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扶持基金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申请要求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申请要求
嘿,你知道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那可是个超棒的机会呢!想象一下,这就好比是一艘大船,能带着中小企业在商海中乘风破浪!
申请这个基金有一些要求哦。
首先,你的企业得真的是中小企业呀,就像千里马得是名副其实的宝马良驹一样。
然后呢,企业要有明确的发展规划,不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得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怎么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哟!而且呀,你的项目得有创新点,有竞争力,就如同在众多星星中闪耀出独特光芒的那一颗,让人一眼就注意到。
比如说,有个小企业,它的产品特别有创意,能解决大家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就是很大的优势呀!又或者,另一个企业有着非常清晰的发展思路和计划,知道自己每一步该怎么走,那申请基金就更有希望啦!再比如,某个企业就是在某个领域不断创新,打破常规,这就很容易脱颖而出嘛!
资金的使用也得合理呀,不能乱花,要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这就好比给汽车加油,得加对地方,才能跑得更快更远。
还等什么呢?赶紧看看你的企业符不符合要求吧,说不定你就能搭上这趟发展的快车呢!要是错过了,那可真是太可惜啦!
我的观点就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企业们一定要认真对待申请要求,积极去争取,这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能帮助企业实现更大的突破和进步!。
2024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简洁范本

2024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简洁范本2024年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一种经济资助,以促进其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发展。
第三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如挪用资金、虚假报账等。
第四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管理等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布的原则,确保中小企业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运用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应注重市场导向,以应用、转化、推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成果和创新成果为重点,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六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应通过多种方式运作,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政府采购、贷款贴息、企业补贴等,鼓励中小企业灵活地运用这些资金。
第七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发放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不妥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资金申请和审批第八条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资金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计划书、资金使用计划和申请理由等。
第九条所有申请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包括市场定位、产品规划、技术研发等;2.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资格,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3.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具备自主知识产权;4.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良好。
第十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应经所在地政府经济开发部门初审,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一条审批通过的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应签订项目合同,明确资金使用条件和项目实施计划。
企业应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要求使用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可以用于以下方面:1.科技研发:支持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重点支持产品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2.市场拓展:支持企业开展市场开拓,加强产品宣传、推广和销售渠道建设;3.产品升级:支持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产品升级换代;4.管理创新:支持企业改进组织管理、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5.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人才培训、引进和激励,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

(三)参股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
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方式
(一)参股股权投资企业
1、股权投资企业的通常运作方式
2、国家中小基金采取此种运作方式的主要考虑 (1)国际经验 (2)我国情况 (3)试点实践 (4)基金目的
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定位与政策目标
1、政策性基金 政策性目标:弥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中的市场失灵
不与市场争利
2、市场化运作 (1)借助专业团队、按照市场标准选择支持项目 (2)与社会商业性资本有机结合,实现多倍放大
3、资金循环使用,持续发挥作用
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方式
(一)参股股权投资企业 旨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资本性资金不足问题
4、实施安排
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体制
1、管理部门 制定规则,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
2、理事会 运营决策机构,下设专业委员会
3、管理中心 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基金具体运作事项
三方“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相互制衡”
五、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程序
1、公开征集 2、组织评审 3、尽职调查 4、立项公示 5、理事会决策 6、资金拨付 7、日常监测 8、股权退出
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方式 (一)参股股权投资企业
3、具体运作 (1)参股三类股权投资企业,实施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激励机制 (2)股权投资企业应具备条件 (3)参股后的管理
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方式 (二)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
1、国家中小基金采用此种方式的主要考虑)基金目的
一、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依据
1、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最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汇总

