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赵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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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D仲裁庭管辖权新近发展动向及其改革

ICSID仲裁庭管辖权新近发展动向及其改革

ICSID仲裁庭管辖权新近发展动向及其改革初探■赵秀文乔娇当事人书面同意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基石。

在现行ICSID解决投资争议的仲裁实践中,仲裁庭通过对“同意”进行扩张解释来扩大自身的管辖权,这种做法导致东道国和投资者的利益失衡,对东道国的主权构成了挑战,因此,应通过建立专门的管辖权先行审查制度、建立上诉机构、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和合并管辖等方式对ICSID管辖权制度进行改革。

[关键词]ICSID;管辖权;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中图分类号]D97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1)06-0149-08赵秀文(1951—),女,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乔娇(1986—),女,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北京100872)本文为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及其改革”(项目编号:09YJA82008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解决一国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华盛顿公约”)是国际投资领域影响较大的公约之一,截至2011年2月26日已经有157个国家成为该公约的签字国,其中146个国家已经成为该公约的正式缔约国①。

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以下简称“中心”或ICSID)是目前解决东道国和投资者争端的最主要的场所之一②。

ICSID自成立以来,截至2011年2月25日已经受理了337起案件,其中已经审结215起,③122起仍在审理之中③。

ICSID成立初期,受理的案件数量相当少,然而,1997年以后,其受理的案件却呈现井喷状,ICSID仲裁庭面对蜂拥而来的案件颇有些不堪重负。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重要院校,不但招生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而且其学术实力与师资力量也在中国大陆名列前茅.因此,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这几所名校,现做一些比较介绍,提供一个报考择校参数。

一,博士专业及导师一、法理学:北大:巩献田罗玉中周旺生朱苏力法大:1、法哲学徐显明教授郑永流教授葛洪义教授2、人权理论徐显明教授刘金国教授3、法律学说史舒国滢教授4、法社会学郑永流教授5、法学方法论舒国滢教授廖美珍教授葛洪义教授6、法律文化刘金国教授清华: 无人大:孙国华吕世伦朱景文朱力宇二、法制史:北大:贺卫方武树臣张建国李贵连法大:1、中国法律史张晋藩教授朱勇教授郭成伟教授刘广安教授崔教授徐世虹教授怀效锋教授2、中国法文化史张晋藩教授郭成教授刘广安教授郭世佑教授怀效锋教授3、比较法制史朱勇教授曾尔恕教授人大:曾宪义郑定叶秋华赵晓耕清华: 无三、宪法与行政法:北大:罗豪才袁曙宏姜明安应松年法大:1、宪法学王人博教授2、行政法学马怀德教授朱维究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潘汉典教授应松年教授3、行政诉讼法学马怀德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应松年教授江必新教授人大:许崇德韩大元胡锦光杨建顺清华: 无四、刑法:北大:陈兴良郭自力刘守芬王世洲张玉镶周振想储槐植法大:曲新久王牧薛瑞麟阮齐林张凌何秉松孙谦乐国安罗大华人大:高铭暄王作富赵秉志卢建平韩玉胜黄京平谢望原何家弘清华: 无五、民商法:北大:刘凯湘钱明星尹田清华:章程王亚新张明楷车丕照博迁中马靖驹霍建远王株树朱慈微施天涛何美欢法大:1、民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罗马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巫昌祯教授2、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人大:赵中孚杨大文王利明杨立新龙翼飞叶林清华: 无六、知识产权:北大:郑胜利法大:黄勤南人大:刘春田郭禾清华: 无七、诉讼法:北大:陈瑞华汪建成潘剑峰清华:无法大:1、民事诉讼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2、民事执行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3、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授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4、证据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人大:江伟程荣斌陈卫东王新清甄贞八、经济法:北大:刘剑文刘瑞复张守文清华:无法大:经济法学(含基础理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方向)徐杰教授李曙光教授符启林教授徐晓松教授杨帆教授人大:刘文华史际春徐孟洲吴宏伟九、国际法北大:白贵梅龚刃韧饶戈平邵景春吴志攀清华:无法大:1、国际法周忠海教授2、国际私法赵相林教授3、国际经济法(含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周忠海教授王传丽教授赵威教授莫世健教授许浩明教授张玉卿教授人大:董安生赵秀文郭寿康十、环境资源法北大:金瑞林清华:无法大:1、环境法学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2、国际环境法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人大:周珂法大:还有如下:军事组织法学薛刚凌教授军事立法学周健教授武装冲突法学周忠海教授全球问题与全球政治蔡拓教授中外政治思想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石亚军教授蔡拓教授评述:从博士生导师的分布情况上,可以看出中国政法大学占有绝对的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法学理论朱景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力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史彤彪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孙国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吕世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谷春德教授刘新教授法制史曾宪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程天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叶秋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郑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王云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小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叶长良教授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韩大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建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莫于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崇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皮纯协教授张正钊教授刑法学黄京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韩玉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常务馆长谢望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冯军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王作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力康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前任副校长张小虎教授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王利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龙翼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董安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林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杨立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禾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法制信息港主任林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姚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王佚教授赵中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杨大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关怀教授刘素萍教授经济法学史际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徐孟洲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吴宏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刘文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潘静成教授宋金波教授王益英教授王宗贤教授环境资源保护法周珂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环境法、资源法教研室主任王欣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含物证技术)陈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王新清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汤维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何家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江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程荣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立根教授周惠博教授孔庆云教授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顾问国际法学余劲松教授赵秀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文奇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邵沙平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尚锦教授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上.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总第72期论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上赵秀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各有关国家对国际商事仲裁中所涉及的临时性措施的发布与实施及其适用法律的立法与实践的探讨,对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性质和作用,有权作出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机构及其法律依据,以及发布和实施此项措施的适用法律等,进行了探讨。

