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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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制度(最新)全套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制度(最新)全套

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展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推广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料,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一、在局工程建设中获得的科研、工法、专利成果;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有所创新的研究成果、工法或专利;三、重大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制以及应用成果、工法或专利;四、编制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等成果。

五、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上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减少污染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科技创新及科技应用的优秀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科技创新奖励的类别:一、科技进步奖励;二、优秀工法奖励;三、优秀专利奖励;四、技术成果转化奖励;五、詹天佑奖奖励;六、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绿色示范工程奖励;—1—七、标准规范奖励。

第四条申报时间:局所有科技创新奖励资料均在每年的3月31前报技术中心,逾期项目本年度不再受理。

第五条科技进步奖励一、申报(一)局科技进步奖励每年评选一次。

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xx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

(二)报送申报表时应附下列材料1.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各级学会(或协会)及总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励证书;2.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各级学会(或协会)及总公司级工法证书或文件;3.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4.成果形成的各级标准规范;5.国际或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6.技术成果报告;7.成果评审或鉴定证书;8.科技查新报告及影像资料;9.该成果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经济效益以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为准,社会效益证明以该成果依托工程取得—2—的工程质量奖证书扫描件或其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报道或工程行业排名;10.主要完成者名单。

二、评选(一)初审:局科委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项目按照奖励等级条件进行初步分级。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度法规通常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所规定。

下面是一些建议参考的内容:
1. 目标和原则: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度的目标是鼓励和激励员工创新,提高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水平。

原则上应当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员工的贡献和鉴定结果进行奖励。

2. 评审委员会:公司可以设立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奖励标准和评审实施办法。

3. 奖励标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包括技术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奖励,也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重要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奖励。

4. 奖励申报和评审:公司员工可以自愿申报科技成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表格。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励等级和奖励金额。

5. 奖励形式:科技成果奖励可以以奖金、荣誉证书、晋升、加薪、股权认购或其他形式进行,可以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公司政策进行选择。

6. 评审流程和时限:公司可以制定详细的评审流程和时限,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和高效进行。

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报人公布。

7. 申诉和监督机制:公司应设立申诉机制,对于申报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同时,公司也应建立科技成果奖励的监督机制,确保奖励实施的透明和有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度法规根据公司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定,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建议内容。

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方案一、引言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了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方案。

该方案旨在奖励在创新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拥有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专利申请等方面的优秀员工和团队,同时鼓励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产品推广以及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秀实践。

二、奖励项目1. 创新项目奖励:针对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显著创新成果的项目,依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创新程度给予奖励。

2. 技术发明奖:针对在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发明专利或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自主创新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科技进步奖:针对在科技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奖励其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成果。

4. 专利申请奖:对于积极申请专利、成功获得专利权的员工或团队,依据专利的重要性和创新性给予奖励。

5. 研发团队奖:针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发团队,奖励其在团队协同创新方面的成果。

6. 创新成果转化奖:鼓励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对于成功实现转化的成果给予奖励。

7. 技术标准制定奖:对于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提升企业行业地位的员工或团队,依据标准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给予奖励。

8. 知识产权保护奖:奖励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包括专利维权、商标保护等。

9. 创新产品推广奖:对于成功推广创新产品、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的员工或团队,依据推广的重要性和成果给予奖励。

10. 创新人才引进奖:鼓励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对于成功引进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给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与程序1. 奖励标准:依据奖励项目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奖励等级。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的创新性、重要性和实际效果等方面。

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评定。

2. 奖励程序:员工或团队可自行申报或由部门推荐,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设立的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集团企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企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企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前言为进一步激励集团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工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集团企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此奖励办法将通过设立奖项、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等严格流程,充分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奖励范围本奖励办法所涵盖的科技成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科学研究成果:对在基础科学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等方面具有重大创新和应用潜力的成果予以奖励。

2.技术研发成果: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成果或重要技术创新的研发项目和产品予以奖励。

3.信息化创新成果:对在信息技术应用、互联网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成绩的团队或个人予以奖励。

三、奖项设置为更好地鼓励与表彰集团企业中的科技人才,设立以下奖项:1. 科技创新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科技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具有重大突破的团队或个人。

评选标准包括技术先进性、创新研究、影响力和成果转化等。

每年评选一次。

2. 青年科技人才奖该奖项旨在鼓励集团企业中的年轻科技人才的创新和成长。

评选对象为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评选标准包括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技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

每年评选一次。

3. 技术进步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团队或个人。

评选标准包括技术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每年评选一次。

4. 信息化创新奖该奖项旨在鼓励集团企业在信息化领域的创新和应用。

评选标准包括创新成果、业务效率提升、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安全等方面。

每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标准为确保奖项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评选过程中将采用如下标准:1.技术先进性:评估科技成果在所属领域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

