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业评价综合评价法

合集下载

【学分】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认定的依据及认定表

【学分】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认定的依据及认定表

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认定的依据学分认定的依据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试(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的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1、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时间的4/5以上;2、学分认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学分认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学分认定考试难度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学分认定考核科目: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活动、社会实践及学校课程。

考核科目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3、模块综合评价合格。

模块综合评价采用对学生学习量和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1).考试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考试成绩(60分)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出勤分(满分10分)+课堂表现分(满分10分)+作业(满分10分)+平时测验分(满分10分)。

出勤分:迟到、早退扣0.5分/次,请假扣1分/节,旷课扣2分/节,扣完为止。

课堂表现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

作业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

平时测验分:平时测验平均分×10%。

出勤和作业情况由任课教师做好详细记录,经与班主任核实后,将原始表格交教导处存档保管。

考试成绩=学分认定考试卷面成绩×60%(2).考核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60分)+考核成绩(40分)学习过程表现成绩=出勤分(20分)+课堂表现分(40分)出勤:迟到、早退扣1分/次,请假扣2分/节,旷课扣4分/节,扣完为止。

课堂表现:优秀36-40分、良好28-36分、一般20-28分、差0-20分。

课堂表现优秀:指学习认真,勤于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好。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精神,按照我省高中课改要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的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提出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一、课程设置高中语文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

必修课程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均衡性,学生通过必修课程的学习,应该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素养和较强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

选修课程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但更应该突出选择性和发展性,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组织学习内容,每个学期分两个学段,每个学段约10周,完成一个模块。

必修课程含五个模块,每个模块都是综合的,含“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探究”“名著导读”四个方面,模块间有一定的顺序关系。

每个模块36 学时,2学分,共10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五个系列,即: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

每个系列设计为若干模块,模块间的关系是并列的,无选修先后要求。

每个模块可36 学时,2学分,也可18学时,1学分。

语文选修课程Ⅰ的模块分为两类内容:内容一是全省学校统一开设,学生必须从中选择的模块,3个模块如下: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语言文字应用;内容二是由学校视条件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11个模块如下:文章写作与修改、先秦诸子选读、中国小说欣赏、外国小说欣赏、中外传记作品选读、外国诗歌散文欣赏、中外戏剧名作欣赏、影视名作欣赏、演讲与辩论、新闻阅读与实践、中国文化经典研读。

学生修满必修课程的10学分便可视为完成了本课程的基本学业,达到高中毕业的最低要求;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从选修课程中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加上必修课程的10学分,共计18学分;对于语文学习兴趣浓厚并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在此基础上再选修若干模块。

高中素质评定评

高中素质评定评

高中素质评定评语范本高中阶段是学生成长的黄金时期,学习成绩的好坏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发展。

以下是针对高中学生的素质评定评语范本,供参考:1. 学习态度与方法1.1 学习态度端正,课堂上积极主动,认真听讲,能够保持良好的注意力。

1.2 在课堂上能够积极发言,敢于表达个人观点,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合作。

1.3 学习方法合理,能够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注重整理笔记和复习,有效提高学习效率。

1.4 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较高的要求,能够主动寻求老师和同学的帮助,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2. 学业成绩2.1 学习成绩优秀,能够熟练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在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2.2 学习成绩良好,能够理解和应用学科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潜力。

2.3 学习成绩一般,能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但在理解和应用上还需要加强。

2.4 学习成绩较差,需要加强对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积极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学习方法。

3. 科学研究与实践能力3.1 对学科的认识较深,能够提出独特并有价值的科学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3.2 积极参加学校的科研竞赛和实践活动,能够独立完成科学报告和实验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3.3 对学科的认识一般,能够参与一些科研竞赛和实践活动,但在研究和实践过程中还需加强能力提升。

3.4 对学科的认识较为薄弱,对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不够重视,需要加强对科学实验和调研方法的掌握。

4. 学科竞赛与学术交流4.1 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取得了显著成绩,能够代表学校参与学术交流和比赛,并在其中表现出色。

4.2 主动参加学科竞赛,能够勇于与同学们竞争,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在学术交流中取得积极进展。

4.3 了解学科竞赛的重要性,能够积极参与一些竞赛和学术活动,并在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4.4 对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缺乏兴趣,需要引起重视,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

5. 综合素质与社会实践5.1 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各种活动,对团队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业评价综合评价法

