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为激励公司科技人员团队挖掘创新科技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推动力,公司特制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具体如下:一、奖励目的公司科技成果奖励旨在激励科技人员团队挖掘创新科技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推动力,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和成果应用,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发展。
二、奖励范围(一)科研成果范围包括:科研方案、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型、新理论成果等;(二)成果应用范围包括: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技术转型等。
三、奖励标准(一)创新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含开发自有知识产权产品、进行核心技术攻关、中国自主品牌认定、华为企业级技术分级、技术革新等)开展过程中,通过创新思路改进设计、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形成实质性创新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二)应用奖:凡是在我公司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改造和应用,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三)突出贡献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标准制定、测试评估、最佳实践、技术支持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具备显著的创新性、实用性、可重复性和技术前瞻性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3万元人民币。
(四)特别贡献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级标准制定、技术难题攻关、行业论坛举办、参加国内外重大科技活动、专利技术获奖等方面,作出特别贡献,并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5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奖励方式(一)奖励资金通过财务部计提并支付给获奖人或团队。
(二)奖励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综合经济效益,按比例分配。
(三)获奖个人或团队将受到表彰,并在公司内部的宣传中获得广泛宣传和展示。
获奖人有机会参加国家或地方相关科技活动。
五、奖励评定(一)奖励评定组: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科技成果奖励评定组,负责科技成果奖励事项的决策和具体实施工作。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方案一、引言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了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方案。
该方案旨在奖励在创新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拥有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专利申请等方面的优秀员工和团队,同时鼓励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产品推广以及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秀实践。
二、奖励项目1. 创新项目奖励:针对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显著创新成果的项目,依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创新程度给予奖励。
2. 技术发明奖:针对在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发明专利或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自主创新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科技进步奖:针对在科技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奖励其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成果。
4. 专利申请奖:对于积极申请专利、成功获得专利权的员工或团队,依据专利的重要性和创新性给予奖励。
5. 研发团队奖:针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发团队,奖励其在团队协同创新方面的成果。
6. 创新成果转化奖:鼓励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对于成功实现转化的成果给予奖励。
7. 技术标准制定奖:对于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提升企业行业地位的员工或团队,依据标准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给予奖励。
8. 知识产权保护奖:奖励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包括专利维权、商标保护等。
9. 创新产品推广奖:对于成功推广创新产品、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的员工或团队,依据推广的重要性和成果给予奖励。
10. 创新人才引进奖:鼓励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对于成功引进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给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与程序1. 奖励标准:依据奖励项目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奖励等级。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的创新性、重要性和实际效果等方面。
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评定。
2. 奖励程序:员工或团队可自行申报或由部门推荐,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设立的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进一步激励集团公司员工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集团公司在技术创新和创新型发展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制定此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二、奖励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研发的科技成果,包括以下范围:1.在市场上先进或优秀的科技成果;2.成功发明并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成果鉴定等的科技成果;3.在公司内部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奖励方式1.奖金奖励:表彰集团公司内部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以奖金形式给予奖励。
奖金数额由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等级和奖励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一般不超过50万元,但在特殊情况下,酌情增加。
2.荣誉称号:表彰在科技创新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的,授予荣誉称号,并在集团公司内部和外部宣传推广。
四、奖励等级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设立标准如下:奖项标准一等奖突破性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或适用于国家重大工程;二等奖具有显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获省级科技奖,或适用于省部级重点工程;三等奖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启示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明显,获市级科技奖或企业部门科技奖,或适用于市级重点工程;优秀奖具有优异的效益和贡献,作为突出代表获得集团公司内部科技创新奖励。
五、奖励程序1.确定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包括集团公司科技部门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业务骨干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最高科技负责人担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任命,任期2年。
2.奖励申请:–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科技成果的申报材料和经济效益的资料。
–团队申请: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科技成果的申报材料和经济效益的资料。
3.评审程序:–评多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并撰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将评审报告提交给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投票表决,并对获奖项目进行等级评定;–评审结果由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
化工企业综合奖金发放办法

化工企业综合奖金发放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稳定员工队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金发放人员范围:公司主任级(含享受相应职级待遇人员)及以下职岗员工。
二、规范奖项,设立综合奖金。
(一)将原月度奖、安全环保奖两项奖金合并设立综合奖;(二)综合奖金的发放标准为:1、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焦化车间、气分-MTBE车间、油品车间按人均每月230元标准考核计发;2、化验车间、机修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铁专线车间、供排水车间按人均220元标准考核计发;3、机关后勤按人均210元标准考核计发。