2.实际应用性:评估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效果。

3.经济效益:评估科技成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贡献。

4.社会影响:评估科技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福利的影响程度。

5.团队成果:评估科技成果是否为团队合作取得的成果。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进一步激励集团公司员工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集团公司在技术创新和创新型发展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制定此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二、奖励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研发的科技成果,包括以下范围:1.在市场上先进或优秀的科技成果;2.成功发明并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成果鉴定等的科技成果;3.在公司内部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奖励方式1.奖金奖励:表彰集团公司内部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以奖金形式给予奖励。

奖金数额由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等级和奖励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一般不超过50万元,但在特殊情况下,酌情增加。

2.荣誉称号:表彰在科技创新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的,授予荣誉称号,并在集团公司内部和外部宣传推广。

四、奖励等级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设立标准如下:奖项标准一等奖突破性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或适用于国家重大工程;二等奖具有显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获省级科技奖,或适用于省部级重点工程;三等奖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启示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明显,获市级科技奖或企业部门科技奖,或适用于市级重点工程;优秀奖具有优异的效益和贡献,作为突出代表获得集团公司内部科技创新奖励。

五、奖励程序1.确定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包括集团公司科技部门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业务骨干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最高科技负责人担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任命,任期2年。

2.奖励申请:–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科技成果的申报材料和经济效益的资料。

–团队申请: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科技成果的申报材料和经济效益的资料。

3.评审程序:–评多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并撰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将评审报告提交给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投票表决,并对获奖项目进行等级评定;–评审结果由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

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奖励在科技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和科技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科技进步奖分为科学技术成果奖和合理化建议奖。

对两个奖项分别进行成果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资金主要由集团科技发展基金支付。

第四条适用范围1.在工程建设及重大设备的技术改造中开发、应用新技术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2.在推广应用已有先进科技成果中所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

3.在工程管理、施工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4.在建筑工程理论研究、软科学研究、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科技信息等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5.在全集团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包括工程管理、设计优化、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等方面。

第五条工法及专利的奖励见专项管理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遵循统筹、标准化、分类、分层级管理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集团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全集团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推荐上报;负责集团内科技项目验收、技术咨询;负责集团重大科技开发、应用项目的审定等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当年科技项目奖励申报情况提出年度科技奖励评审方案,从集团公司专家库中选择评委,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组成年度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9人单数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九条集团所属单位科技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技进步项目向集团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工作,并负责本单位重大科技开发、应用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科技奖励内容第十条科技成果项目是指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开发研究及应用的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在推广、应用已有科技成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在工程基础理论及应用理论方面有较大成就,对促进工程施工科学技术发展和企业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的项目。

化工企业综合奖金发放办法

化工企业综合奖金发放办法

化工企业综合奖金发放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稳定员工队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金发放人员范围:公司主任级(含享受相应职级待遇人员)及以下职岗员工。

二、规范奖项,设立综合奖金。

(一)将原月度奖、安全环保奖两项奖金合并设立综合奖;(二)综合奖金的发放标准为:1、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焦化车间、气分-MTBE车间、油品车间按人均每月230元标准考核计发;2、化验车间、机修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铁专线车间、供排水车间按人均220元标准考核计发;3、机关后勤按人均210元标准考核计发。

副部长级以上(含享受相应职级待遇人员)中层干部、公司领导的月度综合奖金每月拿出部分工资作为月度综合奖金的考核基数,其具体标准为:副部长级330员、部长级400元、公司领导600元。

三、奖金分配原则。

(一)综合奖金分配以员工绩效为重点,兼顾员工工龄和岗位等级;(二)根据效益、技术复杂程度、劳动条件及责任大小、员工工龄和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本单位人员的奖金系数;(三)绩效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技能水平、工作表现三个方面;(四)坚持考评发放原则。

做到考核指标客观、科学、规范,考核程序、方法简单可行,操作性强,考核评估把握尺度要统一,保证考核公正,考核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时向员工反馈,并与员工利益相结合,激励员工进取精神;(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相关考核规定(一)违规违纪1、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安全规程等规定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取消当月综合奖;2、员工当月违反劳动纪律两次及以上取消当月奖金;3、旷工一天者当月不得奖;4、在生产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烟盒及非生产用打火机、火柴,取消所在车间当月综合奖;5、员工违反治安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班前和工作时间内饮酒(因公接待除外),干私活,带小孩上班,私自叫别人代班等行为一次,当月不得奖;6、员工假借休假的名义往他处工作,取消当月综合奖金;7、员工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指挥、监督,无理取闹,造成工作延误或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经劝导仍不听从,取消当月综合奖金;8、违反考勤管理规定,弄虚作假,谎报出勤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取消当月综合奖金。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科技成果对于企业的发展变得越发重要。

为了激励员工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科技成果的产出,本公司特制定《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1. 奖励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均可作为奖励对象。

2. 奖励条件:员工需在科技研发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研发成果、科技专利等。

员工提出的科技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得到认可和实施,并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其成为公司科技成果之一。

三、奖励级别及额度根据员工在科技研发领域的贡献程度和科技成果的重要性,奖励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一等奖:对于具有极高创新性和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将授予一等奖。

