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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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的产权与契约理论

经济学中的产权与契约理论

经济学中的产权与契约理论在经济学中,产权和契约理论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产权一般指对资源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而契约则指同意、承诺和协商等方面的交流。

本文将介绍产权和契约理论的一些基本概念,并探讨它们在经济学中的重要性。

一、产权理论1.1 产权的定义及意义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某个经济资源享有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在经济学中,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它可以激励个体创新、创造和劳动,使资源得到高效的配置和利用。

产权的初始来源可以是通过劳动创造、购买、继承或政府授予等途径获得。

1.2 产权制度的影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石,如果这个制度健康有序,就能有效保护个人产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就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发展低效。

因此,完善的产权制度是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1.3 产权的类型在不同情况下,产权可能存在不同的类型。

一般包括:- 私人产权:是指个体或团体对所拥有资产、资源的最高支配权;- 政府产权:是指由政府通过某种方式授予的产权,如授权、特许经营等形式;- 公共产权:是指社会资源如公路、河流等等集体所拥有且无所有者的资源。

二、契约理论2.1 契约的定义及意义契约是指在人们交往和合作时需要达成的一些商定,这些商定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文件。

在经济学中,契约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合作方式,约束各方履行承诺,并规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2.2 契约的类型在契约理论中,契约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完全契约:完全契约是指契约双方彼此清楚和完全明确的知道契约条款的内容;- 不完全契约:不完全契约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前或者合同生效之后发生了一些不可预测的事情,导致合同约束力发生了改变;- 不确定契约:不确定契约是指在契约生效之后,由于一些因素的干扰,使得合同的实施和效果不确定。

2.3 公共契约除了二人契约外,公共契约也是普遍存在的。

公共契约是基于复杂的市场环境,需要协调多方行动和合作的契约形式,如政府与企业的合作、行业自律协会等。

产权理论文档

产权理论文档

产权理论什么是产权理论产权理论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的是个人或集体对物质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产权理论关注的是资源的配置方式,以及对资源所有权的规定和保护机制。

在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中,产权是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的基础。

它对个人和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产权的基本特征产权有以下基本特征:1.所有权:指的是对物质财产的拥有和支配权。

所有权的核心概念是对资源的占有,所有者有权对资源进行支配、使用和转让。

2.使用权:指的是对资源进行实际使用的权利。

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部分,所有者可以将资源租赁或授权给他人使用。

3.收益权:指的是对资源产生的收益进行享受的权利。

收益权也是所有权的一部分,所有者可以通过出租、销售或经营资源获取收益。

4.转让权:指的是将所有权、使用权或收益权转移给他人的权利。

产权的转让权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功能之一,它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流动。

产权理论的重要性产权理论对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作用:1.资源配置:产权制度可以影响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

不同的产权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产权理论通过研究产权权力的分配和运作机制,为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理论基础。

2.经济增长: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有着重要影响。

产权权力的合理保护和有效运行可以促进投资和创新,推动经济的长期增长。

3.社会稳定:产权制度的稳定性和公正性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产权理论研究产权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机制,为社会稳定提供理论指导。

主要的产权理论1.自由主义产权理论:自由主义产权理论强调产权的私有性和自由交易的原则。

它认为个人和私有企业对资源的所有权可以最有效地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2.国家干预产权理论:国家干预产权理论认为国家在产权保护和资源分配中发挥重要作用。

它主张国家应该通过法律和政策来确保产权的稳定和公正。

3.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强调制度对产权的影响。

它认为不同制度安排下的产权规定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率。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引言新制度经济学是对主流经济学的新兴流派,其基本观点是经济行为者与制度之间互动的重要性。

产权理论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支柱之一,探讨了产权在现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和属性,认为产权变迁是经济制度变迁和经济效率提高的重要动因。

本文将介绍产权的定义、分类及其在现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

产权的定义产权是指对经济物品或资源的控制权或支配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许可权等。

产权是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它与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密切相关。