作者还结合我国现行的相关立法与实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性保全措施,发布与实施;适用法律中图分类号:D 99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951(20020320049206Ξ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进行期间,或者在作出终局裁决之前,一方当事人往往寻求对仲裁协议项下的事项采取临时性的措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与争议有关的财产或行为采取保全措施。

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上,这些措施的实施地点既可在裁决地国,也可能在裁决地以外的国家。

究竟是仲裁庭还是法院有权作出采取此类措施的决定,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来实施此类决定,是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性质、形式及其作用(一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性质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的保全措施旨在防止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当事人利用其所处的优势地位,转移或销毁证据或财产,致使仲裁裁决不能合理地作出,或者即便在裁决作出后,也难以执行。

临时性保全措施的称谓来源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的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为《示范法》①和1976年《仲裁规则》②中的in teri m m easu res of p ro tecti on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1998年仲裁规则的英文文本中为“con servato ry am din teri m m easu res ”③;英国则将此类措施称为玛丽亚禁令“M areva ln juncti on ”④。

人大国际学院研究生导师赵秀文简介

人大国际学院研究生导师赵秀文简介

人大国际学院研究生导师赵秀文简介教育背景赵秀文,女,1975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美国FordhamUniversity法学院中美法学交流项目访问学者;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和卡莫里纳大学、英国利兹城市大学、芬兰拉普兰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访问教授;奥地利茵斯布鲁克大学和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暑期班教师;德国马普学会汉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德国马普学会慕尼黑知识产权、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美国乔治城大学福布赖特研究学者。