奖金为员工年度工资的2倍,并颁发荣誉证书。

2. 二等奖:对于具有较高创新性和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将授予二等奖。

奖金为员工年度工资的1倍,并颁发荣誉证书。

3. 三等奖:对于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将授予三等奖。

奖金为员工年度工资的0.5倍,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1. 员工需在科技成果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填写《科技成果奖申请表》。

2. 申请表需包含科技成果的详细介绍、重要性分析和市场价值预测等内容,以及附上相应的支持文件和证明材料。

3. 申请表将提交给专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由评审委员会于一个月内作出评审决定。

4. 评审结果将由公司秘书处向员工通报,并及时向获奖员工发放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透明公正原则1.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审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决定一经作出,即不可更改和撤销。

3. 公司将定期公布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结果和获奖名单,确保奖励制度的透明度。

六、其他规定1. 员工一旦获得科技成果奖励,应在公司内部公开分享和交流其成果,以便推动更多的科技创新和研发工作。

2. 公司鼓励员工团队合作,在科技研发中共同创造科技成果,奖励将按照实际贡献程度分配给各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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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奖励办法
(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巩固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为公司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争
取利益,对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的范围
(一)政府有资助或奖励的项目;
(二)政府无奖励的项目;
(三)专利(或发明创造)奖;
第三条科研奖励工作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一般定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进行。

第四条科研奖励经费来源:有政府奖励的项目由各项目政
府奖励经费列支,其它奖项由公司预算列支。

如涉及个人所得
税的,由公司运营中心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交。

第二章政府有资助或奖励的项目
第五条获得政府资助或奖励的科研项目之后,由课题负责
人提交具体分配方案,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审核通过。

如果科研项目政府资助或奖励经费在100万元之内,并且
无验收事项和复审事项,按到款经费的20%乍为奖励资金,奖励参与
申报、争取政府奖励、完成课题实施的员工以及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奖励资金的25%分配给参与申报、争取政府奖励的员工,另外50%分配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剩余的25%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六条分期到款的项目,如果项目资助或奖励总数在100 万元之内,按到款经费的20%乍为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的20%奖励给争取该政府项目的员工,由课题申请负责人分配;40%奖励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由课题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实施;20%奖励给参与验收工作的员工,由验收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完成验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七条获得政府资助或奖励的科研项目之后,如果项目经费总数在100万元之上,并且无验收事项和复审事项,按累加方式计算奖励资金,即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下部分仍为20%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10%提取,总奖励资金为两部分提取之和。

奖励资金分配方法为:40%分配给参与申报、争取政府奖励的员工,40%分配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剩余的20%留存到公
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八条分期到款的项目,如果政府项目经费(资助或奖励)总数在100万元之上,总奖励资金按上述第七条计算。

奖励资金中,20%奖励给争取政府经费的员工,由课题申请负责人分配;项目奖励总数的40%奖励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由课题负责
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奖励给
参与验收工作的员工,由验收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完成验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九条如果科研项目是一次性奖励,同时含有验收或者复审等后续事项,则奖励款中,20%奖励给争取政府经费的员工,由课题申请负责人分配;40%奖励给参与课题实施的员工,由课题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 奖励给参与验收工作的员工,由验收负责人分配,但要确保课题按照申报标准完成验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术创新公共奖金池。

第十条每年年终,由公司组织评审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创新奖项目和个人,奖金由公共奖金池提供。

第十一条对于各阶段负责人的奖金分配方案,均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特殊说明:对于公司中政府或科技项目申报和
执行的专职人员,由于政府项目的申报和执行是其本职工作,因此其奖励主要体现在工作绩效考核中,本奖励办法中只是予以适当考虑。

对于公司与其他科研机构、大学等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获得项目,或者通过中介、代理公司等申请获得的政府科研项目,公司酌情进行2000-5000元进行个别奖励。

第三章政府无奖励的项目
第十三条某些政府无补贴的科研项目,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类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
心、博士科研工作站等,是为了进一步取得税收优惠或者增加企业软实力所必须争取的政府规定项目。

通过政府无奖励的科研项目之后,根据参与员工工作时间长
短,按每人每项500-2000元奖励参与员工,如果该科研项目含有验收或者复审等后续事项,则按照每人500-2000元奖励以
后参加验收或复审的员工。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政府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按照2000-20000元进行个别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取得项目后执行定期申报的员工,视工作
时间耗费,每年每项给予500-2000元奖励,但要保证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不得影响公司已经取得的奖励和荣誉。

第四章专利(发明创造)奖
第十五条公司对获得授权的发明创造的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发放奖励及报酬。

第十六条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及报酬总
额按照如下标准发放:发明专利8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6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1200元/件。

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为2人以下,则第二发明人(设计
人)按照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50%F以发放;若专利发
明人(设计人)为3人以上,贝康余发明人(设计人)的总额与第一发明人的发放金额相等。

第十七条专利奖励及报酬总额在专利授权(以专利证书为
准)后,经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提出申请,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后由财务部一次性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针对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
公司只针对发明专利发放奖励及报酬。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东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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