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义务教育阶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与采纳情况【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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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精神,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信息登记(一)招生对象1.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今年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

今年初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市直初中”)招收对象为: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户籍小学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除外),持有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市直民办初中招收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内自愿选择登记该校招生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全市各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下旬开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县(市)、江都区具体招生步骤和时序安排可依据本通知要求确定。

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区和生态科技新城,不含江都区,下同)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入学条件、招生入学时间,在各区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政策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政策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政策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政策是指为了保障全国各地学生能够平等、有序地接受义务教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学区划分政策,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学区划分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区划分应遵循“就近入学、居住区域为限、公开公正、优先保障”的原则,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离家最近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 学区划分的标准。

各地教育部门应参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规划,在综合考虑学校教学资源、学生数量及其分布、交通条件等因素基础上,制定适当的学区划分标准。

3. 学区划分的程序。

学区划分需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程序规范化的操作,以确保学区划分方案公正、合理、透明。

4. 学区划分的调整。

在学生人口数量、学校规模、地区经济发展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学区划分方案进行调整。

但必须进行广泛公开、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调整结果合理。

总之,教育部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政策的实施可以保障全国各地的学生能够公平、有序地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发展。

速查收!2023年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明细表公布

速查收!2023年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明细表公布

速查收!2023年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明细表公布(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政策宣传。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区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由区教体局合理下达其招生计划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区教体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要求,民办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应保持学校学生体量相对稳定,严格控制接收转学生。

4.依法保障入学权利。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2020年5月7日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要求,为做好城区(不含双阳、九台,下同)、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

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我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国家、省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公正公平。

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3.坚持市级统筹。

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招生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4.坚持属地主体。

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部门联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房管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17〕10号)和《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19〕34号)要求,确保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

精选最新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精选最新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科学、准确掌握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黑龙江省每年抽样8个县(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整体上能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状况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状况。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教育部督导局每年会定期将各省监测报告给予反馈。

2019年,教育部督导局改变以往将监测报告反馈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方式,直接将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函至各省政府办公厅,且只列问题不谈经验,要求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黑龙江省政府在接到监测报告后,由省长批示,省教育厅牵头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与有效应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策略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为各地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有效推动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领导小组,教育厅厅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厅长(副厅级督学)和教师发展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育厅相关处长和业务指导单位、评估监测工作负责人等,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省级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结果应用及监督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办公室,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省级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组织专家组对监测结果分析解读与应用指导以及视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建专家组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

由省监测办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熟悉义务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教育监测评价的专家学者组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结果的分析与指导。

深入分析解读省级监测报告和县(区)监测报告。

专家组深度分析省级监测报告有关数据,精准查找全省义务教育质量方面的优势与不足,撰写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6+1”报告,即6个分学科监测分析报告和1个省级深度分析报告,并基于国家监测数据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课业负担等专题研究,有效指导整改工作。

2020年西城区各小学入学划片范围

2020年西城区各小学入学划片范围

2020年西城区西师附小入学划片范围煤炭社区居委会:六铺坑二区:40、41号楼,甲7号楼;六铺坑三区1号楼、3-8号楼、10号楼新1楼,新1北楼,新2号楼,新3号楼,新4号楼;六铺坑一区安德路65号。

石油社区居委会:安德东里1-6号楼;教场小街(安德里北街)乙6号,丙6号,丁6号;六铺坑一区:7、16号楼,7号院;六铺坑二区:9、10、13、19、20、22-27、31、37、38、39、42、43号楼,旧21号楼,新21号楼;六铺坑二区:10号院、25号院、26号院,实验楼;六铺坑三区:14-18号楼,8号院。

水电社区居委会:六铺坑北小街10号;六铺坑一区:1、2,4-6,8-12号楼、6号院1、3号楼;六铺坑一区甲1号平房;六铺坑二区:1、2、6、7、11、12、15-18、28、29、30、32-36、48号楼、2号院平房、63号楼平房、6号楼平房;六铺坑三区:11、12、19号楼,3、4号院。

