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30•【字号】云府办函〔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府办函〔2017〕28号云城区、云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总召集人:王胜(市委副书记、市长)召集人:钟汉谋(副市长)何浩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陆景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成员:徐树新(云城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子超(云安区委副书记、区长)陈芳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云浮日报社社长)谭树强(市编办副主任)王树雄(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崔广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伟忠(市财政局局长)黄赐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德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谢月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梁绍雄(市规划编制委主任)彭仲典(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莫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袁伙月(市水务局局长)欧皓(市工商局局长)龙志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邓家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改革工作,研究出台促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制约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加强重大改革事项的政策宣传,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其他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事项。
三、工作机制和其他事项(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日常有关工作。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是指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参与部门确定:确定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包括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安、交通、城管、消防、环保等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
2. 会议组织: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周期和时间。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会议材料提前发放给与会人员,会议议程需要经过所有参与部门的确认。
3. 会议内容: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商解决方案,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会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题议程,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提供决策参考。
4. 协作机制: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推进工作方面发挥协调作用,各参与部门根据会议的决定和安排,开展相应工作,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5. 信息共享: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各参与部门及时更新自己的工作情况,并向其他参与部门共享信息和数据,为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依据。
6. 民主决策: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遵循民主决策原则,通过协商、表决等方式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记录,记录会议决策和工作分工。
通过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优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一、引言城市管理工作涉及诸多方面,跨部门协作、协调配合是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高效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为此,制定并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可以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协同性和整体性,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政策协调和问题解决,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持。
2.原则:(1) 编制统一: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和文件要求,确保各部门遵守同一标准和程序。
(2) 协作共享: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开展联席会议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会议的高效展开。
(3) 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城市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会议形式、内容和频次,提高适应性和实效性。
(4) 问题导向:联席会议要聚焦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通过集思广益、协商决策,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三、会议组织和决策机构1.会议组织机构(1) 主持单位:城市管理委员会(2)执行单位:各相关部门(3)会议秘书处:设在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机构,负责协调会议的组织和执行工作。
2.决策机构(1) 综合决策机构:由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专题决策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题工作组或专题小组,由相关专家、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协助综合决策机构进行具体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四、会议形式和程序1.会议形式(1)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用于总结上季度工作,分析问题和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2) 临时会议:针对特定问题或紧急情况召开,由主席指定召集人召集。
2.会议程序(1) 召集会议:主席根据需要确定会议召集时间、地点和议题,并通知相关部门。
(2) 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议题准备相关资料和报告,并提前向会议秘书处报送。
(3) 会议议程:由会议秘书处编制,并提前发给与会人员。
(4) 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处记录,并由与会人员核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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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5]22号)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在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掌握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就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也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一)学习贯彻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和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二)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
(三)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重大工作问题。
(四)研究有关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和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
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一)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政府分管区长,高新区管委会分管主任;(二)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三)根据需要,有关区(市)县政府分管区(市)县长,五城区、高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级机关、中央驻蓉单位、驻蓉部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四、有关要求(一)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会前由市城管办提出会议议程安排(会议议题、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市城管办负责通知落实。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研究和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任务是负责研究和决策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跨部门事务,在保证法律法规执行、社会责任落实的基础上,优化城市治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第四条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主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副主任,设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
第六条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会议的议题,签署会议决议和决定。
第七条副主任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工作,同时负责各自所属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是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召集会议、起草会议纪要和决议,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由主任召集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第十条建立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时将重要、紧急的事项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交主任研究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会议的召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会前向各参会部门和单位发出会议通知、议题材料和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协助主持,由办公室起草会议纪要和决议。
第十三条会议应当通知所有参会部门和单位,并提前告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会议要求。
第十四条会议讨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合作、重点工作和规划等事项,必须形成会议决议,由主任签署后生效。
第十五条会议纪要应当明确记载与会人员、议题、决策和任务,并及时分发给与会部门和单位。
第十六条办公室应当及时落实会议决议要求,跟踪督办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要求汇报给主任。
第四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七条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任有以下职责:(一)负责召集和主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二)决定会议的议题,签署会议决议和决定;(三)协调解决跨部门事务,推动工作落实;(四)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义务;(五)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
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会议制度

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会议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综合执法效率,我们制定了这个联合执法会议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联合执法会议的组织形式、职责分工、会议程序和纪律要求,以确保联合执法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形式联合执法会议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公安、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共同参加。
会议设立一个常设的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部门在联合执法办公室中设立代表,负责传达本部门意见,并参与会议讨论。