最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汇总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汇总一、背景介绍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和推动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资金细则。
本文将对当前最新的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细则进行综合整理,以供参考。
二、资金支持政策和项目分类2.1 财政资金扶持2.1.1 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补贴标准及申请条件- 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创业创新基金2.1.2 利息补贴及贷款扶持- 优惠利率贷款政策解读- 贷款申请条件及审批流程2.1.3 科技创新资金- 科技研发资金奖励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政策2.1.4 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开放固定资产投资优惠政策- 固定资产项目申请及审批程序2.1.5 基层技术改造资金- 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政策- 申请及发放流程2.1.6 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补贴政策解读- 培训项目申请及报销流程2.2 股权投资基金扶持2.2.1 创业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及资金来源- 投资范围和标准2.2.2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基金运作模式及目标行业- 融资模式和标准2.2.3 地方引导性基金- 基金设立及运作条件- 基金投资范围和政策倾斜度2.3 金融创新扶持2.3.1 银行信贷产品优惠- 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授信标准与流程2.3.2 金融衍生品创新- 金融衍生品政策支持- 金融衍生品创新应用案例2.3.3 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农村金融改革支持政策-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案例三、申请流程及要点3.1 申请材料准备- 资金申请表格及要求- 相关证明文件要求3.2 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 申请提交和审批流程- 申请结果及资金拨付时间四、补充资金申请与管理要点4.1 经济补偿金申请- 解读经济补偿金政策- 申请条件和程序4.2 奖励资金管理要点- 奖励资金管理制度- 奖励资金使用限制及要求五、附件清单- 资金申请表格模板- 相关证明文件清单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基础,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了促进江苏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基金设立和管理1.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其他形式的扶持措施。
2. 基金的管理由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来源。
三、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1. 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以下方面:资金资助:通过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其经营发展。
技术支持:通过组织企业技术培训、引进技术、开展技术研究等方式,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市场拓展:通过开展市场调研、组织展览交流、推广品牌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创业孵化:通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创业培训、个性化指导等方式,支持初创企业的健康成长。
2.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向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申请相关支持。
管理办公室将依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四、基金管理的原则和措施1. 公平原则:基金的使用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各类中小企业。
2. 风险防范原则:基金管理应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效益原则:基金的使用应注重效益,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4. 透明原则: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管理办法:管理办公室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的使用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评估机构:管理办公室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
3.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应运而生便是对中小企业的良好支持和帮助,有助于得到更多的投资和发展机会。
一、什么是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或其他投资方所成立的专为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融资和投资支持的基金。
其目的就是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创新,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金、社会募集资金、企业筹集资金和个人捐款等。
在资金使用上,基金会会通过分散投资的方式,将资金投资到多个中小企业中,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和降低投资风险。
三、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1.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融资渠道和资金支持,这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基金会的投资和帮助,中小企业可以更好地发展,同时也为基金会提供了更多的投资回报。
2.挖掘中小企业创意和潜力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能够发现潜力尚未被发掘的有创意和潜力的中小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支持,帮助企业快速发展。
3.推动创新发展和经济增长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存在可以推动创新和经济增长。
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的项目,常常会涉及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这样会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
4.优化投资环境和吸引更多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融资机会,这也会优化整个投资环境。
在基金的帮助下,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更加看好,会吸引更多的投资方加入,同时也会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创业的机会和帮助。
四、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流程1.项目的甄选与评估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会通过开展投资项目申报、评选等工作,从众多的项目中挑选出那些有潜力的创业项目进行资助。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八年九月三日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京财经一〔2015〕305号附件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是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
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兴服务业等首都特色产业,以及因市场失灵或市场配置资源不足而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领域。
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第四条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及其它政府性资金、基金收益、社会捐赠和其它社会资金。
第五条基金由母子基金构成。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母基金,子基金由母基金以参股方式与社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
母基金初期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三章基金使用第六条基金遵循公共性原则,注重发挥引导性作用,按照“有偿使用、循环投入、滚动发展”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基金可与其它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和资金配合使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第七条基金主要以参股支持方式与社会资金开展合作,在创业引导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担保投资、风险补偿等方面,根据业务开展、企业和市场需求适时设置调整子基金及其规模。
子基金使用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第八条基金存续期。
“母基金”存续期原则为12年,其中退出期2年。
子基金存续期另行约定。
第九条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业以及国家和本市政策限制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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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为:
(一)在本市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
(二)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创业服务活动的创业服务机构;
(三)来本市创办企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四)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投资企业,
是指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
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或有
限合伙制企业。
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
15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
5
年内总出资额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3中国互联网创业投资盘点报告
(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累计2500万元以上;
(四)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五)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六)严格执行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是指由职业投资管理人组建的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公司
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
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第(四)、第(五)、第(六)项条件;
(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管理的创业资本在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服务机构,是指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
术企业为宗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服务机构。
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本市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二)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强,具备为企业提供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的能力;
(三)正在服务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应不低于
3
家(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
申请补助
资金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符合德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三)项目须符合我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指成立期限在
5
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
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
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
30%
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
职工总数比例在
10%
以上;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
3%
以上。
(三)企业规模执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第三章
风险补助
第十三条
风险补助是指补助资金对已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
第十四条
创业投资机构在完成投资后,可以申请风险补助。
第十五条
补助资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
5%
给予风险补助,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补助金用于弥补创业投资损失。
第四章
投资保障
第十六条
投资保障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将正在进行高新技术研发、
有投资潜力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
为
“
辅导企业
”
并实施投资后,补助资金对
“
辅导企业
”
进行补助。
第十七条
创业投资机构实施投资后,创业投资机构与“
辅导企业
”
可以共同申请投资补助。
补助资金可以根据情况,
给予
“
辅导企业
”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投资后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
“
辅导企业
”
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的费用支出。
第十八条
其经费使用参照
“
德阳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规定执行。
第五章
科技贷款贴息
第十九条
科技贷款贴息是指补助资金对取得银行科技项目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
第二十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签订科技项目贷款合同后,可以申请科技贷款贴息。
第二十一条
科技贷款贴息按照最高不超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付息额的
50%
,
同一项目贴息时间不超
过
3
年,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科技贷款贴息用于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利息支出。
第六章
贷款担保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
贷款担保费补助是指补助资金对通过担保取得银行科技项目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助。
第二十三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取得银行科技项目贷款后,可以申请贷款担保费补助。
第二十四条
补助资金按照最高不超过担保费
50%
给予贷款担保费补助,
贷款担保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
过
50
万元。
第七章
创业服务补助
第二十五条
创业服务补助是指补助资金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提供服务的创业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二十六条
补助资金按照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服务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助,
创业服务补助金额最
高不超过
40
万。
第八章
创业项目资助
第二十七条
创业项目资助是指补助资金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
第二十八条
补助资金按照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
创业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
第二十九条
其经费使用参照
“
德阳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规定执行。
第九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
市财政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共同履行下列职责:
(一)联合发布补助资金年度申报指南,提出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
(二)共同对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进行初审;
(三)共同制订补助资金项目评审规程;
(四)共同研究确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补助资金评委会,对补助资金项目进行评审;(五)共同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六)根据补助资金评委评审意见及实地考察情况,共同研究审定所要支持的项目及金额;第三十一条
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拨付,
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
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负责管理、监督和检查补助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对获得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十二条
补助资金评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评审标准和评审规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对补助资金项目进行评审。
(二)为补助资金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三)严格遵守补助资金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第三十三条
经评审支持的项目,在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
周,对公示中发现问题的
项目,补助资金不予支持。
第三十四条
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
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
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将会同
市财政局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取消该项目单位今后三年内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
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有效期暂定三年。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