经济活动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都离不开产权的约束和规制。

产权的分类产权可以按照属权者、资源性质、产生方式、使用方式和应用对象等方面进行分类。

1.按属权者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公有产权•集体产权2.按资源性质分类:•自然资源产权•人力资源产权•知识产权•资本产权3.按产生方式分类:•创造性产权•转移性产权•附着性产权4.按使用方式分类:•产权的授权使用•产权的合作使用•产权的控制使用5.按应用对象分类:•生产要素产权•商品与服务产权•生态资源产权产权的作用产权是现代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产权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权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产权是市场交易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产权关系决定了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

私有产权所形成的产权关系使资源的使用者对自己的资源承担责任,同时对资源收益享有所有权。

在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制度下,资源的配置优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 产权在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是创新的重要保护机制,它刺激了人类的创造力和创新思维,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现代经济制度中,专利法、版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出现,鼓励了知识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3. 产权促进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产权关系的形成保护了企业的利益,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和投资,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

产权理论_马克思和科斯的比较

产权理论_马克思和科斯的比较

产权理论_马克思和科斯的比较引言产权理论是经济学和政治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探讨了社会中资源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在这个领域中,马克思和科斯是两位重要的思想家,他们对产权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本文对他们的观点进行比较和分析,旨在揭示两种理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产权理论的背景1.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石,产权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体系的核心。

他认为,私有制导致了社会阶级分化和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拥有生产工具的所有权,而工人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剥削和剥夺了工人的劳动成果。

因此,马克思主张消灭私有制,将生产资料归还给整个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

2. 科斯的产权理论与马克思不同,科斯强调产权制度在实现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

他认为,私有产权制度能够激励经济主体进行创造性的劳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增长。

科斯提出了交易成本理论,强调通过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产权理论的比较1. 对私有制的看法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是剥削和压迫的根源,认为应该消灭私有制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他主张通过国家的集体所有制来取代私有制,实现工人阶级对生产资料的控制。

相反,科斯认为私有制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工作和积极性,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增长。

2. 对产权制度的评价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的产权制度视为不公正和剥削的体现,认为资本家通过控制生产资料占有整个社会的财富。

他主张通过社会主义的集体产权制度来实现公有化和共享。

相反,科斯认为明确的产权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他强调私有产权制度在经济活动中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3. 对资源分配的观点马克思认为私有制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剥夺了工人的劳动成果。

他主张通过废除私有制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相反,科斯认为私有制可以激励人们进行创造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增长。

关于产权的理论

关于产权的理论
使成本和收益内在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双方进行权利交易的内在 化的成本必须低于内在化的所得。
一般地,①由于交易中的“自然”困难,交易的成本要相对大于所得; ②或由于法律的原因它们也可能较大。 ①人们所熟悉的烟尘的例子是由于谈判的成本可能非常高(由于有大量 的相互作用的参与者),而使得将烟尘的所有效应内在化不值得。
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
不起作用的)。
外部性是一个意义不明确的概念。为了本文的目的,这 一概念包括外部成本、外部收益以及现金和非现金的外 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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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在更大程度上将外部性内在化。 A primary func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s that of guiding incentives to achieve a greater internalization of externalities.
皮革贸易的出现有两个直接的结果,第一,印 第安人的皮毛价值大大增加了;第二,其结 果,狩猎活动的范围明显扩大了。(以前只要 动物的肉够吃、皮毛够做自己的衣服即可,现 在动物皮毛可以进行贸易了,可以认为需求是 无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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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结果必然极大地突出了自由狩猎(所造成的)外部性的重 要程度。产权制度开始改变,特别是由于皮货贸易对经济的影响 日益重要,指出了这种改变的方向。
上述两者的改变是为了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如经济效益的提高),它们 的出发点可能不是为了解决外部性问题,最多算是间接、凑巧与外部性 有关,但是社会习俗、法律改变的正确与否却与效率直接相关,而效率 却与外部性密切相关,所以外部性问题的处理程度是检验他们好坏的标 准。解决外部性问题不是它们的目标,却成为确定它们合理与否的裁 判。例如:空气的权利,美国印第安人的土地私有权的发展。