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社会兼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以及北京、石家庄、淄博等国内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CharteredInstituteofArbitrators)特许仲裁员(MCIArb);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教授;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荣誉奖励《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独著(国际法系列双语教材)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2009)《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专著)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2008)《国际商事仲裁法》(主编)获北京高等院校精品教材奖(2008)《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专著)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7)《国际经济法》(参编,王传丽主编)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2006)“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仲裁服务市场的竞争”获人民法院报社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北仲成立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二等奖(2005)《国际经济法》(主编)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2)《国际经济法》(参编,余劲松主编)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2)《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译著)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998)《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主编)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成果优秀奖(1997)《国际经济法学》(参编,余劲松主编)获国家教委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中青年奖(1995)《国际经济法教程》(第一作者)获北京市高教局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1992)代表性成果论文类:“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排除协议及其适用”,载《法学》2009年第10期;“中国仲裁市场开放若干法律问题探究”,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从永宁公司案看公共政策作为我国法院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载《法学家》,2009年第4期;“《纽约公约》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河北法学》,2008年第7期“论《示范法》对临时性保全措施的修订”,《时代法学》2009年第三期“论非内国仲裁项下的浮动裁决与《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6卷第一期(2009),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论仲裁规则的性质及其与仲裁法之间的关系”,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6期“从旭普林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4期转载)“非内国裁决的法律性质辨析”,载《法学》,2007年第10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1期转载)“OntheSeatofInternationalArbitrationandItsDetermination”,FrontiersofLawinChina,Number4,O ctober2007“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不等于外国仲裁裁决”,载,《法学》2006年第9期(《仲裁探索》2006年第4期转载)“ReformingChineseArbitrationLawandPracticesintheGlobalEconomy”,coauthoredwithprofesso rLisaA.Kloppenberg,载UniversityofDaytonLawReview,V ol.31:3,2006;此文被印度ICFAI大学主办的杂志TheIcfaiJournalof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转载,V ol.VI,,January2007,TheIcfaiLawSchool,ICFAIUniversityPress “论选择性争议解决方法及其适用”,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五期“从斯里兰卡BOT项目看ICSID的管辖权”,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3期“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载《法学》2005年第6期“论我国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5期“从福克公司案看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5年第4期转载)“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可仲裁事项”,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2期“论《纽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适用范围”,载台湾《月旦民商法杂志》2005年3月25日,第七期(繁体字);简体字版载于《月旦民商法研究》国际贸易法新课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50-71页“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及其确定”,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1期“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仲裁服务市场的竞争”,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17日“论仲裁条款的解释”,载《法学》2004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5年第4期转载)“从克罗马罗依案看国际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载《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其撤销的理论与实践”,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转载于《中国国际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WTO法律规则与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载《中国改革报》2002年1月7日“21世纪中国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现代化与国际化的发展方向”,载《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D415《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1年第11期;《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2001年第1卷(总第1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0月“国际商事仲裁协议转让及其适用法律”,载《国际贸易》2000年第12期“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载《法学家》2000年第5期“论商人习惯法及其适用”,载《法学家》1999年第6期“雅芳公司案著作权侵权行为探究”,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4期“从锐夫动力公司案看仲裁管辖原则”,载《法学家》1998年第3期“论仲裁条款独立原则”,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4期“论国际惯例”,载《法学家》1996年第2期“国际商事代理制度研究”,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2期“GATT,机会与挑战”,载《民主与法制》1992年第12期“ChinaDecadeofTeachingandResearch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paperpresentedtoBeijingSymposiumonDevelopingCountriesandInternationalLawsponsoredbytheG overnmen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andco-operatedbytheJapanFoundation,24-26August,1992“[俄]国际经济新秩序概念的形成”,载《法学译丛》1989年第4期“法律对善意买受人的保护”,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第5期“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andApplicableLawforChinaInternational SalesContract”,paperpresentedtoBeijingWorldLawConference,April1990“试论我国对国际技术转让的管理”,载《经济法制》1990年第1期“试论我国对专有技术的保护”,载《法学杂志》1990年第1期“试论国际许可证协议的法律特征”,载《国际经济法研究》1986年第2期“专利保护与专有技术保护”,载《法制建设》1985年第三期“[英]国际技术转让及其适用法律”,载《法学译丛》1985年第2期“[俄]专有技术的概念及其法律调整”,载《国外法学》1983年第2期“[英]英国1978年国家豁免法”,载《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著作类:《国际商事仲裁法原理与案例教程》,法律出版社,2010年6月《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3月《国际私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国际商事经济法律通则》,(美)JohnW.Head著,(主持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国际经济法》(第三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国际商事仲裁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国际经济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ICCCHINA国际商事仲裁年刊》(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国际经济法》(第二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英美侵权法》(译著,合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解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国际经济法教学参考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国际商事仲裁法》(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国际经济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修订版,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评析》(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国际商事仲裁》(独著),海南出版社1999年SelectedWorksof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Awards(1989-1995)(译著,合译),Sweet&MaxwellAsia,1998ChinaLawReports1992&1993(译著,合译),ButterworthsAsia,1997《香港仲裁制度》(独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ChinaLawReports1991(译著,合译),ButterworthsAsia,1995 SelectedWorksof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Awards(1989-1995)(译著,合译),Sweet&MaxwellAsia,1995《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独著),海南出版社1993年[英]《国际贸易法文选》(译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国际经济法教程》(第一作者),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年《著作权》(独著),法律出版社1987年[俄]《国际法》(译著,合译),法律出版社1982年代表性项目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SFB2051);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及其改革中国法学会2009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涉外仲裁立法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法》2008年获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支持建设项目2007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国际经济法》本科教材(已结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杨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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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文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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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亲属法学
兼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院长
论文
试论违反婚姻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1期与辛焕平合著
关于健全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律思考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1期与刘素萍、龙翼飞合著中国婚姻家庭改革的道路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2期
十年来的婚姻家庭法学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4期
民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994年1期与赵中孚、张谷合著
关于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法学家1993年4期
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区际法律冲突和司法协助法学家1995年4期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及我们的思考中国法学1998年6期与马忆南合著
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法学1989年2期与刘素萍、龙翼飞合著
论无效婚姻中国法学1985年1期
中国婚姻法的修订和完善──新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模式和体系结构法商研究1999年4期1998年:活跃在立法前沿的婚姻家庭法学法学家1999年1期
1999年婚姻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0年1期
1999年婚姻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0年1期
2000年婚姻立法和婚姻法学回眸法学家2001年1期
著作
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婚姻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亲属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5月
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中韩建交二十周年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和贸易条款”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中韩建交二十周年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和贸易条款”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中韩建交二十周年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和贸易条款”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12月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国法制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中韩建交二十周年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和贸易条款”研讨会在我院顺利召开。

