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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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活动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青少活动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青少活动中心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青少活动中心的日常运营,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参与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青少活动中心内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和参与者,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青少活动中心是为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社交等方面的活动和服务场所,目的是培养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第四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坚持以青少年为中心,以满足其需求为宗旨,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六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第七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不断完善服务品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活动中心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不断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

第十条青少活动中心的管理机构应当包括管理者、教练、辅导员等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学生委员会或者家长委员会,积极发挥其作用,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类人员的录用、考核和离职程序。

第十四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优秀人员,惩罚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九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保证活动项目的安全性,健康性和专业性。

第二十条青少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活动培训制度,确保活动辅导员具备专业水平。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青少年活动中心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下午5:30-7:30,星期六和星期日上午为8:30-12:00,下午为2:30-7:30。

2、青少年活动中心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德集体活动,以及特长生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

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3、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体艺馆管理员的管理。

4、管理员要定期对体艺馆内的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5、学生进入青少年活动中心上课或参加其他活动,必须服从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动用馆内各种器材和设施,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如擅自动用,造成损坏要照价赔偿。

5、定期打扫馆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

6、严禁在馆内墙壁、地板及乒乓球台面上乱涂、乱画、乱刻,违者按学校有关条例加以处罚。

7、每天闭馆时需关好照明设备和门窗,切断有关电源。

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教职工管理细则

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教职工管理细则

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教职工管理细则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条件量化的考评细则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职称聘用制度,真实反映我中心(宫)教师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实现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考评细则的基础上做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本细则:(一)评聘办法细则(总分100分)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10分)热爱教育事业,勤学乐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服从分配,遵守党纪团纪,遵守宫规宫则。

2.出勤情况(10分)(1)年度无请假、缺课者记10分:请假、缺课、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0.1分;事假、病假累计十三周以上不计分;无故旷工一天扣1分。

(2)工作人员因工伤、因工作需要组织推荐和批准的各类脱产、半脱产学习,或单位工作需要出差考察等不予扣分。

3.完成工作情况(20分)(1)担任培训教学的教师,能完成宫内的课时和任务数记9分,组织、参与群众公益性活动记6分,超额工作量的多少记1至5分。

(2)担任行政工作及群众性活动的指导教师每年组织大、中型活动3次以上记9分;中、小型活动3次以上记6分;据活动组织效果记1至5分。

4.教学设计和活动设计(8分)教学设计和活动设计齐全、详细、实用,做到设计合理、目的明确,有创新。

未按要求者扣5分,教务科检查不交设计者一次扣2分。

对兼任行政管理人员的计分,结合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履职情况,酌情打分。

5.工龄(14分)从参加工作年起,每年0.5分,上限14分。

6.学员获奖(5分)(1)获国际和全国竞赛等颁奖(向全国重点院校输送人才)记5分;获地区性或省级竞赛等颁奖(向普通院校输送人才)记3分;获市级竞赛一等奖(向中等专业学校输送人才)记2分(由单位同意选派学员参加由教育、文化、体育、共青团、科委、青少年宫协会获奖为准,2010年至今输送人才应以在单位报名为准),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

(现职称聘用当年有效)(2)对兼任行政管理人员的计分,组织策划群众性活动获全国组织奖记5分;地区、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

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青少年在活动中心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以下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要点:1.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对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和知识。

4.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理效率。

5. 安全设施和设备: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建立健全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提供有效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中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7. 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与当地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合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共同维护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安全环境。

8. 安全记录和事故报告:建立安全事故和事故预警的记录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总结,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事故报告。

总之,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活动中心的安全,保障青少年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活动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这些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能够大大降低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安全风险,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活动环境。

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障青少年参与活动时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活动中心设立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活动中心的安全运营。

2.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急救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青少年的权益和安全,确保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为满足青少年们的文化、体育、科技、艺术等方面的需求,提供一个安全、有益、和谐的活动场所。

活动中心的宗旨是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第三条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素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热爱青少年,关心他们的成长,积极服务青少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

