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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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一、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依法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咨询、网络营销、数据处理与存储、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等。

三、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1. 公司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股东的出资额决定其持股比例和股权比例。

2.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 公司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治理结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进行。

3.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4. 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受董事会的委托和监督。

五、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2.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3.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定期向股东和相关部门进行披露。

六、公司员工管理1.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能力,制定合理的招聘、培训和晋升机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公司知识产权保护1.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申请和注册相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公司员工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公司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八、公司社会责任1. 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202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202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202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方式,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202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等。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互联网科技产品和服务。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2. 公司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3. 公司股东有权依法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 公司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八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 公司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进行出资。

2.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

3.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应当在公司注册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变更和转让1. 公司股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的转让。

2.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司股东的退出1. 公司股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退出公司。

2. 公司股东退出公司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十一条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1.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股东会的决议应当记录在案,并由董事长签署。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为中国。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 网络技术服务; 2. 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等; 3. 电子商务服务; 4. 其他与网络技术相关的服务。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总经理制本公司实行总经理制。

第七条董事会本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人数以不少于三人为原则,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的任何决议需被董事会多数赞成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监事人数以不少于三人为原则,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监督公司会计资料和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合理、有效。

第九条总经理本公司聘请一位总经理,任期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公司制度第十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由董事会决定,并报监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计划和业绩本公司每年制定经营计划和业绩目标,并向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公开本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需保持公开,并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

第十三条分红制度本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当年实际利润情况,向股东分配红利。

第十四条审计制度本公司每年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向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股权转让和注销本公司的股权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转让,股东需提前通知董事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股东有权随时申请注销和退出股权。

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和修改本章程经董事会多数赞成通过后生效。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过董事会多数赞成通过,并报监事会备案。

第四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须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并报有关行政机关备案。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XXXXX,主要经营范围为(详见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道德风尚,以诚实、守信、公正、开明、创新的精神为行为准则,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效益经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其他有关公司管理、经营等事宜均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按程序和流程进行,保证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财务总监等机构,以及人事、会计等相应部门。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2. 选定公司经理人选,制定经理的奖惩制度,评定经理执行情况;3. 审议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4. 监督公司经营决策的执行情况;5. 进行财务预算和决算审核;6. 任免监事、财务总监等其他领导人员。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是董事会的监察机构,每届监事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1. 监督公司董事会、经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 进行公司财务监督,制定审计计划,对公司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并对不合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3. 监督公司制度建设,对公司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一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为:1. 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2. 履行董事会授权的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3. 负责聘任和解聘公司员工,并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为:1.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做好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工作;2. 公司资产、财务收支情况的记录、检查、核对,及时排查并处理账目差错;3. 编制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经济分析报告等,协助经理进行公司决策。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8)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8)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在中国境内,进行技术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务责任和企业信用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ternet Technology Co., Ltd.”,在业务活动中可简称“网络科技”。

第二章公司股份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分为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第五条公司按照总股本的比例,向股东发行股份,每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20%。

第六条本公司股份仅限于公司法定股东持有,不得向未经批准的个人或团体转让,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

第七条公司股东的股份转让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和所有股东的同意,且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股权变更情况公告在公司官网上,以便所有利益相关方及时获取信息。

第三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主席由股东代表选举产生。

董事会职责包括:决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规划,审议和决定大额投资和重大业务合同,管理公司的财务和业务事项,审议和决定公司内部架构和人员安排等。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至少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职责包括: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监督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等。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带领。

总经理办公室职责包括: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方针,解决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问题,制定和执行公司工作计划和预算等。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务报表披露规定,并报告给监事会和所有股东。

网络公司规章制度

网络公司规章制度

网络公司规章制度一、公司概述1.公司名称: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公司性质:网络科技企业3.公司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建立良好的公司声誉和品牌形象。

二、员工入职规定1.面试:应聘者需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并经过面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3.劳动合同:公司将与每位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工作内容、福利待遇等。

三、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午9:00至下午18:00,每天工作5天,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弹性工作:对一些岗位或特殊条件下,公司可采取弹性工作制,需提前与上级经理协商并提出申请。

四、办公守则1.出勤:员工须按时按点上班并遵守工作时间安排,迟到、早退次数达到一定时将被追究责任。

2.请假制度:员工如有请假需求,需提前请示上级,并填写请假单,凡请假超过3天者需提供医疗证明。

3.禁止酗酒:办公区域内禁止饮酒,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饮酒,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禁止吸烟:公司办公区域实行全面禁烟,员工须在指定区域外吸烟,并保持清洁卫生。

五、知识产权保护1.保密协议:公司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员工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知识产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创作的软件源代码、设计稿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离职后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

六、福利待遇1.过节福利: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给予员工放假,并发放相应的过节补贴。

2.带薪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长度而定。

3.社保和公积金:公司将为员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要求1.行为规范:员工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故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参与不良竞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惩罚措施:对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工资扣除、停职、解雇等。

以上为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工作秩序,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技术开辟与应用、软件开辟与销售、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商务等。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七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股东组成。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章程、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等重要事项;2. 选举和罢免董事长、监事长;3.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4.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5. 其他法定职权。

第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等;2.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3. 负责公司的人事任免;4. 负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5. 其他法定职权。

第九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2.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作;3.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4. 提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监督意见;5. 其他法定职权。

第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股东组成。

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董事召集。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工作,保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3条公司的全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为“网络科技”或“公司”。

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XXXXXXXXXXXXX。

第4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XXXXXXXXXXXX,办公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

第5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网络安全技术研发、网络安全服务、网络安全咨询、网络安全产品销售、网络安全运维等。

第6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万元整,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

第7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8条公司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偷逃税款。

第9条公司以市场经营为主,遵循自愿互利原则,坚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10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监事会(或监事)、经理(或总经理)负责制。

第11条公司为了保证运营的顺利进行,拥有必要的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人员。

第12条公司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第2章组织机构第13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负责制。

第14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任。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两名以上的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

第15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2. 选举、聘任和解聘经理;3. 审核并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4. 审核并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薪酬政策;5. 审核并决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分红方案;6. 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法律文件;7. 处理其他由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第16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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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吉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在吉林省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吉林省吉林市。

第三条公司宗旨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 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事业法人登记证号码为:,现住所:_______________ 社团法人登记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_____ 万元,以________________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______ 万元,以________________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万元,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万元,以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公司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出资后的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3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兼)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董事、经理、监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经理、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五)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一)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①资产负债表;②损益表;③财务状况变动表;④财务情况说明书;⑤利润分配表;(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第二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当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遇自然灾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一条公司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同时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理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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