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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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成本管理及税收政策的使用

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成本管理及税收政策的使用

04
商品混凝土企业税收筹 划策略与实践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成本
增值税减免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商品 混凝土企业可享受一定比 例的增值税减免,降低生 产成本。
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可利用国家对高新技 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技术 研发活动,可享受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 降低税负。
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内,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 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
效益。
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是指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将应纳税款延迟缴纳,以缓 解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
税务风险控制
税务风险控制是指企业通过建立完 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税务风险 管理,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的经济 损失。
1 2
税收政策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合理的税收政策能够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提高投 资回报率,促进企业扩大投资规模。
税收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鼓励企业 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
未来税收政策展望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未来税收 政策将更加注重鼓励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和节能 减排等方面。
精细化成本管理
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流程优化,降 低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提高企 业盈利水平。
引入先进成本管理
工具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成本管理软 件,实时监控成本数据,提高成 本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立全员成本意识
加强员工成本意识培训,鼓励员 工参与成本管理,形成全覆盖的 成本管理体系。
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与展望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商品混凝土作为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其行业特点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导致该行业存在着一些涉税风险点,下面就对这些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和应对的措施。

一、风险点分析1.购置的原材料不规范或者存在问题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石子、砂子等,如果原材料来源不规范或者存在问题,会导致生产出的商品混凝土品质不达标,影响市场竞争力,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

同时,原材料进货环节也存在着漏税的可能,有些企业为了躲避税收监管,采用虚开发票等方式进行偷税漏税,给企业经营造成较大损失。

2.未按规定计算和缴纳税款税收是企业的重要成本之一,如果企业存在未按规定计算和缴纳税款的情况,将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和制裁。

具体而言,有些企业为了避税,可能会通过虚报成本、偷漏税等方式进行降低税负,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面临高额罚款和行政处罚。

3.未实施真实交易与实际生产的核算在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假冒或者虚构交易,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金的流转。

这些行为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也与税收实际产生的情况不相符合,从而形成涉税风险点。

4.未按规定办理税收登记和发票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商品混凝土企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税收登记和发票管理,如果企业未如实申报或者隐瞒实际情况,将面临严重的税收风险和处罚。

二、税收监管分析1.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政府要加强监管,制定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对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银行账户信息核查,确保其生产经营与投入产出相符。

此外,税务部门还应当强化对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罚。

2.健全税收宣传和培训政府要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让企业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提高税收意识和税收合规规范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纳税。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宣传和外部媒体宣传,扩大企业依法纳税的影响力。

混凝土行业税务管理制度

混凝土行业税务管理制度

混凝土行业税务管理制度一、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税务管理是企业运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混凝土行业而言更是不可或缺的。

良好的税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缴纳税款,降低税收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混凝土行业,税务管理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因此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税务管理组织架构:混凝土企业应建立起税务管理组织架构,确立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要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并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建立税收政策宣传教育机制:混凝土企业应建立起税收政策宣传教育机制,定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接受度,确保企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纳税。

3.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混凝土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税收工作按规定进行。

4.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混凝土企业应加强税收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风险问题,避免因税收问题而影响企业经营。

5.建立税收合规性评价机制:混凝土企业应建立起税收合规性评价机制,定期对企业税收合规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保持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良好形象。

6.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企业纳税情况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混凝土行业税务管理的关键问题和对策1. 营业税管理:混凝土企业在进行销售业务时涉及到营业税的征税和申报问题。

企业应建立清晰的营业税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纳税依据和税率,确保税收计算准确无误。

2. 增值税管理:混凝土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和申报问题。

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政策的了解和学习,确保增值税的合规申报和缴纳。

关于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对策思考

关于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对策思考

关于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对策思考作者:陈运官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03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行业对混凝土的高增长需求,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增值税断链、涉税风险高等问题。

因此研究如何综合防范该行业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商品混凝土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总结该行业经营特点,其次针对存在的涉税风险点,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对如何优化该行业的税收征管进行了一些探索。

【关键词】混凝土;涉税风险;综合防范一、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经营特点混凝土,又称混泥土,简称为“砼”:是指由胶凝材料将集料胶结成整体的工程复合材料的统称。

