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拷问消费者 “四项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及保护问题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消费者的权利及保护问题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利及保护问题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它已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一、消费者的权利主要有: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重要意义(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消费者的权益,又称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特点:(1)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享有的权利,(2)是消费者实施行为的具体表现,(3)是法律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而特别赋予的法定权利,(4)是消费者特殊的地位而享有的特定权利。
我国《消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消费者权益及义务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及义务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知悉真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获得赔偿、依法结社、获得知识、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监督批评等权利。
同时,消费者也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爱护商品、正确使用和维护商品、投诉起诉并承担举证责任等义务。
法律分析: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1)安全保障权。
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
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获得赔偿权。
获得赔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
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
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等进行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爱护商品,尊重经营者的劳动和服务。
(3)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商品,按照服务规则接受服务。
(4)依法投诉或者起诉,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消费者享有诸多权利,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以及监督批评权。
我国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Emotional investment is the investment with the least cost and the highest rate of return among all investments.(页眉可删)我国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内容包括了九方面的权利,主要就有:(1) 安全保障权;(2) 知悉真情权;(3) 自主选择权;(4) 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
一、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1) 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
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保护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消费者的4项权利

消费者的4项权利一、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明确的产品说明、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以便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使用方法、保修期限等信息。
商家应当公开透明地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的原产地、生产厂家、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重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知情决策。
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
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应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商家的强制约束。
商家不得限制消费者选择特定品牌、型号或服务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偏好,自由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三、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符合安全标准。
商家应当确保销售的商品不会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警示标识,明确产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维权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仲裁、起诉等。
商家不得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商家的义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提高消费意识,增强维权意识。
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大对商家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商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并主动承担相应的售后责任。
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只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才能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让我们共同努力,建立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热点推荐: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侵犯名誉权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每个人都有作为消费者的时候,当然不管是销售者还是消费者,这都是相对而言的。
而在身份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能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
那大家知道▲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民法典保护消费者权益细则详解

民法典保护消费者权益细则详解导语: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就民法典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细则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使读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消费者权益的定义与内容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进行商品或服务消费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不对自己的生命、健康、人格造成威胁或侵犯;2. 知情权、选择权: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选择购买或接受服务的自由;3. 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利用或泄露;4. 合同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依法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数量等内容;5. 质量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具备合格的质量,有权维修、退换不合格的商品或服务;6. 安全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对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危害;7. 维修、退换、赔偿权益:消费者有权在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求维修、退换或赔偿;8. 网络购物权益: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有权要求所购商品质量符合约定,有权维权。
二、民法典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数量等内容。
同时,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手段限制、剥夺消费者的合同权益。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维修、退换或赔偿。
2. 商品质量和安全民法典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应当符合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得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维修、退换或赔偿。
3. 网络购物的权益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方式。
民法典对网络购物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有权要求所购商品质量符合约定,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简述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

简述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1.引言1.1 概述概述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和保障。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意识的觉醒,各国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
消费者权利的确立,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和市场竞争,推动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
消费者权利涵盖了各个方面的保护,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开始到结束,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性能、用途、原材料、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
消费者应该对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等有充分的了解,以便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2. 选择权利:消费者有权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消费者应该能够有多样化的选择,以满足个人的消费需求和偏好。
竞争能够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消费者有权在众多竞争对手中选择最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3. 安全权利:消费者有权享受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生产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安全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产品和服务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危害。
4. 参与权利:消费者有权参与制定和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组织和协会应该受到支持和鼓励,以便消费者能够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5. 补偿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如果受到欺诈、误导或物品质量问题等损害,应该有权获得赔偿和补救。
总之,消费者权利的确立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增强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不仅是国家的法律责任,也是经营者的社会责任。
只有在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消费者才能更加放心地进行购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来探讨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
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首先,我们将简要概述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引起读者对此话题的兴趣。
消费者的4项权利

