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规划控制线划定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全文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全文2016年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全文《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经2011年4月29日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7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批准。
该《条例》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特色风貌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81条,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22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和《青岛市村镇规划条例》、2003年11月28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土地、建设、城管执法、环境保护、海洋、人民防空、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
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修改中的重要事项,为本级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要事项,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形式、职能和工作制度,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第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公开城乡规划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规划信息和依法监督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
青岛城市规划(2006-2020)

青岛新城市规划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凝聚了大批城市规划设计师历时5年智慧与心血的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开始向市民公示。
规划显示,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5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扩容:七镇及胶南市区纳入新规划本次规划,将区域研究范围扩大至整个山东半岛。
市域为青岛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胶州市的营海等环胶州湾地区,以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城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组成,总面积约287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区组成,总面积1408平方公里。
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相比,新增了一市七镇,新增面积约870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达到2870平方公里。
城市框架: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规划确立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全新空间发展战略,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为目标,以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崂山及黄岛副中心为重点,全面增强主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2020年人口1200万 2050年经济达发达国城市水平本次规划勾画出一幅宏大绚丽的未来城市蓝图: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青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青岛规划局

附件一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一条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编制技术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以及修改、动态维护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域内其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定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资源条件、环境状况、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体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保护城市基本生态和城市历史风貌的总体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规划依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分区规划的还应符合分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篇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按照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青岛市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内容及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执行。
1.3 本规定是《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的配套文件,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实施以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篇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第一章城市用地的适建与相容范围2.1.1 青岛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1.2 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对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建设适建性,并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附表一)的规定;未列入《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2.1.3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1.4 建设用地的相容性一般分为相容性和可相容性两种情况;相容性为用地性质用途可直接由规划编制与审批部门确定;可相容性是与原用地性质用途的相容,须经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的。
2.1.5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第二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2.2.1 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一般按表2.2-1 的规定执行。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表2.2-1注:表中所列数值以单块建设基地计算,混合用地按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
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其中,全域统筹结合功能区的设置,把全域的海陆资源、城市发展资源统筹在一个大的城市群框架下、突破各区市行政界线,在全域统筹各种资源配置,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乡协调,构建以新型功能区为特征的全域发展新格局。
中央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

中央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4.02.15•【字号】•【施行日期】1984.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中央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84年2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发布)今年一月五日,国务院原则批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和《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了重要批复。
国务院的批复确定了我市的城市性质,规定了城市建设的基本方针,指明了城市建设的方向,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纲领性文件。
国务院批准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性质,驻在青岛地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毫无例外地坚决贯彻执行,为把我市逐步建设成为以轻纺工业为主,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科研、文教事业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风景旅游和港口城市而努力奋斗。