下午两点,研讨会在明法601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我院副院长、韩国法研究所所长龙教授主持,韩院长、金院长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其中第一单元主题为“自由贸易协定在中国的缔结与实施程序”,第二单元主题为“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第三单元为“总结与研讨”。

在第一单元中,来自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陈群峰副教授主持了研讨。

我院国际法教研室赵秀文教授做了题为“自由贸易协定在中国的缔结与实施程序”的主题发言,从国际法的角度简要介绍了中国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情况和实施程序。

随后,来自韩国法制研究院高级首席研究员文俊朝做了题为“韩•中FTA 和禁反转条款”的主题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我院叶林教授作为点评嘉宾点评了两位发言人的演讲,并且与发言人就发言中的疑难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和交流。

在第二单元中,来自韩国法制研究院比较法研究室的韩汀美主任主持该单元。

韩国汉阳大学尹宣熙教授做了题为“签订中•韩FTA 所需的两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主题发言,介绍了中韩两国在与签订FTA 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上的联系和差异。

随后,我院张广良副教授做了题为“中韩自贸区谈判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主题发言,简要介绍了中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中韩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现状以及中韩自贸区谈判中知识产权条款相关原则及问题。

评议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梅锋,韩国法制研究院比较法研究室研究员金明妸则分别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和学术研究作了深入、详细的点评。

第三单元“总结与研讨”由我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主持。

由于受邀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杨建文法官因临时会议无法到场,故主办方将杨建文法官的主题报告文稿《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进展》印发给在场嘉宾,各位教授都细致研读了该报告。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1.院校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着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

韩大元教授任院长,曾宪义教授任名誉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

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法学》(英文)、《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