阳光丽景社区居委会:黄寺大街23号院(阳光丽景)1-7号楼。

2020年西城区五路通小学入学划片范围北广社区居委会北三环中路12号院1、2、3号楼;黄寺大街26号院2、3、4、6号楼;什坊街4、5号楼;双旗杆东里1-9、16、17号楼;双旗杆东里3号院内平房;五路通北街:1-3号楼;黄寺大街24号社区居委会黄寺大街24号院1-20号楼;黄寺大街24号院东大街;黄寺大街24号院西平房;黄寺大街西社区居委会德胜门外大街12号院;德胜门外大街乙12号院;人定湖北巷1-3号楼;什坊街1、2、3、6号楼;什坊街2号院;五路通北街3号院;五路通北街甲1号;人定湖西里社区居委会人定湖西里:1-18号楼;五路通北街22号;五路通北街5号院1号楼;五路通街5、9号;五路通街7号院;双旗杆社区居委会北三环中路16、甲18号楼;北三环中路10号院1-4号楼;德胜门外大街2号院1号楼;德胜门外大街4号院1号楼;双旗杆东里11-15、18号楼2020年西城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德胜校区入学划片范围安德路北社区居委会安德路71、73、75、77号、77号东院;教场口街2号院1、2号楼;教场口街6号院1-6号楼;碳厂胡同1-4号楼;大井胡同1、2号楼;安德路南社区居委会安德路16、18-23、104、118、120、122、124、126、128、130、132、134、136号楼;安德路23号楼前平房1-10号;安德路甲36号院;小市口胡同3号院1-5号楼;德外大街东社区居委会教场口街9号院1-7号楼;塔院12号院;德外大街西社区居委会安康胡同1-34号楼;黄寺大街西社区居委会黄寺大街25、27号;五路通北街甲1号;人定湖西里社区居委会德外大街甲22号;前荷包胡同1-5号;后荷包胡同1-6号;塔院4号;塔院胡同丙2号楼;塔院胡同1号;五路通1、3、7、9号院;五路通街19号院1号楼;石油社区居委会安德里北街乙6号;安德路112号楼;新康社区居委会新明胡同8、10号楼;新明家园社区居委会新明胡同2-7号楼2020年西城区三帆中学附属小学入学划片范围裕中东里社区居委会农村局西平房1-39号;裕中东里1、3-19、25-35、甲8号楼;裕中西里社区居委会裕中东里1-13、16-20、22、24-27、30-33、37、39、40号楼2020年西城区育翔小学入学划片范围阳光丽景社区居委会:黄寺大街23号院(阳光丽景)1、2、3、4、5、6、7号楼;马甸社区居委会:德胜门外大街1号院1、2号楼;新风北里1、2、3、4、5、6号楼;新风北街1、2、3号楼;马甸南村1、2、3、4、5、6、7、8、9、10、12、14、16、18、20、22号楼;新风街甲1号院2号楼;德胜门外大街甲3号院(吉第嘉园)1、2、3、4、5、6单元;德胜里社区居委会:德胜里一区1、2、3、4、5、6、7、8、9、10、12、13号楼,甲2号楼;德胜里一区;新德街14号;德胜里二区1号院1、2、3号楼;德胜里二区3号楼(金胜嘉园);德胜里三区平房12排2、3、4,5、6、7、8、9、10、1、12、13、14号;13排1、2、3、4、5、6、7、8号,14排上排1、2、3、4、5、6、7、8、9号、下排1、2、3、4、5、6、7、8、9、10号;新德街20号楼;德胜里西街3号楼、5号楼;德胜里西街5号平房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号;新街口外大街18号楼;小西天东里1、2、3、4、5、6、7、8、9号楼;东平房10间、西平房9间,南平房6间;新康社区居委会:新街口外大街16号院1、2、3、4、6、7号楼、平房14间;新康街1号院1、2、3、4、5、6、7、8、9、10、12、14、15、16号楼;新康街1号院平房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号;新康街3号院1、2、3、4、5、6、7、8、9、10、11、12、13、14、15、16门;平房1、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号;新康街甲1号院1、2号楼;新明胡同8、9、10号楼;新德街35号院1、2号楼;新德街35、37号楼;新德街甲31号楼;平房临1、2号;德外大街西社区居委会:新街口外大街甲28号楼;新街口外大街28号:新2、新3、新4、新5、新6、新7、新8、新9号楼、学1楼、学2楼;东平房17间,北平房12间;南平房23间;平房6间;新8楼南平房3间;新8楼前南平房4间;新4楼前平房2间;木工平房1间;冰窖口胡同8号院1、2、3、4、5、6、7、8、9、11号楼(新海苑);冰窖口胡同73号院1、2、3、4号楼;冰窖口79号院1、2、3、4单元;冰窖口胡同1号院1、2、3、5号楼;冰窖口胡同77号院;新街口外大街乙28号院平房6间;新街口外大街34号院1、2、3、4、5号楼(观河景苑);3号楼前平房3间;德胜门外安康胡同7号院平房6间、9号院平房56间、13号院平房4间;西后街2号院平房4间、4号院平房1间、6号院平房1间;新外大街北社区居委会:新街口外大街甲4号院22、23、24号楼;新街口外大街6号院1、2、3、4、5、6、7号楼;平房旧楼1、2、3、4、5、6、7、8、9、10、11、12、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0、11l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42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号;新街口外大街4号1、2、3、5、6、7、8、18、19、20、21号楼;新街口外大街甲8号院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号楼;新明家园社区居委会:新风南里1、2、3、4、6、10、16、17号楼;新风街1、2、3、4、6号楼;3号楼前平房1、2、3、4、5、67、8、9、10、11、12、13、14号;新明胡同1号楼、甲1号楼;新街口外大街甲12号院、乙8号院、10号院;新风中直社区居委会:新风南里5、7、8、9、11、12、13、14、15号楼;新风街1号院1、2、3、4、5、6、7、8、9、10、11、12、14号楼。