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活动中心设有文化、体育、科技、艺术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专门的负责人,根据中心的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活动中心的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热情服务青少年,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中心负责人应当对活动中心的整体工作负责,制订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全体员工积极配合,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中心的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部门工作计划,做好部门的整体管理工作,并对部门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文化、体育、科技、艺术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针对青少年的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艺术活动,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活动中心的值班人员应当保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活动中心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活动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场地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青少年在活动中心的活动过程中不受到安全威胁。

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管理规定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遵守规定。

2.学员必须在活动中心的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离开活动中心或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3.学员应遵守活动中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打闹、不随地乱丢垃圾、不乱涂乱画等。

4.学员不得携带危险品或违法物品进入活动中心,如刀具、火器、毒品等。

5.学员应听从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要求,不得违抗或抗拒。

6.学员在活动中心内应互相尊重,不得进行欺凌、恶作剧等行为。

7.学员应注意个人安全,不得进行危险活动,如攀爬高处、穿越禁止区域等。

8.学员不得擅自离开活动中心,如需要离开,应事先经过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有监护人陪同下离开。

9.学员应爱护活动中心的设施和财产,不得恶意损坏、偷窃或盗用。

10.学员如有身体不适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和帮助。

11.学员不得参与或组织任何非法活动或有害活动。

12.学员必须服从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的紧急疏散和救援指令。

13.学员应保持活动中心内的安静和秩序,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影响他人。

14.家长或监护人应对学员的行为和安全负责,必要时应配合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15.任何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害到他人安全的行为,活动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报告给学员的家长或监护人。

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管理规定(二)1. 所有学员必须准时到达活动中心,并在指定的时间离开。

2. 学员必须遵守活动中心的规定和指导员的指示。

3. 学员必须尊重并遵守其他学员的权利和隐私。

4. 学员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活动中心,如刀具、毒品等。

5. 学员在活动中心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如打架、斗殴等。

6. 学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或性侵犯行为。

7. 学员不得擅自离开活动中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经过指导员同意并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

8. 学员必须遵守活动中心的用餐规定,并保持餐厅和食堂的卫生。

青少年活动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青少年活动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青少年活动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篇一:青少年活动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青少年活动室管理更趋向规范化,活动室本着为学生着想,为活动室发展的宗旨制定此规章制度:1.开放时间:周一——周五:下午5:00——6:00周六、周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寒暑假开放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严守使用时间,非活动时间不得随便进入,由专人管理时开展活动.2.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得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允许带零食进入,不准随地吐痰,做到垃圾入篓.3.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4.爱惜活动室内用具,不得涂画,不准私自带走任何用具及物品、图书等.5.室内一切用品{图书,桌椅,棋牌等},要注意保持干净,摆放有序,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6.每次上完课后,活动室管理员负责关好电源,门窗.7.活动室管理员:XX(XX)XX居委篇二: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教育的新理念及现代科学管理知识,掌握社区青少年的新动态。

二、负责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全面工作,贯彻和执行青少年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实施会议的决议和内容。

三、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按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四、加强中心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中心的服务质量。

活动中心管理制度一、活动中心对辖区内青少年开放。

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爱护室内的学习用具、活动器械及公用设施,按照用具、器械使用说明规范正确使用。

二、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涂乱画、乱扔果皮纸屑。

三、物品摆放整齐,用后放回原位,并关锁好门窗,关闭电源,保证财务安全。

教师职责一、认证学习政治理论,热爱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工作,恪守职责,拟定教学计划并认真实施。

青少年活动站规章制度

青少年活动站规章制度

青少年活动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少年活动站的管理,保障青少年在活动站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少年活动站是指为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体育等各类活动的场所,旨在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增强其身心素质。

第三条青少年活动站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对活动站进行管理的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防止不良信息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青少年发展的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第六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青少年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八条青少年活动站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耐心,服务热情,尊重青少年,不得有侮辱、歧视青少年的行为。

第九条青少年活动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条青少年活动站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青少年活动站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青少年活动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青少年在活动站的安全。