三、职责分工各部门在联合执法会议中,应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应的职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和方案;公安部门负责维护联合执法过程中的治安秩序;环保部门负责监测和检查环境污染情况;交通部门负责协调交通设施的设置,确保联合执法的顺畅进行;建设部门负责检查违法建设情况,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
四、会议程序联合执法会议应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各部门代表。
会议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主持,各部门代表应按时参加并积极发言。
会议结束后,联合执法办公室应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部门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纪律要求联合执法会议应遵守纪律,确保公正、透明、高效。
参会人员应尊重其他部门代表,不得发表有损其他部门声誉的言论。
各部门代表应充分表达本部门意见,但不得干涉其他部门工作。
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并妥善保管会议纪要。
六、执行与监督联合执法会议制度应严格执行,并接受监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联合执法工作进展,接受政府监督。
同时,公众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对联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七、总结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会议制度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可以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我们希望各部门能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联合执法的实施,为打造美丽、和谐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3.01•【字号】沪城综办[2007]02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沪城综办[2007]02号)市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了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政府应积极组织本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参照该制度制定本区(县)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制度。
附件: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二○○七年三月一日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履行职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联席会议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讨论、研究和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
二、围绕城市建设管理总体安排,讨论协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阶段性工作重点。
三、综合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资源,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执法工作。
四、研究分析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形势,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批准的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市联席会议设第一召集人一人、召集人若干。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介绍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广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协同能力,我市特制定了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旨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提升,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各种问题。
2. 意义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协同效能,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机构1. 主席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主席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主持会议并做出决策。
2. 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程序1. 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按照事项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有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主席提前确定,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会议议程按照时间节点和事项排序,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3.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会议纪要应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内容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讨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城市规划与建设联席会议要关注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进展情况,讨论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或调整,推动城市建设的科学规划和有序发展。
2. 城市环境卫生联席会议要关注城市环境卫生状况,讨论相关措施和解决方案,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治和改善。
3. 城市交通管理联席会议要关注城市交通管理的问题,讨论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热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促进城市交通的安全、有序和便捷。
4. 城市社会秩序联席会议要关注城市社会秩序的情况,讨论治安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城市社会秩序的良好维护。
5. 城市突发事件应对联席会议要关注城市突发事件的应对情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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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一、背景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市民安全、维护社会规则等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社会风气的长期恶劣、部分队员的忘我状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中也存在一些不当之处,甚至出现了违法执法现象。
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也损害了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队员的工作素质和道德水平,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管控和监督,我市决定制定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
1.民主原则:制度实行党委领导,组织协调推进的方式,充分发挥参与集体决策的作用。
2.法律原则: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打击违法执法现象。
3.公开透明原则:制度的实行应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示范性原则:执法队员应该在平时工作和制度的实行中发挥
示范带头作用。
三、具体制度实行方案
1.组织机构:
1)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为:由市委领导、市政府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联席会议按照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小组,聚焦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落实具体任务。
2.制度监督:
1)通过建立监督机制、严格规定执法行为及其流程等,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做好督查反馈工作。
2)对存在问题的执法队员,开展约谈、谈心工作,对其进行思想工作和帮助改进;对违法执法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3)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业务能力、思想道德等方面的考试,对不合格成员进行培训和提高。
3.教育整顿:
1)制定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制度,确保队员的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加强队员思想道德建设,展开现场教育,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
3)对执法行为中的问题案例进行研究,形成经验教训,及时
总结,避免重蹈覆辙。
4.推广宣传:
1)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工作,提高市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公开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工作进展、执
法常识、巡查结果等信息,展现队伍整体素质,强化队伍形象。
3)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合作,构建起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
主题的宣传体系,借助不断完善的宣传手段,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四、收益分析
本次制度的实行,有助于矫正部分执法队员不当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员的工作水平、素质和服务意识,增强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满意度,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达到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五、制度实施安排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组建联席会议以及制定其他的落实本制度具体工作的规章制度等工作,在本制度发布后2个月内完成。
3.制度的实施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推进,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实行跟踪管理。
4.对于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将认真听取,考虑合理采纳。
六、结论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行,将有效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工作,提高执法队员的工作素质和道德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和城市环境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七、建议和展望
1.加强制度的调研和评估
本制度的制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但实际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的调研和评估,提供有效的辅助决策。
2.加强队伍管理和绩效考核
本制度需要依托于恰当的队伍管理和科学的绩效考核系统,发挥出控制力度对队伍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作用。
同时也能促进队
伍内部的良性竞争,激励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开展市场化,推行市场价值导向
本制度的实行需要重点放在市场为转移的道德和职业规范方面,强化市场价值导向,使之渗透到个体行为中,不断完善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市场化转型。
4.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历史回顾和文化传承
城市管理工作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传承和发扬城市管理的精神和文化可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水平和职业道德观念,形成更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人文环境。
通过本次制度的实行,能够有效的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问题,并明确规划了未来的发展方向,推动城市治理和城市管理的发展,为城市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未来执行中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定期进行调整和评估,使之不断适应中国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促进城市治理的全面升级。