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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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汕府办[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汕府办[200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有关区县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相应实施办法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人民政府(汕府办文〔2005〕10—011号)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府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法制局、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公路局、环卫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金平、龙湖、濠江区人民政府各一位领导为成员。

其他单位视会议需要再作确定。

二、议事内容(一)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形势,确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阶段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二)协调各成员单位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权责及分工协作等问题。

(三)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会议议题的工作汇报。

(四)研究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议事制度(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授权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为会议召开时间。

因特殊情况需推延、提前或增加会议次数,由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呈报召集人、副召集人审定。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3篇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3篇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3篇联席会议是指由某个团体或组织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

旨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联系与沟通,相互学习借鉴经验,研究探索新经验、新方法。

下面是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全面工作,密切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各专项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地区环境,促进街道整体建设,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上地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参与服务管理的一种协调机制。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研究贯彻上级精神,研究辖区发展。

(二)对街道工作和街道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街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等活动。

第三章会议规则第四条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需要,通知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参与讨论涉及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服务管理的议题。

第五条属地专业部门需要街道协调统筹辖区的重要事项或帮助解决本专业部门遇到的重大问题,本部门负责人应以面谈或书面汇报形式,报告街道工委或办事处,街道根据议题确定会议形式并通知参会部门单位。

第六条专题联席会议由街道召集或委托召集的部门主持,定期召开会议。

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街道工委、办事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八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地区单位的意见。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丰政办字〔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9日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对社会组织活动、资金和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特建立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二)根据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形势,提出阶段性监管工作重点,及时通报、沟通各部门掌握的涉及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情况。

(三)统筹协调查处重大社会组织违法及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案件。

(四)专题研究社会组织监管和执法领域的重大问题。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金融办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成员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更好地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根据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省政府省政协联席会议提议,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省政府、省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2、协商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研究决定加强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4、研究全省各级政协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

省政府方面: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或省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长或者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

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省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抄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与会同志。

必要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政协。

七、日常会务。

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建立福建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召集单位,省经贸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工商局、地税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福州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承担。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一、引言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重要性,其管理和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为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性和效率性,我国建立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二、背景在我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包括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等。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盲区,提高执法效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

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意义1.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得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沟通、协调和合作,提高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整体效果。

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可以共同研究和解决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合力,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 提高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效率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提高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效率性。

通过联席会议的召开,各部门可以交流执法经验和方法,协商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减少执法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促进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

通过联席会议,各部门可以共享各自的执法信息和数据,形成信息共享的机制。

同时,联席会议还可以协调各部门在执法中的行动,实现联动执法,提高执法效果和效率。

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1. 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由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主管自然资源管理的部门负责召集和组织。

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问题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 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和解决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工作,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盲区;•交流执法经验和方法,协商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促进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提高执法效果和效率。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成为了全球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和执法监督,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提高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效能,保障公共利益,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协调、整合和联合处理自然资源管理和执法问题的机制。

它将多个执法部门和机构组织起来,形成一个集体行动的力量,共同参与自然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工作。

这些部门包括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水利、矿产资源等相关部门。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在于它能够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和经验,形成合力,解决自然资源管理和执法中的难题。

通过多个部门的协作与合作,能够提高信息的共享和交流,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的现象。

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互补,能够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制定更全面、科学和合理的政策和措施。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还能够加强执法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减少利益冲突和局部保护的弊端。

在中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重大自然资源管理和执法问题。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自然资源的管理效能和执法水平,保护了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回顾: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集多个部门协作与合作的机制,旨在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和执法监督。

它的优势包括整合资源与经验、提高信息共享和交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加强执法的一致性和统一性等。

在中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保护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个人观点和理解: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自然资源是每个人都应该肩负起的责任。

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这些宝贵的资源。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3.01•【字号】沪城综办[2007]02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沪城综办[2007]02号)市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了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政府应积极组织本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参照该制度制定本区(县)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制度。

附件: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二○○七年三月一日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履行职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联席会议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讨论、研究和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

二、围绕城市建设管理总体安排,讨论协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阶段性工作重点。

三、综合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资源,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执法工作。

四、研究分析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形势,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批准的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市联席会议设第一召集人一人、召集人若干。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20〕23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20〕23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正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4日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含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组织、接受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行为。

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有错必纠的原则,实行监督检查与防错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促进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区司法局作为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区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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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一种协调、监督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的机制,旨在提高行政执法的协同效能和监督透明度。

以下是一个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本框架:
1. 组织机构与成员
-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相关政府部门、执法机构、监管部门等组成,由主管部门或政府机构牵头组织。

- 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代表,确保各部门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2. 会议召开规则
-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 会议召集人和会议秘书负责会议的召开准备和组织工作,确定会议议程和时间安排。

3. 会议议程
- 会议议程由召集人和会议秘书事先确定,并向与会成员发出通知。

- 会议议程应包括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

4. 会议内容
-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问题讨论和决策、工作计划制定等。

- 会议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等作专题报告,并组织座谈和研讨。

5. 监督与协调
- 会议讨论并监督各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根据会议决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配合,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推进。

6.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决策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及时整理和分发会议纪要。

- 会议纪要和相关报告应向会议成员和相关部门报送,保持透明和信息共享。

7. 评估与改进
- 定期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运行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制度和机制。

- 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提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

以上是一个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节和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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