副部长级以上(含享受相应职级待遇人员)中层干部、公司领导的月度综合奖金每月拿出部分工资作为月度综合奖金的考核基数,其具体标准为:副部长级330员、部长级400元、公司领导600元。
三、奖金分配原则。
(一)综合奖金分配以员工绩效为重点,兼顾员工工龄和岗位等级;(二)根据效益、技术复杂程度、劳动条件及责任大小、员工工龄和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本单位人员的奖金系数;(三)绩效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技能水平、工作表现三个方面;(四)坚持考评发放原则。
做到考核指标客观、科学、规范,考核程序、方法简单可行,操作性强,考核评估把握尺度要统一,保证考核公正,考核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时向员工反馈,并与员工利益相结合,激励员工进取精神;(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相关考核规定(一)违规违纪1、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安全规程等规定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取消当月综合奖;2、员工当月违反劳动纪律两次及以上取消当月奖金;3、旷工一天者当月不得奖;4、在生产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烟盒及非生产用打火机、火柴,取消所在车间当月综合奖;5、员工违反治安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班前和工作时间内饮酒(因公接待除外),干私活,带小孩上班,私自叫别人代班等行为一次,当月不得奖;6、员工假借休假的名义往他处工作,取消当月综合奖金;7、员工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指挥、监督,无理取闹,造成工作延误或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经劝导仍不听从,取消当月综合奖金;8、违反考勤管理规定,弄虚作假,谎报出勤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取消当月综合奖金。
企业科技进步及创新奖励办法

企业科技进步及创新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创新,激励企业在科技领域的投入和成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科技研发和创新的企业。
三、奖励范围1. 科技进步奖励:对企业在科技研发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予以奖励。
2. 创新奖励:对企业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予以奖励。
四、奖励内容1. 科技进步奖励内容:- 技术成果奖励:对企业的科技研发成果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专利奖励:对企业的专利申请和授权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论文奖励:对企业员工在学术期刊、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研发投入奖励:对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投入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创新奖励内容:- 产品创新奖励:对企业在产品设计、功能改进等方面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技术创新奖励:对企业在技术领域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管理创新奖励:对企业在管理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奖程序1. 申报阶段:企业根据奖励内容填写相应申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2. 评选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3. 审批阶段:根据评审意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授予奖励。
4. 颁奖阶段:对获奖企业进行公示,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奖励标准奖励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奖励效力授予的奖励具有一定的荣誉性和激励性,并可作为企业在科技进步和创新方面的业绩认可和宣传资料。
八、公示和监督所有申报和评审过程都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九、附则本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调整。
科技项目奖励制度

科技项目奖励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公司的科技项目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 奖励范围科技项目奖励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科技创新、研发和技术推广的项目。
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工艺改进、技术应用等。
3. 奖励标准3.1 奖励类别根据项目的贡献程度和创新水平,将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对于有重大突破和显著贡献的项目,给予一等奖。
- 二等奖:对于有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果的项目,给予二等奖。
- 三等奖:对于有一定成果的项目或具有潜力的项目,给予三等奖。
3.2 奖励金额具体奖励金额根据项目等级和员工贡献程度而定,由相关部门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一等奖金额最高,二等奖次之,三等奖金额最低。
3.3 特别奖励对于在科技项目中表现杰出的员工,公司将颁发特别奖励。
特别奖励的形式可以是额外的现金奖励、晋升机会、荣誉证书等。
4. 申请流程4.1 申请条件员工可以申请科技项目奖励,需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已经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
- 提供详细的项目报告,包括项目目标、过程、成果和应用价值。
4.2 申请流程- 步骤一:员工填写科技项目奖励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 步骤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表,确认项目达到奖励条件。
- 步骤三:申请表提交给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步骤四: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质量、创新性和成果进行评定,确定奖励等级和金额。
- 步骤五: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
5. 奖励发放奖励金额将以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员工。
特别奖励将在颁发时确定具体方式。
6. 后续跟踪对于获得奖励的项目,公司将进行后续跟踪,以验证项目的成果,并将其与公司的发展目标相结合,促进项目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7. 结论科技项目奖励制度的实施将激励员工在科技创新方面持续地投入和努力,促进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进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将定期评估和完善该奖励制度,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平性。
以上是公司科技项目奖励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该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为公司的科技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技术成果及创新奖励规定

企业技术成果及创新奖励规定
一、目的
本规定旨在激励和奖励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成果,推动创新文化的建立和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项目组及员工,涉及到技术成果及创新的奖励事项。
三、奖励内容
1. 对于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次性奖金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具体的成果和贡献情况进行评定。
2. 对于取得创新项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额外的绩效奖金或晋升机会作为奖励。
具体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3. 对于成功转化技术成果为商业利益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作为奖励。
利润分成比例由公司与个人或团队协商确定。
四、奖励评定标准
1. 技术创新成果的奖励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创新程度、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
2. 创新项目的奖励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意义、实施可行性、市场竞争力等。
3. 技术成果转化为商业利益的奖励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价值、市场份额、销售额等。
五、奖励申请及审批流程
1. 个人或团队在完成技术创新成果、创新项目或技术成果转化后,需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将申请提交给
公司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批。
3. 公司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对成果贡
献和评定标准的审查。
4. 审批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奖励内容及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其他规定
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具体实施还需与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和决策。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科技成果对于企业的发展变得越发重要。