为了保证国务院《批复》和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特作如下决定:一、认真学习、宣传《批复》和总体规划。
最近,要召开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批复》的精神和总体规划概要,印发《批复》和《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宣传提纲》,举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展览会和讲座,进行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传达、宣讲,组织学习和参观。
报社、电台、电视台要积极配合,大造舆论。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全市干部和群众都了解《批复》的精神和总体规划的基本内容,充分认识《批复》和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法制观念,顾全大局,克服与防止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反对不正之风,自觉执行《批复》和总体规划。
二、抓紧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详细规划。
城建部门要以《批复》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使各项建设有所遵循。
要紧密结合制定“六五”、“七五”计划,安排好城市建设的具体计划,保证总体规划有步骤地实施。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传承和延续城市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坚持“环湾布局、生态间隔”的规划理念,形成“三城联动”的空间组成架构。
依托以胶州湾为核心的生态安全格局,固化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区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城市转型,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均衡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东岸城区做优做美、北岸城区做高做新、西岸城区做大做强,构建功能复合、生态宜居、内生活力的海湾集合型中心城区。
青岛新闻网3月4日讯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新版总体规划划定了中心城区的开发边界,按照“三主、五副、多层级”网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将青岛分成:城市主中心、城市副中心、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
详细规划各中心区的定位,将青岛打造成“三城联动、组团发展”的海湾型中心城区。
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216.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8%,人均35.55平方米。
【城市主中心】:东岸浮山湾中心区、西岸唐岛湾中心区、北岸红岛湾中心区 浮山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行政服务、金融商务、商业旅游服务中心。
范围为延安三路、敦化路、燕儿岛路及浮山湾围合的区域,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唐岛湾中心区:是西海岸新区的行政服务、商务商贸、金融信息、港航服务、文化旅游中心。
范围为太行山路、香江路、衡山路及唐岛湾围合的区域,以及朝阳山周边区域,面积约4.24平方公里。
红岛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国际会议、文化交流、科技研发、旅游服务中心,由红岛的国际会议、文化旅游中心,智力岛的科技研发中心,河套的商务会展、体育医疗中心共同组成,面积约6.25平方公里。
【城市副中心】:李沧、崂山、城阳、青岛湾老城区和辛安五个城市副中心 李沧副中心:是胶州湾东岸中部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完善青岛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青政字[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市规划局: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规字〔2018〕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今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加强规划控制。
二、加强规划道路用地控制。
加强对道路及过海、穿山隧道两端连接线的用地控制,保障未来实施的可行性。
完善路侧防护绿带的设置,为道路实施和道路景观环境营造良好条件。
三、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实现“多规合一”。
停车场规划、市政管线规划、轨道线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与道路网规划做好衔接,实现协调发展。
轨道站点、公交站点、重要交通枢纽和公共建筑等在规划建设时要做好与道路网的衔接,以提高交通出行效率,提升城市活力。
四、建立道路红线动态调整维护机制。
根据道路规划建设具体方案,依法按程序对道路红线进行动态维护、及时更新,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
五、本规划批复后,你局要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市)政府做好规划实施。
要合理划分路权,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加强交通管理,挖掘路网能力;依据规划加快道路建设,尽快形成骨架路网体系,增加道路容量、缓解交通拥堵。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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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海洋生态保护区控制线
依据《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划定五个海洋生态保护区,包括: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32.83 平方公里,文昌鱼市级自然保护区 61.81 平方公里,胶州湾湿地保护区 36.22 平方公 里,大公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16 平方公里。禁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活动。
3.3.5 航道锚地保护控制线
依据《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对主航道、备用航线、联络航道以及胶州湾等锚地划定航
道锚地保护控制线。航道和航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3.4 制定“规划控制线划定技术导则”
制定“规划控制线划定技术导则”,按照全域、分区、控规三个层次,对不同层次的控 制线划定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各类控制线划定应充分依据各类法律法规、 标准、 规范, 应与《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对各层次规划的深度要求相对应,下层次控制线内容应以上层 次控制线划定内容为依据和指导。
3.5 建立规划控制线 GIS 信息系统
通过建立青岛市全域规划控制线 GIS 信息系统, 确定统一工作平台, 实施动态定期维护 更新,健全全域规划控制线动态管控长效机制。并发布年度生态保护报告。
4 实施建议及思考
4.1 实施立法保障,建立严格的调整措施
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生态控制线往往是最容易被侵占的区域。从国内外经验看,应 以立法形式给予保障, 同步建立控制线调整的行政决策机制或管理办法。 并配套完善执行过 程中的责任追究机制,让控制线切实发挥规划管控作用。 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调整,需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局部调 整的,应当遵循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的原则,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科学论证,进行修编 和调整,并报人大审议。
3.3 注重海洋保护
本次规划范围不仅包括青岛市 11282 平方公里的陆域面积, 还包括 12240 平方公里海域。 青岛海岸带长 700 多公里,海岸带保护涉及海洋、国土、规划、环保等众多部门,由于各部 门缺乏协调,各专业在空间上不一致,海岸带是经常被侵占的区域。沿海湿地逐步减少,自 然岸线遭到破坏, 环胶州湾生态环境形势严峻。 因此, 结合保护需要, 划定海岸带保护范围、
4.4 健全政策、经济等管理调控手段
各个市、 区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规划控制线保护的工作年度计划, 明确责任分 工、进度安排,每年定期进行评估并发布年度报告,实施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市场 机制的作用,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
参考文献
[1]青岛市城市规划控制线划定编制方案. [2]潘安等著.规模、边界与秩序——“三规合一”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3]林雄斌. 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城市化进程与规划启示.多元与包容——2012 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2012.