60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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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赵秀文赵秀文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新闻'>芬兰拉普兰大学访问教授(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香港城市大学访问教授(2007、2008年1月至2月)德国马普学会慕尼黑知识产权、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2004年7至9月)美国乔治城大学福布赖特研究学者(2002-2003)德国马普学会汉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研究客座研究员(2000年9至11月)奥地利茵斯布鲁克大学和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暑期班教师(1999年7月至8月)英国利兹城市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10月)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和卡莫里纳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11月)美国FordhamUniversity法学院中美法学交流项目访问学者(1995-1996)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86-198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84)北京外国语学院本科(1975)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事仲裁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以及北京、石家庄、淄博等国内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CharteredInstituteofArbitrators)特许仲裁员(MCIArb);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教授;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独著(国际法系列双语教材)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2009)《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专著)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2008)《国际商事仲裁法》(主编)获北京高等院校精品教材奖(2008)《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专著)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7)《国际经济法》(参编,王传丽主编)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2006)“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仲裁服务市场的竞争”获人民法院报社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北仲成立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二等奖(2005)《国际经济法》(主编)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2)《国际经济法》(参编,余劲松主编)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2)《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译著)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998)《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主编)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成果优秀奖(1997)《国际经济法学》(参编,余劲松主编)获国家教委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中青年奖(1995)《国际经济法教程》(第一作者)获北京市高教局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1992)论文类:“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排除协议及其适用”,载《法学》2009年第10期;“中国仲裁市场开放若干法律问题探究”,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从永宁公司案看公共政策作为我国法院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载《法学家》,2009年第4期;“《纽约公约》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河北法学》,2008年第7期“论《示范法》对临时性保全措施的修订”,《时代法学》2009年第三期“论非内国仲裁项下的浮动裁决与《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6卷第一期(2009),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论仲裁规则的性质及其与仲裁法之间的关系”,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6期“从旭普林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4期转载)“非内国裁决的法律性质辨析”,载《法学》,2007年第10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1期转载)“OntheSeatofInternationalArbitrationandItsDetermination”,FrontiersofLawinChina,Number4,O ctober2007“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不等于外国仲裁裁决”,载,《法学》2006年第9期(《仲裁探索》2006年第4期转载)“ReformingChineseArbitrationLawandPracticesintheGlobalEconomy”,coauthoredwithprofesso rLisaA.Kloppenberg,载UniversityofDaytonLawReview,Vol.31:3,2006;此文被印度ICFAI大学主办的杂志TheIcfaiJournalof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转载,V ol.VI,,January2007,TheIcfaiLawSchool,ICFAIUniversityPress“论选择性争议解决方法及其适用”,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五期“从斯里兰卡BOT项目看ICSID的管辖权”,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3期“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载《法学》2005年第6期“论我国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5期“从福克公司案看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5年第4期转载)“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可仲裁事项”,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2期“论《纽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适用范围”,载台湾《月旦民商法杂志》2005年3月25日,第七期(繁体字);简体字版载于《月旦民商法研究》国际贸易法新课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50-71页“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及其确定”,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1期“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仲裁服务市场的竞争”,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17日“论仲裁条款的解释”,载《法学》2004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5年第4期转载)“从克罗马罗依案看国际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载《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其撤销的理论与实践”,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转载于《中国国际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WTO法律规则与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载《中国改革报》2002年1月7日“21世纪中国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现代化与国际化的发展方向”,载《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D415《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1年第11期;《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2001年第1卷(总第1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0月“国际商事仲裁协议转让及其适用法律”,载《国际贸易》2000年第12期“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载《法学家》2000年第5期“论商人习惯法及其适用”,载《法学家》1999年第6期“雅芳公司案著作权侵权行为探究”,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4期“从锐夫动力公司案看仲裁管辖原则”,载《法学家》1998年第3期“论仲裁条款独立原则”,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4期“论国际惯例”,载《法学家》1996年第2期“国际商事代理制度研究”,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2期“GATT,机会与挑战”,载《民主与法制》1992年第12期“ChinaDecadeofTeachingandResearch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paperpresentedtoBeijingSymposiumonDevelopingCountriesandInternationalLawsponsoredbytheG overnmen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andco-operatedbytheJapanFoundation,24-26August,1992“[俄]国际经济新秩序概念的形成”,载《法学译丛》1989年第4期“法律对善意买受人的保护”,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第5期“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andApplicableLawforChinaInternational SalesContract”,paperpresentedtoBeijingWorldLawConference,April1990“试论我国对国际技术转让的管理”,载《经济法制》1990年第1期“试论我国对专有技术的保护”,载《法学杂志》1990年第1期“试论国际许可证协议的法律特征”,载《国际经济法研究》1986年第2期“专利保护与专有技术保护”,载《法制建设》1985年第三期“[英]国际技术转让及其适用法律”,载《法学译丛》1985年第2期“[俄]专有技术的概念及其法律调整”,载《国外法学》1983年第2期“[英]英国1978年国家豁免法”,载《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著作类:《国际商事仲裁法原理与案例教程》,法律出版社,2010年6月《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3月《国际私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国际商事经济法律通则》,(美)JohnW.Head著,(主持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国际经济法》(第三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国际商事仲裁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国际经济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ICCCHINA国际商事仲裁年刊》(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国际经济法》(第二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英美侵权法》(译著,合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解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国际经济法教学参考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国际商事仲裁法》(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国际经济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修订版,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评析》(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国际商事仲裁》(独著),海南出版社1999年SelectedWorksof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Awards(1989-1995)(译著,合译),Sweet&MaxwellAsia,1998ChinaLawReports1992&1993(译著,合译),ButterworthsAsia,1997《香港仲裁制度》(独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ChinaLawReports1991(译著,合译),ButterworthsAsia,1995 SelectedWorksof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Awards(1989-1995)(译著,合译),Sweet&MaxwellAsia,1995《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独著),海南出版社1993年[英]《国际贸易法文选》(译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国际经济法教程》(第一作者),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年《著作权》(独著),法律出版社1987年[俄]《国际法》(译著,合译),法律出版社1982年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SFB2051);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及其改革中国法学会2009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涉外仲裁立法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法》2008年获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支持建设项目2007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国际经济法》本科教材(已结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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