关于产权的理论

关于产权的理论

关于产权的理论【摘要】产权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主要围绕产权的概念、种类和发展历史展开讨论,分析产权保护制度、转让规定、权能制度和激励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结论部分强调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未来发展方向。

产权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现行经济体制,还有助于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产权理论的系统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产权在经济中的作用,为政府和企业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关键词】产权概述、产权种类、产权概念、产权理论发展历史、产权保护制度、产权转让规定、产权权能制度、产权激励机制、产权的重要性、产权的保障措施、产权的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产权概述产权的核心是对资源的支配权,它包括对资源的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产权在经济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影响着资源配置、投资决策、市场竞争等方面。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保护产权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产权的确立和保护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柱。

只有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和保护机制,才能保障个体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从产权概述中可以看出,产权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只有充分尊重和保护产权,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产权种类产权种类是指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产权分为不同类型的权利。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产权主要分为所有权、用权和担保权三种种类。

所有权是指对物的直接支配权。

其主要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要素。

在产权所有人行使所有权时,可以对物进行支配、使用和处分。

用权是指占有人或承租人对物的利用利益所享有的权利。

用权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使用他人的物,并在一定范围内获取利益。

担保权是指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要求的实现而设立的物权。

企业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企业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企业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一、企业产权理论的定义企业产权理论是从产权角度研究企业本质的理论,是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范式之一。

产权,即财产权利,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包括财产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的权利约束。

企业产权是建立在企业财产基础上的各种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以及收益权等。

企业产权理论就是从产权角度研究企业本质问题以及企业产权的不同安排对企业效率影响的理论,包括企业与市场的边界、企业权威与授权、科层设计、企业融资等问题,企业产权理论是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范式之一。

二、产权理论的基本内容(一)产权理论的分类根据对产权的不同理解和契约性质的不同认识,可将企业产权理论区分为旧产权理论(OPRT)和新产权理论(NPRT)。

1.“旧”企业产权理论旧企业产权理论(OPRT),强调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契约特征为完全契约,主要以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等为代表。

以德姆塞茨(Demsetz)、阿尔奇安(Alchian)等为代表的旧企业产权理论将产权定义为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是附着于实物或劳务上面的权利束,产权的价值是与交易联系在一起的,权利约束的价值决定了被交换的实物或服务的价值。

詹森、梅克林及法马在德姆塞茨的产权理论和团队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了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企业资本结构的问题及契约治理等问题,形成了一个独立学派—代理理论(陈郁,2007)。

代理理论认识到了现代公司中产权所包含的权利束中的部分权利如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有其合理性。

他们的企业产权结构理论重点关注企业内部组织及企业内部各参与者之间的代理关系,该理论给予了有关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最优安排,以及企业代理成本与激励效应的优化问题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框架。

2.“新”企业产权理论不同于旧企业产权理论中强调从剩余索取权角度理解产权的逻辑,以哈特、格罗斯曼等为代表的新产权理论,强调不完全契约的经济意义和非人力资产的控制权1在分析企业的本质和边界问题中的作用,认为产权是指实物或非人力资本等资产的所有权,资产拥有者所拥有的权利是他能排他的使用资产的权利。