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集料;与水(可含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而得的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

1.初始投资成本大,混凝土行业产业规模大,占地多,大部分企业都拥有至少一辆混凝土泵车以及混凝土搅拌车20辆以上,集搅拌、运输、泵送于一体。

总投资额一般需要上千万元,有的甚至达好几千万元,且大多采用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方式经营。

2.生产经营较强的相同性。

第一、生产工序流程、加工工艺基本相同;第二、产品单一,且同类产品不同企业的附加值基本一致;第三、销售环节以产定销,没有中间环节,无成品库存;第四、结算手续完备,每车混凝土都有单独一份货物交接单,随混凝土送料车一并送到工地,由需求方检查后签名验收,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第五、销售具有区域性,由于混凝土在搅拌完成后必须在2-3小时内送至施工现场完成浇筑,不可能长时间和长距离运输,其销售的工地一般都是距离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50公里内。

3.部门监管严密。

生产方面,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运输以及原材料的选用都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必须接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价格方面,混凝土企业须每年定期向物价部门报送销售价格备案,同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季度发布最高限价(指导价)。

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问题探讨

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问题探讨

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问题探讨日期:2011-07-06 来源:云浮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梁树平温继锋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政策规定,给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从2006年的2户发展到目前的15户,2011年1至5月份应纳增值税242万元,预计全年税收收入将达到500多万元。

笔者通过日常税收工作实践,结合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对该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情况,分析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主要经营特点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是指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其行业经营具有如下特点:(一)以销定产。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根据工程建设需求进行不同强度的配方排单生产,拌制好后即通过专用运输车辆送达工地,不会产生库存商品。

(二)区域性销售。

由于预拌商品混凝土在搅拌完成后必须在2小时内送至施工现场完成浇筑,不可能长时间和长距离运输,其销售的工地一般都是距离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50公里内。

(三)交接手续完备。

根据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要求一车一单,随混凝土送料车一并送到工地,由需求方检查送货单上的工程名称、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塌落度和添加材料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浇至指定部位,并在送货单上签名验收,作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

(四)部门监管严密。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运输以及原材料的选用都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必须接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如云浮市建设局2005年印发了《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款。

二是直接将应收款抵冲应付款,如某混凝土公司向个人购买水泥,而该个人又承接某水泥粉磨站的工程,双方就直接将款项互相进行冲抵,该部分混凝土也由于不需要开具发票结算而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随着国家加快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商品混凝土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虽然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好处,比如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的增长,但同时也引起了税收方面的问题。

商品混凝土行业的涉税风险点很多,比如偷逃税、虚增开票、虚构费用等。

税收监管是必须执行的,可以有效减少不合法行为,建立诚信经营和税收合规意识。

本文将分析商品混凝土行业的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1. 偷逃税偷逃税是某些商家非常常见的违法行为。

在商品混凝土行业中,偷逃税是非常普遍的。

根据税务部门对该行业的调查发现,很多厂家在销售混凝土时,存在着补税不足或者根本不补税的情况,造成了大量应纳税款的损失。

此外,一些公司也会通过各种简单的方式来骗税,如虚报支出、遗漏收入、骗取地方税优惠政策等。

2. 虚增开票混凝土厂商卖出的货物,需要开具正规的发票,但一些企业为了逃避高额税收,会故意制造假发票,虚构货物的数量、规格和价格等信息,从而使开出的发票金额高出实际交易金额。

这种方式非常不利于政府的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增加了税务部门的难度和风险。

3. 虚构费用一些企业在报表中虚构费用,用来避税。

这种方式通常是在开支方面的虚构,将收入中的一部分算作开支,进而降低利润和应纳税款。

但这种做法非常明显会侵害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二、税收监管分析为保护政府的税收和市场秩序,加强税收监管非常重要。

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1. 税务部门的定期检查税务部门可以对商品混凝土行业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企业的财务信息、开票情况等,防止会计资料等记录失实造假,加强对行业代理人的管理,提高税收的区域协调性。