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业评价综合评价法

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业评价综合评价法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生评价采取综合评价的办法,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综合表现、模块终结考试等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各项目评价的具体要求如下:、修习课时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

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所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模块,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课程模块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务处核准建档;本项目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六分之五的,视为不合格。

评价为不合格的,该课程模块学分不予认定。

、修习过程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测验、课外阅读、语文活动、(读书心得交流、朗诵、演讲、主持人选拔大赛、课本剧表演等)、文章发表或获、成长档案整理等。

平时测验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课本剧表演等;平时测验成绩的确定,可以是所有阶段测试成绩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各次测试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具体由学科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评价由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组成,各部分权重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模块学分认定小组在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报教务处审查批准。

评价结果分为、、、四级,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等级的,该模块结业考试成绩斟情加分;评价为级的,该模块结业考试成绩不加学分;评价为级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

、模块结业考试指模块修习结束后,结合该选修模块本身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较为系统的模块结业考试,其中选修Ⅰ模块的结业考试,选修Ⅱ的结业考试,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后实施。

本项目评价结果可采用百分制。

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至之间,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加上修习过程综合表现评价等第加分,总分未达到考试考核总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

、模块结业成绩的评定学生的模块结业成绩评定,采取综合评定的方法。

任教高中语文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任教高中语文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任教高中语文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一、引言本报告旨在评价任教高中语文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为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评价内容1. 学习成果: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2. 学习态度:包括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自律性等。

3. 学习方法:包括学生的学习策略、时间管理、学习技巧等。

4. 学习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进步、知识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三、评价方法1. 观察法:通过课堂观察,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2. 测试法:通过考试和作业,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知识掌握程度。

3. 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4. 访谈法:通过与学生和家长的访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

四、评价结果1. 学习成果:大部分学生在考试和作业中表现良好,能够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

2. 学习态度:大部分学生学习态度积极,能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和提问。

3. 学习方法:部分学生缺乏有效的学习策略和方法,需要加强时间管理和学习技巧的训练。

4. 学习效果:部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知识掌握不牢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加强针对性的辅导和训练。

五、教学建议1. 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确保学生能够牢固掌握所学知识。

2. 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

3. 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自律性和学习积极性。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

六、总结与展望通过对高中语文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我们发现大部分学生在学习方面表现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未来的教学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改进评价方法,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为教学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简介PPT29页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简介PPT29页

(6)审美与表现方面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 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 并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 证;(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文艺活 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 班级文艺类活动;(3)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 的书刊、音像制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非身体伤残原因经常不参 加 “两操”等体育活动;(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不到《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C等要求;(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 嗜好且屡教不改;(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 人等不良行为。
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在实 证材料中予以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1)严重违反校纪、 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 司法机关处理。
(2)交流与合作方面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 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
用;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
并有突出表现; (3) 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
(5)运动与健康方面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体育与健 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3)在 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 (含集体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在生活、学习中表现出优 秀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并得到师生公认。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 评价简介
时间反复无常,鼓着翅膀飞逝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简介

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与考试评价

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与考试评价

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与考试评价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和考试评价是对学生语文素养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评价。

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包括语言文字知识、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四个方面,考试评价是通过测验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从而得出学生的语文学业质量等级。

一、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语言文字知识:学生应具备基本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包括正确、规范地使用汉字、词汇、语法和标点等知识技能,并学会灵活运用语言文字表达思想、情感和意愿。

阅读能力:学生应具备理解、分析、评价文本的能力,包括对不同文体、不同主题和不同语言形式的文本进行阅读和解读,并学会从中获取有用信息和构建逻辑思维。

写作能力:学生应具备基本的写作技能,并能根据不同的写作要求,运用不同的写作策略,产生清晰、连贯、准确、富有个性的作品。

思维能力:学生应具备基本的批判、创新和实践思维能力,包括形成独立的思考、分析和评价能力,并能将自己的观点进行合理的表达。

二、高中语文考试评价高中语文考试评价主要包括阅读理解、写作和语言表达等方面。

阅读理解:考查学生对不同文体、题材和语言形式文本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包括对文章主旨、结构和内容的理解,对细节和倾向的分析,以及对文学欣赏和感受的表达。

写作:考查学生的写作能力,包括对不同写作要求和文体的适应能力,对写作技巧和策略的掌握,以及对思想、感情和行为的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考查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包括对汉字、词汇、语法和标点等语言知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对语言流畅性、准确性和优美性的表达能力,以及对表达效果的主观评价。

