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项目申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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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公司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公司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一、目的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1、综合管理部(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项目申报奖励制度(暂行)一.目的为鼓励公司项目申报部门积极申报政府各类扶持项目资金,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二.奖励范围2.1奖励范围包括参与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各级领导及项目参与人员;2.2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扶持项目资金申报成功获得批复并且资金到公司账后,经公司批准,由公司对项目申报参与人员进行奖励,项目参与人员有多个项目申报成功的,可同时获得多项奖励。

三.奖励申请程序3.1享受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的奖励应在申报项目获得批复并且资金到帐后进行;3.2按规定应该进行奖励的项目由项目申报部门提出申请,拟定初步奖励方案,填写《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申请表》(见附表)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具体文件材料包括:政府项目批复红头文件的复印件、资金到账凭证的复印件、项目申报工作总结。

3.3奖励方案经公司项目申报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奖励。

四.政府扶持项目类别4.2资助资金类项目:指各种从政府机构获得的专项资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如新产品研发、手艺创新、产业化示范项目、技改项目、节能项目、环保项目以及信息化项目等;4.3各种贷款贴息类项目;4.4各种基金类项目;4.5根据各级政府机构公布信息谋划、包装并申报的其他扶持资金类项目。

五.奖励标准5.1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金额的计算办法如下:奖励金额=(项目到账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奖励系数主管项目申报部门副总的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资金申报的难易程度按照奖励系数2‰至4‰计算,主管项目申报部门经理和具体办事人员的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资金的申报难易程度按照奖励系数1.5%至4%计算全部参与人员的奖金总额,再根据每个人的参与程度和工作量由公司制定奖励方案,进行详细分配。

5.2在保证公司完成年度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经由过程各种渠道从政府机构取得非公布类或专门针对我公司的资助资金,对相干主管领导和介入职员根据以上奖励尺度给予双倍奖励。

某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某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
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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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资金奖励办法

政府扶持资金奖励办法

政府扶持资金奖励办法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办法积极申报各类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是促进集团发展的重要工作。

为了表彰和鼓励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

一.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内容(一)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变现形式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

分为以下类型:1.一般技术研发类、创新类政府扶持资金2.已完成研发进入大范围推广3.特定领域的专项资金4.具有地域特点的专项资金5.奖励鼓励专项资金6.其他类型(二)政府扶持资金申报奖励适用范围1.在上级政策性、计划性、体制性等常规性补助资金基数上,争取申报到的增量资金;2.上级政策性、计划性、体制性等常规性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门类资金,且是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在原基数基础上实现增长和计划外增加的资金;3.上级部门主动给予的资金或捐赠如主动的对口支援、救灾资金、捐赠财物等,不属于申报资金奖励范围;4.本部门(子公司)职责范围内正常业务内容实现的国度扶持资金,不属于申报资金奖励范围。

二.申报职责(一)科技部1.卖力各级当局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2.负责商标、著名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的组织、申报;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二)财务部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等);3.卖力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1.目的本规定旨在改革和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鼓励研究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对政府部门的政策及时准确申报和充分享受对公司发展有益的项目及政策,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3.职责3.1 项目管理部3.1.1 负责各级政府科研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参与行业重点研发计划申报。

3.1.2 负责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1.3 负责专利奖、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

3.1.4 负责各级政府相关荣誉和奖励的牵头组织申报。

3.1.5 负责浏览各政府职能部门网站,密切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申报信息,并传达给各公司。

3.1.6 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

3.1.7 负责项目申报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3.1.8 必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至少提前3天内,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集团行政办,配合行政办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资料完善。

3.1.9 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2 财务部门3.3.1 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做好项目预算。

3.3.2 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等)。

3.3.3 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4 各公司研发部门3.4.1 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3.4.2 针对部分项目所需,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产品图片、样品实物等。

3.4.3 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5 各公司品质管理部门3.5.1 负责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市长质量奖、免检产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计量体系确认等涉及质量和计量项目的申报材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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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
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
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
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
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
(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五、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1、奖励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

2、奖励分配方式:
(1)项目资金到账或相关荣誉证书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根据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相关人员对项目的贡献大小提出分配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分配给相关人员。

(2)项目牵头负责人个人分配比例在25-40%区间内,主要经办人员35-45%区间内,配合人员在余额比例内进行分配。

若项目牵头负责人即为主要经办人,则按照60%分配,配合
人员按照40%分配。

3、奖励的支取:奖励分配计划经总经理批准,且政府立项资金到账后,由财务部以现金的形式进
行奖金的发放。

若政府立项资金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奖励也须根据比例进行分期发放。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实施。

附表:
政府项目资金(荣誉)申报奖励申请表
申请部门:申请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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