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试行)

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试行)

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试行)为了促进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5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内居民小区和人口分布情况,特制定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经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划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一)合理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二)区域均衡,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招生范围初中段学校服务范围:1.晋城四中:东至南大街西至景西路(包括泰森社区、太印社区)南至新市西街北至西大街2.晋城五中:东至泽州路西至南大街、黄华街南至瑞丰南路、凤台西街北至东谷洞3.凤台中学:东至太行路西至泽州路南至凤台东街北至太岳街4.实验中学:东至太行路西至瑞丰南路南至文昌街北至凤台街(包括玉屏小区)5.中原街中学:东至太行南路、泽州路西至黄华街南至晋运高速、中原东街北至文昌街6.凤鸣中学:东至开发区以西(包括凤庆小区)西至太行路南至中原东街北至凤台东街7.星河学校(初中部):东至前进路、景西南路西至景西路、凤城路南至文昌西街北至新市西街(本校小学毕业生到所属初中服务范围就读)8.爱物学校(初中部):东至景西路、凤城路南至凤台西街、南村镇界北至新市西街西至西环路(包括西上庄办事处所辖金凤社区、吴家沟、叶家河、庞圪瘩、窑坡当地本村籍适龄儿童)(本校小学毕业生到所属初中服务范围就读)9.凤城中学:东至黄华街北至文昌西街西至南村镇界、金鼎路南至开发区办事处界10.晋城七中:东至太行路北段、泽州北路西至南、北大街南至东谷洞(除市二院)、太岳街北至北环路(除北闫庄村、古书院矿社区、晓庄社区)11.晋城八中:东至北大街、景西路西至西环路南至西大街、新市西街北至北环路12.晋城九中:东至黄华街西至前进路、景西南路南至文昌西街北至新市西街13.晋城十中:东至文博路西至太行路南至凤台东街北至晓庄街【包括晓庄社区】14.晋城十一中东至城区行政管辖范围南至北环路、晓庄街西、北至西上庄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西上庄办事处辖村、居委、社区适龄生15.晋城十二中北石店镇所辖村、居委、社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16.晋城十三中泽州南路以东中原街以南城区行政区域内适龄生17.颐翠中学:东至城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西至文博路南至中原东街北至北环路18.东南学校(初中部)西、北至太焦铁路、中原东街、晋张线南至规划山门街东至城区行政管辖区域19.古书院矿中学:古书院矿社区籍及区域内市、区相关单位适龄生20.北岩煤矿子弟校(初中部):北岩煤矿社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21.王台矿中学:本矿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包括工程处家属区、东王台村、西王台村、朝天宫村、王台铺村、徐家岭村)22.凤凰山矿中学:本矿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另加金骏股份公司家属区、东上村、大车渠村、小车渠村、窑头村)23.矿区中学(初中部):晋煤机关区域籍及驻矿市区相关单位(包括东山郡)区域内适龄生小学段学校服务范围:1.晋师附小:东至七星广场西至北大街南至东大街北至书院街(除古书院矿社区、后河籍适龄生)2.爱物学校(小学部):东至景西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凤台西街北至新市西街3.实验小学:东至太行路西至瑞丰路南段南至文昌街北至凤台街(包括玉屏小区)4.中原街小学:东至泽州路西至黄华街南段南至白水西街北至文昌西街5.城区二小:东至东河、瑞丰路西至南大街、黄华街北段南至红星西街北至东大街6.城区三小:东至北大街、南大街西至前进路南至新市西街北至书院街7.凤台小学:东至太行路西至泽州路南至红星东街北至太岳街8.凤鸣小学:东至文博路(包括凤庆小区)西至太行路南至中原街北至凤台东街9.凤阳小学:东至黄华街西至景西南路南至中原街北至文昌西街10.汇仟小学东至黄华街、泽州南路西至金鼎路南至晋运高速北至中原街、白水西街11.星河学校(小学部):东至黄华街、栖凤小区中路西至景西路南至凤台西街北至新市西街12.颐翠小学:东至兰花路西至文博路南至红星东街北至新市东街13.东南学校(小学部)西、北至太焦铁路、中原东街、晋张线南至规划山门街东至城区行政管辖区域14.古书院矿小学:古书院矿社区籍及区域内市、区相关单位适龄生15.凤凰山矿小学:本矿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16.王台矿小学:本矿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17.晋煤机关小学:晋煤机关区域籍及驻矿市、区相关单位适龄生18.东关小学:东至泽州路西至东河南至新市西街北至东大街(包括泰欣街以北、泽州路以东东关社区籍适龄生)19.红星小学:东至泽州路西至瑞丰路南至凤台西街北至新市西街20.城南一小:东至景西南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文昌西街、南村镇界北至凤台西街21.