总体而言,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标准和考试评价从多个方面评估学生的语文学科素养和能力,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和高效的思维方式,以适应未来各种学科和职业的发展需求。

关于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水平的解读与思考——以语言建构与运用为例

关于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水平的解读与思考——以语言建构与运用为例

关于高中语文学业质量水平的解读与思考——以语言建构与运用为例摘要:本文结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 年版)》中的学业质量评价标准,选取语言建构与运用的维度,从“积累与语感”、“整合与语理”、“交流与语境”三个方面整理和分析不同学习阶段学业成就的具体表现、发展程度和层级变化,加以分析和阐释,以期对笔者和一线教师的教学实践有所助益。

关键词:学业质量水平;语言建构与运用;解读《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 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中,首次提出了“学业质量”的概念,即学生在完成本学科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

同时,新课标将学业质量水平划分为五个层级,并以列表的形式对五个层级进行了具体、详细的描述,分别阐述了学生在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个学段的学业成就表现和具体要求。

1.学业质量水平的内涵与意义(一)学业质量水平的内涵——四维度五层级新课标从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角度出发,将学业质量划分为五个层级(即五个水平),每个层级含有四个维度,分别对应了语文核心素养四个方面,即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

在四个核心素养维度之下,又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各个子目标,并对其具体行为表现进行描述。

(二)学业质量水平的意义倪文锦教授认为新课标增设的“学业质量”新要求有利于“促进教、考、评有机衔接,形成育人合力。

”1荣维东教授亦表示学业质量水平的提出“为解决教、学、考分离问题作了一种可贵探索。

”2对此,笔者深表赞同。

首先,从教与学的角度,学业质量标准细致地描述了学生在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个学段相应的语文核心素养水平要求,为学生明确了学习要求和目标,更是为教师提供了重要的教学依据与评价标准。

其次,从考试考查的角度,增强了学业质量标准的可操作性。

学业质量标准将语文核心素养细化为具体的言语行为表现,为测试学生学业成就与语文核心素养发展水平搭建了基本框架,为考试命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1.学业质量标准中语言建构与运用维度的分析王宁教授认为,语言建构与运用的内涵包含积累与语感、整合与语理、交流与语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业评价综合评价法
高中语文选修模块学生评价采取综合评价的办法,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综合表现、模块终结考试等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各项目评价的具体要求如下:
1、修习课时
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

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所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模块,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课程模块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务处核准建档;本项目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六分之五的,视为不合格。

评价为不合格的,该课程模块学分不予认定。

2、修习过程综合表现
主要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测验、课外阅读、语文活动、(读书心得交流、朗诵、演讲、主持人选拔大赛、课本剧表演等)、文章发表或获、成长档案整理等。

平时测验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课本剧表演等;平时测验成绩的确定,可以是所有阶段测试成绩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各次测试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具体由学科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评价由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组成,各部分权重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模块学分认定小组在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报教务处审查批准。

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级,C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A、B等级的,该模块结业考试成绩斟情加分;评价为C级的,该模块结业考试成绩不加学分;评价为D级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

3、模块结业考试
指模块修习结束后,结合该选修模块本身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较为系统的模块结业考试,其中选修Ⅰ模块的结业考试,选修Ⅱ的结业考试,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后实施。

本项目评价结果可采用百分制。

试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5至0.8之间,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加上修习过程综合表现评价等第加分,总分未达到考试考核总分60%)的为不合格,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

4、模块结业成绩的评定
学生的模块结业成绩评定,采取综合评定的方法。

学生的模块结业成绩=模块结业考试成绩×70%+修习过程综合表现×30%
学生的修习过程综合表现等级,A等折算90分,B等折算70分,C等折算60分,D等为修习过程综合表现不合格,不能获得该模块学分。

对于选修模块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重修或重考,重修、重考后,综合评定合格,可获得学分;重修、重考后,综合评定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允许改修选修课其它模块。

(1)修习课时
(2)修习过程综合表现
修习过程综合表现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测验、课外阅读、语文活动、(读书心得交流、朗诵、演讲、课本剧表演)、文章发表或获、成长档案整理等项目。

修习过程综合表现评价中各个项目评价的实施细则如下:
(2)平时作业
(3)平时测验
(4)课外阅读
(5)语文活动
朗诵比赛评价标准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