2. 联合执法税务部门还可以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带有欺诈等行为的企业进行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各部门应该相互配合,协调合作,齐抓共管,才能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3. 协同管理税务部门应该与质监、公安、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建立健全税收征收、发票流转和准确评估企业应纳税款等规程。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随着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税收问题也逐渐受到了广泛关注。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成为了业内热门话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税收风险和监管情况,本文将就该行业的税收风险点及税收监管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和帮助。

一、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1. 税务登记不规范税务登记是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重要环节,如果税务登记不规范,将带来税收风险。

在商品混凝土行业中,一些企业可能存在未按时办理税务登记、虚假登记等问题,导致税收管理上的不规范,进而引发税收风险。

2. 营业收入不申报或少申报在商品混凝土行业中,一些企业存在营业收入不申报或者少申报的情况。

这些企业可能通过虚假记账、隐瞒真实销售收入等方式,以逃避税收监管,导致国家税收损失。

3. 虚假发票及进项税抵扣虚假发票和虚假进项税抵扣是税收违法行为中的常见手段。

在商品混凝土行业中,一些企业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买卖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监制管理局)印章等违法行为,以获取非法利益。

4. 税收政策漏洞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和漏洞也会引发税收风险。

在商品混凝土行业中,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可能导致企业未能及时调整税收筹划,从而带来税收风险。

二、税收监管分析1. 完善税收监管制度为应对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税收风险,税收监管部门应完善税收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要加强对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提高税收违法成本,增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强化税收执法力度税收监管部门应该在商品混凝土行业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处力度。

能够通过严格的税收执法,有效遏制和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税收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合力,更好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通过信息共享和协作,可以更好地发现和打击商品混凝土行业中存在的税收风险和违法行为。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

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及税收监管分析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商品混凝土行业作为建筑行业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由于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特殊性,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并且受到税收监管的高度关注。

深入了解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并进行对应的税收监管分析,对于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品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1. 税收避税行为在商品混凝土行业,有些企业可能存在着通过虚构交易、偷漏税、隐瞒利润等手段进行税收避税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对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虚开发票3. 逃避增值税在商品混凝土行业,有些企业存在着为逃避增值税而采取的一些手段,比如将生产环节中应纳税额转嫁给下游客户,通过虚报、少报或者不报销项税等方式来规避增值税的缴纳。

4. 走私行为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暴利,可能会通过走私等方式来进行偷税漏税,将高税收的商品混凝土通过非法渠道销售,从而规避相应的税收义务。

二、税收监管分析1. 完善税收政策为了加强对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税收监管,需要及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明确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调整,避免存在漏洞和空白。

2. 加强税收执法税收执法是保障税收正常征收的重要手段,对于商品混凝土行业,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涉税风险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 强化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加强对企业财务数据和交易信息的监管和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加强行业自律商品混凝土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于存在涉税风险的行为和企业进行警示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5. 宣传教育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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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防范税收风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为建筑施工企业供应混凝土的纳税人。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指拥有生产混凝土的专业设备、技术达标、并有专业运输设备及浇筑设备,采用工厂式集中搅拌,按用户需要向工程供应已搅拌好的商品混凝土的企业。

第三条分局各科室应根据征管工作实际,充分运用科学管理办法和信息化手段,通过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科学确定行业管理重点,有效降低征纳成本,在提高征管效能的同时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第四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条件、程序办理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分局各科室应加强对辖区内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行业认定管理:
(一)登记事项:办理好税务登记后,综合服务岗通过ctais2.0系统-登记管理模块-街道乡镇字段进行维护混凝土行业细类标注。

分局各管理科应对混凝土企业的行业认定实施动态跟踪。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凡是鉴定为商品混凝土企业就必须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由责任区管理员根据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综合调查,对认定为混凝土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商品混凝土企业由一科税政岗发起按6%简易征收的资格认定。

第六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不得延迟。

申报时除填报国税机关规定的纳税申报资料外,另需报送《混凝土加工企业信息采集表》(见附件),逐月向管理员报送当月混凝土出库量明细、当月原材料消耗总量明细、当月能耗明细及固定资产变动修理明细等涉税材料,由行业税收管理员整合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为该行业的税收征管提供完整持续的数据信息。