消费者的4项权利
消费者的4项权利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在现
代社会中,消费者的权利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保护。
消费者的权
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质量、价格、产地、生
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商家应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
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如果商家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消费者有
权要求赔偿。
2.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不受任何歧视或限制。
商家不得强
制消费者购买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也不得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品牌或
商家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做出选择。
3.安全权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的安全性。
商家应该保证商品或服务不会
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
如果商品或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商
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安全。
4.投诉权
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服务提出投诉,并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商家应该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并采取
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如果商家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有权向相关部门
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消费者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商家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权利,保
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增
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只有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
建立起公平、诚信、互利的关系,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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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调查报告格式:2010:继续拷问消费者“四项权利”
新华网杭州3月14日电题:2010:接续拷打审问消费者“四项权利”
“要换机,必需先从消协撤诉”——近日,四川消费者杨帆向媒体供给一份客服录音,将深陷“黑门屏”的惠普公司再度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个“3·15”,惠普的日期不会好过。
与之相对应的,成千累万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也在为此心烦。
在第2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临之际,人们禁不住要问:中国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保障情况到尽头怎样?
消费者“四项权利”考试及格否?
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国会揭晓了《关于掩护消费者好处的总统特别咨文》,初次提出了闻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保全障、有权获得不错资料、有权***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定见。
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合作社承认,并作为最基本的事情方针。
回首2009年,中国消费者的“四项权利”保障情况怎样?起首,安保全障使人忧心。
三聚氰胺牛奶粉事件卷土重来,海南毒豇豆事件比来闹得市场沸沸扬扬。
在食品安全被损害的同时,丰田如许的大品牌威吓着全世界消费者的个人生命安全。
2009年,浙江省共受理无店肆零售方面的申说2728件,互联网购物占申说总量的40%,电视购物占51%。
消费者反应较为集中的问题是:告白宣传虚伪夸大,产品位量差劲,与答应严重不符。
绑定消费、霸王格局合同仍无所不在。
陈麦夫妇去年10月在某家用电器发卖网上订购了一台国产品牌的42英寸平板液晶电视,却被奉告要另为底座支付200元。
购买空调一样没让小两口儿省心:买一台1匹的空调虽则只花1480元,但连接受线走了10米,以每一米收费80元计,配件共花失800元。
“安装费是免了,可是配件用度差不多都能再买一台空调了。
”
成本高、效果差,***有心无力?
浙江大学学生阮啸向法院告状惠普,直到获得全额退款,云云坚定***的毕竟还在少数。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3月2日发布的一项调查陈诉称,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后,不采取不论什么方式的占到四分之一,这反应了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依法***意识不强,权益受到损害后不明晰之。
***的效果怎样?数值显示,全国各地消协在2009年共受理63万多件投诉,投诉量下降0.3%,近5万件未能解决,投诉解决率下降3.1%。
***成本偏高,阻碍着消费者***。
尤其是大件商品的***,更是难上加难。
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丽华分析,住房、汽车等大件商品因为举证坚苦、信息不对于称、法律掩护不够完美等缘故原由,***成本很是高,许多消费者甚至主动抛却了***,不得不“认栽”。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掩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叶元春暗示,近年来,消费胶葛呈现出数目大、品类多、群体性投诉增多以及新式胶葛不停呈现等特点。
2009年7月,因交房后发明地面起皱、墙面空鼓、车库停不进车、美化不达到标准等问题,浙江省嘉兴市丽池家园80多位购房户找到研发商。
而研发商称:“这是正常现象,是房地产的通玻咱们施用新的保暖材料,新材料的施用,工艺疏忽都会造成这个问题。
”业主们打算告状房产公司,可是她们委托的律师取证遭遇重重坚苦,嘉兴市的相关当局部门始末不相配合律师取证,建设局一带领甚至将人民反应问题的材料扔出办公室。
赵丽华还暗示,面对于行业的垄断性“潜法则”,独立的个案更是难于摇动。
纵然路程经过过程法律路子获得解决,赔偿钱数也十分有限。
破解之道:叫醒***意识,完美法律法规
杭州市社科院社会形态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认为,近年来消费投诉增多、胶葛形式多样化,一方面反应出商品位量以及服务的缺陷,另外一方面也与消费者***意识加强有关。
“相互抵消费者***意识的造就不容轻忽。
”
2009年1月,宁波北仑区消保委接到562位消费者的投诉,反应某房产研发商过期交房长达一年之久,要求研发商履行合同商定,承担过期交付的赔偿责任,但研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
当地消保委受理当案后,结合工商等部门深入调查,确定地认为延期交房由研发商自身缘故原由造成。
最终研发商共支付562位消费者违约金701.1万元,并于2009年3月底全数赔付到位。
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徐建明暗示:“此次…强势‟的研发商在法则眼前交了学费,让消费者深受鼓动。
”
而另外一场备受关注的官司正在举行中。
针相比较来的惠普黑屏事件,由受到杀害消费者构成的收集申说团队已经于3月5日向质检总局提起行政申说。
截至目前,已经有200多名受到杀害消费者加入这一团队,并有80余名律师暗示增援。
“中国这个消费市场正在以领先其他国度的速度增加。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平易近说,“以一样速度发展的另有中国的互联网以及中国人的***意识。
”郑宇平易近认为,要把叫醒中国人的***意识放到国度战略的高度。
赵丽华则认为,面对于越来越多的***困难的问题,法律法则的完美十分必要。
例如,在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方面,应重新分配举证群体,可路程经过过程出产厂家举证、消费者比照受损水平的作法,降低***举证难度,从而使消费者权益获得有用保障。
2010年“3·15”的正题为“消费与服务”,宗旨就在于净化消费市场环境,解决消费者***困难的问题。
中消协暗示,这需要全社融会贯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