环境经济学第六章环境产权理论

环境经济学第六章环境产权理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说,到小贩那里买烟,交易费用要低一些;而到市中心的大商店,交易费用要高一些。
早在20世纪三十年代,那时科斯刚二十多岁,他就对这样的问题产生了疑惑:既然市场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进行合作的最有效的形式,为什么还会有企业存在?在企业中进行分工合作的人,为什么不能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这样的合作?
在一定范围内,企业内的交易要简单得多:工人之间的固定分工节约了寻找交易对象的费用,经理对工人的指挥代替了讨价还价,工人和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合同减少了在市场中多次反复地订立契约的麻烦,因而人们很自然地要选择企业的形式。
也可以说,企业的存在节约了交易费用。
当然,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企业的管理难度会增加,对工人的监督会愈发困难,企业官僚机构的弊端会越来越严重,企业内的交易费用会非线性地增长。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边际交易费用在递增。当企业内交易费用(边际)增长到和市场交易费用(边际)相等时,企业规模就不再增大,这也就决定了企业的边界。
科斯第二定理:(第一定理的反定理)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科斯第一定理:如果市场交易费用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市场机制会自动地驱使人们谈判,使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
科斯第三定理:由于制度本身的生产不是无代价的,因此,关于生产什么制度、怎样生产制度的选择,将导致不同的经济效率。
二、环境产权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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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产权(environmental property rights)是指行为主体对某一环境资源具有的所有、使用、占有、处置以及收益等各种权利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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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的理论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议定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

权利束常常附着在一种有形的物品或服务上,但是,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

提出权利束构成的形成与结合的问题比经济学家所共同探讨的问题更为重要。

经济学家常常将产权束作为一个论据,来寻求对决定价格和这些权利所附着的物品的单位数量的力量的解释。

在本文中,我将试图形成一些关于产权的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

全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简要地讨论了在社会体制中产权的概念和作用。

第二部分为研究产权的形成提供了一些指导。

第三部分阐述了一些将产权结合成特定的权利束以及那些决定与这些权利束相联系的所有制结构的基本原理。

产权的概念和作用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

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

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

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

一个所有者期望共同体能阻止其他人对他的行动的干扰,假定在他的权利的界定中这些行动是不受禁止的。

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是,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通过生产更优质的产品而使竞争者受损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诋毁他就不行了。

一个人可能被允许去诋毁他的入侵者而受益,但是他在一个价格下眼下销售产品则会受到禁止。

那么很显然,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

这一认识能很容易地导致产权和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

外部性是一个意义不明确的概念。

为了本文的目的,这一概念包括外部成本、外部收益以及现金和非现金的外部性。

没有一种受益或受报效应是在世界以外的,有的人或人们常常会遭受或享有这些效应。

将一种受益效应或受损效应转化成一种外部性,是指这一效应对相互作用的人们的一个或多个决策的影响所带来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值得,这就是该词在这里的含义。

将这些效应“内在化”是指一个过程,它常常要发生产权的变迁,从而使得这些效应(在更大程度上)对所有的相互作用的人产生影响。

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与社会相互依赖性相联系的每一成本和收益就是一种潜在的外部性,使成本和收益外部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双方进行权利交易(内在化)的成本必须超过内在化的所得。

一般地,由于交易中的“自然”困难,交易的成本要相对大于所得,或由于法律的原因它们也可能较大。

在一个法制的社会,对自愿谈判的禁止会使得交易的成本无穷大。

当外部性存在时,资源的使用者对有些成本和收益没有加以考虑,但允许交易中内在化的程度增加。

例如可以认为,一个企业在使用奴隶劳动时就没有承认他的活动的全部成本,因为它可以只向奴隶劳动者支付自给工资。

如果允许谈判,情形就不会如此,因为奴隶会要求企业向他们支付以作为自由人的预期报酬为基础的自由的补偿。

这样,奴隶的成本在企业的计算中就被内在化了。

欧洲封建社会中的农奴向自由人的转变就是这一进程的一个例子。

外部性的一个最有意义的例子或许是它在征兵中的广泛使用。

纳税人通过不向讲授军务的教授支付全部成本而受益,他所逃掉的成本是自愿提供服务的人们所必须获得的追加总量。

为了免税,这一总量是由征兵者向纳税人提供的补偿,对于自愿征兵的“将他买进(buy-him -in)”或“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let-him-buy-his-way -out)”体制。