3.2 建立了全域范围生态保护的基本框架
对规划控制线进行叠加分析, 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生态间隔区的控制需要。 划分出市域生 态用地保护区和城市发展边界。 建立了全域范围生态保护的基本框架, 并纳入青岛市城市总 体规划,成为保障青岛未来永续发展的生态基底。 生态用地保护区主要由基本农田、林地及蓝线、绿线划定的范围构成,扣除重叠部分。 市域生态用地保护区总面积约为 8164 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 70%。其中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不少于 4790 平方公里 (2020 年) 。 其中蓝线和绿线保护区面积总约 3762 平方公里, 约占市域面积的 30%。具体如下:山体绿地约 2637 平方公里;河流两侧绿地约 311 平方公 里;城市公园约 91 平方公里;交通防护绿地约 206 平方公里;河流、水库、湿地约 517 平 方公里。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 1874 平方公里。 远景城乡发展用地边界范围面积约 510 平方公里。
2 技术路线
规划控制线工作应是由宏观逐级向微观、 整体逐次向局部, 内容和精细程度不断深化的 工作。本规划按照全域、分区、控规三个层次逐步深化细化各类控制线,同时制定了《青岛 市规划控制线技术规定》,对不同层次的控制线划定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控制线具 体定位坐标在需要在控规层面落实,并以上层次控制线划定为依据和指导。
1 规划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城市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生态环境问题日 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得到重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新型城镇 化工作会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 农业空间,划定生态红线;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 的规划。 早在 1938 年英国伦敦颁布《绿带法》,以限制城市化的无序蔓延,保持山水骨架和地 方特色。美国自 1958 年起通过“城市增长边界(UGB)”规划来划定城市和郊区边界,控制 和指导城市蔓延与区域规划。近几年,中国许多城市着手编制生态保护线规划工作。如天津 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2014),方案将保护区类型划分为 6 大类、16 小类,共划定生 态用地保护区面积 2980 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 25%。武汉都市发展区 1:2000 基本 生态控制线规划(2013),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 1814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地总面积的
4.2 加强部门协作,实施动态维护
规划控制线涉及规划、国土、市政、交通、水利、林业、环保、农业、海洋渔业、文物 等众多部门,建立城市规划控制线基础数据平台,实施动态更新管理,为城市规划审批提供 管理依据。各个相关部门结合各专业规划,深化细化落实各类控制线,并及时反馈至全域规 划控制线中,实施动态维护更新。
4.3 实施制度创新,建立海岸带委员会
针对青岛海岸带亟须严格保护管理的现状, 提出以保护为核心的策略, 成立海岸带综合 管理委员会,划定自海岸线至滨海大道向内陆一侧 2000 米的陆域范围以及近海海域与岛屿为 海岸带综合管理区, 实施特定的海岸带管理政策, 在青岛率先探索中国特色的海岸带综合管 理。
海岸保护控制线、海岛保护控制线、海洋生态保护区控制线和航道锚地保护控制线。
3.3.1 海岸带保护保护
依据考虑《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要求和沿海各功能板块规划,以滨海公路或第一 条城市道路至海上第一条主航道内边界之间的区域为海岸带,总面积约 3291 平方公里,其 中陆域面积约 1021 平方公里, 海域面积约 2270 平方公里。 海岸带范围内实施陆海综合管理, 严格控制围海造地、采沙挖泥和设置海上人工构筑物、海上排污区、倾废区和垃圾场等严重 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 现状建成区沿岸线向陆域一侧保留 30-100 米的公共开放空间; 规划 建设区沿岸线向陆域一侧保留 50-200 米的公共开放空间。
