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申办手续

合集下载

农业合作社申办条件和流程

农业合作社申办条件和流程

农业合作社申办条件和流程一、申办条件:1.有明确的组织会员,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能够发挥集体优势。

2.拥有一定的农田、农机具等生产经营资产。

3.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合作精神。

4.并且符合当地相关法规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办流程:1.农民调研和组织动员阶段。

农民通过集体讨论和调研,了解农业合作社的好处和意义,并动员农民加入合作社的行列。

2.制定合作社章程。

农农民代表通过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定合作社章程,明确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权益和义务。

3.编制合作社发展计划和市场调研。

合作社成立后,根据当地农产品市场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并开展市场调研,明确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经营项目。

4.农民自愿申请加入。

农民根据合作社章程和发展计划,自愿申请加入合作社,并提交个人农田和农机具等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

5.组织会员大会通过。

合作社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结果,召开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以多数通过的方式决定是否接收申请人为合作社成员。

6.办理相关手续。

合作社成立后,需要向当地政府申请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7.组织选举理事会。

合作社成立后,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

8.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社根据发展计划和市场调研结果,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成员的贡献和需要分配收益。

9.定期进行会员大会和监督检查。

合作社定期召开会员大会,通过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等方式保障合作社的透明度和规范经营。

10.注销和清算。

如果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不好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解散合作社,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和清算合作社的资产。

以上是农业合作社申办条件和流程的概括,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和办理手续。

农业合作社的成立可以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收益,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机服务合作社申请条件及流程

农机服务合作社申请条件及流程

农机服务合作社申请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 农机服务合作社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1. **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流程:
1.筹备阶段:确定合作社的类型和经营范围,组织核心农户,起草章程,制定发展计划等。

2.提交申请:将组织章程、发展计划、核心农户名单等材料提交给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审查备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以核实合作社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4.公示反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查意见及公示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公示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二、所需材料:
1.组织章程:包括合作社名称、地址、组织形式、成立目的、经营范围、社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2.发展计划:说明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主要经营项目、投资规模、经营模式等,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4.申请表格: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合作社的基本信息。

7.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合作社合法运营的重要凭证,需要在申请登记时领取。

办农业合作社手续的流程

办农业合作社手续的流程

办农业合作社手续的流程办理农业合作社的手续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办理农业合作社手续的一般流程,供参考:1.确定合作社类型:首先,决定要创办的农业合作社的类型,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济合作社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准备基本材料:准备办理合作社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的名称、合作社成员名单、合作社地址等。

3.审议并通过章程:召集创办人大会或成员大会,审议合作社章程,并经过多数成员同意后通过。

章程需要包括合作社的名称、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办法、成员权益保护等内容。

4.登记机关查询:向当地村(居)委会或农会查询是否有同名或相似名称的合作社存在,以避免重名或相似名称导致的纠纷。

6.召开发起人大会:邀请发起组织成员召开大会,共同决定农业合作社的名称、地址、成员名单等重要事项,并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会。

8.申报登记: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农业部门进行登记申报。

农业部门将进行审查,并对合作社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9.取得登记证书:在材料审核通过后,农业部门会颁发合作社登记证书,标志着合作社的正式成立。

登记证书包括合作社名称、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10.公示期: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的规定,合作社需要进行公示,通常会公示一段时间,确保社会公众对合作社的信息有足够了解和参与。

11.领取社会信用代码:领取合作社的社会信用代码,这是经营主体的唯一身份识别码。

社会信用代码对于合作社的工商登记、纳税申报、贷款融资等都非常重要。

12.开立银行账户:根据合作社的需求,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开立合作社的银行账户,方便日后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和交易运作。

13.办理经营执照:申请工商登记,领取经营执照。

根据合作社经营范围的不同,还有可能需要办理其他相关许可证件。

14.缴纳税务登记:根据合作社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15.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社会保险登记、卫生许可等。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 寻找合作伙伴:在申请农村合作社前,合作社组织者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定参与合作社的人员。

2.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地市场需求,确定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和产品类型。

二、合作社注册阶段1. 撰写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组织者需要撰写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目标、组织架构、运营方式等。

2. 成立筹备组织:筹备组织由合作社组织者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顺利。

3. 召开筹备会议:筹备组织召集参与合作社的人员召开会议,就章程内容进行讨论和修改,并最终确定。

4. 合作社名称申请:组织者根据合作社章程确定的名称,向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注册合作社。

5. 申请注册材料准备:准备申请注册合作社的必要材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名称申请书、筹备人员名单等。