第十四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设置安全出口,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青少年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第十五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青少年的安全。

第十六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指导青少年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青少年活动站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青少年的饮食健康。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青少年在活动站内应当遵守秩序,不得擅自打闹、损坏设施、侮辱他人等行为。

第十九条青少年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活动站,不得进行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条青少年应当遵守活动站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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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工作,严肃教育教学纪律,加强班级与学员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活动中心的教师实际与开设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校外教育工作,关爱青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活动中心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对学员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注重对学员创造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动手动脑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管理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进行教学的依据,是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每学期开学前教师应制订出本学期、本学科各教学班的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报培训部审核,经行政会议通过后实施。

学期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周课时进度、实施办法、学员情况说明与选用教材说明。

2、能按要求公布、落实教学计划,体现教学计划的科学合理,在学期中和学期末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检测时,实际教学与计划进度一致,学生全部掌握,展示效果优秀。

(二)辅导方案
依据教学计划,编写切实可行的辅导方案,方案要做到:目的明确,内容准确,有重难点,有教法,实施过程完整(复习、导入、新授、巩固练习、课堂效果检测、小结、作业布置),有教学效果评价与课后反思。

(三)上课
1、教学要求
(1)活动目的明确,任务具体,符合实际,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传授知识技能,又注重行为习惯的培养,发展智力,提高综合素质。

(2)活动内容准确,重点突出,程度相宜。

(3)活动方法灵活有效,善于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激发学员兴趣和求知欲望。

(4)活动过程严密,各个环节有明确的目的,并做到环环相扣,动静交替,活动效率高。

(5)面向全体,充分发挥学员主体作用,注重优秀学员和个别学员的指导。

(6)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感情真挚,态度诚恳。

(7)语言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形象生动,板书规范。

(8)大部分学员掌握所学内容,活动效果好。

2、管理要求
按授课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准备教学。

教学活动中不准接打学员家长以外的电话,不准聊天会客,不得随便出入教室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在未接到“学员入学证明”的情况下,不得私自接纳新学员上课。

(四)调课
教师如有特殊情况进行调课,需提前一周办理调课申请,经培训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或请他人代课。

不得私自调课或请他人代课。

(五)教研
1、按时参加各种教研会议、业务学习、听评课、业务培训、教学反思等教研活动,活动记录详细,有资料,能提出建议和想法。

2、积极承担和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教研任务。

3、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资料完整。

(六)教育教学活动评比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评比、成绩汇报、演出的等,认真准备,效果好。

(七)教材选编
1、认真做好教材选编计划,教材选用合理,有可持续性。

2、学员所需一切用书、用具,任课教师向培训部说明后报综合部统一购买,任课教师不得私自向学员出售学习用书与用具,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班级管理
(一)学员管理
1、按学员守则的各项标准,开展有效的学员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2、做好学员考勤记录,并在开课20分钟后联系未到学员家长,了解学员未到原因。

如学员连续两次课缺勤或请假两次课以上,及时向培训部准确说明情况。

3、教育学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如学员不能按时上课,要由家长向教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不得给学员随便准假。

4、按照学员评比办法,开展明星学员评比活动,并在学期结束前,填写《学员情况评价表》,评价学员一学期的学习情况与表现。

(二)班级建设
建立班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班干部的能动作用,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
1、教育学员不得在教室和楼道内打闹、大声喧哗,上下楼要轻声慢步、安静有序。

2、要求学员按作息时间来中心上课,家长要按时接送学员。

3、教师要在班级学员全部接走后再离开。

(四)家长工作
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主动和家长交流学员在中心的学习情况,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五)卫生与设施设备管理
每次活动后要认真清理活动室卫生,关闭用电设备,整理桌椅、教学用具,关锁门窗,检查设施设备,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六)宣传
利用中心网站、报纸、展板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教育教学成果、学员成绩,扩大社会影响力。

(七)招生工作
认真开展招生宣传动员与旧生收费报名工作,逐年提高学员稳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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