55.6%。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方案(2013),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 974 平方公 里,占全市陆地总面积的 50%。广州、成都、厦门等城市也先后展开生态控制线规划的相关 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青岛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同时生态环境也面临挑战。胶州湾面积急剧缩 小,胶州湾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城市空间扩展快速,崂山风景区等山体绿地保护压力日益 加大。 本规划是青岛市全域范围的自然生态与人文资源空间、 重大基础设施发展空间保护格 局的总体架构,是非建设用地划定、城镇建设空间选择的重要依据。下层次的分区规划、控 制性规划应符合本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3.3.2 海岸保护控制线
以海洋管理岸线和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基准, 结合现状岸线和沿海陆域相关规划, 以生 态优先,保护自然岸线和确保重大涉海项目为前提,综合划定海岸线,海岸线是青岛全域范 围规划期内的海陆规划边界。海岸线长约 780 公里,保护控制线向海一侧严禁围海填海。
3.3.3 海岛保护控制线
要: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的背景下,统筹城市规划、土地、水利、海洋等各部门,划定青岛市域七条规 划控制线,包括蓝线、绿线生态控制线以及历史街区文物保护紫线、市政交通黄线、城市安全橙线、高压 走廊黑线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控制线。规划以 1:10000 地形图为基础,制定了全市域空间规划控制线的 统一工作平台,以协调解决在各专业部门在空间上的众多矛盾。对规划控制线进行叠加分析,划分出市域 生态用地保护区和城市发展边界,建立了全域范围生态保护的基本框架,成为保障青岛未来永续发展的生 态基底。本次规划注重海洋保护,划定海岸带保护范围、海岸保护控制线、海岛保护控制线、海洋生态保 护区控制线和航道锚地保护控制线。制定“规划控制线划定技术导则”,并建立 GIS 信息系统。最后提出实 施建议:实施立法保障,建立严格的调整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实施动态维护;实施制度创新,建立海岸 带委员会;健全政策、经济等管理调控手段。 关键词:规划控制线 青岛 生态
作者简介 段义猛,主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孔德智,工程师,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规划主要内容及创新
3.1 划定全市域七条规划控制线,制定统一工作平台
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统筹国土、水利、林业、城市规划、环保、海洋渔业、市政 等各部门,划定全市域七条规划控制线。不仅包括水系蓝线、山体绿线生态控制线,还包括 历史街区文物保护紫线、市政交通黄线、城市安全橙线、高压走廊黑线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控制线。规划以 1:10000 地形图为基础,制定了全市域空间规划控制线的统一工作平台, 以协调解决各专业部门在空间上的众多矛盾。如海岸线,海洋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分 别按照各自标准划定海岸线,存在空间上不一致。七条规划控制线内容包括: 蓝线: 是指市域地表水体及地下水源保护区控制的地域界限。 本次划定内容包括: 河流,
水库、湿地,地下水功能区,海域与海岸带。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和市域重要生态绿地范围的控制界限。本次规划包括:山体林 地、河流水系两侧绿地、基础设施走廊防护绿地、城市大型绿地公园等。 紫线:是指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优秀建筑和其他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 资源的保护范围。 黄线: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市域内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限。本次划定内容有:城市交 通基础设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复合走廊。 橙线:本次规划橙线是指重大危险设施的安全防护界限,包括油(气)库、油(气)码 头、石化区、油气管线等危险源的保护控制线。 黑线:本次规划黑线是指电力高压走廊的用地控制线。 城市发展边界红线:本次规划是指 2020 年青岛市城市用地发展空间的控制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