征兵的全部成本将由纳税人来承担。

使我经常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如此多的经济学家在看到烟尘时承认它是一种外部性,但当他们看到征兵时却不这样认为。

人们所熟悉的烟尘的例子是由于谈判的成本可能非常高(由于有大量的相互作用的参与者),而使得将烟尘的所有效应内在化不值得,而征兵则是一种由禁止谈判所造成的外部性。

在以上例子的逻辑关系中,产权在将外部性内在化中所起的作用就十分明显了。

在一项关于一个人的自由权利的法律创立时,如果一个人要得到服务,这将迫使企业对纳税人提供部分补偿以足以包括使用他的劳动的成本。

因此,劳动的成本在企业或纳税人的决策中就被内在化了。

换言之,法律授予了企业或纳税人对奴隶劳动的明确的权利,这将迫使奴隶的所有者考虑愿意为他们的自由提供的支付总量。

因此,尽管在这两种情形下财富的分配不同,但这些成本在决策中都被内在化了。

在每种情形下内在化所需要的是,所有制包括了售卖的权利,正是对一种产权调整的阻止,对建立一种从那以后可以交换的所有权的禁止,妨碍了外部成本与收益的内在化。

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这一进程中有两个显著的含义是确实的。

当允许产权交换时,由此所致的组合是有效的,且这一组合与所有权分配给谁无关(除不同的财富分配会导致不同的需求外)。

例如,老百姓与军队的有效组合将导致可转让的所有权,而不管纳税人是否会雇佣自愿兵,或征兵看是否会为了逃避服役而向纳税者提供补偿。

由于纳税人所雇佣的只是那些(在“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体制下)不愿提供免税的(在“将他买进”体制下)士兵,在“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产权体制下,最高的投标者肯定是“将他买进”体制下的最后一位自愿者。

我们将在后面回过来讨论其中某些观点,不过到现在,我们已为促进本文下面两部分的讨论打下了充分的基础。

产权的形成如果产权的主要配置性功能是将受益和受损效应内在化,那么产权的形成就可以通过它们与新的或不同的受益与受损效应的形成的联系而得到最好的理解。

知识的变化会导致生产函数、市场价值及期望的变化,新的技术,做同一事情的新的方式,以及做新的事情——都会产生社会所不习惯的受益和受损效应。

我在本部分提出的论点是,新的产权的形成是相互作用的人们对新的收益-成本的可能渴望进行调整的回应。

这一论题可以用稍微不同的方式来重述:当内在化的所得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时,产权的发展是为了使外部性内在化。

内在化的增加一般会导致经济价值的变化,这些变化会引起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市场的开辟,由此而使得旧有产权的协调功能很差。

要对这一主张作出适当的解释,需要考察一个共同体对私有制的偏好。

有些共同体的私有制没有很好的发展,但它们的国有制却高度发展。

不过在一个共同体对这方面的偏好给定的情况下,新的私有和国有产权的形成将是对技术和相对价格的回应。

我无意主张或否定产权的调整必然是为对付新的外部性问题所作出的有意识的努力的结果。

在西方社会所发生的这些调整,一般是社会道德和普通法的惯例逐渐变迁的结果。

在每作出一步这种调整时,外部性在本质上是不可能与所要解决的问题自觉相关的。

这些法律和道德试验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些碰巧的程序,但在一个社会中它们与效率的实现却关系重大。

它们的长期活力将依赖于它们如何为适应与技术或市场价值的重大变化相联系的外部性而修正它们的行为。

对这一主张的严格检验需要进行大量的详细的实证研究。

我们可以引证大量与之相一致的例子:如空气的权利,出租者的权利,以及偶然事故的责任规则的发展等等。

在这一部分讨论中,我将比较详细地陈述一组这类例子,它们所论述的是美国印第安人的土地私有权的发展。

这些例子的范围很广,且非常接近于人类学领域所称的可信的证据。

土著间的私有产权问题使人类学家着迷。

他们所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试图评价一个在“人造的”文明中不受限制的人的“真实特性”。