6.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等待审批。

7. 审批流程和时间: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根据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等待审批结果。

三、获得注册批准阶段1. 申请审批结果查询:筹备组织者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查询申请审批的结果。

2. 办理开业手续: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合作社组织者需要办理开业手续,包括在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注册、领取社会信用代码、办理相关证件等。

3. 通知合作伙伴:通知之前约定的合作伙伴,合作社注册成功,并邀请他们参与合作社的运营。

四、合作社经营阶段1. 完善组织结构:注册成功后,合作社组织者需要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完善组织架构,确定各职位职责。

2. 筹备经营资金:根据合作社经营计划,筹集合作社经营所需的资金,包括设备购置、原材料购买等。

3. 生产经营:开始正式进行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生产、销售等。

4. 监管与审计:合作社需要定期进行内部监管和外部审计,确保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

注册农民专用合作社营业执照流程

注册农民专用合作社营业执照流程

注册农民专用合作社营业执照流程1.农民专用合作社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农业生产的必要证件。

The business license for the farmers' cooperative is a necessary document for legally operating agricultural production.2.首先,农民合作社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Firstly, the farmers' cooperative needs to apply to the local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3.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合作社注册登记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合作社章程等文件。

Relevant materials include the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of the cooperative, identification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cooperativ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other documents.4.带上所有材料的副本,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Submit the application to th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with copies of all materials.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合作社资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Th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reviews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ensure that the cooperative's information is complete and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egal provisions.6.经过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并领取申请表。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程序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程序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程序一、前期准备1.确定合作社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通过利益共享和集体经营管理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

在申请前,需要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规模和发展目标。

2.成员筹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需要有一定的成员数量,成员应来自于同一行业或共同利益诉求。

成员的选择要依据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经验、技能和资本实力等条件。

3.确定合作社名称:合作社的名称应简明、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制定章程:章程是合作社的组织规定,应包括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管理方式、收益分配和会员权利等内容。

二、申请登记1.合作社登记申请书:编写合作社的登记申请书,包括合作社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成员情况、经营范围、收益分配方式等。

2.提交相关材料: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部门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定的机构,并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3.组成审查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审查机构,包括农民代表大会和监事会。

在申请登记时,需明确审查机构的组成和权限。

4.审查登记:农业部门或指定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合作社的合法性、经营合理性、章程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领取证照1.审查通过:当农业部门或指定机构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后,颁发合格证明,并告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2.领取证照:合作社负责人或指定的代表前往领取合作社登记证照,包括登记证书和合作社印章。

领取后,合作社正式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

四、其他程序1.招募成员:合作社在正式成立后,需通过招募成员扩大规模。

招募前需制定相关宣传计划,并向目标人群传达合作社的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合适的成员加入。

2.开展经营活动:成立合作社后,根据章程的规定,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及资料

农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及资料

农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及资料农业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农民自愿组成,以经济合作为核心,共同经营农田和开展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

它是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平等交流、协作经营、共同受益的经济合作组织。

办理农业专业合作社需要以下的流程和所需的资料:1.筹备阶段流程:-成立筹备组:负责协调、组织和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筹备工作。

-审议农民合作社的章程:农民合作社章程是农民合作社的内部管理规范,包括合作社的名称、组织机构、决策程序、分工协作、经济权益等方面的内容。

筹备组组织农民代表审议并最终确认章程。

-决定注册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金额。

-场地租赁:寻找合适的场地用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办公和生产活动。

2.注册登记阶段流程:-在当地农民合作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提交所需材料: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主管部门。

-审核材料: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批准。

-领取登记证书:审批通过后,领取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证书。

3.基本设施建设准备资料:土地租赁合同、建设方案及相关验收材料。

流程:-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农业基本设施建设,例如:建设冷库、灌溉设备、养殖设备等。

-完成建设后,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备案。

4.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准备资料:会员名单、会员证书、股份证书等。

流程:-根据会员名单,制作会员证书和股份证书,并分发给会员。

-确定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如选择理事会、监事会等。

5.农业生产计划制定准备资料:农业生产计划书、生产合同等。

流程:-制定农业生产计划书,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计划。

-签订生产合同,确定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的农民的权益和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机合作社申办手续: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解释你的问题的。

第一条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成员出资总额;
(四)业务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总额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由其章程规定。

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设立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相应修改。

第十三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农业人口户口簿;无农业人口户口簿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属于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证明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

第十六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日期。

第十七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八条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申请补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文书格式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