第七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及时准确核算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对购进货物已入库,而购货发票未到的,必须在当月末做估价入账处理,次月初做红冲处理。

第八条混凝土加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发生销售收入时开具发票。

第九条混凝土加工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以提货单作为开票依据且必须与发票记账联一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提货单应具备以下要素:编号、填制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开单数、实提数、金额、收款方式和提货人。

混凝土加工企业可根据经营实际调整提货单项目,但应及时上报分局。

提货单所填内容应确保真实,与合同所载内容及出库货物一致。

第十条混凝土加工企业应严格管理进货发票的取得,必须与相应的采购合同和入库单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对取得的对方虚开发票需及时自查补申报。

第十一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发票收取台帐,加强对发票的来源管理。

将相关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及型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开票人身份、发货单编号等信息登记在册,并要求发票经办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应收账款内控制度,设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核算工作,定期编制应收账款结算统计表,既确认当月应收账款发生额,又确认本月止累计应收账款余额。

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最后付款期限,并约定对方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贴息或上浮价格。

严格规范坏账的申报及核销环节。

第十三条严格控制商品混凝土企业运输费管理,对运输费发票必须列明明细账,外包车辆统一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对商品混凝土企业自建工程所用混凝土视同销售,按行业平均售价计入销售收入。

第十五条分局构建由责任区管理员、税源管理员、税源管理综合岗和评估岗组成的四级联动风险管理体制,四类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行业税收风险分析和日常管理,提升行业管理专业化水平。

第十六条责任区管理员在混凝土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应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
并辅助税源管理员核查其掌握的各类信息,其岗位职责包括以下几点:
(一)督促管辖的混凝土企业及时填报《混凝土行业信息采集表》,并定期将采集表信息汇总报给各管理科的税源管理员。

(二)立足于优化纳税服务,把日常巡查与辅导排险相结合,定期核实企业报送的《混凝土行业信息采集表》中填列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将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税源管理员反映。

(三)随机抽查企业各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随机抽查企业提货单,比对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内容是否一致;审核分析企业投入产出是否相匹配。

第十七条税源管理员应立足管理科平台,对各科辖区内的混凝土企业进行个案风险分析,主要职责包括:
(一)以责任区管理员收集的《混凝土行业信息采集表》为基础,参照《混凝土行业风险指标分析指南》中所列的指标参数,定期对本管理科管辖的混凝土企业进行个案分析,初步厘清各企业存在的风险。

(二)在风险指标分析的基础之上形成初步预警信息,将风险较大的企业信息上报税源管理综合岗复核。

(三)对于税源管理综合岗复核后下派的简易评估任务,要及时组织开展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税源管理综合岗应以行业风险分析为视角,全面掌握混凝土行业在各时间段呈现出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案,具体职责包括:
(一)以企业申报数据、风险指标数据、第三方信息和其他日常管理信息为基础,站在全市混凝土行业的高度对税源管理员上报的风险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识别和确认。

(二)对于风险综合评定等级较低(一般指三级以下(含))的混凝土企业应启动简易评估程序,直接向各管理科税源管理员进行派工;对于风险综合评定等级较高(一般指三级以上)的混凝土企业应启动一般评估程序,及时向评估科派工处理。

(三)根据风险分析情况定期向混凝土企业提出行业管理建议;根据混凝土行业实际情况每年度对风险指标参数做出相应的修正。

第十九条评估岗及时应对税源管理综合岗派发的评估任务,在进一步分析风险的基础之上分别采取风险提醒、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跟踪管理和移送稽查等措施,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给综合岗和管理科。

第二十条混凝土企业有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混凝土企业不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信息表等纳税资料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混凝土企业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混凝土企业明知取得的发票存在虚假、伪造、变造等违法情形,仍然据以申报抵扣税款的,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

(四)混凝土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或取得发票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分局结合税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对混凝土行业税收风险管理中的信息采集、审核评析、日常巡查、纳税评估等税收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

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纳税人偷税、漏税、虚进运费发票用于抵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X月X日起施行。

附件:一、《混凝土行业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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