城南三小:东至瑞丰路西至栖凤小区中路南至凤台西街北至红星西街22.城南四小:东至瑞丰路南段西至景西南路南至文昌西街北至凤台西街23.景德桥小学:东至前进路西至景西路南至新市西街北至书院街【包括泰森社区、太印小区适龄生】24.后河小学:东至泽州路西至古矿东界南至书院街北至北环路25.书院小学:东至古矿西区西至景西路南至西大街北至北环路26.钟家庄小学:东至太行路西至泽州路南至圪塔、白水北至文昌东街(另加连川社区及泽州路东,白水东街南市、区相关单位适龄生)27.上辇小学:东至太行路西至泽州路南至凤台东街北至红星东街28.花园小学:东至文博路西至太行路南至凤台东街北至太岳街29.晓庄小学:东至文博路西至泽州北路南至太岳街北至北环路(除东关社区、东谢匠籍)适龄生30.回军小学:东至二圣头社区西至连川社区南至太焦铁路北至中原东街31.西城小学:东至景西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新市西街北至书院西街(包括岗头村、窑坡村;不包括景德桥小学服务范围)32.西上庄小学:西吕匠社区、西上庄村籍及地域内适龄生33.冯匠小学:冯匠籍及地域内适龄生34.道头小学:道头村、市水泥厂社区籍及地域内适龄生35.友谊小学:东至西环路北至新市街西、南至南村镇界36.北岩煤矿子弟校(小学部)北岩煤矿社区籍及区域内适龄生37.凤巢小学(包括借校办学的郝匠小学)东至兰花路西至文博路南至文昌东街北至红星东街38.东谢匠小学东至城区行政管辖范围西至文博路南至新市东街北至北环路39.东吕匠小学东至吕匠新区东西至兰花路南至江淮小区、三0厂小区北至新市东街40.茶元小学茶元社区、青杨掌社区、东阳社区、下庄社区、光明社区41.南田石小学耿窑、东田石、南田石社区42.金匠小学金匠社区四、其它1.各中学严格执行“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的政策规定。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郑教基【2020】59 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基【2020】59 号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教体局,郑东新区、经开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文教卫体:现将《郑州市市区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 年 6 月 4 日附件关于《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等政策法规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背景近几年,针对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郑州市教育局每年发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通知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两个文件。

2020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调整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61号)精神,小学、初中学校全部纳入区级管理,因此今年市教育局不再单独发布小学、初中通知,合并为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意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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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义务教育阶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与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描述纳入楼村小学学区。
采纳
征求意见稿中居住在新羌社区、圳美社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只能申请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一所学校,没有第二个公办学校可选。结合周边片区公办学校情况,并经与相关社区沟通,将新羌社区、圳美社区纳入楼村小学学区,让居住在该两个社区的适龄儿童至少有两个公办学校可供选择申请。该做法符合我区学区划分的相关原则。
2
一是建议扩大深圳实验XX学校学区划分范围,让更多的社区或楼盘(如塘家社区、翠湖社区、XX1号、融域名城等)能申请深圳实验XX学校;
二是建议深圳实验XX学校小学只招XX社区或更小范围。
不采纳
XX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一是遵循社区性原则,根据XX区实际,我区学区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划分,而不是以楼盘和道路为依据进行划分;二是遵循就近性原则,以招生学校为中心,充分考虑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及居住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就近社区为学区。深圳实验XX学校地处XX社区,东周社区和东坑社区为距其最近的社区,按就近性原则,划定XX社区、东周社区和东坑社区为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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