为了激励员工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科技成果的产出,本公司特制定《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1. 奖励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均可作为奖励对象。
2. 奖励条件:员工需在科技研发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研发成果、科技专利等。
员工提出的科技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得到认可和实施,并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其成为公司科技成果之一。
三、奖励级别及额度根据员工在科技研发领域的贡献程度和科技成果的重要性,奖励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一等奖:对于具有极高创新性和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将授予一等奖。
奖金为员工年度工资的2倍,并颁发荣誉证书。
2. 二等奖:对于具有较高创新性和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将授予二等奖。
奖金为员工年度工资的1倍,并颁发荣誉证书。
3. 三等奖:对于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将授予三等奖。
奖金为员工年度工资的0.5倍,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1. 员工需在科技成果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填写《科技成果奖申请表》。
2. 申请表需包含科技成果的详细介绍、重要性分析和市场价值预测等内容,以及附上相应的支持文件和证明材料。
3. 申请表将提交给专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由评审委员会于一个月内作出评审决定。
4. 评审结果将由公司秘书处向员工通报,并及时向获奖员工发放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透明公正原则1.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审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决定一经作出,即不可更改和撤销。
3. 公司将定期公布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结果和获奖名单,确保奖励制度的透明度。
六、其他规定1. 员工一旦获得科技成果奖励,应在公司内部公开分享和交流其成果,以便推动更多的科技创新和研发工作。
2. 公司鼓励员工团队合作,在科技研发中共同创造科技成果,奖励将按照实际贡献程度分配给各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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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奖励办法
(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为公司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争取利益,对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的范围
(一)政府有资助或奖励的项目;
(二)政府无奖励的项目;
(三)专利(或发明创造)奖;
第三条科研奖励工作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一般定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进行。
第四条科研奖励经费来源:有政府奖励的项目由各项目政府奖励经费列支,其它奖项由公司预算列支。
如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公司运营中心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交。
第二章政府有资助或奖励的项目
第五条获得政府资助或奖励的科研项目之后,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具体分配方案,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审核通过。
如果科研项目政府资助或奖励经费在100万元之内,并且无验收事项和复审事项,按到款经费的20%作为奖励资金,奖励参
与申报、争取政府奖励、完成课题实施的员工以及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奖励资金的25%分配给参与申报、争取政府奖励的员工,另外50%分配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剩余的25%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六条分期到款的项目,如果项目资助或奖励总数在100万元之内,按到款经费的20%作为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的20%奖励给争取该政府项目的员工,由课题申请负责人分配;40%奖励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由课题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实施;20%奖励给参与验收工作的员工,由验收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完成验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七条获得政府资助或奖励的科研项目之后,如果项目经费总数在100万元之上,并且无验收事项和复审事项,按累加方式计算奖励资金,即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下部分仍为20%,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10%提取,总奖励资金为两部分提取之和。
奖励资金分配方法为:40%分配给参与申报、争取政府奖励的员工,40%分配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八条分期到款的项目,如果政府项目经费(资助或奖励)总数在100万元之上,总奖励资金按上述第七条计算。
奖励资金中,20%奖励给争取政府经费的员工,由课题申请负责人分配;项目奖励总数的40%奖励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由课题负责人
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奖励给参与验收工作的员工,由验收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完成验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九条如果科研项目是一次性奖励,同时含有验收或者复审等后续事项,则奖励款中,20%奖励给争取政府经费的员工,由课题申请负责人分配;40%奖励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由课题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奖励给参与验收工作的员工,由验收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完成验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十条每年年终,由公司组织评审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创新奖项目和个人,奖金由公共奖金池提供。
第十一条对于各阶段负责人的奖金分配方案,均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特殊说明:对于公司中政府或科技项目申报和执行的专职人员,由于政府项目的申报和执行是其本职工作,因此其奖励主要体现在工作绩效考核中,本奖励办法中只是予以适当考虑。
对于公司与其他科研机构、大学等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获得项目,或者通过中介、代理公司等申请获得的政府科研项目,公司酌情进行2000-5000元进行个别奖励。
第三章政府无奖励的项目
第十三条某些政府无补贴的科研项目,如高新技术成果转
化项目、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类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科研工作站等,是为了进一步取得税收优惠或者增加企业软实力所必须争取的政府规定项目。
通过政府无奖励的科研项目之后,根据参与员工工作时间长短,按每人每项500-2000元奖励参与员工,如果该科研项目含有验收或者复审等后续事项,则按照每人500-2000元奖励以后参加验收或复审的员工。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政府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按照2000-20000元进行个别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取得项目后执行定期申报的员工,视工作时间耗费,每年每项给予500-2000元奖励,但要保证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不得影响公司已经取得的奖励和荣誉。
第四章专利(发明创造)奖
第十五条公司对获得授权的发明创造的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发放奖励及报酬。
第十六条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及报酬总额按照如下标准发放:发明专利 8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6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1200元/件。
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为2人以下,则第二发明人(设计人)按照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50%予以发放;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为3人以上,则其余发明人(设计人)的总额与第一发明人的发放金额相等。
第十七条专利奖励及报酬总额在专利授权(以专利证书为
准)后,经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提出申请,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后由财务部一次性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针对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司只针对发明专利发放奖励及报酬。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东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