在进行这一争论的过程中,还没有包括能直接涉及我们这里所关注的论题的信息。

这一争论中所出现的一个被人们所接受的经典论述和权威性观点是E.利科克的那篇题为“关于山区的狩猎区域与皮革贸易”的纪念文章。

利科克的研究是循着F.G.斯配克的研究,斯配克已发现拉布拉多半岛的印第安人具有悠久的建立土地财产的传统。

这一发现在我们所了解的有关美国西南印第安人的知识中是十分奇特的。

它激发了利科克对居住于魁北克周围的广大区域的山区的进一步研究。

利科克明确证实了土地私有产权的发展与商业性皮革贸易之间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地理上都存在着一种密切的关系,这一相关性的事实基础还没有受到挑战。

不过就我所知,还没有一种理论能清楚地论述土地的私有与皮革贸易之间的关系,在斯配克和利科克那里并没有涵盖能很好地适应于本文论点的事实材料。

在做这一研究时,它明确地揭示了产权的调整在考虑经济学家经常引证的一个外部性例子——对动物的过度狩猎所起的作用。

由于缺乏对其他人狩猎的控制,就没有人会对增加或维持动物存量的投资感兴趣,从而会发生过于密集的狩猎。

因此,一个成功的狩猎者可被看作是将外部成本强加给继他之后的狩猎者——这些成本在决定狩猎的程度和动物的畜养时没有完全考虑到。

在进行皮革贸易之前,狩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吃肉及狩猎者家庭所需要的少量皮毛,外部性是显然存在的。

狩猎能自由地进行,且不需要估价对其他人的响。

但是这些外部效应的重要性是如此之小,因而不需要对考虑它们的任何人支付补偿。

这并不能代表土地私有制的存在。

利科克发现L.热那于1633-1634年冬天对山区所作的记录及F.德鲁莱特于1647-1648年所给出的简要说明,都没有证明土地私有的存在。

这两个记载表明,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组织下,土地私有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测,皮革贸易的出现有两个直接的结果,第一,印第安人的皮毛价值大大增加了;第二,其结果,狩猎活动的范围明显扩大了,这两个结果都大大提高了与自由狩猎相联系的外部性的重要性,产权体制开始变化,其变化的方向尤其要求考虑由皮革贸易变得重要了的经济效应。

利科克所收集的地理和分布的证据表明,早期的皮革贸易中心与最古老的和最完整的私有狩猎区域的发展具有准确无误的相关性。

18世纪初,我们开始有关于在魁北克附近所发展的单个家庭的区域性狩猎与设陷井的安排的证据……就这—地区所涉及的最早的这一类安排来看,它所表明的是对狩猎区域的纯粹临时性分配,他们将这一区域分成条带状,以便更有效地狩猎,他们的习惯……是将土地恰当地分成两里格的地块以使各个团体能排他地狩猎,不过,养海狸的场所的所有制已经确立了,当它们被发现时,就给标上了一个记号,一个饥饿的印第安人可以杀掉和吃掉另一个人的海狸,只要留下皮毛和海狸尾就行了。

狩猎区域的下一步可能是一种季节性的分配体制。

1723年的一份匿名的记载这样论述到,“印第安人的原则是在他们所选择的狩猎地带的树顶上烧一个痕迹来作为标记,因而他们可以互不侵占……到该世纪中期,这些分配区域已相对比较稳定了。

”在这一例子中表明了产权的变迁与新的受损和受益效应或对原来的这类效应的再评价相联系的原则是,皮革贸易促进了更为经济地畜养皮毛动物。

畜养要求有能力阻止偷猎,这反过来又表明发生了关于狩猎土地财产的社会变迁,这些推理与上面引证的证据是相一致的,那么它与西南部印第安人缺乏类似的财产权利的事实是否一致呢?有两个因素表明这一论题是与西南部平原的印第安人缺乏类似权利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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