我校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研究落实办法和措施;古丽努尔:负责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台账登记、报表、信息反馈、躲孕药具的发放、随访、流动人口的登记、造册、验证及躲孕措施的服务、咨询、宣传工作。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新规定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新规定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新规定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再婚二胎政策有哪些条件法律常识:再婚二胎政策有如下条件:1、双方二次结婚,任意一方的子女总数不超过三个,即可合法生育二胎;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在前述基础上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条件: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1)本人申请。

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

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

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时限: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世分量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再生育审批所需的证明材料

再生育审批所需的证明材料
2、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对 怀孕十四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终止妊 娠,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处理。
3、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生育证,导致无证生育的,将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咨询电话: 当事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盖章)
— 12 —
附件 2
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
姓名 男方 女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民 婚姻 结婚 族 状况 时间
孩次 性别 出生年月
政策 属性
户籍地或单位 生育备注
生育 情况
居住地 联系电话 家庭近照
申请 理由 和承 诺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项规定,我们夫妻已符合再生育条件,特提 出生育申请。我夫妻承诺:以上情况及所提供的材料均属实,如不实,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黑体部分由当事人手写)
申不字[ ] 号
、 夫妻: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再生育条件。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的再生育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 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 市卫生计生委会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
男方签名手印
女方签名手印
承办人签字:
管理地村民委 主要负责人: 员会、居民委员 会、单位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
审核意见
承办人签字: 计生办主任签字:
申请日期:



单 位:
(公章)
年月日
单 位:
(公章) 年月日
县(市、区)人 民政府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审

放弃二孩申请、协议及证明

放弃二孩申请、协议及证明

放弃生育二孩申请表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甲方:县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乙方:夫妇姓名:根据《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履行的责任(一)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孩子,并自愿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二)甲方承诺在乙方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后,按规定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

二、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当免费向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节育技术服务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并免费向乙方发放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等有关资料。

乙方有接受甲方定期随访、孕检的义务。

(二)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在乙方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后,定期随访、孕检。

三、违约责任(一)甲方在乙方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后,不能按时兑现奖金的,乙方有权申请行政诉讼。

(二) 乙方在领取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奖励金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甲方有权收回奖励资金,乙方同时要承担奖励金50%的违约金。

乙方通过虚假手术等其他途径索取或取得奖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或收回奖励金,并保留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力。

四、双方协商同意,因实施手术失败而导致怀孕的,乙方应当主动配合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因手术导致并发症、后遗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乙方领取奖励金后子女意外致残,乙方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甲方应按有关的规定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发给乙方的奖励金不再收回。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夫妇(签字、手印):(签字):妻子:丈夫:年月日年月日放弃生育二孩申请人落实节育措施证明妻子姓名:年龄:丈夫姓名:年龄:现住址:现生育子女数:个,其中:男女采取节育措施时间、类别:落实节育措施者(签名):落实节育措施单位(盖章):年月日说明:本证明一式四份,本人一份、乡镇(街道)计生办一份、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一份、施术单位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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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
填表须知
一、申请人填写须知
1、婚姻状况指初婚、离异后再婚、丧偶后再婚;
2、结婚时间指申请再生育夫妻结婚登记时间;
3、生育子女数指申请人一方已生育过的所有子女数;
4、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及家庭子女合照2寸照片1张(横版)
再生育证使用,并出示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无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的提供本人婚育证明。

二、审核单位须知
1、县卫计局、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
委会。

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并如实填写审核意见,
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有疑义的,可主动核查询
问。

由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后报受理方乡镇(街
道)计生办审核,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县、乡、村三级相关人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2、申请人在审批方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育审批表,
提交申请,由村计生专干代为办理。

配偶方须持此表在本
人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3、《再生育证》号码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

《再生育证》编号为十位码,第一至第二位为市级区划代码,
第三至第四位为县级区划代码,第五至第六位为年度码,第
七至十位为发放顺序码。

4审批依据:省人大新修订颁布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再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

由负责审批的县(市、区)所在
地的县、乡、村各保存一份。

6、此表由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印制,下发至村(居)委会。

附件2
再生育审批不予批准事项通知书
通知机关(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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